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你看我这昵称拉不拉风 发表的: 医生那还有什么说法
引用 @斗姆元君 发表的:婚姻法对拟似血亲能否结婚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一般来说是可以结婚的
引用 @火丁念个灯哟 发表的:法律上没问题,伦理上挺刺激🐶
引用 @狗刺Go111 发表的:法律上也有问题
引用 @神行太保戴笠 发表的:看清楚!没有血缘关系,lz捡来的
引用 @升空之红 发表的: 婚姻法第7条释义拟制血亲不可以结婚
引用 @简单的人生 发表的:现在这种情况多了去了,前段时间还有再组合家庭子女结婚的,只要你不是这世界上第一个,就没那么大的舆论压力。
引用 @老皇也是帝 发表的:堂哥法律上有问题吧?
引用 @VinLin 发表的:反正家里都闹掰了,正好脱离关系然后名正言顺结婚,一举两得
引用 @江左盟梅宗主 发表的:哪儿没看帖,拟制血亲什么意思知道吗?多读书,不行百度去啊。
引用 @化为疾风 发表的:“我的婷婷终于长大了” 把我看石更了
引用 @zby420 发表的:有的是叔叔伯伯间小孩过继,就会出现三代内自然血亲,这种捡来的应该没关系了,我是这么觉得的。
引用 @海纳百川儿 发表的:你们都没看啊,哈哈,楼主是捡来的孩子哪有个血亲关系
引用 @iCooger 发表的:那所以你看主帖了没?
引用 @剑气近黄青 发表的:这是继父继母的兄妹吧,他那是继父的兄弟的儿子,不算拟制血亲
引用 @恰似一江春水向西流 发表的:收养法23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所以好像还是不可以?(不杠,纯粹讨论)
引用 @斗姆元君 发表的: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姻亲,因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造成的亲戚关系,不算拟制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引用 @血花兄弟勇闯天涯 发表的:阅读理解水平太差了。说的是养父母和养子女不能结婚,继父母和继子女不能结婚。
引用 @火丁念个灯哟 发表的:没血缘关系啊 瞅瞅婚姻法
引用 @随水流去 发表的:堂哥还没血缘关系啊
引用 @虎扑JR0287286401 发表的:楼主是转发啦,不是当事人
引用 @唯梓纟由律澪 发表的:哈哈哈哈哈你没懂层主的意思,他说的学校表白墙就是他自己啊
引用 @GF0030 发表的: lz捡来的还是lz捡来的
引用 @寂寞粉碎机 发表的:其实法律上还真有问题,虽然双方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关系上有个名词叫抑制血亲,也是属于不能结婚的,按这情况如果双方执意结婚,就必须有一方脱离父母关系才可行
引用 @2624409489 发表的:这么说就很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印度人的现状了。因为印度流行童养媳。印度的遗传缺陷危害挺大,买的战斗机总数的一半左右都坠毁了。自主研发的坦克,炮塔转动的时候把机师脖子挤下来了。还有很多奇葩的事情
引用 @F圣城TP9 发表的: 那么问题来了,闹掰了就说明跟家里关系不好了,关系不好了不就更不同意了
引用 @黄浦江学者 发表的: 医学上,只要从小生活环境一样也不建议结婚的,后代很容易有遗传缺陷。
引用 @saboteur57 发表的: 山东科技 华科…话说为啥大家这么容易就能被崇拜?
引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发表的:这也是上游学生上的学校,步行街不是人均985啊
引用 @shunxiedsn 发表的:其实吧,婚姻登记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是无效的婚姻关系
引用 @亚瑟出击 发表的:老哥,我说的这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引用 @走虎观扑 发表的:养子女等同亲生子女,在法律上不允许的。
引用 @Bill2173 发表的:我有个初中同学嫁给了她养父的弟弟,过得很幸福。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就好了。
引用 @唯梓纟由律澪 发表的:哈哈哈哈哈哈这个楼主捡来的就很灵性
引用 @左丘不明 发表的:基本定义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弟姐妹,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关系,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可以结婚。如果说从道德伦理上反对因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妹结婚,实际上造成阻碍的是其父母的婚姻关系,其二人只要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从血统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如果其二人相爱结婚在前,父母各种无现任配偶又在其后相爱,怎么能阻止其父母结婚呢,都是姻亲嘛。基本上,禁止结婚考虑道德伦理,先考虑血统,再考虑直系血亲的婚姻。禁止因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妹结婚,只是从其直系血亲的婚姻上考虑的,其血统并不在违背伦理道德之列。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间的通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换个进口药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我认为这一条已经明确规定了。
哈哈哈,
收养解除而消灭
这个应该是拟制旁系血亲,合法不合法真不好说,实际抚养关系明确,这个真得法官进行专业判断。
我个人觉得不合适,因为伦理不仅仅来源于简单的血缘关系,也来源于人的情感心理,实际的堂兄妹心理关系也绝对牵涉伦理问题。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就算合法也不合伦理道德。
楼主转发的……楼主不是捡来的……
其实吧,婚姻登记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是无效的婚姻关系
不就是童养媳
你看看文章内容啊
那么问题来了,闹掰了就说明跟家里关系不好了,关系不好了不就更不同意了
这说的是直系,那个已经是旁系了
那是直系,
现在这个是旁系
我的理解是拟制就是在名义上认定你是亲生的 不管你是收养的或者是过继的 那个人的解释我觉得有问题
又蠢又杠,科普也不看,以为看了主贴就什么都懂了?
又蠢又杠
收养法23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所以好像还是不可以?(不杠,纯粹讨论)
???
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姻亲,因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造成的亲戚关系,不算拟制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捡来的是继还是养啊😨
阅读理解水平太差了。说的是养父母和养子女不能结婚,继父母和继子女不能结婚。
你怕不是伦理禁片看多了吧?!你这还阅读理解,阔怕啊
明白人
玩得可刺激了
堂哥还没血缘关系啊
女生收养的,仔细审题
是楼主的一个朋友
他故意的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汉语的不严谨性容易产生歧义!
旁系三代不能结婚你不知道,堂哥还没血缘?
抱歉,捡来的,我错了
还有这个?
我怎么记得捡来的也不行!因为在法律上也承认双方是很近的堂系亲属关系,同时法律也规定没有隔三代的亲戚不能结婚,如果这样可以结婚的话,那童养媳就合法了
这个好办,一方脱离关系就好了,其实要是父母支持也会同意这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就一起脱离关系
我们都生活在地球,环境都差不多,所以要找外星人结婚了是吧
这也是上游学生上的学校,步行街不是人均985啊
我以为步行街是人均常春藤 看来高估了....
家N次方里就是这样,重组家庭的子女尽管没有血缘但是因为拟定血亲不能结婚
所以如果关系破裂会出现很多问题
兄弟我知道你说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不能仅仅以身边的例子来说这个问题!就像我说的那个,是我姑父家的亲戚,亲表兄妹结婚了,也生孩子了,但这并不符合法律!
是不是古代那种正式收养的养子,不太可能和自己妹妹结婚,古代宗族观念更强,这种个不允许吧
你做题都随心所欲,不看题目的吗
这个符合不符合现行法律没有关系!亲表兄妹在一起过得幸福的也有,尤其是以前!
你这高考咋老啊 兄弟 仔细审题
没看图就来了?
你怎么骂人呢
既然养父母子女和继父母子女有抚养关系,等同于血缘关系,那就是说和养或继的直系血亲不可以不可以,但拟制旁系血亲不受此约束是吧?所以楼主可以咯?
么得血缘关系,应该没事的吧
更刺激啦🐶
详参婚姻法第七条释义,不是没有明确规定,婚姻法第七条的血亲已经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