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隔壁王大爷的儿子的爹 发表的: 你好好看看啊,连着上网好几天,KTV,吃饭聚会啥的,不都在上面写的,他我们这里的人,我因为他也躺枪了,身份信息被泄漏,也难受的一比
引用 @一点南风 发表的: 这样的形势下给国家人民添乱的还不算错?无心过失杀人就可以无罪了吗?读书出来继续祸害社会?有什么可洗的?
引用 @FxxK_hoop 发表的:管一个25岁的人叫孩子???
引用 @安全工程师 发表的:如果连研究生这样的高素质人才都是这般模样 ,挺遗憾的。如果你说这是少数 那他就是不合格の那几个,取消很正常。
引用 @抗吧饶罗翔 发表的: 为什么24号还能在网吧上网?网吧还没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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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OBt1n0oJ 发表的: 40岁的女孩一大把
引用 @尤文名宿基耶利尼 发表的: 20号我华中科技上学的朋友离开武汉的朋友圈是“逃离危城”,北京也已经戴了很久的防病毒口罩了,单位专门为疫情发的。ps我朋友自己隔离了13天,已经被带走集中隔离了,这才是正常操作。
引用 @Kevin_McGrady 发表的:23号武汉封城了,多大的新闻,如果他没有手机,没有微信,我信他不了解情况。但是他是一个25岁的学生,武汉回来的学生,你以为他是整天不上网的中老年人吗?!
引用 @NOIR4U 发表的: 一群开了天眼的人在这马后炮,
引用 @蒜蓉皮皮虾 发表的:很多地方都是初二以后才关门的
引用 @詹皇无敌手 发表的:我服了你们这群洗的了,19号从武汉回来,24左右国家已大力宣传有武汉旅行史的人要在家隔离,也就是说他要有逼数从24号就应该待在家好好隔离吧,然后他到处乱跑,你跟我说没错!?最关键是他买了双黄连口服液,也就是他也知道自己有极大风险被感染,这样他还跑出来。。。你跟我说没错!?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得看他有没有确诊,如果当时不知道自己得病我觉得没问题,口罩也带了,出门也都是有目的的。
引用 @珠玑詹姆斯 发表的:我想如果这个人将来报复了社会。我也能理解为什么把他逼成这样了。
引用 @好名字都是大家的 发表的: 武汉回来的向社区报告这些东西有人给他准备
引用 @红军潜艇 发表的:坐牢不至于,被通报批评乃至拘留是有可能的
引用 @鲁肃来也 发表的:我们的群众太容易被煽动了,哎
引用 @你亲爱的斌锅 发表的:有一说一,从武汉回来的的学生知道疫情不都应该自觉在家隔离自己的吗?
引用 @greeni5land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人其实很明显在后面减少了活动,而且外出都佩戴了口罩,这个能算得上是恶意吗?我觉得值得讨论吧。
引用 @龙在云里睡觉 发表的: 活动就是买口罩买双黄连,那最后尚无风症状,没聚会也没串门,我不知道他犯了什么错要被这么骂。昨天还有jr发帖说楼下药店买到了口罩。
引用 @張世豪 发表的: 我怀疑有媒体或者官方授意立典型?研究生,年轻人,网吧,这些词放在让人无法忍受罢了,真讲法律,他这行为算不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吧。我个人观点,24号也就是年前年后表现来看,他这行为实属无可厚非,唯一的关注点应该是有没有向社区报告情况,出门买必需品不是哪里社区都会提供的,如果报告了就是社区失职,把锅甩给这个年轻人而已,现在的情况是非湖北人患者,哪个不是一大堆接触者,别说这个人,任何一个警方立案调查网上都是支持,恐惧占据理性,这个时候如果有人煽动,非常容易出事
引用 @山水一梦 发表的:我也觉得这个人没有出格行为,矫枉过正了,但如果事件热度迟迟下不去,当地要抓典型那他就完蛋了。那些故意隐瞒病情、隐瞒接触史、隐瞒行踪的才是大家应该关注的对象。
引用 @炜民 发表的: 有一点我觉得你说错了,双黄连刚出来的时候我记得写的是有预防作用的,所以双黄连才卖脱销了。我更偏向于他并不知道自己被感染了,他错就错作为一个武汉回来的大学生,没有把自己隔离在家14天。
引用 @mariataylor 发表的:不是,1.24说的自我隔离14天观察吧,他就算19号开始隔离,那也得到2月份吧,这期间他去过多少地方,这还不事犯错?尤其他还是武汉回来的,我想这第一个14天只要没事都在家吧,他一个武汉的回来一点都不重视吗,自我隔离自我隔离,24号之前不知道就算了,24号之后一个武汉回来都不知道,还到处窜的人不骂他骂谁,实实在在传染了别人,
引用 @太极詹叁锋 发表的: 你12天没症状,你觉得你是感染了还是没感染呢?换言之,有可能他是去买药后感染的,而不是从武汉回来后感染的
引用 @球哥三分王 发表的:24号以后还在外活动
引用 @落雨的云 发表的:有一说一,19号回家到最后都没症状,早超过观察期了。另外所有活动戴口罩也很快回家,没发现有什么问题
引用 @一定走下去 发表的: 我也觉得,虎扑不是号称人均985,我咋感觉有的人看他是985的,就往死里骂人家
引用 @龙在云里睡觉 发表的: 我看过了,我就是感觉他没啥大问题。25号我还在cctv5看贺岁杯比赛,甚至还有舞狮,一堆人聚在那比赛。这个人在无症状情况下24号去网吧,27号骑车找数码店没找到以外就没有接触史了,也得口罩了,还管人家叫毒王太过分了吧。
引用 @打职业就是为了钱 发表的: 取消学籍,相当于把人毁了
引用 @我的沈佳怡 发表的:
引用 @詹皇是天 发表的: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恶魔🐶
引用 @虎扑JR1750517806 发表的:确实是犯错,但觉得尚不够犯罪的标准。想知道他的主观想法,就必须要考虑到他并没有发病,客观的说,官方发文说的很清楚,大部分潜伏期是3-7天,最长14天,李院士也说过,确诊的最长的潜伏期是10天,14天是为了更安全。这些信息可能对他后来的行为都有影响,加上他自己没有出现病症,这种情况下认定他存在故意或者放任传播病毒,牵强了。再一个,对他进行14天隔离不是强制规定,是建议或提倡,他不遵守的行为也不该不构成犯罪。你不能因为你已经很关注这样的信息了,就觉得别人也应该很关注,有的人他就不关心这些,不够关注这个行为不但不构成犯罪,连过错都算不上。我们这里是1月24日开始戴口罩的比不戴口罩的多,22号朋友晚上逛超市发的朋友圈,背景人群戴口罩的不到一半。另外,看网上说,他姑姑是1月25日见过他父母后被传染的,好像也不是因为他,而且,据说他父母现在检测还是阴性。传染病应该是很复杂的,这个咱不懂,应该存在着多种可能,但定罪判刑却应该是唯一指向没有第二种可能才行。如果仅仅因为来自疫区没自觉隔离就判刑,那全国得判多少?我觉得那些故意隐瞒来自疫区致对方不设防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才应该判刑。
引用 @husseto 发表的: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活动而已,只要官方没有立法强制不许出门,他就可以出门。不知道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黑他干什么
引用 @打职业就是为了钱 发表的: 我武汉本地的,认识的人,跑到海南到处旅游呢。 我个人认为,除非当地政府集中隔离,个人隔离只是在道德上的限制,上升不到法律层面
引用 @石牌岭吴彦祖 发表的: 明显假的 湖北省教育厅能管华中科技大学?
引用 @Kevin_McGrady 发表的:你说的没错,但你说的是非湖北的当地人。这个人是武汉回来的,而且是个有手机,有微信的年轻大学生。23号武汉都封城了,他不知道?!
引用 @Denim7 发表的: 驻在单位在相关工作上 是要接受属地管理的
引用 @舔啊 发表的: 孩子有错、社区有错、当爹的监管不力就没错这么一大段都没提一下 好父亲
引用 @汉尼拔的肝尖 发表的:1月19号……这能赖他?
引用 @落与听枫 发表的:双黄连一直都没说有预防作用,是抑制作用。研究生连预防和抑制都分不清,哎,这点都判断不出来,真是醉了
引用 @达克宁治脚气啊 发表的:我这山东哪也没去的,看新闻知道严重,从年前29没接触人,一直隔离着,担心被人传染…这些个瞎溜达的人啊!
引用 @大明湖畔的大明 发表的:故意传播病毒,受害者没人权?????
引用 @炜民 发表的: 双黄连刚出来的时候,我还真记得有个论文上真提到了预防作用,不过原文提到的是“可能”有预防作用,并未经过临床实验。这也是为什么各大药店的双黄连都卖脱销了
引用 @Denim7 发表的: 他都已经在读了 怎么可能是取消资格 只能说开除学籍 这消息一看就是假的 并且这种事 校方直接决定 根本不需要两省教育厅沟通
引用 @一定走下去 发表的: 我也觉得,虎扑有的人一口一个毒王,说人家故意害别人,太过分了吧
引用 @加油李浩宇 发表的: 没症状咋确诊啊,没病不会去医院啊
引用 @王先生不爱吃糖 发表的: 事实上是,两个教育厅都管不了华科
引用 @貝崗香芋包 发表的:我们楼上有户邻居年初六从湖北回来,一进门马上主动跟物业报告,让物业马上通知社区和街道,然后一家人自觉在家里隔离,要买东西物业帮忙代购,每天垃圾放门口物业去收,他们没有任何症状,但很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他邻居也会让物业帮忙带点水果零食送给他们,所以我真不懂那些乱跑乱窜的人到底什么心态
引用 @人类列检精华 发表的:所以这就是喷点
引用 @伟大律师斯内克 发表的:如果他被开除了学籍,,,从今以后他要是做了什么报复社会的事情,我也不奇怪
济源哪的啊
建议将其家人纳入隔离,现在没事不代表以后没事
他不是孩子,是第一炼金术师
研究生狠素质高低没有必然联系
很多地方都是初二以后才关门的
不是,1.24说的自我隔离14天观察吧,他就算19号开始隔离,那也得到2月份吧,这期间他去过多少地方,这还不事犯错?尤其他还是武汉回来的,我想这第一个14天只要没事都在家吧,他一个武汉的回来一点都不重视吗,自我隔离自我隔离,24号之前不知道就算了,24号之后一个武汉回来都不知道,还到处窜的人不骂他骂谁,实实在在传染了别人,
35岁的巨婴也多的一B
你父亲是武汉回来的?那也应该抓起来了。
看清楚23号已经被隔离在家,24号去网吧,25号不到两个小时逛了三家超市。小地方,大超市一共五家,他不到两个小时逛了三个,还是在被隔离的情况下?后边出门的就不说了,危害公众安全有什么问题!
20号还在疯狂开会,下午单位确诊了一个不影响我们开会的热情,第二天中午宣布放假,也没透露放假理由。4000人的单位就是这样办事的
我武汉本地的,认识的人,跑到海南到处旅游呢。 我个人认为,除非当地政府集中隔离,个人隔离只是在道德上的限制,上升不到法律层面
开什么天眼,难道他不该向社区或公安打电话,报告自己有去武汉的记录?
我舟山的,我们这浙大舟山分校的老师去武汉开会…他也没有病症,看到新闻说武汉疫情,农历29那天就向学校和社区报告自己去过武汉了…然后政府采取行动,浙大分校封闭,校职工小区封闭,只进不出…他和他家人,和他报告接触过人的全部隔离…所以舟山到现在才7例,5个已经治愈出院…
一个武汉的学生,回家过年可以理解,但新闻出了后,他不向社区报告?
浙江这里23一级响应就关了
他学校都说了,他们回来之后每天都有通知不要出门,自我隔离,你看看他干了啥?回来家直接两天跑了六次网吧。隔离三百多人!23号明确被隔离在家,都特么在他家楼下贴通告了,他还满超市,满大街小巷的转?你告诉我法理何在!还特么高材生,还尼玛学医的!回来家直接先两天跑六次网吧,25号一个多小时跑三家超市,年初三把市区几乎所有主干道全跑一遍,这是学医的大学生!?枪毙都不为过!
国家的宣传停留在 微博这种地方,基层根本就没意识好吗,特别是小城市没病例的
隔离期间是不可以出门的 再戴口罩也不行
隔离期间是不允许出门的
他现在的行为就已经是在报复社会。
没有,我们社区都没给
取消学籍,相当于把人毁了
东北那边很多感染的都是家庭聚会感染 我在湖北这边下面的小县城 前面几天很多人的防护意识都没上来照样外面逛的 开天眼的上帝视角把人往死里骂真没必要 别人也没显露出症状
在家在家在家,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孩子有没有听到过这句话
因为要求其他所有店铺都开门了。只有药房开门,超市限流。就这都管不住自己乱跑。真要买,家里谁不能买。但凡出去一次是因为买菜,都不会这么恨他。
同学吗,帮忙洗的真勤快。
55岁的女孩
本地区就4例,有两例是丈夫武汉回来的,传染给了妻子,但是人家回家后老实规矩,不到出乱走,发病后很快得到了医治,他呢,作为一名大学生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到处跑,整个地区的防控被他一人之力打破。河南正月初一都已经开始宣传不让走亲访友了,我们这里初二开始封村封小区,他不依然到处跑吗?
已经完了,本地就他一个典型,因为管控不力,直接负责他小区的办事处副主任已经被免职了。
我这山东哪也没去的,看新闻知道严重,从年前29没接触人,一直隔离着,担心被人传染…
这些个瞎溜达的人啊!
双黄连一直都没说有预防作用,是抑制作用。研究生连预防和抑制都分不清,哎,这点都判断不出来,真是醉了
确实是犯错,但觉得尚不够犯罪的标准。想知道他的主观想法,就必须要考虑到他并没有发病,客观的说,官方发文说的很清楚,大部分潜伏期是3-7天,最长14天,李院士也说过,确诊的最长的潜伏期是10天,14天是为了更安全。这些信息可能对他后来的行为都有影响,加上他自己没有出现病症,这种情况下认定他存在故意或者放任传播病毒,牵强了。再一个,对他进行14天隔离不是强制规定,是建议或提倡,他不遵守的行为也不该不构成犯罪。你不能因为你已经很关注这样的信息了,就觉得别人也应该很关注,有的人他就不关心这些,不够关注这个行为不但不构成犯罪,连过错都算不上。我们这里是1月24日开始戴口罩的比不戴口罩的多,22号朋友晚上逛超市发的朋友圈,背景人群戴口罩的不到一半。另外,看网上说,他姑姑是1月25日见过他父母后被传染的,好像也不是因为他,而且,据说他父母现在检测还是阴性。传染病应该是很复杂的,这个咱不懂,应该存在着多种可能,但定罪判刑却应该是唯一指向没有第二种可能才行。如果仅仅因为来自疫区没自觉隔离就判刑,那全国得判多少?我觉得那些故意隐瞒来自疫区致对方不设防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才应该判刑。
那是人家没成,怪不得人家是不是
那你就是放屁?本地就只有4例,两例是山区夫妻,但是自我隔离,没传播,他传染了他小姨,还跑遍了半个济源城区。
24号后好像佩戴口罩了
有一说一自我隔离应该算从武汉出来开始算,他并不老老实实
你看完他的情况,
他武汉回来的,这是重点。
学校可能会留校察看吧
他是疫区出来的,他不出门就是功德,出门就是罪过。无论他有没有被感染,他都有必要做最坏的打算,。年前不知道不怪他,武汉封城开始算,我想他有必要明白他要对整个城市负责任。
有毛病爆人家图?
故意传播病毒,受害者没人权?????
好熟悉的台词,想不起来了
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只要没造成没严重后果的都不用判是吧,这叫助长侥幸心理,非要弄成全国传染几亿人几百几千万人死才能引起重视是吧???100个人里面80个人严防死守,18个人满不在乎,2个人恶意隐瞒,你就是18个人之一!
被要求在家隔离了还出门不是故意是什么?
所以武汉人这次事情过后名声狼藉
驻在单位在相关工作上 是要接受属地管理的
1、他有权利不知道,不知道不犯法。2、他没发病,后期出门都戴有口罩,不存在故意传播的意图。3、他没被强制隔离,不存在抗拒隔离的违法行为。不要因为你恨就觉得他该,法律还是严肃认真点的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每一个人。
别的先不说,哪乱跑了,乱到哪去了?
华中科技大是副部级的,省教育厅顶多给些指导意见,怎么可能直接管理
有一说一19号很多人还意识不到这个东西的严重性,20号21号大家才开始注意起来
25是个毛孩子
我老家这有两兄弟也是19号回来的,23号封城,24号主动上报就叫去隔离了,26号跟着封村。。。原本快解封了,谁知现在市里又开始戒严,没办法,村子继续封。。。
没错,我记得之前一直说河南硬核防疫,像这种武汉回来的应该是重点管控对象,怎么看这样子压根就没怎么管甚至都没有专门提醒要自我隔离的样子?我这边大年三十街道都打电话来问有没武汉回来的人
双黄连刚出来的时候,我还真记得有个论文上真提到了预防作用,不过原文提到的是“可能”有预防作用,并未经过临床实验。这也是为什么各大药店的双黄连都卖脱销了
我同事女儿是武大研究生,学医的,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医院检查。不过貌似常规检查查不出?
武汉人也是受害者,
湖北人也是受害者,
老百姓都是特么的受害者!
这也更能说明这个研究生没啥辨别能力了。。
这货1.19号回家,每天去网吧上网直到1.24,要知道1.22号晚上武汉封城。
这人的直系亲属在2.3号前后去回乡下参加聚会性质活动,导致那个村现在被封家隔离了好多户人家。
而且应该是2.4号前后和他接触过的济源第3个病例被确诊为疑似病例,之后他还到处跑去买东西。
你可以说他不知道第3例病患是因为他,那他武汉回来的心里就不能有点逼数别出门吗?别人就能不买东西,他就非得跑大半个济源市区买?
事实上是,两个教育厅都管不了华科
如果你在城里,看看小区和单元门口的公告,如果你在村里,看看村里四处贴的公告。这家伙,就是不当一回事情,他本人是武汉回来的,不是一半老百姓,直接就是被管控人群,要在家自我隔离两周,也就是绝对不能出门那种,去药店买双黄连是他爹和他姐的事情,更别说出去买数据线这些,这还是一把的要求。更严格的地方是全家都不能出门,社区每日去送生活必需品。最严格的有条件的地方是集中隔离,在家都不行。
高以翔都快40岁了还有人叫男孩 分明就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好不好
是倒推的
没什么问题,我来跟你说说济源第3个病例怎么确诊的,第3个病例是因为接触过他们一家,为啥接触,因为当时他家人感冒。
他有家人感冒,他还敢出去。我再来说说大众感知情况。1.26号济源农村开始封村,1.23号济源很多大药房口罩脱销。1.25号农村里大部分人都开始不走亲戚了。1.24他还在网吧上网。
驻在单位要接受属地管理的,业务相关的工作都要接受管理。
如果他看新闻的话应该知道这个是违法的,如果没看,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给他量体温的时候也告知他了,所以,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哪来这么多这么好的物业,想的真美。他家断网你觉得会有人帮他买网线吗
他是间接故意,最少是过失,你可以查一查,我推测当地应该随大流在22至24之日内就公告了,武汉归来人员必须主动去社区登记,自我在家隔离十四天,你看他有登记和自我隔离。
就是抱着侥幸心理,置风险于不顾。如果一个县有十个这样的人,那疫情就彻底失控了
如果这个学生生活在你的小区,怕是你会骂的更凶。如果我们身边都有这么一个人,那社会怕是要瘫痪
这是实实在在的危害,你附近如果也出一个这种毒王,你也会骂。
别洗了,洗不动了,不是济源人就别瞎洗了
爱情公寓里的Lisa?
自己犯的错自己不承担么?
那我跟你说说济源当时的情况,23号口罩很多大药房脱销,24号农村很多地方已经宣传到位,26号农村已经开始封村。
你告诉我一个19号武汉回来的,21号各地大城市宣传已经疯了,23号武汉封城,结果24号下午还在网吧上网?
27号还在济源市区去买数据线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