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邓肯是个好控卫 发表的: 我的父母没有这么教我,所以我也不会让我的孩子这样做。
引用 @天地英豪 发表的: 我要是秦始皇他都不用到11岁就要被崩了,还得全家连坐。因为不是主观故意,所以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轻判??就因为他熏个松鼠,多少树林被毁?多少英雄牺牲?多少家庭破碎?枪毙都TM轻的
引用 @河底小虾米 发表的: 好奇这种失火原因是怎么查到的呢?
引用 @凌美仕 发表的:火灾时间 2019年3月30日18时许 火灾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 伤亡人数 31人死亡(截至2019年4月4日15时15分) 这不也是木里吗?
引用 @杨超越的球球 发表的: 罚钱呗!一千万,一个亿,往重了判就对了!!!!!
引用 @寻找一个目标 发表的: 抱歉呢……14周岁以下是无敌时间
引用 @武术家朱芳雨 发表的: 真的 父母有罪
引用 @山无涯 发表的:为什么不判呢?因为法律就是要超越你这种一般人的偏见。
引用 @昏头吧唧王大帅 发表的: 养不教,父之过。这已经不是熊孩子了,19条人命啊,该死
引用 @虎某亲爹 发表的: 虎扑有些高亮真的是惨不忍睹…单纯就是为了看着爽,别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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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嘿擦擦 发表的:有点文化水平都知道 主观的目的,才是对犯罪的最重要依据。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判刑天差地别。
引用 @斯蒂芬庫砅 发表的:你怕是开玩笑吧
引用 @温柔滴肆虐 发表的: 甚至有些你没见过,听都没听说过的亲戚连累到,夷九族。。。
引用 @在下古巨基 发表的: 啥事没有,有个案底吧
引用 @六博的手套丶 发表的: 株连九族听说吗?
引用 @隔着雾霾看星星 发表的: 如果是真的,恐怕这孩子将会永远活在19条人命的阴影下了吧
引用 @me1ody 发表的: 你这不叫正义,只是在泄愤。清醒点。
引用 @願妳是个謊M 发表的: 父母替蹲到孩子成年换孩子蹲吧,很多的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就完事了,你他妈不会教生下来干嘛啊?
引用 @詹神lebron 发表的: 11岁,能怎么判啊。。
引用 @逛街路人 发表的: 编辑了。这场火灾并不是造成消防员牺牲的那场,是我搞错了,非常抱歉
引用 @天地英豪 发表的: 如果是故意杀人,一个都够枪毙的,你水平还是不太够。这么多人因为他熏个松鼠送了命,还在纠结是不是故意杀人??
引用 @无戒游者 发表的: 都什么年代了还株连九族。。。
引用 @二蛋爹 发表的: 幸好你不是秦始皇,要不然绝对滥杀无辜,连案件都没分清楚就来判连坐,小孩放火的和消防员牺牲的不是同一起!!
引用 @杨家湾保罗 发表的: 我第一次觉得,生活在古代也挺解恨
引用 @gwg0773 发表的:怎么多人因为他送命了?先弄清楚再说!
引用 @楚辞狂客 发表的: 搞笑!
引用 @比你打油点 发表的: 注意上面层主说的,想生活在古代。。
引用 @你乜柒都唔使讲 发表的: 判父母行不行
引用 @天地英豪 发表的: 你确实挺搞笑的😂
引用 @楚辞狂客 发表的: 没有文化的人!搞笑!只会发泄!
引用 @xp3980 发表的: 理论上森林损失由其监护人赔偿,其行为违法犯罪但未到法定年龄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实际上屁事没有,林木的损失这么大谁都赔不起,一直赖着没钱一点办法没有。
引用 @杨家湾保罗 发表的: 这样吧,每年清明节去凉山消防队员的墓碑前祭拜并且大声朗读小学生手册。
引用 @天地英豪 发表的: 真是泄愤的话,怕这孩子都过不了18岁,而且基本不是枪毙。够可以的了,让他活到18岁才枪毙
引用 @me1ody 发表的: 两人吵架,气不过动手,结果一拳把人打死了,给爷死?装修工人装玻璃,一不小心没拿稳,掉下去砸死五个人,给爷死?桃子上洒农药,小偷偷吃结果死了,给爷死?如果你觉得这三个人都不该死,凭什么一个年仅十一岁,三观还没形成,只是想熏松鼠的孩子要被判死刑?!
引用 @劲爆控卫威少 发表的: 罚他这辈子不能用火🐶
引用 @橙子大西瓜 发表的: 我之前只是怀疑了下人为因素,然后被追着喷!
引用 @二蛋爹 发表的: 为啥要活在阴影下,消防员牺牲的那场火又不是他放的!
引用 @me1ody 发表的: 人命在你眼中是蚂蚁吗?走民事,罚他个倾家荡产,我支持你。但是人的生命权不能这样草率的剥夺!你这种论调就是暴君,就应该被唾弃!
引用 @今夜月色太美 发表的: 只能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引用 @艺术家托尼马 发表的: 未满14岁,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
引用 @步行街认证男神 发表的: 这些他本来应该也进不去,所以没啥用
引用 @腮帮逆天带小温起飞 发表的: 有时候看到这种熊孩子,真的恨不得中国能复古一次
引用 @勒布朗2025 发表的: 还有十族
引用 @KevinDuranter 发表的: 大概率缓刑。
引用 @老呆的嫩草 发表的: 我感觉判罚赔偿比较好,父母还不完孩子还
引用 @无戒游者 发表的: 未成年人刑事档案会封存的,一般人和机构根本看不到犯罪记录。除了考公进国企会限制,其他影响不大。不过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民事上会被索赔一大笔钱。
引用 @啊别打我的脸 发表的: 刑事上肯定不行 不能连坐民事上要赔 父母法定监护人 无过错替代责任
引用 @一只庞大的 发表的:留档!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入伍,永不录用!
引用 @热你的瘟了 发表的: 连坐
引用 @冷月可是妹子 发表的: 为什么坐牢到18?直接枪毙不行么浪费粮食
引用 @有的时候要改变 发表的: 你可得了吧 玩你你的小孩犯错呢
引用 @在下古巨基 发表的: 如果父母当时知道孩子放火呢,没有制止呢?
引用 @魁九七 发表的: 除非教唆,否则无罪
引用 @在下古巨基 发表的: 不作为呢
引用 @westbrook35 发表的: 能让小孩子点火烧了山的,父母就该死
你能管好自己,管好父母管好自己小孩,但是你的亲戚犯法连累到你咋办。。。
为什么不判呢?因为法律就是要超越你这种一般人的偏见。
问啊 马上就有树叶 打火机出来作证了
穿越者?
对没钱的人来说,你罚他一万亿也没用啊
不负刑事责任=无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算啥?
父母也没罪
赔钱就行
不过大概率赔不起
因为法律没这么规定,你这种人倒是不偏见,希望下次烧死的是你
有点文化水平都知道 主观的目的,才是对犯罪的最重要依据。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判刑天差地别。
农村出身的表示在农村没有哪个父母能管住他的孩子不玩火,你总不能把孩子随时绑在身上带着,除非孩子不想玩,想玩随时扒拉点草,树枝就点个火堆了,哪怕大人打的屁股开花,过了一夜照玩不误,玩火玩水都是农村小孩的通病,但怎么管都没用
从前几天所谓禁吃狗肉的讨论回帖看,我说虎扑80%以上是法盲可能还是保守的
看未成年罪犯态度,这辈子至少是要一直忏悔了,如果表现出来态度不好,国外也不是没有枪毙未成年人的案例...
再补充一下,你小时候11岁也许还是个sb,现在的11岁小孩子信息吞吐量是20年前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你太小看小孩子了...也许你也就是个学生...
你这不叫正义,只是在泄愤。清醒点。
如果是故意杀人,一个都够枪毙的,你水平还是不太够。这么多人因为他熏个松鼠送了命,还在纠结是不是故意杀人??
你才是法盲吧
还有十族
赔不起就禁高消费,结果人家也不高消费
未成年人刑事档案会封存的,一般人和机构根本看不到犯罪记录。除了考公进国企会限制,其他影响不大。
不过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民事上会被索赔一大笔钱。
幸好你不是秦始皇,要不然绝对滥杀无辜,连案件都没分清楚就来判连坐,小孩放火的和消防员牺牲的不是同一起!!
都什么年代了还株连九族。。。
眼不捐
为啥要活在阴影下,消防员牺牲的那场火又不是他放的!
真是泄愤的话,怕这孩子都过不了18岁,而且基本不是枪毙。够可以的了,让他活到18岁才枪毙
牛批牛批,你的意思是这个世界所有父母都要会教孩子才生小孩?否则不配拥有?
以后做消防员吧。
口嗨的怎么判
是啊。
搞笑!
注意上面层主说的,想生活在古代。。
怎么多人因为他送命了?先弄清楚再说!
我也觉得,幸好我不是。而且我也不需要分清楚案情,只要因为他熏个松鼠,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枪毙都不过分。连坐的话,顶多坐他父母,其他人就算了
那你某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犯事了,你能跑掉吗?
弄不清楚,联想到之前的森林大火。😂本质上没差别,主观熏个松鼠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枪毙都可以
你确实挺搞笑的😂
西昌火灾,我还参与了灭余火,在山脚下睡了两天两夜,难受的一批。
啊对不起 没注意到 我错了
这肯定是判孩子的监护人了。
两人吵架,气不过动手,结果一拳把人打死了,给爷死?装修工人装玻璃,一不小心没拿稳,掉下去砸死五个人,给爷死?桃子上洒农药,小偷偷吃结果死了,给爷死?如果你觉得这三个人都不该死,凭什么一个年仅十一岁,三观还没形成,只是想熏松鼠的孩子要被判死刑?!
罚款父母是有可能,父母代其坐牢就不可能了。顶多青少年专门的管制场所 关熊孩子一段时间。
没有文化的人!搞笑!只会发泄!
想想以前诛九族诛十族有多可怕
有文化的你,希望下次你家被熊孩子烧了的时候,记得想想,他还是个孩子啊😂
是啊
你父母有教过你吗?
我记得好像是 可能违法,但不犯罪,这样的话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也对。
此次通报的3·28凉山州木里森林火灾的起火点,距之后3·30凉山西昌突发森林大火地点约200公里远,后者造成19名救火英雄牺牲。而在2019年3月30日,木里县也发生了森林火灾,31名救火英雄遇难。——转广东共青团公众号
太便宜他了,讲真。。。。。。但是刑法也有规定
人命在你眼中是蚂蚁吗?走民事,罚他个倾家荡产,我支持你。但是人的生命权不能这样草率的剥夺!你这种论调就是暴君,就应该被唾弃!
两件事我串了,如果光火灾,没死人,那确实不至于枪毙。死了人多了,枪毙不过分,下辈子再好好做人
尽管这个确实不是,但是西昌说不定也是差不多可笑的原因,而木里县这个就是去年31人牺牲的地方
不能用电,这个好点
把整村人迁走吧 这种没办法的 教育了一个还会有下一个
有些落后地区就是这样,完全是放养状态,父母都是没有文化的,还能指望教好孩子吗
只能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然而你貌似又搞错了🤣
所以我说如果呀,加个前缀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这样说我。再说了,我说的有问题吗?如果是真的,难道就不会活在19条人命的阴霾之下吗?如果是我绝对会一辈子愧疚,小时候不懂事可能不会理解人命的可贵,等到懂事之后,恐怕会非常难受。
关键他没钱咋办???本来就已经家徒四壁了,还怎么倾家荡产?
赔是肯定赔不起的😂
985一条街
监护人也不用吗?
这是逼着他移民吗
在管教所给他打到半死
那是你对法律发发展一无所知 不然也不会说出这种话
弑母都没事
我感觉判罚赔偿比较好,父母还不完孩子还
咱这不是旧社会,别上来就连坐啊。。。虽然他父母肯定也有看管不严的责任,但是判父母刑肯定不可以啊
连坐
你可得了吧 玩你你的小孩犯错呢
你的邻居亲戚朋友
十族好像就是一个方孝孺吗?
我有一句CTMD不知当讲不当讲
要不你过去被他打死试试
国人的法律知识太匮乏了
赔,那更赔不起了吧。
对,除了考公或者国企,其他也没啥影响,民事赔偿肯定跑不了,不过这父母有没有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呢
父母有责任的,,,监护人
解恨啥,中国自古就有宽赦老幼的传统,目前最早从秦朝开始就有,以前有没有还没出土文物不确定,按这你得回到上古。不然这小孩到古代还是不判。
这赔的起么?
只有司法机关办案能调查。
《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任何单位、组织、个人都不能调查18岁以前判刑5年以下的犯罪记录。
生孩子只是副作用,很多男女就是为了一时爽而已………
生气可以理解,这种泄愤不可取,如果你是被连坐到的无辜者,你怎么想……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能让小孩子点火烧了山的,父母就该死
除非教唆,否则无罪
不作为呢
未满十四岁无罪
不构成刑法上的创设法益危险,所以不能认定刑法上的不作为。更何况主观因素太难界定,没办法处理的。
哎,,别这么极端好吧。你小时候没有个调皮捣蛋的时候?谁家父母还能教孩子杀人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