引用 @也开始变得复杂i 发表的: 算上一层车库的
引用 @阿咩羊 发表的: 就看这一段就可以了,个人感觉问题不大,有事儿走法律途径,个人解决就要承担后果。 直到今年4月8日,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张倩与男网友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仅属于道德范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赵亮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男网友跳楼是为了逃离、摆脱赵亮的控制,由此造成死亡。因此赵亮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四万多元。
引用 @蜗牛在天上飞 发表的: 你再看看隔壁那个判一年半的,看完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囚禁两个女娃娃,打算长大了拿去卖
引用 @隔扣前女友 发表的: 估计是这女员工辞了职赖皮不走,这老板早就想整她了
引用 @春风斑斓 发表的: 怕是来个贼,法律上没这个说法,法律依据的是事实,事实就是员工和情人在员工宿舍偷情是道德问题,店主限制别人人身自由、拘禁殴打别人、致其逃脱时死亡是违法行为,真的这案子的问题就是民事赔偿赔少了,五十几岁的人赔4万太少了。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这就是扯淡了。 一个陌生男在你家里偷晴了,你不整清楚就放走他吗? 起码检查一下贵重物品有无丢失吧。
引用 @lyl_clje 发表的: 租出去的房子使用权在租客,合同期内都不算事他家,房东不能擅自开锁,不然就乱套了。而且是主人同意别人进去的,也没有他的财产在里面。照你这么说,以后租个房子,招待个朋友房东就能直接开锁来检查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一眼是多长时间? 家具家电有没有损坏呢?一眼检查完?
引用 @Ashirrow 发表的: 我想知道,假设偷情者是自己的妻子,丈夫阻止奸夫离开,奸夫跳楼身亡,是否还是十年半?
引用 @科比大爱24 发表的: 借楼问下,有没有懂法的大哥,如果案件里的女主是老婆,这该怎么判
引用 @黑色漂白 发表的: 这老板也真是背,这女的只是你的员工,你让他们滚蛋不就行了。这偷情的也背,二楼跳下去摔死了……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法律支持房主清点物品,保证自己财产权。
引用 @他就服你了 发表的: 又不是你老婆,你管个p的事?这人就一路人,不是违法犯罪怎么管?拘禁殴打?
引用 @从艾到罗斯 发表的: 文中说了胆心偷东西啊, 女员工收拾东西走人了,结果还带来陌生男子, 老板觉得可疑,就不让走,要检查,然后在过程中肯定有冲突,最后冲突升级,最后这结局了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你是普通人,别人能随便去你家偷晴。
引用 @承天八索 发表的:那要真去检查下也行呀,既没有检查反而先打人,然后还把人锁在房里,没看出来这个店主在想干什么
引用 @再来1冠 发表的:非法拘禁罪,没问题 这跟离不离职没关系
引用 @妖邪退散 发表的:中国人对待偷情一般都是这么处理,拍照、打人、侮辱司空见惯,警察和法院一般也不爱管,清官难断家务事。 但他倒霉就倒霉在,奸夫跳2楼都能摔死...人死了法律就没有宽容的空间,就事论事肯定违法。
引用 @jeas28 发表的: 刚看了另一个帖子,一个男的圈养了四个小姑娘,按非法拘禁罪判了一年半
引用 @wowing1 发表的: 我还以为是他老婆偷情…结果是俩没关系的人,既然装了这个逼,就承担后果吧
引用 @全能詹姆斯666 发表的:我觉得这篇报道可能隐瞒了一些事实。大概率这个男老板不仅仅是阻拦离开,很可能有比较严重的殴打和威胁。 死者也只是个普通人,法院也不是傻,如果真是报道里情节这么轻,至于判十年?
引用 @超兽杰多1 发表的: 说到底这是运气太差,二楼跳下去居然大头朝下摔死了
引用 @光明游侠77 发表的: 张倩第二天被放,高健为什么要交一万保释金?他什么也没干啊!
引用 @Ro6给爷冲 发表的: 应该差不多吧,偷情还是道德范畴,拦着不让走还是限制人身自由
引用 @Eggman2 发表的: 只能说背啊,判得没啥问题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一样判啊。现实生活中。发现偷情直接把情夫打死的事还少吗。这老板表现得好像是他老婆一样。。
引用 @拉玛西亚制片人 发表的: 这判决有什么问题么?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那人要马上走啊,不给店主时间啊。更像偷东西了。
引用 @里奥梅西 发表的: 一样啊,偷情不犯法,只是道德受谴责,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且进行人身攻击都是违法。
引用 @大强康思密达 发表的:关键是当时怎么确定她俩是偷情而不是偷东西?肯定不能轻易放走吧。。
引用 @morken99 发表的: 我奶奶活了99岁 你说这个房东 又不是他老婆 多管闲事 现在好了 哎
引用 @烟飞未灭 发表的:我倒是想知道什么馅饼店要投资100多万,还是在一个县里。。。
引用 @这么长的名字傻子都会把它读完 发表的: 房子是老板租的,一个离职员工一个陌生人在这里偷情?这不是私闯民宅吗?不应该算非法拘禁吧。我也不太懂。懂的科普一下。。。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他起手就给了两巴掌吧。还没检查就开始打人。确认是偷情,继续打人。
引用 @AIct 发表的: 打死和这种情况完全不一样好么
引用 @迈克尔Jorsan 发表的: 听说酒驾撞死人才七年?这个就10年了……搞不懂
引用 @你的宝貝 发表的: 18年50岁,是你你偷吗🐶
引用 @qqq3wc 发表的: 两人都倒霉。一个跳下去跑了啥事儿没有。结果自己摔死了,另一个跟着给坐牢。 十年有点重吧,主观恶意其实没那么大。就是想管下闲事儿。
引用 @撅起腚来 发表的:主要相关责任人是他那个离职女员工好吧?物品丢失损坏都可以找她负责,以此为由不让偷情的那个男人走完全没道理。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员工宿舍就禁止外人进入。禁止男女之事。 进来就打也没问题。 大学宿舍住过吧。
引用 @Hbkut33 发表的: 你是老板,你的员工在你给他们宿舍偷情,最多就是开除就完事了,还追第三者?我要是老板,就是开除,省得你老公来闹事就完了,管人家跑不跑呢,真把人拦下来了,人家老公来了万一打起来,把东西砸了怎么办,万一俩人闹出人命了,还怎么做生意
引用 @登登小铞格大铞 发表的: 有司法解释的,只不过是累积12小时不是24,如果有严重情节就不需要这个时间限制
引用 @大神FATE 发表的: 可疑个屁啊!一个女人搬家,带个男的来不是正常?非要给人家扣上偷东西的帽子,然后让人家难堪?而且就这种出租房又什么值得偷的?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AIct 发表的: 我是房子主人,你私闯民宅还特么怪我限制你人身自由,那真的日了狗了
引用 @也曾经是少年 发表的: 我甚至认为老板和这个女的可能有一腿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你牛逼。进来就打都没问题。不跟你说了。也别回复了。太能扯了
引用 @承天八索 发表的:不是自己家,本来就是给员工的宿舍,你会把贵重物品放自己下属的宿舍里去?宿舍里贵重物品无非就是家具什么的,一眼不就检查完了?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员工已经离职要走了,还带个陌生人来宿舍乱搞。 这是在搞事。搞破坏。
引用 @你来打宝宝啊 发表的: 如果这个是他老婆,会不会判决不一样?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呵呵 你在大学宿舍偷晴试试。宿管进来就打你两巴掌也没问题。 违反了学校规定,道德风尚吧。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他是检查吗。他是直接上手了吧。看描述。在确定后。他们恳求放走,老板又打了他。这请问打这么多次是要干嘛?出气吗
引用 @勤劳朴素王满银 发表的:这判决有问题
三楼那也够倒霉的
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男网友并不是老板把他弄过来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这个男子未经允许闯进了老板租的屋子里,这个没问题吧?任何一个人回家发现一个陌生男子闯进自己家里都不能就轻而易举放他走吧,最起码要确定自己没有损失的情况下才可能放他走吧
有了对比,才更显得扯淡
想整录视频报警,一动手打人性质就变了
法律支持房主清点物品,保证自己财产权。
主要是打人了,就算是检查(自助行为)也仅仅是在得不到公力救济的紧迫情况下才能实施,这个老板短暂的限制他人自由可以,但是不能打人啊,有什么事报警。而且再说了,那个男的偷了东西跑了又怎么样,那女店员一样要负责,民事责任一份少不了。
店主是租客。
那要真去检查下也行呀,既没有检查反而先打人,然后还把人锁在房里,没看出来这个店主在想干什么
主要是有殴打行为,以及对方跳楼死亡的结果,判刑是肯定的,但应该会少几年。
大概会酌情从轻一些吧
不说管太多 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
他起手就给了两巴掌吧。还没检查就开始打人。确认是偷情,继续打人。
殴打是殴打了!但“拘禁”,我觉得问题有点。应该要“控制”或者“限制自由”比较长一段时间才算拘禁吧,按文中看,这事情从老板来到奸夫死,时间都不一定有1个小时,这也算拘禁?
可疑个屁啊!一个女人搬家,带个男的来不是正常?非要给人家扣上偷东西的帽子,然后让人家难堪?而且就这种出租房又什么值得偷的?
不死不伤也就差不多过去了,有死有伤感觉还是该怎么判怎么判
你是老板,你的员工在你给他们宿舍偷情,最多就是开除就完事了,还追第三者?我要是老板,就是开除,省得你老公来闹事就完了,管人家跑不跑呢,真把人拦下来了,人家老公来了万一打起来,把东西砸了怎么办,万一俩人闹出人命了,还怎么做生意
那人要马上走啊,不给店主时间啊。更像偷东西了。
闯入别人民宅怎么说
他傻就傻在不会说话,他应该说对方身份可疑,他需要确认财产安全,报警后才能让对方离开,但是对方太冲动了以为楼层低想跳楼逃跑才出了意外。 实际上这也符合大家的感受,明明是对方跳楼死亡的,判十年太重了
因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跟非法拘禁不是一个量级的,那个案件我还没看,暂时不做评价
主要相关责任人是他那个离职女员工好吧?物品丢失损坏都可以找她负责,以此为由不让偷情的那个男人走完全没道理。
你这个憨憨,非法拘禁罪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时长3比以上,累计时间超12小时,文中这个法院属实瞎判!
主要是人死了,起步价就是十年。光打人没受重伤顶天了也就三年
底层是车库,这其实是三楼了。 而且跳楼的年纪应该也不小了,估计也50左右
确实倒霉😂不过保释金会退,问题也不大
我是房子主人,你私闯民宅还特么怪我限制你人身自由,那真的日了狗了
最主要的就是,老板打了人还把门锁了,导致了严重的结果,如果不锁门就没事了。而且这篇文章都是从老板的角度在讲,没有当事人说的一句话。
这判决有问题
那就只能判9年了🐶
打死和这种情况完全不一样好么
完全乱判
你是真的能杠
违反婚姻法呀,也算犯法吧?只是应该不至于上升到刑事犯罪,而因故造成人命算是刑事案件了
我觉得法官这么判就真扯淡了
仔细看前面的描述,老板肯定对这个张倩不爽,锁门就是为了让她出丑
我倒是想知道为啥要交1W保证金 山东公检法真的黑啊
酌情轻判一点吧。。。
连小偷死了,屋主都要判责,何况 是偷情这样不违法的事情。。
我也是这么想的
员工宿舍就禁止外人进入。禁止男女之事。 进来就打也没问题。 大学宿舍住过吧。
听说酒驾撞死人才七年?这个就10年了……搞不懂
员工在宿舍偷情,你最多臭骂一顿然后赶出宿舍不就行了!非得手贱打两巴掌,结果现在人死了!
你把原判决重新读一遍,看看匹不匹配你说的这个场景就知道了
如果老公跟这个老板一样的做法,判得也不会清。除非他们偷情的地方是他家里。那可能情况就不一样了。不动手的话还能反将一军。
一个意识清醒,一个意识不清醒
没注意,有写老板多少岁么。。。
主要是出人命了
不麻烦,店主现在就要搞清楚
你牛逼。进来就打都没问题。不跟你说了。也别回复了。太能扯了
法律教我们怎样做人,不管自己的事千万别管,这就是下场!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两人私闯民宅,中间发生争执打起来了,然后我不让他走打算报警,结果我还没报警他就跳楼了。我感觉有点迷惑......
员工已经离职要走了,还带个陌生人来宿舍乱搞。 这是在搞事。搞破坏。
你真信这介绍吗?这上面说的肯定有不少隐瞒呢
...非法拘禁哪有时间限制,你说的是欠债绑架不足24小时转非法拘禁吧
正常个屁啊,能仔细读完再说吗,女的见房主来了把男的锁屋子里骗他说里面是自己老公,打开发现不是,你不怀疑?再说了房子里还有其他员工的东西,为什么不能怀疑陌生男的会偷拿东西
路上老人倒地了千万别扶,扶了碰上那种人就是自己活该,谁让你扶的?你是这个意思吧
在中国有私闯民宅这样的说法吗😂
偷情不犯法,这个真是操蛋! 说白了,就是弱者的婚姻不配得到保护…
有道理,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他那么愤怒
看得我有疑问了 这个女员工已经离职了 宿舍不属于她的了 他还回宿舍偷情 还带了男人 难道不属于私闯民宅吗
压根就不认识的人上来就动手扇人? 我赌五毛 这老板肯定是想借此理由威胁那个女主管不让她离店,要不然不让人走干嘛?报警抓他还是赔钱?
定罪还是非法拘禁罪,量刑酌情减轻, 重点还是在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就算是因为妻子出轨而出于愤怒为之,也是酌情减轻处罚(可以减轻,不是应当减轻),就像法院判决里面写的,出轨这个算是道德问题,又达不到重婚罪的地步,法律肯定不能插手。出轨这种问题也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双方离婚,无过错一方应当要求另一方给自己赔偿,之后就只能在道德上谴责过错一方了。总之当今社会,能别动手的事就别动手。
呵呵 你在大学宿舍偷晴试试。宿管进来就打你两巴掌也没问题。 违反了学校规定,道德风尚吧。
没判无期真算好的了,他这也属于过失杀人
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甚至可以出罪,参照罗翔老师的讲座
文中写了 有店里不用的设备之类的
所以撵走就完事了,搞这么多事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这个女的也是50多岁
有一点不理解 这个女的都离职了 宿舍已经不属于她了 还带男的回来 这男的不算私闯民宅吗
虽然很扎心,但其实差不多结果
还得判 只不过可能轻点
会
我觉得你得证明跳楼是当时脱离控制的唯一或是最优方案才行,不然应该可以减刑(比如我拉一把转头锁门就跳下去了,这基本就是做贼心虚故意寻死,有过失但不至于10年)这官司肯定有的打
你们学校是真的厉害。下次你可以打试试。没关系。这个社会有什么理由可以直接打人的。。
传唤的四个人中女二号关一周是什么原因?
后来就是双方拉扯了,看描述吧。估计是女的跟老板拉扯让偷晴男快跑。 这就是斗殴了。
虎扑常有人问:发现了某某偷情出轨的证据,要不要揭露?
看到没,万一出事了,要负责任的。
你这脑补充分说明了,你很龌龊,点赞的更恶心。
起码不会那么重刑
你不让他走,打了他,导致他 只能 跳楼致死。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