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别选择性回复 发表的: 不帮洗,他女儿也是无辜的啊,扔他就行了,别殃及亲人了。
引用 @淡淡De青春 发表的: 16岁还年轻,等一段时间开导下心就好了。但是这段时间希望不要被有心之人抓住(常挂在嘴边),这样大半辈子就没了。
引用 @骑士队杜兰特 发表的: 心里的伤害远大于肉体的
引用 @洛杉矶湖人禾斗匕匕 发表的: 8万和狗命远远不足以弥补这黑暗的24天
引用 @关于masami 发表的: https://bbs.hupu.com/33104601.html?is_reflow=1虎扑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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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桑怀特塞德的大帽 发表的: 有一说一。。谁会绑个大老爷们在那24天啊。。
引用 @柳树下的流星 发表的: 不解气啊
引用 @涡火总冠军 发表的: ???为啥又十年前的事了,帖子不是说是去年的么。。。
引用 @zhizu516 发表的: 烦请您养成看完内容再评论的习惯
引用 @听风吟0 发表的:借楼,我记得这是10年事了,当时看完《房间》了解一些这种事情,但为什么十年后判决才下来?!受害少女的噩梦还苟活了十年?
引用 @景燮哥哥 发表的: 怎么都不会够的,女孩子一辈子都会有阴影,甚至某一天情绪崩溃还会自杀(如之前那个台湾女作家自杀)
引用 @黄靖仇 发表的:才41天,你知道奥地利娜塔莎被囚禁多久没
引用 @慢慢来吧明天见 发表的: 这种垃圾死一万次也不够
引用 @alexmix 发表的: 可以看一下韩国电影《素媛》。真的要怀疑人生。
引用 @孙毛毛爱吃面 发表的: 犯罪过程就已经够恶心了,最恶心的是之后的审判,原本还不想透露这些人渣的姓名,还是一个媒体自行发出来的,最后的判罚也是恶心,而且这些人渣出狱之后依然还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引用 @英俊丁帅哥 发表的: 妈的我刚看完,太恐怖了,这些人真的可怕
引用 @龟椒瓜永远是一家 发表的:唉,多希望有个不嫌弃的男生疼爱她一辈子,祝安好
引用 @IGJackeyIove 发表的: 触发了日本未成年人渣保护法,现在都出狱了
引用 @妖刀的后仰跳投 发表的: 更何况还有很多直接丧命的 相对于这些人这个女孩已经算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引用 @神超 发表的:之前就在网上看到过相关视频,这样的事情应该还有不少
引用 @潘恩的箫声 发表的: 以前有类似的,今日说法报道过
引用 @图帕克f 发表的: 之前看过一本叫彷徨之刃的小说,就是批判这个人渣保护法的
引用 @靠颜值吃饭 发表的: 没几年,早就出来了,最重的也就20年
引用 @M貌合神离 发表的: 最让人觉得愤怒的地方在于这些人都他妈没死,全活的好好的,日本真是可怕。
引用 @灏蓝喵勒个咪 发表的: 大快人心!
引用 @王炸组 发表的: 这女孩可能看见男人都怕了吧!一辈子算是毁了
引用 @开普勒452星人 发表的: 感觉很难走出阴霾,真的会影响一声。本来是花季的年龄,应该是人生最快乐的时期。
引用 @咯咯咯放 发表的:让他这么死了可真是太便宜他了,真该把他弄到北边去种树,种他娘的一辈子
引用 @Stupiiiid 发表的:快不了了。 别说24天的心理阴影。 24小时都不好走出来... 唉
引用 @唯爱圣保罗33 发表的:我的意思就是这个哇😭,我从来没有主张连坐什么的,我是说罚款推及后人,谁继承遗产谁就去还债。这个案件可能不明显(犯罪人穷且可能没有后代)。那换成别的案件呢,假如一个富人囚禁了一位少女24天,最后判了富人死刑,赔款8w,然后富人的子女继承他的遗产继续快活,这难道合理吗?
引用 @高能的磷酸键 发表的:男生不介意的肯定有,但是她自己内心很难接受吧
引用 @王炸组 发表的: 说实话,这种不是没男人爱,就是怕女孩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引用 @丶Banksy 发表的: 这种事,一天都足够做一辈子噩梦了
引用 @南昌商学院 发表的:不知道是蠢还是坏
引用 @潘帕斯的梦 发表的: "才"字用的不好,她们都是作为受伤者,哪怕1天也是地狱般的黑暗漫长
引用 @戚韶殇 发表的: 古田顺子....41天...堪称此类案件之首,不建议百度....
引用 @羞涩呆呆 发表的: 我记得之前有个案子是好几个受害人被关了几年
引用 @swell525 发表的: 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引用 @虎扑JR2087959201 发表的:又没要女孩的命
引用 @supersigma 发表的:她已经被解救了,她的不幸已经过去,相信家人和朋友们会帮助她走出阴影,总是说“一生被毁了”或许存在社会暗示的效应,少提这种观点或许对受害者更有帮助
引用 @猪又哈哈 发表的: 不用可能,已经毁了如果她内心够强大,还能重新站起来不然一辈子活在阴影里
引用 @艾卡隆冬呛 发表的: 说实在的,我们有什么资格说大快人心?我们凭什么痛快?罪犯该死,但是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是永久的,即使是罪犯被处决了也不能消弭这伤害,所以我们痛快什么呢?
引用 @虎扑JR2087959201 发表的:你不介意你去啊
引用 @玫瑰会再次绽放 发表的: 大家好,我是wifi
引用 @目标关注hupu所有妹妹 发表的: 这种人死刑真的太便宜了,但是现代社会也不会出现以前那种残酷的刑罚了
引用 @电竞刘梓晨 发表的: 哈哈,大家好,我是长风。
引用 @双龙出奶我不认识 发表的: 我不知道把你扔进去24天你会怎么样
引用 @LA洛杉矶湖人最佳后卫科比 发表的: 我看过事件解析,还是在睡前看的,看完直接把灯开起来不敢睡,真的是恶心到骨子里地慎人。第一次感觉人可以坏到那种程度!
引用 @鲁迅一一已认证 发表的:在监狱受罪可能比一枪蹦了更好。。。
引用 @h4717 发表的:建议斩立决
引用 @阿詹自囍 发表的: 对啊,虽然说生命大于一切,但是经历这种事,说实话,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永远也难磨灭
有一说一。。谁会绑个大老爷们在那24天啊。。
没那么容易的,肯定是永远的噩梦
心疼
请不要侮辱狗
看的真难受,真想剐了他们
在极度恐慌、无助和被虐待中,一个星期可能就已经崩溃了
。。。不知道这话怎么说出口的 只能理解是年龄小了
我的意思是罪不及家人,总不能因为他是男人,就迫害他的女儿吧,罪不及无辜者。
这是人干的事吗
就该一点点剐了他们
搞错了,有一件很类似的事也是凤凰县的
搞错了,有一件很类似的事也是凤凰县的
以前有类似的,今日说法报道过
林奕含跟这个案子还是区别蛮大的...
给你关1天去试试。真他妈服了,这玩意你要比个谁更厉害?
感觉都不配用垃圾来形容,不,应该是不配任何词形容
素媛和熔炉我一直不敢看
我记得有一个出来又把人给捅了,真的该死
别说24天,关一天很多人都崩溃了。因为被关着又不知道多久才能获救,还要忍受折磨
太变态了,我去
你去吧
把他扔到母狼群里好好聊聊
之前看过一本叫彷徨之刃的小说,就是批判这个人渣保护法的
还万幸,你还是人吗
这暗无天日的24天足以毁掉任何一个人,这个人真是踏马的该死 一万次都不为过
我记得日本也有类似的案件...这种人真是罪不容诛
对的,是我搞错了
一辈子都毁了
看这名字第一反应感觉是东野圭吾,一查还真是,不说了,肯定要看
判罚很SB,不过那些渣滓基本上人生也完了
未成年人,国内也差不多,刑法真的不能改改吗,这些年都出多少事了
又没要女孩的命
对,这种事情我觉得还有很多,希望捉到一个杀一个
这种狗币真的畜牲不如
基本不可能了,但要是那个记者或者媒体去追踪报道这个女孩真是要一生黑了
人一辈子就0-20最开心的时光了
太轻了,妈的这种人就照二战,咋残忍咋来
把我锁在阴暗的地方一两天,我就已经受不了,何况还qj侮辱,这女孩真的太可怜了唉,狗必人渣
你不嫌弃你去啊,凭啥要求别人
8万块钱就是个笑话。
一个无辜的未成年女孩被折磨20多天,这辈子就算是毁了,即使给100万精神损失费就弥补不了。
为什么法律不按照施害者背景和受害者受伤的程度来规定罚款金额,除了好操作,我倾向于认为这法律是某些人的作品
你不介意你去啊
不懂为什么要嫌弃
那你赶紧去爱吧
希望女孩子好好活着。
你怎么知道?
就是坏而已,不对,是恶。
你说的是。我没注意。
我是针对他说最长来说的
说开导就好了纯属扯淡。
我看过事件解析,还是在睡前看的,看完直接把灯开起来不敢睡,真的是恶心到骨子里地慎人。第一次感觉人可以坏到那种程度!
你这种比他更恶劣
好像是洛阳那个吧
两者皆有
你这种人真的恐怖
我估计此类案件之首是没有被人们发现的
n号房,真的气死了!!!,最近被爆出来好多啊
点赞
古代内些非人类的刑法全都用上,死刑真是便宜了这个狗日的的了
这种垃圾先化学阉割再慢慢磨死
无法想象得坚强到什么程度才能挺过去😰
侮辱了8 24这两个数字
我请你闭嘴吧
那你觉得怎么样合适
?这也要杠
那么今天是星期几呢?
你家有没有没结婚的男人,建议好好去联系一下,看有没有可能
这种对心里伤害太大了,影响一辈子,估计以后看到门都会害怕
不可能
你是长肝
41天时间里,被性侵四百多次...
消失的夫妻
洛阳行奴案,也很惨
在理,可真的有几个执行到底了呢
为什么就死刑没了,应该先关个24年再处刑吧,直接死太便宜他了
狗很懵逼
就算有喜欢的人 对于那方面还是会排斥吧
和人贩子一样应该都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