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老兄 发表的:我前女友就是非要看什么live耗死。跟我分手了。说我不懂摇滚。只会床上滚她
引用 @阿Kinnnnng 发表的: 我要有你这文笔,什么妹子骗不到
引用 @苏北精神小伙 发表的: 我懂摇滚可是却滚不到她🐶🐶🐶
引用 @偶尔吃条鱼 发表的:长篇大论到最后居然连个合照都不放上来,啊?秀恩爱也要讲基本法的嘛!
引用 @明日香天下无敌 发表的: 说句在篮球论坛可能唉喷的话,某种程度来讲.....我不觉得对于普通人来说,打篮球的才华能强过文笔
引用 @SpikX 发表的:我是柠檬怪
引用 @gai娃儿肚腩特 发表的: 还是那粉碎机轧吧
引用 @小鱼溺水了 发表的:体育生受女生欢迎 通常是他们长得帅...
引用 @ytyeie 发表的:文笔不错、还喜欢摇滚,这得骗多少姑娘
引用 @我是好人01 发表的: 哈哈,多写多练
引用 @编织戏子 发表的:真的没用,以前也发过些东西,也不少妹子说你写的东西真好,然后就变成你人真好了……
引用 @不喜欢奶茶啊 发表的: 本来我是特别不喜欢加各种巡演的微信群的,看到楼主的帖子,以后我都加下这些群,保不齐遇到个想见恨晚的人呢
引用 @花非花啊雾非雾 发表的: 文笔是男生的才华中最没用的 唱歌跳舞 打篮球 甚至学习好 都比文笔有用
引用 @HxZ22 发表的: 对着镜子傻笑,只觉得自己可笑
引用 @壶酒慰风尘kid 发表的: 曾几何时,作文也被班里女生争相传颂,那时候哥是最靓的仔。原来怀念的不是旧时光,是逝去的美好!
引用 @中国移动的库里摇头 发表的: 咦 郭敬明的舔女们 应该比篮球第一人阿联的女粉多吧 所以别抬一个踩一个 特别是这么不动脑子的比较
引用 @何鲁伊 发表的: 人家楼主是好人啊。
引用 @我是好人01 发表的: 啥节不是情人节
我懂摇滚可是却滚不到她🐶🐶🐶
我不一样,我只用我的颜值就能骗到妹子
那你就还不懂摇滚。
因为楼主是真的丑🐶
体育生受女生欢迎 通常是他们长得帅...
找看不懂中文的🐶
三颗柠檬了
指甲剪
老摇滚了
笑死
长得帅到不一定,主要是身材会好一点
曾几何时,作文也被班里女生争相传颂,那时候哥是最靓的仔。
原来怀念的不是旧时光,是逝去的美好!
第一次谈恋爱🐶
楼主好文笔,那个姑娘也很厉害,互相欣赏。
人家楼主是好人啊。
对天才也是
有livehouse可以偶遇
有乐夏这种大众综艺可以讨论
有各种音乐节可以释放狂欢
我们那个时候,摇滚都是青春躁动寂寞的寄托品
需要骑着破自行车到音像店淘打口碟和盗版CD
在宿舍冲着冷水澡跟着音乐嘶吼被别人当疯子看
大学一毕业就砸烂吉他告别音乐梦想
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人说喜欢摇滚,怕当作非主流
读着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达摩流浪者》
向往美国60年代的背包客
但只恨自己做不到,纠结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
后来智能手机普及了
想听的音乐在网易云音乐和QQ音乐都能听得到
毫无压力地充了会员
却再也找不回青春时听摇滚的感觉
有一天忽然看《波西米亚狂想曲》
在弗雷迪莫库里登上LiveAid现场的舞台时
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早已热泪盈眶
一刹那我忽然意识到:这就是阔别已久的——青春
看我的头像,哈哈。
虽然我也算是个摇滚乐迷 但是你女朋友这种意识态度确实很low 人各有所爱 非要绑架给别人不喜欢的东西确实垃圾 什么摇滚搞得和nm夜店蹦迪有什么区别
摇滚青年放在人群里还是挺有特色的,但是当放在巡演群,摇滚圈里面,男青年,女青年就都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喜欢摇滚,喜欢书,电影,关心郑智,反而显得有点无趣了
你说长得帅算了,打篮球我笑出来了
老摇滚了
只觉得镜子里的人格外可笑
兄弟,同靓
讲道理,如果你遇到的女生觉得文笔连篮球学习都比不过的话,只能说明那女生也就那样了
咦 郭敬明的舔女们 应该比篮球第一人阿联的女粉多吧 所以别抬一个踩一个 特别是这么不动脑子的比较
匿了匿了 没审题 不过才华没有高低 也别去比较
😭😭😭
闭嘴吧
penpal
不行了,老哥,我在厕所看到,要笑死了
我要是个娘们,我都跟定你了🐶
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
对她的好奇让我不止想要局限这场交易,于是整个晚上我都在没话找话。
再琢磨琢磨这句话?哈哈
打篮球是这里面最没用的
这都有亮的,中学生吗?
去他妈 你可以看我回帖记录 我也是林老板铁粉 可是我活了几十年连听过林老板的活人都没见过一个
为什么人与人差距那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