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说这次对孙杨最不利的证据是这一条,大家怎么看?

花花美人
引用 @黄牌拉莫斯 发表的:
不太懂法律,我记得在取证流程中任何漏洞,都可以认定证据存疑呀?辛普森案不就是这样吗?孙杨拒绝这种取证也是有错的?

惯例法 如果以前每个法庭都认可警方做法 这一次的法官不认可 那就是法官有问题

花花美人
引用 @王要做成熟的后卫 发表的:
现在交警查车都是整队出来,戴着证件带着摄像头,无证还会出警?是不是你公司连个工作证都不发,马路大爷随便进你公司休息室泡茶的

现在小区门口有量体温的 你是谁 有毛线资格啊 砸了你的体温计

虎扑用户454842
引用 @143444 发表的:
你这么解释是合理的,但在法庭抗辩上,明显前者说服力更强,你之前那么多次不合格的都配合了,唯独这次不配合。
除非有证据,这一次的不配合是因为检查人员的不当操作。
这件事,希望孙杨能拿出那个不好说的证据,打脸全世界

西方鼓吹的疑罪从无这次选择忽视了?

乃翁
为什么要搞孙杨呢?

海纳百川无言
引用 @改了个名 发表的:
法律上从来不能让人自证清白,并且疑罪从无,这唯一的“证据”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啊。

暴力抗检是事实就足够了。孙杨找不出足够支持他这操作的理由,就很难逃过
S
Saamwu
引用 @郑州外国语学校 发表的:
那不就是孙杨的锅吗,啥叫“以为”

也不知道你什么逻辑。资质合格明明是你的义务,我想相信最后是我的锅?搞笑吧你

吃肉的山羊
引用 @郑州外国语学校 发表的:
那不就是孙杨的锅吗,啥叫“以为”

老实人吃亏?

孙杨之前配合了60多次 都是以为对方合规 这次抽完后发现尿检官不规范 继而发现血检官也不规范
我叫不安静
引用 @143444 发表的:
你这么解释是合理的,但在法庭抗辩上,明显前者说服力更强,你之前那么多次不合格的都配合了,唯独这次不配合。
除非有证据,这一次的不配合是因为检查人员的不当操作。
这件事,希望孙杨能拿出那个不好说的证据,打脸全世界

有个锤子的说服力!你犯了十次错误我没抓你,第十一次被我抓了,你反过来问我,为什么我前十次不抓我,偏偏这次抓我,这是个屁的理由!

医院骑士
引用 @彬233 发表的:
你大概说下内容呗

应该问的是为什么搜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