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saswhite 发表的:但相较于没有幽默感 感觉身边人更讨厌那种瞎鸡儿体现他的所谓幽默感的人
引用 @虎扑JR1339145533 发表的: 不能这么说 当时还是太年轻 犯冲 写的许多歌也是怼人的
引用 @你是暖玉我是蓝田 发表的: 有一说一,周杰伦很多歌也是模仿古典音乐的韵律来创作的,但我觉得模仿并没有错,只要不是抄袭。换个词,这叫传承。继承前人的东西,加入自己的东西。所以我很反感部分周杰伦粉丝说谁谁谁模仿周杰伦就不行。模仿,本就是人类进步的根源。而且说实在的,许嵩也就最开始出的几首歌有模仿的痕迹,并且有些都不是他作曲的。自定义开始,就慢慢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到第二张专辑开始成熟,然后苏格拉没有底开始精进。之后,他开始涉猎更多的风格,从这方面我还挺佩服他的,不会因为市场不买账就停止对自己的探索走老路。期待今年的专辑,上一张蓝调玩过了,这一张应该又会尝试新东西。
引用 @小嵩VAR 发表的: 这就是许嵩的20岁,活得太通透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意什么,不该在意什么
引用 @继父 发表的: 当时一直以为玫瑰花的葬礼是周杰伦的歌
引用 @冷水之人 发表的:很多人因为周杰伦的出现,总觉得一个好的音乐人就应该一出道就开创新的曲风新的风格,不能模仿,否则你就是个fake。何其狭隘的观念。
引用 @湖南娄底双峰王旭 发表的: 嵩鼠来啦,是许嵩让我开始听歌的,我也很喜欢周杰伦张学友陈奕迅,为什么就非要争呢?好听的歌我都听
引用 @To_Sia 发表的: 感觉讲话好有水平啊
引用 @爱心之釜的正义冲击 发表的: 讲真,第一次听许嵩,是表哥塞给我听的庐州月,当时对这首歌一无所知,就以为是周杰伦出新歌了。记得那时候高一,2009年,对这首歌惊为天人,单曲循环了整整一周
引用 @最美麦小腿 发表的: 06年那会儿许嵩是不是还当rapper呢 我记得玫瑰花是07年听的他第一首
引用 @大千世界一汪清泉 发表的: 许嵩牛逼啊,20岁说话就这么有水平了,文化人说话就是不一样
引用 @沉轲哿 发表的: 大学时加入乱感觉乐团就是玩rap的居多,最出名一首就是魔兽世界了
引用 @带带大师兄兄师大带带 发表的: 不能以周杰伦的标准去刻意要求别人
引用 @内阁小学士 发表的: 许嵩06年就出名了?
引用 @爱心之釜的正义冲击 发表的: 后来上大学,新入学对一切都很陌生,一个人周末在网吧里听幻听,非常非常有感觉。清明节前夕在大学网吧里听清明雨上,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真是青春的美好的瞬间。(当时喜欢许嵩重鼓点的前奏,像认错)
引用 @96wu 发表的: 说白了,全是周杰伦给贯的,让大家觉得好的音乐人都是应该任由自己天马行空
引用 @小帅的网友 发表的: 12/13年的时候,他在网络上的评价并不怎么好,最近这一两年完全反过来了,很欣慰。
引用 @现在我想做好人 发表的:
引用 @叫我龙宝宝 发表的: 其实不管哪个领域,上至书法科研,下至学某门手艺,最普遍的学习路线都是从模仿到找到改进点/魔改到自成一派
引用 @小苏伊 发表的: 根据许嵩说的我特意听了一遍。普通朋友的第一句等待 陶喆唱的是dai尘世美 行走在大自然 第一遍唱的是heziran第二遍是daziran尘世美这首歌真的好听
引用 @CRACKTJ 发表的: 许嵩还是蚌埠医学院的,不当音乐制作人的话估计就成了一个大夫了
引用 @Trasevency 发表的: 当时经常在vaecn逛,他每周都会来发一篇文章,印象特别深的是那篇“长路漫漫,共鸣才是音乐的真相”,影响我的人生观至今。从音乐领域来讲,低俗的抖腿神曲也好,中年人喜欢的最炫民族风也好,晦涩难懂的古典也好,只要有人跟这种音乐产生共鸣,那就是好音乐,音乐的本质是让人听起来喜欢,而不是用三六九等分级,所以我每次看到论坛上一堆人嘲讽抖音快手很多土嗨歌就觉得很好笑,人类的悲欢各不相通,学会尊重其他人的喜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德,听歌如此,做人也是如此。
引用 @雨夜LDJ 发表的: 划重点,要考该支持的还是会支持。该厌恶的还是会厌恶。两类人我都感谢,因为无论怎样都是一种坚持的纯粹。但是我反感这两类之外的家伙——没事干讨论此讨论彼,人为制造话题,唯恐天下不乱,时刻做出一幅诲人不倦的样子,别人取得成绩那是侥幸,别人有好的创意那是哗众取宠,别人有人喜欢那是喜欢的人都是sb。
引用 @兴言l 发表的:网络小有名气,那时候嵩黑一大堆,他还出了《我无所谓》,《浅唱》这些歌来回应
引用 @是李知恩呀 发表的: 他还写过一篇散文《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被作为08年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的阅读题目。
引用 @对白白白丶 发表的: 这么强的吗,我只知道千百度上过书
引用 @是李知恩呀 发表的: 《把伤痕当酒窝》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诠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他的孩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而他们的背影也开始渐行渐远,消失在我的眼前,模糊了视线。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附阅读题和答案。1.“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为什么“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作者却认为恰恰相反?答:表面不幸的家庭不一定彻底不幸,因为只要他们的精神犹在,他们便是幸福的,所以并不是幸福的家庭都相似,有的表面幸福,有的表面不幸;而不幸的家庭,都因为他们的精神与灵魂失去了支撑,从而不幸,不幸的成因都相似,所以不幸的家庭反倒相似2.“《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最好的解释”指什么?作者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有何用意?答:“伤痕”象征“我”对老人的伤害,“把伤痕当酒窝”象征老人对“我”的宽容.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表现了作者对老人宽容的赞美,也体现了作者对不幸者的同情。3.写出下列句子的含义(1)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答:这句话用了拟人的手法,赋予黑夜以人的情感,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黑夜若隐若现,迟迟不降临的情景,表现了作者对老人的歉意和同情,渲染了气氛。(2)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4.“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这幽默的笑意究竟指什么?为什么说它幽默?5.答:表面不幸的家庭不一定彻底不幸,因为只要他们的精神犹在,他们便是幸福的,所以并不是幸福的家庭都相似,有的表面幸福,有的表面不幸;而不幸的家庭,都因为他们的精神与灵魂失去了支撑,从而不幸,不幸的成因都相似,所以不幸的家庭反倒相似(或答:“伤痕”象征“我”对老人的伤害,“把伤痕当酒窝”象征老人对“我”的宽容.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表现了作者对老人宽容的赞美,也体现了作者对不幸者的同情。或答:这句话用了拟人的手法,赋予黑夜以人的情感,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黑夜若隐若现,迟迟不降临的情景,表现了作者对老人的歉意和同情,渲染了气氛。 )
引用 @宇宙第一坑货 发表的: 有夜曲的影子
引用 @知白守黑1 发表的:可以的呀,很标准的阅读题了
引用 @BigThingsPoppin 发表的: 没错 他们组织叫乱感觉 我记得王大痣也在里面呆过
🔥 最新回帖
你说的那叫中二,也可以说虎,不叫幽默感。
拆东墙?硬怼拆迁部门
羡慕~我羡慕~
感觉许嵩真的有一种其他网络音乐人没有的气质
当年百度mp3吧……有些用户、网站上传歌的时候歌手就标的周杰伦
🛋️ 沙发板凳
该支持的还是会支持。该厌恶的还是会厌恶。两类人我都感谢,因为无论怎样都是一种坚持的纯粹。但是我反感这两类之外的家伙——没事干讨论此讨论彼,人为制造话题,唯恐天下不乱,时刻做出一幅诲人不倦的样子,别人取得成绩那是侥幸,别人有好的创意那是哗众取宠,别人有人喜欢那是喜欢的人都是sb。
不能以周杰伦的标准去刻意要求别人
一模一样...但是老哥你这ID🐶
他还写过一篇散文《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被作为08年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的阅读题目。
普通朋友的第一句等待 陶喆唱的是dai
尘世美 行走在大自然 第一遍唱的是heziran
第二遍是daziran
尘世美这首歌真的好听
后来上大学,新入学对一切都很陌生,一个人周末在网吧里听幻听,非常非常有感觉。清明节前夕在大学网吧里听清明雨上,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真是青春的美好的瞬间。(当时喜欢许嵩重鼓点的前奏,像认错)
大学时加入乱感觉乐团就是玩rap的居多,最出名一首就是魔兽世界了
许嵩的访谈,看着真的是享受。超越年龄的阅历。
没错 他们组织叫乱感觉 我记得王大痣也在里面呆过
这才是真的有趣的人生。
乱感觉说不清应该属于什么团体 又不是厂牌 但又每年聚一聚 出一首cypher之类的
对呀。绝大部分音乐人都是从模仿起步的啊,这没什么好骂的呀。
网络小有名气,那时候嵩黑一大堆,他还出了《我无所谓》,《浅唱》这些歌来回应
他的歌词都被写进大学语文教材了,水平肯定是有的
别咬我
是的,我第一次听他的歌是2011年的时候,城府,灰色头像半城烟沙。后来他出的每一张专辑,感觉都很符合我当时的状态和心情。后来经常去网吧上网,就把他之前的歌也似乎全都听了,下载到手机里了。《苏格拉没有底》真的是神作,自此之后就很少听她的歌了,感觉自己成长了,那些失恋情歌和我的价值观有了冲突。一直到去年就翻回去听他最近这几这两年的新歌。发现她的歌也成长了,之前是情情爱爱爱爱,现在更多是看透和释怀,已经和当时的自己和解了,真的是没想到。三巨头其他两位还没走出情歌的题材吧
说白了,全是周杰伦给贯的,让大家觉得好的音乐人都是应该任由自己天马行空
12/13年的时候,他在网络上的评价并不怎么好,最近这一两年完全反过来了,很欣慰。
其实不管哪个领域,上至书法科研,下至学某门手艺,最普遍的学习路线都是从模仿到找到改进点/魔改到自成一派
其实这种对“模仿”的批判我觉得挺无聊的,哪有音乐人能完全不受前人影响去做音乐。
当时一直以为玫瑰花的葬礼是周杰伦的歌
写词确实无敌
也算是时间的积淀吧,什么三巨头,这种说法听见就很反感
真的豁达,看完很舒服
是啊,就跟做题差不多道理,一开始模仿例题去做,然后自己在里面摸索,最后得出来一套自己的解题思路和逻辑
当时经常在vaecn逛,他每周都会来发一篇文章,印象特别深的是那篇“长路漫漫,共鸣才是音乐的真相”,影响我的人生观至今。
从音乐领域来讲,低俗的抖腿神曲也好,中年人喜欢的最炫民族风也好,晦涩难懂的古典也好,只要有人跟这种音乐产生共鸣,那就是好音乐,音乐的本质是让人听起来喜欢,而不是用三六九等分级,所以我每次看到论坛上一堆人嘲讽抖音快手很多土嗨歌就觉得很好笑,人类的悲欢各不相通,学会尊重其他人的喜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德,听歌如此,做人也是如此。
刚开始这歌名我以为是嘲讽什么的,同陈世美…后面看了歌词,感觉是一首非常清新,非常暖的歌曲,太棒了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出第一张专辑自定义才20出头,词曲编曲一手包办,我觉得没天赋是做不到的
乌拉呆 大V 阿布 影子都是👴的青春回忆啊啊啊!
不论歌曲,还是说的话,真的太多太多值得我们思考的
科比也说过累死的话
后来也写了《遛你玩》《别咬我》《敬酒不吃》《艺术家们》这些,感觉他还挺喜欢这样用歌骂人的🐶
这里前年流行群嘲吴亦凡,去年是六小龄童,最近流行群嘲华晨宇
是哦 乱感觉 那时候mp3里除了周杰伦跟一些说唱 就是许嵩跟乱感觉的歌
啥意思…没看懂
这么强的吗,我只知道千百度上过书
懂了老哥,之前没看完就看评论了
《把伤痕当酒窝》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诠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孩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而他们的背影也开始渐行渐远,消失在我的眼前,模糊了视线。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附阅读题和答案。
1.“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为什么“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作者却认为恰恰相反?
答:表面不幸的家庭不一定彻底不幸,因为只要他们的精神犹在,他们便是幸福的,所以并不是幸福的家庭都相似,有的表面幸福,有的表面不幸;而不幸的家庭,都因为他们的精神与灵魂失去了支撑,从而不幸,不幸的成因都相似,所以不幸的家庭反倒相似
2.“《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最好的解释”指什么?作者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有何用意?
答:“伤痕”象征“我”对老人的伤害,“把伤痕当酒窝”象征老人对“我”的宽容.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表现了作者对老人宽容的赞美,也体现了作者对不幸者的同情。
3.写出下列句子的含义
(1)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答:这句话用了拟人的手法,赋予黑夜以人的情感,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黑夜若隐若现,迟迟不降临的情景,表现了作者对老人的歉意和同情,渲染了气氛。
(2)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
4.“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这幽默的笑意究竟指什么?为什么说它幽默?
5.答:表面不幸的家庭不一定彻底不幸,因为只要他们的精神犹在,他们便是幸福的,所以并不是幸福的家庭都相似,有的表面幸福,有的表面不幸;而不幸的家庭,都因为他们的精神与灵魂失去了支撑,从而不幸,不幸的成因都相似,所以不幸的家庭反倒相似
(或答:“伤痕”象征“我”对老人的伤害,“把伤痕当酒窝”象征老人对“我”的宽容.以“把伤痕当酒窝”为题,表现了作者对老人宽容的赞美,也体现了作者对不幸者的同情。
或答:这句话用了拟人的手法,赋予黑夜以人的情感,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黑夜若隐若现,迟迟不降临的情景,表现了作者对老人的歉意和同情,渲染了气氛。 )
这些题真是熟悉的感觉哦
而且他这回答是真的刚,最烦这种问题,强行剖析人家做的一件事,像昨天看开讲那个视频,那个什么马昊问易中天手插裤兜是不是放不开,tm插裤兜你也要问
有夜曲的影子
可以的呀,很标准的阅读题了
写的真好,尤其是描写手法
原谅我是后听得夜曲 所以当时我以为夜曲是许嵩唱的
我也是……
这两个我经常搞混,哼着哼着就哼到另外一首去了😂
真的🐮🍺
他的思想实在是太超前了... 我现在22岁也没有他20岁那么通透,《降温》那种歌恐怕想一辈子爷想不出来,他二十几岁就能写出来,真的天才
江苏某年模拟题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许嵩本人以及他大学舍友在各自的博客中分别提到了这件事,许嵩本人做了一遍发现错的还不少🙃
看完太舒服了
天府事变的王大痣啊?
说实在的,你可以说我咬文嚼字,你在用“低俗”这个词说抖音之类的流行曲的时候我觉得你还是看不起这些的,因为本身他们也不低俗,甚至可以说优秀,有节奏,朗朗上口,成功打开了传唱度,用许嵩的歌来说就是“雅俗共赏”,这个“俗”也只是下里巴人的“通俗”
还是高中的时候写的。被我们江苏选中了
文笔这么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