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尸横遍野之吹灯拔蜡 发表的:这种人直接把他和已经确诊的病人放一起隔离就完事了,生病了就按生病的处理方法
引用 @Asia_一笑泯千仇 发表的:人性
引用 @你可真厉害 发表的: 自私不是人性?
引用 @丶路漫漫其修远兮 发表的:这和人性有个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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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铁飞侠坑比 发表的:应该上部队,拿着枪,就都老实了,这帮刁民见到警察更来劲
引用 @kkl三号位 发表的:《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 @飞蝗腾达 发表的:
引用 @欧文队的萌新凯蜜 发表的:不会用就别瞎用
引用 @风情少男范公子 发表的: 这种人就应该抓进去坐个10年8年的
引用 @phi_Fultz 发表的: 专业相关,朋友圈里看到的
引用 @随你得便 发表的:美国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引用 @点解丶点解 发表的: 将恶性传染病故意传播给别人、故意造成病毒传播,会获刑。
引用 @邓紫丶棋男友 发表的: 违法成本太低了(甚至都不能明确定性是违法犯罪行为),闹就完事儿呗。来几个杀鸡儆猴的案例,直接抓去拘留十五天,我看哪几个上来。
引用 @Bk呆呆呱呱叫 发表的:感觉情境不太一样,这是拉着你上飞船逃跑,你还把飞船炸了,自取灭亡
引用 @熊喵BearCat 发表的:记不清了,程心后面飞走有没被打?
引用 @豆哥帅过彭于晏 发表的: 医生是真能忍,换我估计一拳就上去了
引用 @没有脑子 发表的: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完整看完条文吧,另外新型肺炎目前划为乙类传染。 不过不管怎样,套个寻衅滋事总没错
引用 @龙套路人甲123 发表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真发生这种事不用警察来,外面的病人和家属就能把闹事的活撕了。
引用 @264051749 发表的:如果你觉得人性全都是这种负面,阴暗,损人不利己的,建议别当人了你。
引用 @我玄策贼6点6 发表的:大刘是谁?他还真懂
引用 @大选帝候 发表的: 就是人性
引用 @点解丶点解 发表的: 扰乱社会治安,主观存在故意行为,如果客观确实为病毒携带者,严重可获刑,最高7-10年,不过一般都不会那么高,三两年儿差不多
引用 @佩大腿 发表的: ……普通发热,怎么治不了
引用 @洪波涌起 发表的:就是刁民,可恨的是我们身边这样的刁民还不少
引用 @收工回家 发表的:这不是废话吗凭什么让他们走
引用 @翻白眼翻出一个未来 发表的:普通发热?
引用 @小少白 发表的:当然了,除了程心都不配走🐶
引用 @佩大腿 发表的: 截图上说的那个人不是普通发热?
引用 @JigSaaa 发表的: 他们配做人吗?
这种沙币一旦患病大家也好不了,还是直接毁灭的好
这是尚未进化成人的
如果你觉得人性全都是这种负面,阴暗,损人不利己的,建议别当人了你。
这就是人性,人天生就是自私自利。或者说人跟动物一样,天生就是杀戮。只不过人类经过文明演化,又有道德观念和法律约束,才不会像低级动物凭本能生存。生物学上,人类就是高级动物,就是动物,只不过更高级而已。
人性就是这样,不患寡而患不均
那那些公知,“认全组织”不得炸了锅。
感觉情境不太一样,这是拉着你上飞船逃跑,你还把飞船炸了,自取灭亡
神经病更合适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完整看完条文吧,另外新型肺炎目前划为乙类传染。 不过不管怎样,套个寻衅滋事总没错
绝了这图
说的太对了
那你告诉我该怎么样,带学者
直接枪毙我觉得最好
这是个狗屁人性
恐慌造成的疯狂才真的可怕
是的
而且还会重判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直接枪毙不香嘛
身体的病能治好,脑子可治不好
记不清了,程心后面飞走有没被打?
简单直接
但绝对有效
倒是想打,打不着,她们是光速飞船
没有监控 没有录音 你这是诬陷🐶
打了就被炒作,这样的教训不少了,群众只会帮助患者,哪怕错的是患者
好像可以,有一个司法解释规定按甲类管理的乙型传染病也属于
曲率驱动了,追不上了
谁敢这样,都怕传染自己
比你这🀄️gou好
要真是这样,各路记者和自媒体换个春秋笔法政府能被喷死,包括步行街不明真相的群众估计也要一起喷
人民素质的提高还需要时间
那没事了
大刘是谁?他还真懂
……普通发热,怎么治不了
这根本不是一回事。
河北就两例,一个死了一个治愈了...
来,过来理解解解。
我没有什么恶意,也不是要攻击你,就是想让你多理解理解
应该是慈恩吧
自信点,把狗头去掉
直接击毙,然后人道毁灭,特殊时期大家可以理解处理垃圾方式
他们配做人吗?
不需要,他对医护人员这样,虐待他易如反掌
我老婆是武汉的医生。现在的医患大环境是病毒杀病人,医生杀病毒,病人杀医生!值此肺炎高发,当所有人都躲在家不敢出门的时候,84岁的钟南山老院士,一个本可安享晚年好好过年的老人,一边劝大家不去武汉,一边自己踏上去武汉的火车。武汉的医护人员全员24小时在岗过年不放假不休息,他们很多人甚至因为防护品的短缺连防护措失都不全,就这样把自己钉在最前线的岗位。但是换来的是什么?又应该是什么?作为一个医护人员家属,我改变不了社会的医患现状,只能说一句: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建议弄个营,遇到这种往里面丢,让他自生自灭去,别惯着
?我真是佛了,脑回路真的理解不了
直接按故意杀人罪来吧,既然他都这样说了
三体作者刘慈欣
普通发热?
最好用它来研究一下抗体,然后当野生动物处理就好了
提高国民素质主要靠时间
当然了,除了程心都不配走🐶
截图上说的那个人不是普通发热?
这种人的基因就应该被淘汰掉 救的了命却治不好脑子
你看没看过三体?当时是有钱的人有飞船没钱的人地上等死,地上的人还恰巧都有枪。这要是你你就看着他们走?
我表达不全,我只是在感叹这人性多么的丑恶
湖中大?中医附一?
愚蠢又幼稚
我没有表达清楚我的意思,我想表达的是感叹这人性的丑恶,在这种事情面前,人性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都会展现地淋漓尽致
今天程心必须死这儿
这时候就别乱转发未经确认的东西了吧。。。除了引发恐慌我想不到有其他作用
不然呢?这些走的人他们走的理由是什么?他们更有钱,还是更有权,还是出身高贵?都世界末日了谁还管这些?除非随机抽,不然其他的都不会接受
这种应该按故意杀人未遂起诉。
说的是疑似,没有确认是,也没有确认不是,你不会觉得没有传染给医生就证明那个病人没事吧
这种事还真只有人能做出来
这种人应该原地爆炸
妈个鸡都是白痴
我是医护人员的话家属动手撕扯防护服时我可能就忍不住上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