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那个被虐待致死的苏丽吗

叁肆柒进阶
妄为母,太恶毒了!

云彩朵朵
为人父,这种文章看了开头就不敢往下看了

虎扑用户287397
不行 受不了 越看越气

深圳东契奇
卧槽。居然是真事

真果粒酸牛奶
真希望这种人死后,可以下地狱!

天若有福
引用 @apples0577 发表的:
是啊,估计她也能同意吧,摆脱了一个累赘,小女娃小小的软软的,那么可爱,亲妈啊,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再不行给点钱也能领走了

张降温
引用 @韦恩意志 发表的:
这个地址有问题

我真特么气得睡不着觉,想给丫家都烧了

李乘风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燕志云出狱了之后觉得是苏丽害她坐牢的,挖了苏丽的坟撒了她的骨灰还踩了几脚,现在六十多了儿子在银行当保安,和原来的老公离婚了,和一个开麻将馆的老头好上了,日子过的很幸福

燕志云住在(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兴西居委90号

可悲,可叹,可恨,可恼

拉风的悟空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燕志云出狱了之后觉得是苏丽害她坐牢的,挖了苏丽的坟撒了她的骨灰还踩了几脚,现在六十多了儿子在银行当保安,和原来的老公离婚了,和一个开麻将馆的老头好上了,日子过的很幸福

燕志云住在(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兴西居委90号

我上传到抖音,还热推审核中,会不会被封号呢楼主😰

虎扑用户722856
楼主,确定不是故事吗?看的我浑身哆嗦又哆嗦!

拉风的悟空
引用 @库里的球童 发表的:
关键这人居然只判了7年

我上传抖音审核不过😂

为生民立命
引用 @AO米拉 发表的:
楼主,确定不是故事吗?看的我浑身哆嗦又哆嗦!

真事,只是这个畜生只判了7年

a
aier饭
看不得这个... 看完气的睡不着
雷动九千
90年代,比这黑暗的多了去了,现在00后生在信息时代,哪知道以前日子是咋过的。。

c
cmmytm
没听过这事,骇人听闻! 世间竟有这种母亲?见过虐待的,没见过这么小就虐待到这种程度的,那孩子犯了什么错,诞生在这种家庭。
希望她来世能投胎到爱她的家庭,为人父母看不得这类
火星人0841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居委会居然只是说好话,街坊邻居没一个报警劝阻的,这种人怎么国家不能剥夺他抚养权,国家来养,我愿意给这种孩子每月捐款,直到大学毕业

才发现,丽丽也就比我大一岁,只能说那个年代没有微博
继续漫步
法律在哪?

超载小子
引用 @高某某和王某某 发表的:
那时90年代,各方面政策和风俗可能就这样

现在也有虐待孩子致死的
爱詹永远
引用 @timicat 发表的:
有孩子的人看不得这个

同意,女儿6岁,儿子1岁。天天含在嘴里怕化了,每天都要亲两个孩子很多下。
看了这个受不了,又去亲了女儿一下。

为生民立命
引用 @继续漫步 发表的:
法律在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n
niuniu525
引用 @高某某和王某某 发表的:
那时90年代,各方面政策和风俗可能就这样

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吗?

j
jeggar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居委会居然只是说好话,街坊邻居没一个报警劝阻的,这种人怎么国家不能剥夺他抚养权,国家来养,我愿意给这种孩子每月捐款,直到大学毕业

还是类似机构太少,很多社会责任光靠国家是不行的,还是要鼓励社会组织共同来努力,但是监管又成问题

虎扑用户087514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哎,其实我也没做太多事。穷学生一个,大学三年第一个暑假下乡支教,第二个暑假带农村孩子参观北京,第三个暑假下乡调研医疗卫生。做的不多,我一直看着农村孩子,我心里很痛,年前注册了器官捐献,只希望自己对得起自己的ID,我最喜欢的话

瑞思拜

小流氓勒布朗啊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
实际上不管父母如何虐待子女,子女都必须赡养父母,这是我国法律规定……

以孝治天下么

C
CIear1ove
引用 @思乡望明月 发表的:
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你真的觉得送个花圈能刺激到它吗?

确实 我看文字就nm痛... 但做违法的事报复 自己也遭罪

虎扑用户623622
心痛

虎山老英雄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燕志云出狱了之后觉得是苏丽害她坐牢的,挖了苏丽的坟撒了她的骨灰还踩了几脚,现在六十多了儿子在银行当保安,和原来的老公离婚了,和一个开麻将馆的老头好上了,日子过的很幸福

燕志云住在(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兴西居委90号

截图了,用的上

K
K-ING
以前在读者还是什么上看的,锻炼了我强大的心脏

H
HyHyRise
吓得我不行了!大半夜心脏扑通跳!

桑德兰名宿雪儿胡
引用 @暂无资格说无为 发表的:
楼主知道的这么清楚何不如弄死她?

现在你也知道了,快去吧

虎扑用户250839
妈的,以前还以为是假的,真恐怖

孤独的小狗
引用 @timicat 发表的:
有孩子的人看不得这个

看不得之后呢?

冷酷着呢
只希望天道有轮回

j
jndxhlx
看不下去

湖北省陈冠希
有孩子之后我就很注意身体了,很怕死。以前觉得死没啥,现在很怕。孩子还没大,怕别人对他们不好。

荔湾区pyx
引用 @东亚王宝强 发表的:
因为事实就是我们现在法律在某些方面和印度没什么区别

印度刚刚一堆人进女子大学强奸,你要这么说那我真的服

傑傑傑傑丶傑
引用 @请记住李l文亮 发表的:
气愤又无奈,希望天道有常,报应不爽

奈何这世界总是恶人长命,好人早逝

朴智妍唯一指定老公
引用 @宝瓶州落魄山大护法 发表的:
既然都承认了,那就没啥说的了,争取早日做个人

可这和你回复的是两个人,不是上面那个

火箭领袖周琦
把她送到印度去超度去吧,这样她就可以感同身受了

火箭领袖周琦
引用 @丘吉尔的帽子 发表的:
很多人笑话印度1亿人,不知道中国是2亿还是3亿

那把她送到印度去吧

虎扑用户304762
引用 @推倒奥尼尔 发表的:
而且虐待罪还是亲告罪,被害人告诉才处理,检方不能直接起诉

虐待致人死亡,自诉转公诉

法舟度
这就是依 法 治guo

干了这碗热翔jl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接上面

看完心在滴血,睡不着觉啊,艹

我只挨炮
引用 @发呆的猕猴桃 发表的:
说真的,看这个觉得血往脑子上冲,但我真的严重怀疑真实性,这个写的太生动了,就像是有一个文采还不错的目击者在边上记录了所有发生的一切。
按道理说,如果发生的这些事都是真的,丽丽不可能是叙述者,她妈也不可能这么说,难道她哥哥说出来的?反正不太合理。

这事当时闹的很火的啊,这应该是记者写的,肯定实地调查过街坊邻居和燕家人的

我会开心的
看的难受

P
PrototypeAlpha
引用 @高某某和王某某 发表的:
几年前都有类似的事,洛阳一个女的老公在国外打工,女的经常和情夫在一块,而且是在女的家里偷情,有个5岁的小孩,情夫经常打孩子女的也不管,有一次两人在搞孩子哭了,情夫把孩子捆起来打用烟头烫,最后把孩子打死了,当时也在全国很轰动,后续不知道怎么样了

这剧情很像郑伊健 刘青云演的男人本色啊

以梦为马icon
他妈的我女儿一岁多,看到这种新闻真他妈的气炸了,这种人什么资格活在这个世界上

泉州牛肉羹
引用 @福贵啊 发表的:
哦哦,那是我肤浅了,抱歉

笑出声。一句抱歉肤浅了就完了。
真就网上敲键盘太简单呗

P
PapaEnzo
引用 @荔湾区pyx 发表的:
印度刚刚一堆人进女子大学强奸,你要这么说那我真的服

你是真看不见还是领着钱呢?没看见某些方面吗?

K
KBVCAI
有一说一,这方面美国法律确实更完善

虎扑用户779343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哎,其实我也没做太多事。穷学生一个,大学三年第一个暑假下乡支教,第二个暑假带农村孩子参观北京,第三个暑假下乡调研医疗卫生。做的不多,我一直看着农村孩子,我心里很痛,年前注册了器官捐献,只希望自己对得起自己的ID,我最喜欢的话

牛逼

我想吃肯德基
心快疼死了卧槽

L
Lcorangeyz
其实丽丽的死和见过她的人都有责任吧

我放大看了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因为算是虐待家庭成员,最高七年

致死7年?牛批牛批

b
buctcn2000
这女人不做噩梦?还找了个老伴儿?他新老伴不怕?

理智恩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居委会居然只是说好话,街坊邻居没一个报警劝阻的,这种人怎么国家不能剥夺他抚养权,国家来养,我愿意给这种孩子每月捐款,直到大学毕业

人人都是凶手


忘川河畔奈何桥
引用 @高某某和王某某 发表的:
几年前都有类似的事,洛阳一个女的老公在国外打工,女的经常和情夫在一块,而且是在女的家里偷情,有个5岁的小孩,情夫经常打孩子女的也不管,有一次两人在搞孩子哭了,情夫把孩子捆起来打用烟头烫,最后把孩子打死了,当时也在全国很轰动,后续不知道怎么样了

小健志

翠西帝A
引用 @秃马努胖契奇 发表的:
肺炎是时候展示它的作用了,这种人才是最该染上肺炎的

让它染上,怕不是到处传染别人

黑色幽默wanyc
真不敢看啊。我的娘哎

名人堂成员库里
我想知道有什么方法能督促国家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冬月十二大雪
引用 @东亚王宝强 发表的:
因为事实就是我们现在法律在某些方面和印度没什么区别

你可闭嘴吧,这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相关法律不完善。现在出这种事肯定会剥夺抚养权的。建议喝一口恒河水醒醒脑。

福贵啊
引用 @泉州牛肉羹 发表的:
笑出声。一句抱歉肤浅了就完了。
真就网上敲键盘太简单呗

那不然呢,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红皮鸭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
实际上不管父母如何虐待子女,子女都必须赡养父母,这是我国法律规定……

哪一条法律这么规定了?

为生民立命
引用 @红皮鸭 发表的:
哪一条法律这么规定了?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为生民立命
引用 @红皮鸭 发表的:
哪一条法律这么规定了?

除非被收养,不然这种关系断不了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这一类血亲关系,当事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变动,即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子女被合法的由他人收养。

按照《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除此之外,父母子女关系不得因当事人的意愿随意解除,如什么登报脱离关系这一类做法,我国法律不予支持。

但闻人语
引用 @高某某和王某某 发表的:
几年前都有类似的事,洛阳一个女的老公在国外打工,女的经常和情夫在一块,而且是在女的家里偷情,有个5岁的小孩,情夫经常打孩子女的也不管,有一次两人在搞孩子哭了,情夫把孩子捆起来打用烟头烫,最后把孩子打死了,当时也在全国很轰动,后续不知道怎么样了

这种人就不怕半夜鬼敲门吗?

荔湾区pyx
引用 @PapaEnzo 发表的:
你是真看不见还是领着钱呢?没看见某些方面吗?

那你说那些方面,然后再拿印度的过来比较,你是没接受过义务教育吗,你吹啥都可以,你吹印度,真的是脑子有问题。

凉四斤
引用 @暂无资格说无为 发表的:
楼主知道的这么清楚何不如弄死她?

因为楼主是有理智的人

红皮鸭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这里面哪里有说 子女被虐待了还必须要赡养父母的

为生民立命
引用 @红皮鸭 发表的:
?这里面哪里有说 子女被虐待了还必须要赡养父母的

也没说被虐待了可以不赡养父母,只要没有被领养,没有解除关系,就必须赡养

s
strongwater
燕志云住在(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兴西居委90号

因扎吉九爷
中国的有些儿童真的处境太惨了。我不是说外国的月亮圆,但如果在美国的话,这样的情况应该直接剥夺抚养权了吧。

红皮鸭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也没说被虐待了可以不赡养父母,只要没有被领养,没有解除关系,就必须赡养

法盲

我就是傻瓜
引用 @我放大看了 发表的:
致死7年?牛批牛批

法律就是这样的 没办法

阿尔帕西喏
还相信好人有好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