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三省吾身l气否l饭否l如意否 发表的:炼金术士
引用 @msjy502 发表的:派你去“枪毙”她。。。。
引用 @CxxxG 发表的:这是我们小区。。。
引用 @本草加纲目 发表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3⃣️年起线视情况加刑
引用 @布雷克丶丶格里芬 发表的: 那个啥 再科普一下 这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为她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群
引用 @律师阿城 发表的: 当然不能随便死刑 法律说的危险公共安全罪有很多量刑等级 要很严重才是死刑
引用 @友好的幽灵 发表的:这TM 心里得多阴暗才干得出来啊
引用 @拉稀的是个丁 发表的: 尼玛,这故意伤害罪抓起来
引用 @为生民立命 发表的: 枪毙5分钟
引用 @球哥三分王 发表的:这种抓住了就别再放出来
引用 @哈登带我去CBA 发表的:既然最高死刑了……如果这种不死刑 那就是说说而已……看有没有后续吧……
剧毒术士
😂
兄弟我在你隔壁
太轻了!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更靠谱一些?
这也挺严重了 如果这30个人中 有人病故
这人脑字里面装了啥????
抓起来蹲房子里吧
枪决五天,一天一个部位,最后一天击毙
我真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啊?在想什么?
你以为想判一个人有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