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哀悼日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罚了一批。

拜仁传奇卢卡斯
引用 @吃肉魔头 发表的:
买了,我也坚信不疑

🐶

拖奶神灯
引用 @dayaaa 发表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嗯?

他这种人其实是没有立场的人。只信奉自己的判断。

1
18597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视角受限吧,看到的不一定是全部,独立思考还是重要

颠沛流离于心
引用 @琉璃星辰 发表的:
啥处罚逻辑?我觉得第一个是言论是最轻的,反而处罚最重?

看年龄吧,第一个成年了,其他的未成年

虎扑用户081541
引用 @谁我不是我 发表的:
这些人确实错了,但是这么处理总觉得不太对劲

我也觉得 人民享有的言论自由应当包括表达错误言论的权利 不应该用强制手段去抑制声音 可以通过舆论去谴责压制 小奥利弗霍姆斯说过: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思想 同样自由。

网易美犬爱吃粑粑
引用 @hata_王子 发表的:
不知道处罚是啥标准,有拘的有批评警告的,还有更多的是屁事没有。

这只是批评教育,太人权了吧

南风起1984
引用 @yaoxjia 发表的:
嘴太臭了这几个,拘留都不冤他们

其实真的只是不道德,并没有达到犯罪的地步

破的城市平淡日子
引用 @湖人前锋伊戈达拉 发表的:
被批评教育的基本都是未成年人吧……

开始我也以为是 但其实就第一个拘了

d
dominicking
引用 @Storm69 发表的:
真实处罚情况我没法求证,只看到新闻说的是店铺暂时关闭,老板被拘留。如果您是法学专业的,能帮我解答疑惑嘛,。。主要是想了解这里面依的什么法,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散播谣言或者是其他什么呢,有没有具体的条例

如果非要处理是寻衅滋事。。。
我的建议是要么寻衅滋事拘几天,未成年人学校几个大过。。
要么就不要管这个事儿,假装不知道。。

既然知道了,批评教育,总归不太好,对当事人,似乎没有警示作用。。对于公众,只批评教育好像也没法交代。。。

咱骑驴看唱本
引用 @浓眉老詹缸小卡 发表的:
是的 这种事以后会很恐怖的…

让你不能自由的违法骂人了吗

d
dominicking
引用 @麻达奥萨嘛 发表的:
他们要是经历过1997年的正月十五就知道只一天不玩游戏其实也没啥了

那时候游戏玩的飞起。。。就是电视里不演电视剧了。。。。而且那时候是中国的黄金时代末尾,大家都玩各世代主机。。
不过,现在想想真挺难过的,那时候不懂事。。根本不晓得最后一位老一辈革命家对中国的意义

向前向前步行
引用 @213321 发表的:
不止是学生,舆论场都是这样,很容易被带歪。有可能被崇洋媚外者带歪,也有可能被官方机构带歪。保持自己的判断最重要,应该实事求是。

都要学习辩证

使
使用了改名卡
引用 @213321 发表的:
不止是学生,舆论场都是这样,很容易被带歪。有可能被崇洋媚外者带歪,也有可能被官方机构带歪。保持自己的判断最重要,应该实事求是。

舆论战也将是这个时代下全新的一种对抗形式了,网络文化宣传这块儿应该加大力度了,现在网络上各种有所图甚至无所图的恶臭之人实在太多了

使
使用了改名卡
引用 @影子快跑007 发表的:
卧槽,玩游戏玩疯了,极端的人,什么SB玩意

和游戏无关,这些人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平常也是肉眼可见的低。

周杰伦喝了一杯奶茶后说
引用 @LindsayRide 发表的:
我专门查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能够援引作为处罚依据的应当是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原文中“**悼念还不让人打游戏了?**默哀!”能够称得上“侮辱”的也就是被隐去的两个脏字。假设这样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宪法》三十八条同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的法律是公正的,烈士也是我国公民。那么,是否对任何公民骂“SB”、“TM”这样的脏字即构成违法呢?换句话说,你是不是认为将来某人因为在网络上说了脏字而被拘留也是合法的呢?

昨晚打二狗子打的太晚了,现在才醒,姑且相信你不是二狗子,让我这个法学专业的人告诉你吧!
《刑法》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246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使
使用了改名卡
引用 @北歐土著 发表的:
被带偏不是因为他是学生,而是因为他无知,不成熟。当然相对来说学生这个群体因为年龄小,不成熟的人比例确实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心理年龄偏低的人容易被带偏。有的人几十岁了,依然无知并且没有独立思考精神。这类人在社会上产生的破坏力是要大于学生的,更应该警惕。

我觉得能被带偏舆论和意识的人,并且在现实和网络里撒泼打滚的人,本身也没个稳定的三观,或者说本身道德素质水平也就底下,再说的难听点就是有人生没人教。

不存在什么不成熟无知之类的,就是人本身就辣鸡

周杰伦喝了一杯奶茶后说
引用 @LindsayRide 发表的:
我专门查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能够援引作为处罚依据的应当是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原文中“**悼念还不让人打游戏了?**默哀!”能够称得上“侮辱”的也就是被隐去的两个脏字。假设这样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宪法》三十八条同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的法律是公正的,烈士也是我国公民。那么,是否对任何公民骂“SB”、“TM”这样的脏字即构成违法呢?换句话说,你是不是认为将来某人因为在网络上说了脏字而被拘留也是合法的呢?

啊原来你是二鬼子,害得我还给你回复法条给你普法…

R
Rerola
引用 @LindsayRide 发表的:
我专门查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能够援引作为处罚依据的应当是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原文中“**悼念还不让人打游戏了?**默哀!”能够称得上“侮辱”的也就是被隐去的两个脏字。假设这样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宪法》三十八条同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的法律是公正的,烈士也是我国公民。那么,是否对任何公民骂“SB”、“TM”这样的脏字即构成违法呢?换句话说,你是不是认为将来某人因为在网络上说了脏字而被拘留也是合法的呢?

你是真杠
光武秀
引用 @HombreMigo 发表的:
步行街从来是立场执法的。

步行街的政治水平就两点:两分法、双标。
N
NailXXSaw
引用 @LindsayRide 发表的:
我专门查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能够援引作为处罚依据的应当是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原文中“**悼念还不让人打游戏了?**默哀!”能够称得上“侮辱”的也就是被隐去的两个脏字。假设这样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宪法》三十八条同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的法律是公正的,烈士也是我国公民。那么,是否对任何公民骂“SB”、“TM”这样的脏字即构成违法呢?换句话说,你是不是认为将来某人因为在网络上说了脏字而被拘留也是合法的呢?

我是这样理解的:首先,法律条文有不同性质,《宪法》里面是原则性规定,对公民的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当然是违法行为,对上述行为法律给予否定评价并告诉公民这是不应该做的。如果禁止做的做了,当然是违法行为,针对其违法的严重性以及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则需要适用其它规定更为具体的法律。比如你所举例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条款,对其违法性后果作出了规定,如触犯刑法,则适用刑法中规定,如违法性不构刑法中那么严重但是侵犯他人法益可以适用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的,应当承担民法所规定的责任等等,呢么在不同的法之间是有位阶关系的,处理的问题针对的点也是不同的,没有一部法可以大包大揽解决所有问题,所以不能这样混为一谈。其次,回到具体问题,如果在网上对具体人进行辱骂那和公众场合辱骂某人没有任何区别,网络也只是一种生活场景,并非法外之地,在其中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评判标准我认为应该回到其辱骂所造成的后果,而不是将关注点放在网上或网下。最后,再提一点,每一个烈士都是公民,但每一个公民都是烈士吗,用特殊性推导一般性我认为是不妥的。
M
Ml黄四郎
引用 @这是唯一的ID 发表的:
所以要普法啊,不想每天说就把这些告知民众,让法律深入人心,不能你偷摸摸定个法谁都不知道标准是怎样就出来惩罚人,就像罗翔老师讲的,齐国君主喜欢槐树就规定了侮辱槐树的人死罪,但是又没有向民众通报,结果有个人喝醉了在槐树下呕吐,就被抓起来判了死罪,所以立法,执法,普法要统一进行不能偏废。

普法很难,特别如果对未成年人普法会更恐怖,因为他们犯罪成本最低

琉璃星辰
引用 @颠沛流离于心 发表的:
看年龄吧,第一个成年了,其他的未成年

???46未成年???大哥能不能费点心回复,你这个回复是倒数第二不靠谱的

虎扑用户866845
引用 @谭英熊 发表的:
可能就说了句不喜欢网页没色了

没看图片?

韶光抄
引用 @的歌累死了 发表的:
喜羊羊与灰太狼禁了,红海行动不限制,你怎么说?

喜羊羊禁了?前几天理发店电视上还看到最新出的喜羊羊

伯纳乌fan
引用 @北歐土著 发表的:
被带偏不是因为他是学生,而是因为他无知,不成熟。当然相对来说学生这个群体因为年龄小,不成熟的人比例确实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心理年龄偏低的人容易被带偏。有的人几十岁了,依然无知并且没有独立思考精神。这类人在社会上产生的破坏力是要大于学生的,更应该警惕。

那个25岁还能说那种话的真的离谱。。。巨婴吗

华南第一狠人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网络上骂人确实违法啊,不过骂人损害的是公民个人利益,侮辱英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所以网络上骂人,如果被害人不主张自己的利益,公安机关是不管的。

你看他不回你了

旋风大手子
引用 @我爱吃汤包 发表的:
《英杰法》都不知道不是法盲是什么?就算你不知道能不能先去查查再喷?就知道一句根据道德判罪不是只会bb是什么?就这种空洞的废话还有人点赞不是巴拉巴拉是什么?

文科生?讲逻辑?

江海之翼
湖北不圆主席怎么不处理一下啊

京口居士
引用 @纳什1988 发表的:
如果你是顺着楼上的评论,我这回复就没问题。如果反之,我就当没看懂吧。

央美确实也不太能信

浓眉老詹缸小卡
引用 @咱骑驴看唱本 发表的:
让你不能自由的违法骂人了吗

别误会 我也觉得这几个小孩的言论非常过分 我要是他们长辈会狠狠的扇几个耳光 但是法律目前对于不当言论的界定不清晰

言轻莫劝人
引用 @武纳尔多7 发表的:
法治大于人治,虽然我们现在的法律还不健全,但是人总是有其主观性的,用主观性的事物来作为衡量事物对错的标尺是不恰当的,一直以来心里的想法,勿介意

说一句理性客观的话要如此战战兢兢,那就代表现在的环境容不下客观真理,没必要说,独善其身吧

虎扑用户525258
引用 @河豚3233 发表的:
我也觉得 人民享有的言论自由应当包括表达错误言论的权利 不应该用强制手段去抑制声音 可以通过舆论去谴责压制 小奥利弗霍姆斯说过: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思想 同样自由。

天天自由自由的,虚无的随意的自由只会让社会越来越乱,人长了嘴不是让你想说啥说啥,在规则内你爱咋玩咋玩,为什么非要犯贱去触碰底线呢,别告诉我这就是自由

L
LindsayRide
引用 @NailXXSaw 发表的:
我是这样理解的:首先,法律条文有不同性质,《宪法》里面是原则性规定,对公民的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当然是违法行为,对上述行为法律给予否定评价并告诉公民这是不应该做的。如果禁止做的做了,当然是违法行为,针对其违法的严重性以及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则需要适用其它规定更为具体的法律。比如你所举例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条款,对其违法性后果作出了规定,如触犯刑法,则适用刑法中规定,如违法性不构刑法中那么严重但是侵犯他人法益可以适用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的,应当承担民法所规定的责任等等,呢么在不同的法之间是有位阶关系的,处理的问题针对的点也是不同的,没有一部法可以大包大揽解决所有问题,所以不能这样混为一谈。其次,回到具体问题,如果在网上对具体人进行辱骂那和公众场合辱骂某人没有任何区别,网络也只是一种生活场景,并非法外之地,在其中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评判标准我认为应该回到其辱骂所造成的后果,而不是将关注点放在网上或网下。最后,再提一点,每一个烈士都是公民,但每一个公民都是烈士吗,用特殊性推导一般性我认为是不妥的。

你说的有道理。至于最后一点,不是一般性特殊性的问题,而是讨论“侮辱”这个行为界定的问题。如果烈士和公民不一致,那不就成了我骂某人“SB”是轻微违法的,但是骂烈士“SB”是严重违法呢?对不同对象的同一行为的区别界定是危险的(简单来说就是双标),这也是我的核心论点。

浓眉老詹缸小卡
引用 @言轻莫劝人 发表的:
说一句理性客观的话要如此战战兢兢,那就代表现在的环境容不下客观真理,没必要说,独善其身吧

现在的网络环境真的畸形 不允许独立思考的出现

浓眉老詹缸小卡
引用 @苗晓甄 发表的:
字多就有理么?现在国内疫情控制住,大家都是英烈牺牲生命保护的受益者,这些人这么说还是人么?如果大家都这么说没人管,不是让更多冲锋陷阵的寒了心,以后谁上一线?指望这些人拿着键盘上么?

原帖子里某些言论确实该抓 但是目前中国法律并没有界定什么才是不当言论 法律只能要求一个人的底线 没办法要求每个人都是有道德的人 就比如一个人出轨了或者一个人不孝敬父母 按你的话说也要把他们抓起来关几年吗?社会风气从来都是靠建设和引导的 如果单纯靠抓人不是掩耳盗铃吗?一定还有很多人因为游戏停服的事不高兴只不过言论没有被爆出来的 如果有个人跟他的朋友发了牢骚觉得打不了游戏不开心结果十分钟后就被抓了 你不觉得这样的社会很恐怖吗

浓眉老詹缸小卡
引用 @吃肉魔头 发表的:
所以我只认人民日报和新闻联播,只有他们讲得才是真话。

不知道你这句话是不是没带狗头

宗师级钓鱼大师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别举这些极端例子 没意思 这次这个事情一点毛病也没有

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晓悟癫
讲句气话,游戏不是实名制了么,索性禁止这些人玩游戏,走火入魔了都

天上明月地上秃头
引用 @LindsayRide 发表的:
我专门查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能够援引作为处罚依据的应当是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原文中“**悼念还不让人打游戏了?**默哀!”能够称得上“侮辱”的也就是被隐去的两个脏字。假设这样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宪法》三十八条同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的法律是公正的,烈士也是我国公民。那么,是否对任何公民骂“SB”、“TM”这样的脏字即构成违法呢?换句话说,你是不是认为将来某人因为在网络上说了脏字而被拘留也是合法的呢?

光从这句话上看,从语义上都不能算侮辱吧…“tm悼念还不让人打游戏了”从语义上分析,这个人是觉得不让人打游戏不对,而不是悼念不对,tm只是个语气词。“sb默哀”也是不认同默哀,而不是不认同悼念。当然,要是说了其他的那我也不知道。

又吹又黑灬
引用 @抽象TV孙笑川 发表的:
天天自由自由的,虚无的随意的自由只会让社会越来越乱,人长了嘴不是让你想说啥说啥,在规则内你爱咋玩咋玩,为什么非要犯贱去触碰底线呢,别告诉我这就是自由

我个人认为你说的不太对。

1
1梦之汩伤狂少
说实话,被处罚的大多是学生或者年轻人,年纪轻轻大点的心里可能也有不同的看法,不过不会说出来

虎扑用户705192
都是批评教育, 我还以为社区服务
虎扑用户252884
引用 @遮不住的云 发表的:
搞不懂为什么你这句话也被灭,这些人是不是不懂什么叫自由裁量

😅俺还是尽量少说话,多看帖

虎扑用户081541
引用 @宗师级钓鱼大师 发表的:
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我赞同你的说法,今天你可以放弃一张五毛钱的发票,明天你就会失去财产权生命权。

爱上晴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菠萝赛灯130
引用 @LoVeAniMal 发表的:
因为除了第一个脑瘫其他都没满18啊。。

罚重了必有人会跳出来说三道四,没办法的

菠萝赛灯130
引用 @休斯顿的战火 发表的:
这种公告还能把骂人的话给打出来吗。。

不发出来就会有人说有问题,人家可能也没说啥就对人家批评教育,打出来了就没人说了

微信or支付宝
批评教育?其实鞭刑对付这种人挺好的!

S
Storm69
引用 @dominicking 发表的:
如果非要处理是寻衅滋事。。。
我的建议是要么寻衅滋事拘几天,未成年人学校几个大过。。
要么就不要管这个事儿,假装不知道。。

既然知道了,批评教育,总归不太好,对当事人,似乎没有警示作用。。对于公众,只批评教育好像也没法交代。。。

个人觉得还是有点牵强了,况且如果真的违法犯罪,又何需给大众一个交代呢

2
2014123
引用 @LoVeAniMal 发表的:
你要是忘了带狗头你就当我下面说的图一乐 你要真这么想那你也是个脑瘫 下面一水未成年人你瞎?就能看见男的女的?

骂人的,举报了
2
2014123
引用 @LoVeAniMal 发表的:
你要是忘了带狗头你就当我下面说的图一乐 你要真这么想那你也是个脑瘫 下面一水未成年人你瞎?就能看见男的女的?

5000声望就是这样的货色,原来你已经小黑屋了
L
LoVeAniMal
引用 @2014123 发表的:
5000声望就是这样的货色,原来你已经小黑屋了



L
LoVeAniMal
引用 @2014123 发表的:
骂人的,举报了

举报呗弟弟 你自己在这煽风点火制造男女对立的时候做非蠢即坏事时候没想过被喷?嘻嘻嘻 真的xswl

2
2014123
引用 @LoVeAniMal 发表的:

你再好好看看,几个未成年几个成年?
L
LoVeAniMal
引用 @菠萝赛灯130 发表的:
罚重了必有人会跳出来说三道四,没办法的

是的 国家这么大 总有几个弱智的 真的挺难做的 这贴里就能凑够一连了

这波只能给9分
引用 @hata_王子 发表的:
不知道处罚是啥标准,有拘的有批评警告的,还有更多的是屁事没有。

还能咋处罚啊,都是一时嘴臭装逼兴起,教育教育得了,难不成关几个月。。。

虎扑jrssss
引用 @等枫染秋季等相遇 发表的:
前者写了违反后的处罚措施,后者没写。
你想表达啥,你意思是这个法律立法有问题,可以侮辱英雄烈士?还是说他就两个字是脏字算侮辱,侮辱字数少就没关系?
被处理这里面大多数就是批评教育
你是认为不该处罚侮辱烈士的人?还是说侮辱的少不算侮辱?还是咋?自己不都承认称得上侮辱的就俩字,既然承认,你是嫌侮辱话语少?按照关键词多少决定是否定罪?
最后,宪法是公法,也母法,发挥的作用是什么可以去了解一下。

我觉得他把网络喷子和侮辱烈士混淆了。意思就是如果网络口嗨违法的话,那是不是步行街一大半的人都得进去留案底。。。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吃肉魔头
引用 @浓眉老詹缸小卡 发表的:
不知道你这句话是不是没带狗头

不带狗头,我是真心的

事了扶伊去13
大部分是江北的
钟爱刘玲玲
总是有人喜欢抖机灵

b
bxhys
要是平时也能这样就好了,社交平台能清净好多

海皇利刃
引用 @南风起1984 发表的:
其实真的只是不道德,并没有达到犯罪的地步

这个处于违法和犯罪的边界,真按犯罪处理也能做到有理有据。

虎扑用户525258
引用 @又吹又黑灬 发表的:
我个人认为你说的不太对。

我认为我说的对。真正的自由在规则内努力生活赚钱,去玩你任何想玩的,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天天空喊言论自由

d
dominicking
引用 @Storm69 发表的:
个人觉得还是有点牵强了,况且如果真的违法犯罪,又何需给大众一个交代呢

很簡單,是法律保護了他們不捱打。。。所以法律範圍內懲戒他們一下並無什麼不可。。。至於交代公眾,原則上人民警察是人民稅收養的,必要的警務公開是義務

虎扑用户081541
引用 @抽象TV孙笑川 发表的:
我认为我说的对。真正的自由在规则内努力生活赚钱,去玩你任何想玩的,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天天空喊言论自由

如果规则缩小了呢?也许这次并不是你被侵犯,也许只是因为一点言论被批评教育并不是什么大事情,但当规则缩小到侵犯了你的利益时,你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已经太晚了。“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那它就是一张纸”

丹楚剑客
老外会不会处理

卢湾裴勇俊
引用 @甘如荠 发表的:
其实“保持自己的判断”这个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当你接受到的信息都不知道该信几成的情况下,更别提通过这些信息再进行思考甚至判断了。你永远都不知道原本被奉为理性和认真典范的三联、财新实际上都一直在夹带私货,而以严谨科普著称的大象公会竟然也是一样。其实我觉得吧,在这么个时代,我们平民就是被愚弄的,对错与否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立场。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是的,你以为自己在第三层,笑看第一层被第二层带节奏,其实你可能已经被第四层的带起飞了。

金州辣文斯蒂芬
引用 @奔跑的大黄瓜 发表的:
处罚的没啥问题,说白了就是自家几个小孩不懂事,年纪大点的揍一揍,年纪小点的骂一骂教育一下。但是我还是觉得太轻了,大是大非上,年纪小也不应该当做挡箭牌。如果是我儿子说这种话,别说清明一天不能玩游戏了,今年一年他能再玩一下游戏他就当我爹

本来就是网上口嗨,标准不好定,脑瘫你把他关几天又有啥用,只能批评教育了事了

N
NailXXSaw
引用 @LindsayRide 发表的:
你说的有道理。至于最后一点,不是一般性特殊性的问题,而是讨论“侮辱”这个行为界定的问题。如果烈士和公民不一致,那不就成了我骂某人“SB”是轻微违法的,但是骂烈士“SB”是严重违法呢?对不同对象的同一行为的区别界定是危险的(简单来说就是双标),这也是我的核心论点。

不能苟同,辱骂是同一性质行为,但触发的后果因辱骂的对象而有区别,烈士是普通公民基于特定行为或事件而取得的特殊的身份,相较于普通公民身份毫无疑问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辱骂普通人和辱骂烈士在同是违法的价值评价下会对应不同的后果,一个可能是批评教育,另一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在讨论处罚结果的时候对被侵害的法律所保护的权益不作辨别是不对的。至于你说的侮辱的行为界定,那影响的因素极多,除了行为要素,还有结果要素,当中的主观意识的认定等等,就一般人判断而言,建议以侵害结果作为标准更为合适,也有利于引导社会整体的价值判断

甘如荠
引用 @吹吹吹个大气球 发表的:
你连真假都未必有权看到 对错都分不清 何谈立场呢 普通百姓是用来驱使利用的 不分国内外

我指的立场其实就是“屁股”,我们是中国人,美国摸黑我们让我们不利,可能会损害你我每一个中国人的利益,那么喷美国就是我的立场,但我不认真深究到底喷的有没有逻辑。我是这个意思

甘如荠
引用 @希望精神股东少一点 发表的:
增加自己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方辩证着看,而不是跟自己意见不一样就扣上屁股歪,三观不正的帽子。

你说的都对,但这极其耗费精力。我们普通人每天要为了生计而奔波,我们也不是专门去搞新闻真假核实的人,所以我们被一定程度地愚弄和煽动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两点,一是聪明点根据舆论选对边站队,二是不论是什么情况,都要心存善念,尽量不要因为什么事情把别人一棒子打死。这可能就是我们平民该做的吧。

甘如荠
引用 @纳什1988 发表的:
谁都不信,包括央媒?

央媒信不信要看我们立场是否一致,黑10字和山东疫苗案的时候就该少信、不信,在全民抗疫抗灾和对攻击我们的西方国家打舆论战的时候,就该信、该支持。但话说回来,你真的觉得现在打舆论战时候的“真话”比疫苗案时的“真话”更多吗?非也,只不过我们现在立场一致,而黑10字的时候立场相左罢了。这可能就是平民的生存智慧?

甘如荠
引用 @中暑野人 发表的:
说的太对了,我们对外界的认知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接收到的信息以及与身边人的交流之上的。我们所认为的客观事实其实受了很大的外在影响,比如文化,语言等等,更不要说现如今无处不在的新闻媒体了。

是的,所谓信息茧房就是这样啊

L
LindsayRide
引用 @NailXXSaw 发表的:
不能苟同,辱骂是同一性质行为,但触发的后果因辱骂的对象而有区别,烈士是普通公民基于特定行为或事件而取得的特殊的身份,相较于普通公民身份毫无疑问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辱骂普通人和辱骂烈士在同是违法的价值评价下会对应不同的后果,一个可能是批评教育,另一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在讨论处罚结果的时候对被侵害的法律所保护的权益不作辨别是不对的。至于你说的侮辱的行为界定,那影响的因素极多,除了行为要素,还有结果要素,当中的主观意识的认定等等,就一般人判断而言,建议以侵害结果作为标准更为合适,也有利于引导社会整体的价值判断

我同意你的前半段观点。关于侮辱行为的认定,我认为你的标准也是没问题的。回到案例本身,这个人只是爆了粗口,说了“SB默哀”

L
LindsayRide
引用 @NailXXSaw 发表的:
不能苟同,辱骂是同一性质行为,但触发的后果因辱骂的对象而有区别,烈士是普通公民基于特定行为或事件而取得的特殊的身份,相较于普通公民身份毫无疑问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辱骂普通人和辱骂烈士在同是违法的价值评价下会对应不同的后果,一个可能是批评教育,另一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在讨论处罚结果的时候对被侵害的法律所保护的权益不作辨别是不对的。至于你说的侮辱的行为界定,那影响的因素极多,除了行为要素,还有结果要素,当中的主观意识的认定等等,就一般人判断而言,建议以侵害结果作为标准更为合适,也有利于引导社会整体的价值判断

不好意思手滑点了发送…如果仅看他的言论,那么他的行为造成了什么侵害结果?他既没有诅咒、污蔑烈士,粗口的对象也是默哀行为而非任何烈士或烈士群体。(当然,我个人不认同他对于默哀的观点,但这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对“侮辱”烈士的扩大化了。

天坑少年
引用 @易帝大战史密斯 发表的:
不清楚是什么言论。确实违法的话那就处理的很好。如果根据道德执法,就值得商榷

私以为这种事情应该道德施压和舆论谴责,而不是用法律。法律应该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一道手段。

凯撒还是天天
引用 @浓眉老詹缸小卡 发表的:
别误会 我也觉得这几个小孩的言论非常过分 我要是他们长辈会狠狠的扇几个耳光 但是法律目前对于不当言论的界定不清晰

你打人才是违法,拘留是按照层主写的侮辱烈士罪处理的,以后如果有人在网上肆意辱骂你骂你骂的不堪入目你也可以要求警察拘留他

凯撒还是天天
引用 @浓眉老詹缸小卡 发表的:
原帖子里某些言论确实该抓 但是目前中国法律并没有界定什么才是不当言论 法律只能要求一个人的底线 没办法要求每个人都是有道德的人 就比如一个人出轨了或者一个人不孝敬父母 按你的话说也要把他们抓起来关几年吗?社会风气从来都是靠建设和引导的 如果单纯靠抓人不是掩耳盗铃吗?一定还有很多人因为游戏停服的事不高兴只不过言论没有被爆出来的 如果有个人跟他的朋友发了牢骚觉得打不了游戏不开心结果十分钟后就被抓了 你不觉得这样的社会很恐怖吗

得看怎么发牢骚

凯撒还是天天
引用 @虎扑jrssss 发表的:
我觉得他把网络喷子和侮辱烈士混淆了。意思就是如果网络口嗨违法的话,那是不是步行街一大半的人都得进去留案底。。。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得看怎么口嗨,达到侮辱人格的程度就得接受处罚啊

纳什1988
引用 @甘如荠 发表的:
央媒信不信要看我们立场是否一致,黑10字和山东疫苗案的时候就该少信、不信,在全民抗疫抗灾和对攻击我们的西方国家打舆论战的时候,就该信、该支持。但话说回来,你真的觉得现在打舆论战时候的“真话”比疫苗案时的“真话”更多吗?非也,只不过我们现在立场一致,而黑10字的时候立场相左罢了。这可能就是平民的生存智慧?

把立场搬出来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可能保持客观真实的看待新闻的可能了。区别就是不知不知觉中被忽悠和心甘情愿被忽悠的区别。

吹吹吹个大气球
引用 @甘如荠 发表的:
我指的立场其实就是“屁股”,我们是中国人,美国摸黑我们让我们不利,可能会损害你我每一个中国人的利益,那么喷美国就是我的立场,但我不认真深究到底喷的有没有逻辑。我是这个意思

美国损害的你的利益你就喷 国内损害你利益的政府不知道你又是什么立场?

海绵宝宝小飞儿
引用 @向前向前步行 发表的:
都要学习辩证

这...

虎扑用户525258
引用 @河豚3233 发表的:
如果规则缩小了呢?也许这次并不是你被侵犯,也许只是因为一点言论被批评教育并不是什么大事情,但当规则缩小到侵犯了你的利益时,你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可已经太晚了。“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那它就是一张纸”

从不在网上品头论足就不会出事,祸从口出,你心里可以有很多想法,说出来就没劲了,法律规则内正常生活,我相信最起码国家机关不会侵犯你

中国体彩
引用 @hata_王子 发表的:
不知道处罚是啥标准,有拘的有批评警告的,还有更多的是屁事没有。

看发布言论的影响力呗,有的微信群人多,有的群让少,而且行政处罚是在处罚幅度内自由裁量的。

虎扑用户264635
引用 @抽象TV孙笑川 发表的:
我认为我说的对。真正的自由在规则内努力生活赚钱,去玩你任何想玩的,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天天空喊言论自由

这么说吧,规则是人为制定的,如果动不动就这样子,有可能哪一天你即使说出了正确的话,也会受到所谓批判。。。。

Q
QQ看点百家号
引用 @hata_王子 发表的:
不知道处罚是啥标准,有拘的有批评警告的,还有更多的是屁事没有。

一天不玩游戏能死

不服靠地
引用 @linco11 发表的:
岁数小也就算了,看到还有二十多的,真不知道说啥。

生产厂家有责任

虎扑用户408758
该辞退辞退,该封号封号

甘如荠
引用 @纳什1988 发表的:
把立场搬出来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可能保持客观真实的看待新闻的可能了。区别就是不知不知觉中被忽悠和心甘情愿被忽悠的区别。

你这就是强加因果了。注重立场,注重对错还是还是注重利益和是否容易被忽悠之间没有绝对联系。此外,你认为的“客观看待新闻”,在任意一个角度来看不见得客观,这得看你从哪个角度出发,是从中国人?从弱势群体?从无产~阶.级?还是从全人类?还是从地球?任何客观都是相对的,但利益是实打实的,我们在保守自己内心的良知的前提下,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这是我的底线,也是我的立场。对错什么不重要,因为对错会因为立场的改变而改变。当然我说的太抽象了,本身就缺乏太多实际意义,但这确实是从我的实际感知中获得的

纳什1988
引用 @甘如荠 发表的:
你这就是强加因果了。注重立场,注重对错还是还是注重利益和是否容易被忽悠之间没有绝对联系。此外,你认为的“客观看待新闻”,在任意一个角度来看不见得客观,这得看你从哪个角度出发,是从中国人?从弱势群体?从无产~阶.级?还是从全人类?还是从地球?任何客观都是相对的,但利益是实打实的,我们在保守自己内心的良知的前提下,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这是我的底线,也是我的立场。对错什么不重要,因为对错会因为立场的改变而改变。当然我说的太抽象了,本身就缺乏太多实际意义,但这确实是从我的实际感知中获得的

对与错本来就是需要在不同环境下判断的。但是我们平常使用的是非观却是普适的。这新闻到底是否属实,是否有断章取义,是否有颠倒黑白都是可以简单的查验且普通人也可以做到的。你拿绝对的正确来要求日常的标准然后得出不可行,来验证立场先于客观是典型的稻草人谬论。最终就是不可知的虚无主义。结果就是无视公理的实用利已主义,没有公认的评判标准人人皆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私将成为社会主流。

奶茶小龍包
引用 @hata_王子 发表的:
不知道处罚是啥标准,有拘的有批评警告的,还有更多的是屁事没有。

第一个发的力度比下面的低啊,怎么判罚反而要拘留,扯淡。
其他都是批评
浓眉老詹缸小卡
引用 @凯撒还是天天 发表的:
你打人才是违法,拘留是按照层主写的侮辱烈士罪处理的,以后如果有人在网上肆意辱骂你骂你骂的不堪入目你也可以要求警察拘留他

非杠兄弟 只是想讨论这个问题 如果是指名道姓的侮辱某位烈士 比如某些综艺之前曾经用烈士名字玩梗我觉得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是没毛病的 原帖子里有一些言论比如“该死的军人”我觉得是涉嫌侮辱的 但是有的没有指名道姓的我感觉真的很难界定 说这么多不是因为我想为他们开脱 而是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需要这样抠字眼的纠结这些问题😄

凯撒还是天天
引用 @浓眉老詹缸小卡 发表的:
非杠兄弟 只是想讨论这个问题 如果是指名道姓的侮辱某位烈士 比如某些综艺之前曾经用烈士名字玩梗我觉得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是没毛病的 原帖子里有一些言论比如“该死的军人”我觉得是涉嫌侮辱的 但是有的没有指名道姓的我感觉真的很难界定 说这么多不是因为我想为他们开脱 而是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需要这样抠字眼的纠结这些问题😄

不指名道姓而是侮辱某个群体问题更严重啊

虎扑用户081541
引用 @火箭13号巨星 发表的:
这么说吧,规则是人为制定的,如果动不动就这样子,有可能哪一天你即使说出了正确的话,也会受到所谓批判。。。。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虎扑用户264635
引用 @抽象TV孙笑川 发表的:
从不在网上品头论足就不会出事,祸从口出,你心里可以有很多想法,说出来就没劲了,法律规则内正常生活,我相信最起码国家机关不会侵犯你

但是个人认为,社会是由很多不同的人组成,而人是一个独立而复杂的个体,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思想和看法是正常的,况且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只要不是十分出格的言论,不必动不动就这样处理。。。
这仅仅是个人看法,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