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在他自己家里来了不速之客,为什么不能问清楚。
引用 @黑色漂白 发表的: 这老板也真是背,这女的只是你的员工,你让他们滚蛋不就行了。这偷情的也背,二楼跳下去摔死了……
引用 @谁谁呢 发表的: 有关系的话 估计也差不多这个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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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BJbeeny 发表的:背个屁,就是不想熟练员工走人,抓住把柄了,想为难人家。这人不是个好人,人家偷情,关你屁事。
引用 @最爱的袜子不见了 发表的: 他这个岁数了,拦着让人不走没有什么歪心思我是不信的。如果是年轻小伙子我能理解,不懂事,不成熟。但是他应该熟知明哲保身的道理。除非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引用 @LBJbeeny 发表的:关你屁事呢?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我到你租的房子里干事,跟你有关系么?
引用 @阿咩羊 发表的: 就看这一段就可以了,个人感觉问题不大,有事儿走法律途径,个人解决就要承担后果。 直到今年4月8日,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张倩与男网友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仅属于道德范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赵亮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男网友跳楼是为了逃离、摆脱赵亮的控制,由此造成死亡。因此赵亮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四万多元。
引用 @勒布朗2025 发表的: 入室了吧,私宅不可侵犯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他不是已经问清楚了。你看他老婆的表述,他都打电话跟他老婆说他们在偷情了。而且肯定也打人了。不然会判这么重吗。
引用 @勒布朗2025 发表的: 怎么说得过去?偷晴放一边,陌生男子入室,你怎么知道他偷没偷东西,就直接恭送出门了?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看看房子里有没有丢东西,谁知道你是不是贼。
引用 @大神FATE 发表的: 这老板真的是活该,人家偷情关你屁事,现在好了去坐牢了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咱们换一个场景,商场保安抓到一个小偷,扇他两个耳光,把他关保安室,锁门出去打电话报警等警察来,小偷跳窗摔死。和这案子一毛一样,判保安十年半,你说保安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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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拉玛西亚制片人 发表的: 这判决有什么问题么?
引用 @拉普拉斯算子zx 发表的:楼上的都扯淡呢,你员工都离职了还跑到宿舍来瞎搞,你客客气气地让人走?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什么罪有应得?如果不是死者跳楼,非法拘禁这条都没法成立,要留人24小时以上才能定 不然照你这么说商场保安都不用干了,抓到小偷都要非法拘禁人家几十分钟
引用 @最爱的袜子不见了 发表的: 哈哈哈,你杠得真没水平。
引用 @科比大爱24 发表的: 借楼问下,有没有懂法的大哥,如果案件里的女主是老婆,这该怎么判
引用 @慕容锋寒 发表的: 这是给那个女员工租的房子
引用 @最爱的袜子不见了 发表的: 如果是自己老婆另说,别人老婆你管那么多,只能说运气不好,人死了。
引用 @EDG_Scout 发表的: 应该是员工在他租的房子里偷情 就像你租个房子 你同事来借宿过一段时间 然后有天你回家发现她带了个男的来睡 有的人还真会觉得隔应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自己老婆的话砍情夫的新闻还少吗。自己老婆杀了他都值得,不是自己的老婆有必要这么义愤填膺吗。
引用 @春风斑斓 发表的: 关键就是这不是他家,是他给员工住的宿舍,员工在里面偷情,属于道德层面问题,不存在法律方面问题。而他拘禁殴打他人致其逃脱时死亡就属于法律责任了。
引用 @jack. 发表的:追小偷致死都要担责 你以为自己老婆致人伤残就无责了
引用 @qqq3wc 发表的: 两人都倒霉。一个跳下去跑了啥事儿没有。结果自己摔死了,另一个跟着给坐牢。 十年有点重吧,主观恶意其实没那么大。就是想管下闲事儿。
引用 @kstrootman 发表的: 家里也是仓库,有东西的,没确认偷情还是偷钱以前不让走很正常吧?应该报警不能让走。 难道说一个小偷进了我家,我回来碰到了还不能把他扣住了只能看着他走?
引用 @蜗牛在天上飞 发表的: 你再看看隔壁那个判一年半的,看完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囚禁两个女娃娃,打算长大了拿去卖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问清楚了?马上要离职的员工带人进来,谁知道是不是贼?检查下东西有问题?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这就是扯淡了。 一个陌生男在你家里偷晴了,你不整清楚就放走他吗? 起码检查一下贵重物品有无丢失吧。
引用 @吃西瓜不吐西瓜皮 发表的: 50岁左右……
引用 @光明游侠77 发表的: 张倩第二天被放,高健为什么要交一万保释金?他什么也没干啊!
引用 @十年破壁 发表的:店主租下的房子。使用权支配权是店主的。店主怕是来了个贼,清点物品。
引用 @刘备也玩2K 发表的:只能说法律没有对出轨的做出惩罚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这是别人老婆吧。而且是他离职员工,跟他有啥关系?
引用 @义兴白袍7 发表的: 膈应也是让人家滚蛋吧,你不让人走可不就是非法拘禁,何况还致人死亡。
引用 @daldry 发表的:涉及拘禁时长的法条请你找出来
引用 @菠萝土豆123321 发表的: 插眼。我也好奇,而且我觉得你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其实我一直没搞懂他为啥搞这些动作,看标题我还以为是老公捉奸夫,真要这样的话量刑有点重了,但压根不是啊,这件事跟他有什么关系?可能是想要挟他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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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里奥梅西 发表的: 一样啊,偷情不犯法,只是道德受谴责,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且进行人身攻击都是违法。
引用 @也曾经是少年 发表的: 我甚至认为老板和这个女的可能有一腿
引用 @全能詹姆斯666 发表的:我觉得这篇报道可能隐瞒了一些事实。大概率这个男老板不仅仅是阻拦离开,很可能有比较严重的殴打和威胁。 死者也只是个普通人,法院也不是傻,如果真是报道里情节这么轻,至于判十年?
引用 @kanecai911 发表的: 这女的50了,你猜奸夫该是多大。
引用 @承天八索 发表的:不是自己家,本来就是给员工的宿舍,你会把贵重物品放自己下属的宿舍里去?宿舍里贵重物品无非就是家具什么的,一眼不就检查完了?
引用 @Ashirrow 发表的: 我想知道,假设偷情者是自己的妻子,丈夫阻止奸夫离开,奸夫跳楼身亡,是否还是十年半?
引用 @淡水鱼妖怪 发表的: 刚刚另外一帖子九江男子将领养的两个幼女用铁链锁在毛坯房卫生间,喂臭了的食物和水,幼女爬上窗台被人发现,后因男子“主动自首”被判一年半,还有人在说判的很好、很合理。
引用 @烟飞未灭 发表的:我倒是想知道什么馅饼店要投资100多万,还是在一个县里。。。
引用 @suda305 发表的: 小偷不是违法行为?非法拘禁不是违法行为?保安抓住小偷不应该报警?
他不是已经问清楚了。你看他老婆的表述,他都打电话跟他老婆说他们在偷情了。而且肯定也打人了。不然会判这么重吗。
关键就是这不是他家,是他给员工住的宿舍,员工在里面偷情,属于道德层面问题,不存在法律方面问题。而他拘禁殴打他人致其逃脱时死亡就属于法律责任了。
估计是这女员工辞了职赖皮不走,这老板早就想整她了
五十多了,从图片看这二楼也不矮
算上一层车库的
自己老婆的话砍情夫的新闻还少吗。自己老婆杀了他都值得,不是自己的老婆有必要这么义愤填膺吗。
看都不看就评论?
检查下房子里丢没丢东西。 你跑了去哪找你。
看看房子里有没有丢东西,谁知道你是不是贼。
不关我事 关你🐎🐎事
这不是他给员工租的房子吗
如果这个是他老婆,会不会判决不一样?
这房子是给那个偷情女员工租的
问清楚了?马上要离职的员工带人进来,谁知道是不是贼?检查下东西有问题?
是楼主老婆吧
你看清楚了,这个老板上来就打人了
哈哈哈,你杠得真没水平。
文中说了胆心偷东西啊, 女员工收拾东西走人了,结果还带来陌生男子, 老板觉得可疑,就不让走,要检查,然后在过程中肯定有冲突,最后冲突升级,最后这结局了
你这例子举得完全不一样
这是给那个女员工租的房子
应该是员工在他租的房子里偷情 就像你租个房子 你同事来借宿过一段时间 然后有天你回家发现她带了个男的来睡 有的人还真会觉得隔应
张倩第二天被放,高健为什么要交一万保释金?他什么也没干啊!
那也可以拉着不让走啊,承担后果就是 大部分时候员工能赔你一笔,倒霉的极端就是主楼这样 都属于正常情况啊
涉及拘禁时长的法条请你找出来
你当贼随便去别人房子里?
小偷不是违法行为?非法拘禁不是违法行为?保安抓住小偷不应该报警?
先把语文学好再来问
有一说一,毫无问题
店主租的房子,他的店员住。谁的房子搞清楚。
脑补一下。阻拦者一直想炮偷情这个女的未能得手,结果看到这女的被一个五十多的老头炮了,然后就做出某些不符合他身份的极端事情。。。
家里也是仓库,有东西的,没确认偷情还是偷钱以前不让走很正常吧?应该报警不能让走。 难道说一个小偷进了我家,我回来碰到了还不能把他扣住了只能看着他走?
房子是老板租的,一个离职员工一个陌生人在这里偷情?这不是私闯民宅吗?不应该算非法拘禁吧。我也不太懂。懂的科普一下。。。
膈应也是让人家滚蛋吧,你不让人走可不就是非法拘禁,何况还致人死亡。
不是义愤填膺的事,而是他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对方道德制高点就直接非法殴打拘禁。
只能说法律没有对出轨的做出惩罚
都说了是偷情,肯定是里面的人放他进去的
店主租下的房子。使用权支配权是店主的。店主怕是来了个贼,清点物品。
小偷是非法侵占私人财产,是犯罪,保安职业范围之内,只要不是没必要的殴打致人死亡一般肯定没事。但是偷情是经过女方准许进入房间的,财物也是主人的,反而是房东没有经过同意就开锁进入租客屋内是非法入侵,他没有使用权。
你私宅租给别人,难道不长脑子?
这是他老婆吗?只是他员工吧。是自己老婆没问题。
又不是你老婆,你管个p的事?这人就一路人,不是违法犯罪怎么管?拘禁殴打?
还是出于道德层面的想管闲事儿。。 我也觉得判的重了,但是法律判刑这事儿就是入了条目就要适用那个条目的刑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这个条目很严重了。
刚看了另一个帖子,一个男的圈养了四个小姑娘,按非法拘禁罪判了一年半
问题是他打人了。然后不让人走啊。你报警等警察不就好了。打人算什么。平常在街上打人也要负责的吧。
应该差不多吧,偷情还是道德范畴,拦着不让走还是限制人身自由
我看你老婆就是这德行
这说的这个和判罚是两个概念 杀了他判死刑都可以理解 但是堵住他 他跳楼摔死了 判个十年有点理解不了 昨天那个囚禁养女十年用来卖淫的才判了一年半
插眼。我也好奇,而且我觉得你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
大概是因为这个死人了,结果论
主观恶意要是大了,就不是十年了,就是故意伤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了,等同杀人绑架了。
入室得到使用者的允许也没有犯罪行为
那不是女方让进去的吗,也不是自己强制进去的,有问题也得算女方的问题
同样在山东,之前那个辱母案,都十几个人非法拘禁了,最后警方也没管才出的人命案,能说啥呢
他是检查吗。他是直接上手了吧。看描述。在确定后。他们恳求放走,老板又打了他。这请问打这么多次是要干嘛?出气吗
不是自己家,本来就是给员工的宿舍,你会把贵重物品放自己下属的宿舍里去?宿舍里贵重物品无非就是家具什么的,一眼不就检查完了?
文里是不是说还准备来第二次,哈哈
我觉得这篇报道可能隐瞒了一些事实。大概率这个男老板不仅仅是阻拦离开,很可能有比较严重的殴打和威胁。 死者也只是个普通人,法院也不是傻,如果真是报道里情节这么轻,至于判十年?
偷情是道德问题! 即使他老婆,一样是犯罪!判的没什么问题
看了全文我也感觉这个高健是最倒霉的!
怕是来个贼,法律上没这个说法,法律依据的是事实,事实就是员工和情人在员工宿舍偷情是道德问题,店主限制别人人身自由、拘禁殴打别人、致其逃脱时死亡是违法行为,真的这案子的问题就是民事赔偿赔少了,五十几岁的人赔4万太少了。
非军人配偶出轨本来就不犯法啊emmmm
互联网上总能看到一些人的下限
宿舍是他租的
我没说这个不对。。。我只是阐述下
有司法解释的,只不过是累积12小时不是24,如果有严重情节就不需要这个时间限制
你嘴巴也是够臭的
一样判啊。现实生活中。发现偷情直接把情夫打死的事还少吗。这老板表现得好像是他老婆一样。。
非法拘禁罪,没问题 这跟离不离职没关系
租出去的房子使用权在租客,合同期内都不算事他家,房东不能擅自开锁,不然就乱套了。而且是主人同意别人进去的,也没有他的财产在里面。照你这么说,以后租个房子,招待个朋友房东就能直接开锁来检查
我也觉得。这个人还打那个男网友,有可能是发现俩人奸情了,有点想法。
现在的人都这么有数了?
我倒是想知道什么馅饼店要投资100多万,还是在一个县里。。。
关键是当时怎么确定她俩是偷情而不是偷东西?肯定不能轻易放走吧。。
18年50岁,是你你偷吗🐶
判重了,跳楼是死者自己的主观选择,这个当事人也是不会说话,他应该说对对方的身份持怀疑态度,所以不让他离开准备报警,但是对方急于逃跑所以就跳楼了,这种结果他也无法预料。 警察会问为什么动手打他,可以承认自己确实出于道德原因有点冲动,但是对方想尽快逃走所以相互之间有些推搡在所难免。 非法拘禁致死这个罪名太扯淡了。
张倩不是说男主打人了么
都未必是偷情,人两个都是单身的话就是正常恋爱
一眼是多长时间? 家具家电有没有损坏呢?一眼检查完?
无罪
这个应该是反人类罪,死刑合适
可能算上买门面的钱了
抓住对方报警然后不用限制人家自由,让人家直接离开 ,你是这个意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