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挡不住地浮动我心 发表的:如果是女的出贷款还说的过去
引用 @齐得咙咚呛 发表的:提前写不就是婚前了吗😂再说了女的如果没要求加名之前你就写那就过分了
引用 @裤里就是diaohh 发表的:拳师也就图一乐
引用 @阿阿阿阿阿日 发表的: “你爱我吗?爱的话为什么要加你的名字?你是不是要我的房子,是不是图我的钱财,我只是看下你的心意,以及想确定下是不是图我的财产,我结婚后,又不是不给你花钱,你连房本加个名字都要计较,分明就是不爱我”
引用 @果果球王 发表的:这。。。以后谁敢加名字啊!
引用 @老纳的青春 发表的: “你爱我吗?爱的话为什么不愿意加我的名字?我不是要你的房子,也不是图你的钱财,我只是看下你的心意,以及多一点安全感,我结婚后,又得给你生孩子,我这么大的牺牲,你连房本加个名字都不愿意,分明就是不爱我”“宝贝,我爱你,加,加你名字”
引用 @想飞的鱼儿 发表的:鉴于街上很多jrs遇到女友要求房产加名的案例,建议各位jrs将此图保存下来,再遇到这种情况就发给对方看看。
引用 @亖大皆空 发表的:👰👊警告
引用 @天王盖地虎登哥二百五 发表的: 之前不知道哪里看到过一个针对女方要求加名字的解决方案,买房时写个借条给父母,说买房钱是从父母这里借的,然后三十年还清,如果后续写了女方名字然后离婚时要分房产,拿这张借条来可以规避这种事情。街上有没有律师,这种方法行吗?
引用 @心若719 发表的: 赠予不是可以收回吗?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女,告辞
引用 @麻辣小龙侠M 发表的: 你以为我在乎的是房子吗?我在乎的是你的态度🐶
引用 @布偶喵小同学 发表的: 传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用谣言的人要么蠢要么坏
引用 @雕特大怎么办 发表的:9个月分100多万也非常可观了。那每年离婚一次。。。。。
引用 @谁家过年不吃顿饺子 发表的:认真的?第一次离婚调解为主,第二次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可以离婚成功的
引用 @sWeeT1002 发表的: 可以,坐标无锡,到了来恒隆发id照,我们约地点。网上口high谁不会啊。你也知道主张归主张,判决归判决,主张了不一定受法律支持。拿一个没有判决的纠纷和一方的主张来证明本身就是逻辑不通啊。就像你总不能拿小张主张这是自己的婚前财产不用分割来证明+名无用论吧
引用 @麦色阳光 发表的: 如果没有领证呢?我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引用 @a65525177 发表的: 事实是现在婚姻法加名字会考虑出资人的,一般情况如果男方父母全资首付,女方离婚会考虑增值部分还有领证后的还贷部分
引用 @dfsdh 发表的:这条确实是新婚姻法里加的,但是只为保护富人的财产
引用 @布偶喵小同学 发表的: 会考虑出资人,实际情况不同分到的也不同,但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过只要全款买房,就不考虑其他物权人的份额了,我的观点始终是即使婚前全款买房,只要加名别人就有份,除非有后手,只不过份额会像你所说的照顾实际出资人多一点
引用 @布偶喵小同学 发表的: 反正买房前留一手总没错的,北京有个案例就是离婚女方加了名要分房,但是男方买房前就已经向父母写好了借条,女方不知情,最后是房子全部归男方父母,女方一毛没捞到。而你这样当天加名当天写借条我也不知道法院认不认,实际情况还是得咨询律师
引用 @电灯泡MT 发表的:要不签合同吧,把双方全责规定清楚,这样女方会不会满意?
引用 @刘少叶 发表的: 这个人你去看一下他的历史回复,除了喷就是喷,现实里估计就是一个瘪三,理他干嘛
引用 @金老斯 发表的: 你“请”别人加名字那该你变性吧 这是基本礼貌啊
引用 @Cousins表妹 发表的:图一乐还得图一乐
引用 @sWeeT1002 发表的: 凭他变了性比较可怜hhhh
引用 @别爱我像个傻瓜 发表的: 向法官和律师都咨询过,杭州也有案例,女方分了10%,不过结婚多久不知道。楼主这个结婚时间短,不知道会不会少一点,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不过听法官说这样的最多不会超过30%。当然对男方来说很多很多了……
引用 @lbj天行轶事 发表的: 。。。你还是看看物权法吧。还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你这真的菜而不自知
引用 @王了 发表的: 被女人骗房子还是比较残一点
引用 @我不在乎_那结果 发表的:昨天我看一个拳师的微博看的劳资真是气炸了!气死我了
引用 @布偶喵小同学 发表的: 而且这还是考虑到此女存在骗婚的嫌疑
引用 @sWeeT1002 发表的: 心疼你😖
引用 @chanlixi 发表的:所以,很多婚姻就是生意一样?
引用 @sWeeT1002 发表的: 我在批判lz用一方诉求作为论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这显然是逻辑错误的。你连我批判的点在哪儿都无法理解建议就别出来丢人了。
引用 @KD努力向前冲 发表的:借楼求问,如果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离婚的话怎么分割呢?分房要分贷款吗?
引用 @一雷高C俩 发表的:就是一人一半!!加名法律上就是赠予行为。把独有婚前财产通过对配偶的赠予,实现双方共有。
引用 @Mr.峰 发表的: 反正时间很长,记不清了好像要分居两年以上
引用 @loraty 发表的: 我不学法律的都知道没用,除非赠予的时候女方也签字承认借条
引用 @天王盖地虎登哥二百五 发表的: 你不学法律你确定你以为的都是对的,我问你借500w去买房然后写两个人名字,后面你问我要,我还不起,用房来抵,女方说她有一半,她那一半不归你,你怎么说
引用 @颖汝之风 发表的:律师说的不算,男方咬死说女方骗婚,为了财产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你杀了人,是不是可以在法庭上一口咬定你没有杀,一切都是幻象?
引用 @颖汝之风 发表的:问题是他这本来就是骗婚嫌疑啊,加名字就是赠与嘛?
引用 @legalresearch 发表的:一般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引用 @loraty 发表的: 你看清楚层主说的什么意思,你婚前债务与女方分房产有什么关系
引用 @天王盖地虎登哥二百五 发表的: 认定为共同债务那就是个最好的解决方案了,想分房就替我还一半钱
引用 @天王盖地虎登哥二百五 发表的: 所以我问的是专业懂法律的人,你能肯定你说的是对的?
引用 @布偶喵小同学 发表的: 写借条绝对有用,有相关案例,但是最好是提前写,否则法院会认为你这是带有明显目的性的借条
引用 @legalresearch 发表的:加在哪儿了?
引用 @挡不住地浮动我心 发表的:全款房子为什么要加女方的名字?
引用 @GreenDay226 发表的:是没领证前要加名字吗?
全款买的,哪里来的贷款?
反正买房前留一手总没错的,北京有个案例就是离婚女方加了名要分房,但是男方买房前就已经向父母写好了借条,女方不知情,最后是房子全部归男方父母,女方一毛没捞到。而你这样当天加名当天写借条我也不知道法院认不认,实际情况还是得咨询律师
图一乐还得图一乐
不爱,再见
不加就是不爱我🐶
玛德有的男的,就不能有点骨气?曹
发的那天就是分的那天🐶
命名权警告
不爱我警告!
你还落了一句
过了不久。。。离了
不是看心意,是看态度!
要不签合同吧,把双方全责规定清楚,这样女方会不会满意?
仪式感警告⚠️
我不学法律的都知道没用,除非赠予的时候女方也签字承认借条
没有完成前可以收回
给👴爬
那我表态了加你的名字 你还能让我不加吗?🐶
如果没有领证呢?我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女性从此站起来了,女性能顶半边天!
贷b...
你敢发吗....
干的漂亮
反正时间很长,记不清了好像要分居两年以上
那你先给我生孩子证明一下
插眼
是没领证前要加名字吗?
不会的。分房子和债权关系要分清楚。如果父母明确赠予给儿子,那一旦登记了女方名字,那基本就是分一半了。如果没有明确赠予,可以认定为借款,但是不影响房子的物权归属,但是父母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把房子冻结而不能分割,然后把钱要回来
哪里来的新婚姻法。。你是被那些公众号忽悠傻了吧
。。。你还是看看物权法吧。还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你这真的菜而不自知
没有过户前可以,但是过户以后别想了
买房是买房,物权是物权。。一定登记别人的名字,那不管你是不是全款,都要被分走。除非有借款或者共同还贷的情况
这个实际还是通过借款的方式去避免最终一无所获。但是这实际上是通过债权关系避免意外,一旦房屋升值,女方还是可以得到相当一部分的利益。特别是时间久了,这种方法就会有和复杂的问题出现。
和有没有领证毫无关系,你的房子加了任何人的名字,那个人就有份,没有约定比例的话,要分割理论上就是对半。
公序良俗 无效合同
安全感😄
像你这种舔狗老女人都要舔的,房子很多是吧
人家不认为加名字能改变房子产权分割怎么说也应该要用事实证明一次啊,你们平时黑中医也不是说中医没有理论实践呀,这么快就双标了,呵呵
原地tp开始了
被女人骗房子还是比较残一点
难说。这种在物权上都是对半的效力,但是法院可以通过各种原则和规则来划定比例,比如附条件赠予,公序良俗,婚姻法的贡献考虑,但不可能不分。一旦登记了名字,那真哭都找不到地方哭。特别是有了孩子,或者结婚了好几年那种。
哈哈哈哈哈你这只是理论上的 真要你自己敢发吗
这种男的还嫁了干嘛
连一帮撒币男人都在一边被卖一边帮人数钱
这种女的当然就有市场了
我在批判lz用一方诉求作为论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这显然是逻辑错误的。你连我批判的点在哪儿都无法理解建议就别出来丢人了。
仪式感警告
心疼你😖
拳师那都是没章法的🐶
人家女孩子爹妈辛辛苦苦养这么大,都是小公主,去了白给你那个白给你那个,以后还得给你生孩子,你这个渣男居然连名字加?🐶
借楼求问,如果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离婚的话怎么分割呢?分房要分贷款吗?
你心里清楚加名字的后果,你带啥节奏呢,误导欺负老实人很开心吗?
发了你们就完了
人这一辈子对于金钱的贪念 太大了
你无非是觉得谁主张谁举证。然而举证只需要法条就足够了。如果连法条规定都不会看,那还是不要出来丢人了。
只有加了名字,那女方就是物权人。。分房吧。
不是这样的,你这个只是物权法上的意义,但是分割参照的是婚姻法,即使要以物权法为前提,婚姻法也是主要的。在这种很短期的婚姻,法官会考虑骗婚的可能,各自付出的多少,以及双方婚姻过错,以及公序良俗等原则综合考虑。
真恶心这种女的
并不是,相同理由相同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半年就可以
你不学法律你确定你以为的都是对的,我问你借500w去买房然后写两个人名字,后面你问我要,我还不起,用房来抵,女方说她有一半,她那一半不归你,你怎么说
可以规定比例的。你说加名字规定百分之零点一也是可以的。如果不规定好像是默认对半。
你看清楚层主说的什么意思,你婚前债务与女方分房产有什么关系
你杀了人,是不是可以在法庭上一口咬定你没有杀,一切都是幻象?
问题是他这本来就是骗婚嫌疑啊,加名字就是赠与嘛?
一般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加名字就是赠予,这个是毫无疑问的,有她名字她就能主张权益,这也是毫无疑问的,除非你们证明她胁迫你改名,比如包里放把枪对着你去办的手续。
至于是不是骗婚,这个不是你咬定不咬定说了算的,你要提供切实可行的证据去证明,你没有证据,你咬定是骗婚,她也可以咬定是感情破裂,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了结婚时间短感情就不能破裂对不对?
认定为共同债务那就是个最好的解决方案了,想分房就替我还一半钱
加在哪儿了?
所以我问的是专业懂法律的人,你能肯定你说的是对的?
一般都这么弄 除非女方说你这个500万是赌债啊毒债啊我不知情也没收益
但明明白白一套房子放在这里谁会信 都认定为用于家庭开支了
这一层笑死了,大哥们有才
取消订婚能让赠与无效,一旦结婚就很难了
但是证明难度很大
因为你的婚前财产女方是分不到的,所以你婚前的债务女方也不用承担,
借条这种东西谁知道具体何时写的 随便伪造一份不就行了?
2018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前两个月步行街还有个帖子,男方全款房,不加女的名字,就跟女方毫无关系,相当于男的啥都没出娶一个老婆。底下全是男舔狗。
一直也没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