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三井飙三分 发表的:国内不会因为虐待动物就开除学生的把,最多就教育批评一下。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人家传播虐猫视频,又不涉及恐怖主义跟极端主义,你可以说他这样有违人性,但你给他扣一个宣传恐怖主义的帽子纯粹无中生有
引用 @火箭飞快点 发表的: 这种人会被同学收拾吧
引用 @stevenpope 发表的: 动物版的N号房间,另外更需要看到的是,这是一个以此为乐以此谋利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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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然后呢?跟那个虐猫的哥们有什么关系呢?有的杀人犯是男的,那男的就得被怀疑以后是杀人犯了?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我又不是圣母,我站在法律角度来说而已,话说回来,你说别人思想危险,你又比别人好到哪去呢?
引用 @曼联主教练斯科尔斯 发表的:
引用 @新型罐装病毒 发表的: 不管怎样,给他留个案底陪他一辈子吧
引用 @Tentaclehell 发表的: 怎么感觉社会倒退了,当年第一起曝光的虐猫事件是黑龙江鹤岗,一个护士干的,高跟鞋踩猫应该还有人有印象,结果当地怎么处理的?医院停职、警方加入调查、10个县部门参与调查,虐猫的王钰在当时甚至能说是社会性死亡了
引用 @风大球滑衣服太紧 发表的: 就这?之前爱狗人士又人肉又公开私人信息啥的,现在就这?
引用 @52HZ2016 发表的: 希望可以,我想看他被虐
引用 @魔法少女泰隆卢 发表的: 因为这个根本不是尊不尊重生命的问题。而是 一个虐猫的人,就像咬过人的狗一样。内心的杀欲已经激发出来了,杀欲一旦激发就有可能威胁他人健康
引用 @16飘红 发表的:没有对生命的敬畏,这种人不配活着
引用 @总裁第一人 发表的: 大部分变态杀人狂都有虐待动物的倾向,所以虐待动物的人是高危人群。虐杀动物的即使不是杀人狂那也是个心理变态,这种人就应该全抓进精神病院好好治疗,你这一顿洗地看来平常也挺喜欢虐待动物吧。
引用 @新型罐装病毒 发表的: 我笑死了还保研,教授敢要这种变态?这人脑回路真强!
引用 @Yvresse7 发表的:今天吃饭说起来,好像这人考研过了海大的初试线了。。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你这就犯了基本的逻辑错误了,即使是全部杀人狂都喜欢虐杀小动物,你也得不到虐杀小动物的就是杀人狂这个结论啊
引用 @水田 发表的: 如果说这样应该入刑啊开除了有什么意义吗?
引用 @下一位大人物 发表的:你的逻辑也有点问题啊,层主也没说结论啊!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你这种逻辑混乱不堪,只是一味按照自己观点去骂人的人,真的比那种虐杀动物的也好不到哪去
引用 @言轻莫劝人 发表的:放眼全世界哪个国家做这种事不是犯罪?在中国连开除都 不行了?你要是有女儿,这种人给你当女婿要么?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法制社会,依法治国,不是应该站在法律角度来看问题吗?而且楼主发的帖子是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惩罚,进行惩罚不更应该用法律来当做依据吗?难道都给他制定惩罚措施了,还不用法律法规,要按照网友说的做,那还要法律干嘛呢?我们的法治精神呢?
引用 @贾乱武 发表的:说明法制不是人治了吧? 理性的来说,这种虐猫最多是道德问题,法律上来说好像根本不算违法犯罪,只不过道德影响极差,这就开除真的合理吗? 如果没犯罪只是惹众怒就可以当犯罪来处置,那如果罪犯引发众同情是不是可以当无罪来处置? 不过这个人虐猫还传播这个问题,应该立法来解决,跟扰乱公共秩序那些行为差不多了
引用 @05年球迷专治黑子 发表的: 印象很深,后来看过电视台的采访,当事人还拿出了证据,是接触了一个自称影视公司的组织,说相中形象气质,请她有偿拍写真模特做广告什么的,先拍照、再拍腿、再拍脚、再拍脚踩玩具、再拍脚踩蔬菜水果、再拍脚踩动物、再拍把动物踩死、最后拍虐杀隔着玻璃又踩又坐。当事人表示抗拒的时候初期用金钱利诱,到踩动物后就以曝光上一步视频给亲人朋友相威胁。那护士说有一个虐杀兔子的视频,因为她一开始表情做不到又笑又开心地虐杀,忍不住哭和皱眉,被强逼着连续虐杀三只,直到拍摄出来的视频满意为止,她虐完第三只自己忍不住吐了一地。
引用 @demon990 发表的: 虐猫让她社会性死亡,那才是落后。
引用 @乐不wrong 发表的:盲猜一个:当年我读大一,网络舆论发挥作用刚刚显现,等于是被拿着放大镜看,当地重视程度高;现在这种事情太多(能引起关注的),但是被遗忘的也快,所以重视程度下降了。
引用 @魔法少女泰隆卢 发表的: 他只是有杀人的可能性 又不是已经杀人了,这怎么入刑?
引用 @南宫那月 发表的: 放心 暴躁老哥会教他做人,发生这种事在学校还混的下去?
引用 @牛仔123321牛仔 发表的:社会进步了,不被舆论带着走了。特别是这种极端的舆论。
引用 @水田 发表的: 杀猫=可能杀人,根本就没有逻辑性。杀猫就会杀人,杀猪会不会?打苍蝇会不会?如果杀猫和杀人有必然的关联,前者导致后者的概率很大,那么对社会有极大潜在危害的人员不能入刑?归根结底,还是杀猫=可能会杀人这个逻辑不成立罢了。
引用 @魔法少女泰隆卢 发表的: 是虐杀动物取乐,这个跟普通杀猪杀牛的屠夫行为是有区别的。 这类人等于激发了杀戮欲,也不是说一定会去杀人,是说他最杀人犯的概率会比普通人高不少。
引用 @hddhndndn 发表的: 不应该,因为校规里没有这条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他虐猫不开除,打人真开除,甚至涉及到刑事犯罪,万一涉及到轻伤,人家不签谅解书,你跪在地上求别人都不行,要坐牢的。这种情况在法院每年都遇到过,觉得不过打了一顿而已能有什么事,结果后来家人跪在地上求别人签谅解书的都有
引用 @火箭飞快点 发表的: 找个没人没监控的地方,拿麻布袋套住打,然后班级里的人都排斥他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班级里的人都排斥他倒是没问题,找个没人没监控的地方打人,兄弟你要是觉得这样可行你可以试试,真的
引用 @总裁第一人 发表的: 你的逻辑违背大众常理,你已经魔怔了,别回我了行么,我真怕了。
引用 @凯撒还是天天 发表的:那要是虐待大熊猫呢?深夜跑进动物园把大熊猫打成了猪头
引用 @志在长空牧群星 发表的: 这人就是教研室的定时炸弹
引用 @火箭飞快点 发表的: 我要是在那附近!还真敢!
引用 @略略略略略略69 发表的:可惜法律没有进步,让这种虐待动物的变态可以逍遥法外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那你也不能贷款消费啊,人家还没杀人,你就认定他以后一定要杀人了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别口嗨啊,你去打了,到时候虎扑这么多网友给你报销来回路费就是了
引用 @矢志不渝nice 发表的: 想知道,虐猫虐狗和吃狗肉,那个更严重呢?
引用 @库里的训练师 发表的: 它应该就是那种虐猫的,,,可怕 远离他就行咯
引用 @我不是吉诺比利 发表的:我们学校当时有虐猫虐狗的,自己退学了。因为他长的就很有特点,瘦瘦小小秃头带个帽子,事情曝光后被其他同学一眼能认出来,被人收拾的很惨,受不了了退学走了。也算是罪有应得。
引用 @木易君子 发表的:果然如罗老师所讲,有很多人讲条款讲的连人性都没有了…
引用 @快递员孙笑川 发表的: 那直接死刑吧,要不然广大义愤填膺的网友要气死了
引用 @凯撒还是天天 发表的:罪犯引发同情会在量刑时会考虑减刑,看看那些村民都按手印要求被家人家暴然后反杀的人轻判的新闻
引用 @柯里昂注视着你 发表的: 让我碰着我能打断他腿,我说真的不开玩笑
引用 @懋杰 发表的: 高校想开除学生费劲透了,才不会因为学生虐待动物开除学生,校规里哪有这种条例…只能通过司法机关,根据该生不当牟利或者虐杀动物等相关条例进行追责审判后,学校根据“该生在校期间受到刑事处分,依照校规予以开除学籍”才可以。
引用 @圣地亚哥总裁 发表的: 还敢收拾?你们同学胆子也不小啊
引用 @上帝之下330 发表的: 放心,网上那些人十有八九都是口嗨,真打人了别人一报警,我看那群暴躁老哥还暴不暴躁了
引用 @lsn12114 发表的: 那如果是村民按手印请求强奸犯轻判怎么说
引用 @CNGetOut 发表的: 你真别代表大众
引用 @新型罐装病毒 发表的: 贩卖血腥视频牟利,违法吗?
这种人会被同学收拾吧
不管怎样,给他留个案底陪他一辈子吧
他虐猫不开除,打人真开除,甚至涉及到刑事犯罪,万一涉及到轻伤,人家不签谅解书,你跪在地上求别人都不行,要坐牢的。这种情况在法院每年都遇到过,觉得不过打了一顿而已能有什么事,结果后来家人跪在地上求别人签谅解书的都有
有啊,南通附院烧伤科的研究生,恶意虐狗,被开除了
喜欢虐猫虐狗的绝对不排斥虐人,只是还没那个实力或者说胆量。
但说不准哪天脑子抽了就把哪个倒霉蛋给虐杀了,这都是潜在威胁。
我又不是圣母,我站在法律角度来说而已,话说回来,你说别人思想危险,你又比别人好到哪去呢?
大部分变态杀人狂都有虐待动物的倾向,所以虐待动物的人是高危人群。
虐杀动物的即使不是杀人狂那也是个心理变态,这种人就应该全抓进精神病院好好治疗,你这一顿洗地看来平常也挺喜欢虐待动物吧。
法盲太多了
就这?之前爱狗人士又人肉又公开私人信息啥的,现在就这?
拘留倒是有可能,留下案底,以后考公考研什么的政审不过也算他的报应了
说明法制不是人治了吧?
理性的来说,这种虐猫最多是道德问题,法律上来说好像根本不算违法犯罪,只不过道德影响极差,这就开除真的合理吗?
如果没犯罪只是惹众怒就可以当犯罪来处置,那如果罪犯引发众同情是不是可以当无罪来处置?
不过这个人虐猫还传播这个问题,应该立法来解决,跟扰乱公共秩序那些行为差不多了
?.是不是有点变味了
如果说这样应该入刑啊
开除了有什么意义吗?
最近在B站找那些随机作案的命案,最后破案绝大多数都是有前科的人干的。
像这种靠虐杀小动物取乐盈利的人,对生命已经没有敬畏了。
就算学校不开除他,但教师层与学生往后对他的态度,我是不信有多少人能熬着不退学的,真要是熬的下去,那才是更可怕的事。
你这毫无逻辑的话简直是可笑,大部分变态杀人狂有虐待动物的倾向,然后以偏概全得出了虐待动物的人是高危人群,然后又偷欢概念说虐杀动物即使不是杀人狂那也是心理变态。最后又是神逻辑推到别人站在法律角度看问题的人也是爱虐待动物的。整个推断毫无论点论据,而且逻辑混乱不清。真的建议你看一看逻辑学,不说能让你说话正确,至少能让你说话没有明显的逻辑错误
你这种逻辑混乱不堪,只是一味按照自己观点去骂人的人,真的比那种虐杀动物的也好不到哪去
法制社会,依法治国,不是应该站在法律角度来看问题吗?而且楼主发的帖子是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惩罚,进行惩罚不更应该用法律来当做依据吗?难道都给他制定惩罚措施了,还不用法律法规,要按照网友说的做,那还要法律干嘛呢?我们的法治精神呢?
今天吃饭说起来,好像这人考研过了海大的初试线了。。
你觉得海大复试的教授知道这事会怎么想
666,这下我没话说了,虐狗变态罪有应得
你的逻辑也有点问题啊,层主也没说结论啊!
他只是有杀人的可能性 又不是已经杀人了,这怎么入刑?
虐猫让她社会性死亡,那才是落后。
盲猜一个:当年我读大一,网络舆论发挥作用刚刚显现,等于是被拿着放大镜看,当地重视程度高;现在这种事情太多(能引起关注的),但是被遗忘的也快,所以重视程度下降了。
那没有结论说着一大堆话的意义在哪呢?
这人就是教研室的定时炸弹
其实虐杀也没什么,他最大的错误是传播了虐杀的视频
你的逻辑违背大众常理,你已经魔怔了,别回我了行么,我真怕了。
有吧,虐待动物好像触犯法律了,学校对犯法的人要开除处理的,现在还没判刑学校没法先定罚吧可能
funny mud pee!!!还外国,这里是中国,法无禁止即可为,那条法律规定了是犯罪。
😂
在古代杀人不犯法的时候杀人是道德问题吗?
罪犯引发同情会在量刑时会考虑减刑,看看那些村民都按手印要求被家人家暴然后反杀的人轻判的新闻
记得是人肉出了那个护士和介绍人,真正提供动物、组织拍摄、构建销售渠道的组织者没揪出来
前半句和后半句完美矛盾
那要是虐待大熊猫呢?深夜跑进动物园把大熊猫打成了猪头
06年的事,之前基本没有这种事被摆上网,后面有起时间挺接近的,在上海,也是风波很多
说实话,你这话说的真是蛮有水平的,前半句跟后半句完美矛盾
杀猫=可能杀人,根本就没有逻辑性。杀猫就会杀人,杀猪会不会?打苍蝇会不会?
如果杀猫和杀人有必然的关联,前者导致后者的概率很大,那么对社会有极大潜在危害的人员不能入刑?
归根结底,还是杀猫=可能会杀人这个逻辑不成立罢了。
放心,网上那些人十有八九都是口嗨,真打人了别人一报警,我看那群暴躁老哥还暴不暴躁了
我不信这些个给你点赞的从小打大就没有玩过什么昆虫小动物玩死弄死它们之类的,既然都是动物那凭什么猫就比其它动物高级,那凭什么虐杀个猫就是不敬重生命?他在家里想怎么杀猫那是他的事,又不犯法只要不被人看见什么事都没有,他就是错在把视频发出来了。
高亮那句高亮那句不配或者真是极端。
我觉得是进步,不管什么都应该依法办事。有法律规定虐猫要开除吗?有的话可以,不然就是胡搞。
浩克山东?🐶
是虐杀动物取乐,这个跟普通杀猪杀牛的屠夫行为是有区别的。 这类人等于激发了杀戮欲,也不是说一定会去杀人,是说他最杀人犯的概率会比普通人高不少。
你的观点有任何论据吗?
可惜法律没有进步,让这种虐待动物的变态可以逍遥法外
好像大四了 开学就毕业了
你开口就说一个人“不配活着“
你这叫敬畏生命?
杀可以 不能虐
这种的 肯定能有一条给他装里头 就看校方态度
找个没人没监控的地方,拿麻布袋套住打,然后班级里的人都排斥他
班级里的人都排斥他倒是没问题,找个没人没监控的地方打人,兄弟你要是觉得这样可行你可以试试,真的
我要是在那附近!还真敢!
它应该就是那种虐猫的,,,可怕 远离他就行咯
建议你去执行你的正义。
这人有错,但不至死吧
那是违法了
教授比我们惜命多了,招这种变态来是嫌自己活得太长了
别口嗨啊,你去打了,到时候虎扑这么多网友给你报销来回路费就是了
给你点赞,法律的滞后性很强
认定也是别人的自由啊,毕竟心理变态认定不冤
啊?怎么社会就进步了 合着虐猫不被开除成了进步的标志?在说什么东西…
我记得有人后来去采访过她 说是有人给钱让她踩的 记不得在哪看的了
班你给我上啊?
这明显是社会进步了 理性思考的人变多 不会被情绪裹挟向极端
想知道 监禁、阉割、遗弃、贩卖、人工培育和虐待猫狗,哪个更严重呢?
恶意诋毁只会让人觉得你智力低下
你真别代表大众
还敢收拾?你们同学胆子也不小啊
讲人性的都要把人当成杀人犯来对待了 还谈人性 可笑
没准是这人教暴躁老哥做鬼呢。虐杀80多只猫的人,我再暴躁也不想惹上这种人。
确实 网友都是人才 看不惯谁就杀谁
那如果是村民按手印请求强奸犯轻判怎么说
然后跪在地下求他别告你?
说得在理
这种偷偷虐猫狗的都是心理变态还胆小的辣鸡
要是我我就找他们寝室趁他不在往他包里塞狗屎,他也不知道是谁😑
说明这些村民有问题
为什么不敢,这已经是犯了众怒,都是大家每天路上自己喂的猫猫狗狗,被虐待了那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你杀猫,或者踢几脚,可能你这人只是有点暴力倾向。
但是扒皮,掏肠这是正常人能干的事?这不是心理变态是什么?
我觉得你别跟这条街上的人费口水了,这条街对动物一向是比较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