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GF0030 发表的:你孩子偷别人家东西也要挨打,看对方怎么打了,偷东西是原则问题,洗不干净。猫不是人,不懂道理,人家也没必要讲道理,打疼了就不敢来了。
引用 @保罗不要伤 发表的:猫可不算人
引用 @吃饱了就哼哼 发表的:你倒是给设计得挺长远😂我这不是最正常的做法?
引用 @Dearka 发表的: 可以啊,你联系上楼主,这楼为证,这肠多少钱,我付了,ok?
引用 @吃饱了就哼哼 发表的:我不会打猫,会把猫轰走,然后去楼主家里讨说法
引用 @心灵的壁垒 发表的: 老鼠是家养的吗
引用 @货损出把戏 发表的:他买了晒自家院子里?当然是他的,否则怎么不晒你家院子?
引用 @卖橘子 发表的:你娶个漂亮媳妇就要把全小区男的全阉了?
引用 @尚未退役热火3号 发表的:抬杠?香肠有香肠证吗?没有你怎么证明这是你家香肠?你买猪肉有发票吗?做香肠其他材料都有购买证明吗?谁证明你买的猪肉材料用来做香肠了?
引用 @lmyt 发表的:u1s1,楼主老妈绝对不会花大价钱去宠物医院给猫治病。 这么爱猫的话,绝不可能放养,这猫以后就看自己的恢复能力了,估计是自生自灭
引用 @难救愈 发表的: 有些人真是极端的可怕,有些错误是该有惩罚,但是什么样的错误对应什么样的代价这都不懂么,法律都规定了明明白白了,类比一下,你犯了个小错误被人打一顿你觉得正常么
引用 @秀山路鲁尼 发表的:道德层面更不至于把猫打残吧
引用 @lmyt 发表的:看这意思LZ老妈不像是真的想让赔猫的医药费,而是自己也不想赔香肠,医药费不过是个讨价还价的托词
引用 @三旬老汉与韦共餐 发表的:如果邻居并没有打猫,只是来找楼主家赔香肠,楼主家来一句这猫是野猫与我无关怎么办,然后猫继续偷吃,老鼠吃吃香肠吃吃,剩下的舔舔,好隔应啊😅
引用 @尚未退役热火3号 发表的:猫没有养猫证,香肠也没有香肠证。他证明不了猫,你证明不了香肠是你家的。
引用 @LoveZs7 发表的:这话说的,也就几百上千,这是小钱?
引用 @说出来没人信 发表的:我拿个宋青花瓷砸你腿上,你赔我个几百万,我去医院帮你看看皮外伤可好????互赔都来了,不看事情性质吗?你的脑子只留着吃东西就好了。。。
引用 @一呆子 发表的:家里遭小偷难道我还得保证他健康,来我们广西试试,不打死你根本就不会有多严重的处罚,去年有一起进村偷东西的,也就是失手把人打死了,要不屁事没有。
引用 @MJonly 发表的: 打断猫的腿确实太残忍了些… 香肠毕竟是死物,大不了直接问楼主家索赔就是了。何至于打断猫的腿还上门依依不饶索赔。大家都是怎么了,大过年戾气这么重?真的是你你也打断猫的腿吗?肉价再贵,几根香肠也就几百上千吧。为这点钱真的下得去手啊… 何况邻里邻居的,大过节的也不至于为点香肠闹成这样吧。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不是~希望jrs讨论问题还是柔和一些,不要太激进了
引用 @虎扑JR0178866019 发表的:为什么香肠被吃了就只能赶跑为什么就不能打?为什么人家就要被你道德绑架慨他人之慷?人家时间多的没处用天天看着香肠,天天担惊受怕,天天赶你这偷吃的贼猫?
引用 @二次元又拿一分 发表的:这样,如果你是打猫的一方,你赔不赔?
引用 @anrainie 发表的:有一说一证明猫和狗合法饲养需要手续证明香肠物权不需要……
引用 @江湖邮虾 发表的:错了就立正挨打
引用 @满座老街 发表的:那你去啊 记得截图
引用 @宜都德玛尔德罗赞 发表的:君子之异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不过跟你说了你肯定也不会懂得
引用 @冒险雷探长 发表的:马上喷你圣母的来了,我搞不懂哪个丛林来了这么多野蛮人,偷吃香肠就要打断腿,你打死都比打断好,打伤了造成痛苦更多,要我说这些人更圣母婊,香肠比活生生的生命还重要,只因香肠是她家的,猫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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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难救愈 发表的: 不打就是圣母?如果你孩子不懂事打扰到别人了被人打一顿你一定也觉得别人打的没问题吧
引用 @杜度兰特 发表的:没的,宠物目前属于财物
引用 @苏苏苏苏4速 发表的:猫跑去别人家偷吃确实不对,但是我也看得出换成是谁都挺生气的,我真不想道德绑架,但是拿大棒子把猫打断腿未免大恶毒了,连那么一丁点的怜悯之心都没有吗?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做个防护措施,这是损失最低的方法了,而且农村人都知道,猫就是放养的,我家现在也没有养猫,别人家的猫跑过来我们家还喂一点,有时候我没盖好的肉还被偷吃了,这没办法,难道我要烧一壶开水泼过去不成?
引用 @虎扑JR0178866019 发表的:哪个律师跟你说的私人财务是这样证明的?你把这索赔案交给他去。看有没有一个律师会接这个案子活物要证明是自己的宠物,要么有证,要么有合法的购买凭证或者赠送给你宠物的原主人能证明,否则就是无主野物。你随便收留个野物就是你的私人财产?想的美!说句不好听的,那些没有办法证明是花钱买来的,没有证的猫狗,打死也是白死,所谓的主人一分钱赔偿也拿不到
引用 @迎面3分 发表的: 香肠被猫舔了,猫又吃过老鼠,想想就不敢吃香肠,而且现在的肉价,香肠也不便宜吧。
引用 @鸡蛋呢 发表的:先把猫咪治好吧 骨折修复的花费远没有楼上高亮里说的那么贵
引用 @吾以论比 发表的:你就人猫同权吧🐶
引用 @心灵的壁垒 发表的: 赶跑就好了为什么要打
引用 @难救愈 发表的: 好的,以后你犯了点小错误被人打一顿打伤了也千万别喊冤哦,毕竟是你自己说的,错了要挨打立正
引用 @一呆子 发表的:广西桂林全州,到了我再给你具体地址。
引用 @天使城的乔治大将军 发表的: 一些动物是惯犯、我家都遇见过、赶跑之后过一段时间就回来了?而且间隔很短、不彻底收拾本家也不管!气人得很
引用 @mask566 发表的:他都跑到你自己的私人住宅了,你打死他也可以说是自卫....
引用 @开水l白菜 发表的: 合理个腿,你家进贼了你把贼打一顿你会赔医药费吗
引用 @该昵称已被我占用了哈 发表的: 猫就不应该放养。住一楼怎么了?住一楼的家里是没有门还是咋地?这事儿,邻居没毛病。赔人家香肠,自己去宠物医院看病。我自己也养猫的,别指望别人也把你家宠物当宝贝!
引用 @GF0030 发表的:真爱猫的话会让他到处跑?弄得一身灰和病毒?建议去知乎看看猫奴怎么养猫的哈哈
引用 @Dearka 发表的: 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单方面谴责一方本就是极端的,至少这猫罪不至死,本来错误全是楼主家的,这猫被打残了,邻居家也有错,我是看不懂既然您也喜欢小动物,这都看不清?站边站这么坚定?
引用 @C-Parsons-25 发表的: 宠物猫本来就有indoor和outdoor两种养法,美国一半的家猫都是outdoor,门留个缝,到点回家吃饭睡觉。
引用 @母鸡呀母鸡呀 发表的:如果遇到小偷,我会打,但遇到猫,真就赶跑完事了。
引用 @MJonly 发表的: 😓人均街薪固然是调侃,但是真的几百块一千块就要打断猫腿也不至于吧… 何况我是往高了估,香肠有这么贵?最后,真的有必要漠视打断猫腿的残忍以及处理邻里关系的粗暴,来扣这些细节争论么
引用 @心灵的壁垒 发表的: 不可理喻
引用 @心灵的壁垒 发表的: 那你怎么做的?
引用 @2017082100 发表的:你以为收养野猫什么钱都不用花就能养?疫苗不用钱,驱虫不用钱?猫粮不用钱?谁规定必须买来才是自己的?
引用 @血魂漫布 发表的:猫偷吃,赔你吃的不行?为啥打猫,打猫那就给治疗,简单不?自己寻思不
引用 @二院总师陶川 发表的: 你没真正的处于那种状况下,你的换位是准确的换位吗?是真实的换位吗?
引用 @BenRiach 发表的: 住一楼不放养?猫那么容易关的住吗?我二伯家住三楼,猫每天从厨房窗台跳到外面树上出去溜达,下班时间在一楼门口等他们回家。
引用 @用户名总被占用 发表的:赔人家香肠钱自己给猫看病让国家定法律不允许打动物不然没办法
引用 @冒险雷探长 发表的:上网搜了一下并不便宜,起码要几千块,指望邻居赔不可能的,楼主家大概率也不会去治,捡来的不可能心疼。但是真的谴责随意伤害生命的,高亮那些喊打喊杀的言论让人不寒而栗。
引用 @莱nerd霍夫斯塔德 发表的: 一边赔香肠钱,一边陪医药费,合理不合理?
引用 @货损出把戏 发表的:收养猫走过程序吗?养野猫不登记,这事打到天边也不站理
引用 @C-Parsons-25 发表的: 你自己放院子里就得承担风险
引用 @19Xxxtentacion 发表的: 偷吃没弄死都算好的
引用 @一抹夕阳烟雨消 发表的:这种人肯定没养过动物,连动物的习性都不知道,把动物偷吃东西比作小偷去偷别人东西,真是让我长见识了
引用 @艾路管的王斌 发表的:你孩子跟猫这种动物一个地位吗?
引用 @四时趣 发表的: 合理个锤子,你养狗把别人咬了,然后咬人的狗被别人打瘸了,你是不是还想找人要赔偿呢?
引用 @达斯雷玛逐日者 发表的: 猫能偷你几个香肠?能给你偷破产?
引用 @遥之彼岸 发表的:你这不自相矛盾么?你上面说了“香肠是可证明的私人财物”,现在又不需要证明了?猫明显是比香肠更重要,更高一等的财务,这个是不可以一换一的。就好比我把你家电视砸了,你把我的铅笔掰断了一样。
引用 @难救愈 发表的: 你孩子的地位是对你来说的,又不是对别人来说的
引用 @离散数学 发表的: 一边赔香肠费用,一边赔医药费呗。我在农村过了十几年,野猫家猫偷吃的见的多了,很少见到有人真的把猫打断腿的。
打疼没问题啊,你用棍子打两下赶走我觉得都没问题,但是有必要把腿打断么
你不看我回复的是谁吗????
我回复的什么你看不见?
但你这做法的结果呢?你这只有过程没有结果啊
只要肯合理赔偿,我绝对支持饶过这猫
说件真事,《重返狼群》的作者李微漪带着她养的小狼出门遛弯,结果狼把邻居大妈篮子里的里脊肉给吃了。这肉大概也就值五十块钱吧,李微漪赔了人家一张三百块的超市购物卡,人家大妈欢天喜地的去了
问题来了,楼主家有李微漪这个觉悟么?肯这么赔邻居的损失么?人家李微漪看着小狼在若尔盖草原上找水喝的时候被牧民用棍子砸,人家也只能恳求牧民不要打,那可是她爱若性命的狼儿子啊,只不过在野外找口水喝,就被牧民打了,人家也没上纲上线去指责牧民,你一只在楼主家无足轻重的猫,还是个偷东西的贼猫,矫情什么呢?
那你去啊 记得截图
他们既然能做出放任猫乱跑的事,那就有更大概率啥也不赔,你这样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做法,但我总觉得最后还是自己吃亏
猫又不是我家养的
不是层主要把东西放明面上说的?邻居知道这猫是有主人的,楼主也知道晒院子里的是邻居家的香肠。这都是约定成俗的事,但是你要楼主拿出证明证明猫是家里的,我就可以要邻居拿出证明证明晒在院子里的是邻居家里的。别说什么其他东西,层主要证明,就拿出纸上证明来。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你媳妇和小区每个男的发“想你了”,不管有没有事,你闹心不
没证啊,所以,这香肠就当白喂贼,白养蛆了呗
同样,你这没证的残废猫也别厚脸皮来索赔了
住一楼不放养?猫那么容易关的住吗?我二伯家住三楼,猫每天从厨房窗台跳到外面树上出去溜达,下班时间在一楼门口等他们回家。
错了就立正挨打
我丢……上面咱俩讨论的可是小偷啊 你扯猫干啥……
层主牛逼啊!深谙人心
是野猫无关?那正好打死呗
有一说一
证明猫和狗合法饲养需要手续
证明香肠物权不需要……
😓人均街薪固然是调侃,但是真的几百块一千块就要打断猫腿也不至于吧… 何况我是往高了估,香肠有这么贵?
最后,真的有必要漠视打断猫腿的残忍以及处理邻里关系的粗暴,来扣这些细节争论么
为啥赔你几百万呢?青花就到元,你这明显假货啊!不如人家大香肠值钱
对啊,说出来哪里的事,谁打的?敢说吗?
虎扑是咋了,点进来我都看愣了,这么多认为打断猫的腿很合理的人
任何事都是要分开算的,小偷偷你家东西,你打伤他都要分开算,他盗窃罪,你故意伤人罪。他关几天,你关几年。
这逼不敢回了
一般家庭养猫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狗需要,猫不需要。
好的,以后你犯了点小错误被人打一顿打伤了也千万别喊冤哦,毕竟是你自己说的,错了要挨打立正
看不懂中文就算了🤷🏽♂️
君子。。
好多高亮的评论让人不寒而栗… 几根香肠而已,真的就喊打喊杀的。即使被喷,也忍不住要说几句,反正我不相信虎扑jr全是这样
如果赔医药费,那也出香肠钱。楼主妈妈应该是这样的意思
危害私人财产,怎么了?
你孩子跟猫这种动物一个地位吗?
你好没有准养证算违法要安乐死
香肠挂在外面确实不对,但是我也看得出是谁都挺生气的,我真不想道德绑架,但是放任猫咪到处乱跑偷吃可爱的小香肠未免也太恶毒了,连那么一点管住猫咪不偷吃别人东西的责任都尽不到吗?最好的方式就是你买一条绳子栓猫,这是损失最低的方式了,而且农村人都知道,挂香肠就是要这样挂,我家现在也没挂香肠,别人家挂香肠我也会让我的猫咪去舔一舔,有时候我的猫咪也会被抓住一顿毒打,这没办法,难道我要拿刀和香肠拼命不成?
你以为收养野猫什么钱都不用花就能养?疫苗不用钱,驱虫不用钱?猫粮不用钱?谁规定必须买来才是自己的?
这个香肠要是狗舔的,早就打死活该了,也就是猫咬的才能拿到街上来讨论。这直男癌论坛这么爱猫我也是不理解
上网搜了一下并不便宜,起码要几千块,指望邻居赔不可能的,楼主家大概率也不会去治,捡来的不可能心疼。但是真的谴责随意伤害生命的,高亮那些喊打喊杀的言论让人不寒而栗。
总比人和香肠同权好
一些动物是惯犯、我家都遇见过、赶跑之后过一段时间就回来了?而且间隔很短、不彻底收拾本家也不管!气人得很
他说的挨打那是对没人 木又的动物而言,人违法犯罪自有法律惩罚,你难道要把你自己降格到动物的地位?
不可理喻
那你怎么做的?
一般化抓不住吧
中国不是🇺🇸
当然赔,一码归一码
你自己放院子里就得承担风险
养猫养狗的如果都有你这觉悟,那人对猫猫狗狗的善意会多很多
主人有素质讲道理,宠物会少遭很多罪
PS:这金渐层是你家的?真漂亮啊
宠物猫本来就有indoor和outdoor两种养法,美国一半的家猫都是outdoor,门留个缝,到点回家吃饭睡觉。
活在梦里
嗯,君子就由着自家宠物出来偷吃东西,还贼喊捉贼喷人家被偷的受害者,这是君子还是禽兽啊?
这种人肯定没养过动物,连动物的习性都不知道,把动物偷吃东西比作小偷去偷别人东西,真是让我长见识了
肯定啊,养猫是为了抓老鼠
国外养猫的家里都独栋,人家人口密度低得多。
然后香肠全扔了?
今年这个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好不容易阉了点香肠就是不想出门在家囤粮了。这一搞肯定生气啊,生气了就打断了猫腿也很正常啊
老哥别怂
人和动物没有可比性,动物没有人权
君子……
能抓的抓、不能去抓的只能藏好自己的东西
拿美国的outdoor分析小区的事?国内还有一种养法,平时indoor,到点吃饭outdoor,吃百家饭
我还买鱼食喂鱼呢,河里的鱼被我喂养了就是我的了?
废什么话,既然这么自说自话能证明猫是自己的,那你让楼猪打官司索赔去啊
偷吃没弄死都算好的
这只是一个参考。对自己行为的一个对照,子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干嘛,所以当我对别人干同样事情的时候我得自省。你非得这样杠那所有事情都能被否定。。毕竟你不可能处于别人的状况之下,按你的说法相似都不行。。毕竟不是“真正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样没有意义
住几楼猫都想跳。看不看得住是主人的事。我住九楼,猫就一直在家里,出去就装到猫包里
用你们的来说,先证明香肠是你的吧!
狗护个食都要被喊打喊杀,经常被异烟肼伺候的时候你有没有不寒而栗?
市场价60多一斤,自己卖肉弄好晒的一竹竿就上千
不如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一边赔一堆香肠,一边抓只猫仔赔行不行
以前有个喂流浪狗三个月,狗咬人后喂狗的赔偿的事,这个可以参考下
同理,你自己管不住贼猫,就是这个下场
你这不自相矛盾么?你上面说了“香肠是可证明的私人财物”,现在又不需要证明了?猫明显是比香肠更重要,更高一等的财务,这个是不可以一换一的。就好比我把你家电视砸了,你把我的铅笔掰断了一样。
戾气这么重?一点食物还弄死。
吃不多少陪多少。
弄死,赔钱完事。
这本身就是两码事。
还偷吃就弄死,人品真够无敌的,无法交流
那楼主家养过动物的怎么这么忽视动物的习性会让它出去偷吃别人家东西啊?
你孩子的地位是对你来说的,又不是对别人来说的
你咋不直接把人咬死算了?
其他的你知道吃没吃?舔过了你敢吃?
我说的不需要证明是指猫不需要证明是不是你的,因为就算是你养的又如何?你去打官司试试能不能索赔
你少自说自话敝帚自珍了,我的猫我一口一个儿砸闺女的叫,但我不反对人家把香肠看的比我的猫重,别拿你的价值观去绑架别人的价值观,你眼里的宝,或许在别人眼里草都不如,没哪条法律规定了猫比香肠贵重,别人眼里说不定猫还不如能卖钱的废品贵重呢,自己稀罕就得了,别人凭什么惯着你?
以后你被人抓到把柄打残也别bb,毕竟犯错就要挨打
对别人来说也是这样,不服你打断人家孩子腿试试?
事实就是打猫没事,打人,你试试看呗。人这个物种,对你,对别人,对谁都是这个地位,这是法律给的人木又和地位
动物什么时候和人一样,也要赔医药费了。一只藏獒值一万,那就赔一万。一只泰迪值一千,那就赔一千,一只土猫值几十块钱,就抓一只小猫赔一只。我的大白鹅快被猫咬死了,难道也要算上医药费!别说你家猫打了疫苗吃猫粮,很值钱。我的大白鹅还天天下蛋,孵小白鹅价值不可估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