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青翼蝠王楚留香 发表的:1、帖子里没有提到父亲,但我想弄丢孩子的父亲这26年来,每一天都如同在地狱吧……2、万幸遇到了好人家,孩子能健康长大。3、愿拐卖人口的不得好死。
引用 @1752319354 发表的: 支持拐卖人口的抓到直接死刑!
引用 @我爱火箭哈登MVP 发表的: 有一说一,这些买孩子的都是从犯如果没有这些买孩子的人怎么会有人去卖孩子,国家不是已经说要给买孩子的量刑了吗在我心里人贩子是第一档可恨,这些买孩子的也不是好东西,明明知道孩子是拐卖来的,都不想想人家亲生父母怎么办
引用 @Michael磊 发表的: 阁下好眼力
引用 @CasenEdwards 发表的:没有买就没有卖,在美国买方无论如何也要重罚
引用 @辉辉88588 发表的:小伙子应该开的奔驰吧,见面知道过得好就好了,全当了却一件心事吧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我叫胖 发表的: 亲生父母都说了不打扰生活。没有说去给他养父母什么罪什么处罚,但归根结底他们是同犯,至少去交待一下拐卖孩子的情况。如果都就是论事,那拐卖儿童的事是不是永远从源头上解决不了?
引用 @蓝狂 发表的:那他们就会为了削弱证据在必要的时候杀人灭口了
引用 @江鸟白白6 发表的:你可以看看海边的曼彻斯特
引用 @0赵四0 发表的:压抑吗?
引用 @燃火 发表的:从人贩子那里购买孩子的呢?也就是主人公的养父母....这个说起来就敏感喽...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所以文中不止一次提到“复杂”这个单词来形容情况。
引用 @不吃剁椒鱼头 发表的:“在这十五年里,只有在路上,我才觉得自己对得起他”——雷泽宽 “失去孩子的父母可以大声喊出来,但我不可以,原先我担心我来不及长大,没找到他们我就死了,现在我长大了我又担心,我来不及找到他们他们就死掉了”——曾帅
引用 @立人ss 发表的:你这么说于理是对的,于情却是错的。有些时候很多事不是能讲道理解决的
引用 @路先生的一条鱼 发表的:这种新闻对于有孩子的我来说,感觉就是一颗催泪弹。有了孩子之后,很奇怪,感觉整个人脾气秉性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内心变得无比柔软。最后,人贩子真是应该千刀万剐的一帮家伙,让无数家庭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
引用 @menginzaghi 发表的:这个在法学上面还真不可以直接量刑为死刑
引用 @鲁小胖23 发表的:那你就走正规途径领养不行?走这个途径的,有脸说条件不错四个字?觉得人可以买卖的,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
引用 @爆炒大西瓜 发表的:买卖同罪就可以了,套用一句不恰当的话,这种事情,只要没有买卖,也就不会有伤害,从需求上去杜绝。
引用 @极夜之辰 发表的: 没有买卖也就没有伤害这道理懂不懂?
引用 @勇士队长斯蒂芬库里 发表的:我看完后从没有给别人推荐过,不是它不好,相反,它很好,巨大的平静下的无力和压抑感,如果情绪低落不要去看
引用 @马思纯老公 发表的: 1.父亲可能再没有下过曾经令他痴迷的象棋2.我比较不苟同这一点,没有买家就没有市场。以前我妈问我要不要妹妹,说是哪个农村有生一对双胞胎,想找个人家养一个,我说你自己生我要,这种不要,人家的说辞是真是假你不知道,买了就是犯法,不要。3.愿拐卖人口的不得好死
引用 @1052310718 发表的:这个有人科普过,如果给人贩子直接上死刑,会导致拐卖人口的成本直线升高,买卖孩子的价格也可能上涨几十倍,市场依然存在,反倒会让一些亡命之徒选择这条路的几率更高。
引用 @给个机会啦阿Sir 发表的:一句话:拐卖人口不得好死
引用 @永不退役的mamba 发表的:不是从犯,应该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引用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发表的: 反向毒鸡汤…
引用 @t吉诃德 发表的:法学生?
引用 @daimens 发表的:可惜的是这种情况下养父母根本就不会被怎么样,新闻中也只会鼓吹警.察以及各方面的努力帮忙找回孩子让母子相认是多么感人,对于孩子现在养父母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应该受到惩罚只字不提。
引用 @弟比哥大 发表的:这个又不是父母抛弃的,何况为了找他父母这么多年承受了多少痛苦,父母养育之恩应该报答。
引用 @离散数学 发表的: 往往这些买小孩的自己生不出来,但也不会主动去找人贩子买。很多都是朋友介绍说有人有小孩,这个时候小孩已经被拐了,你不买别人也会买,就算没人买,这小孩也不会被送回去。所以一方面这些人满足了自己想要小孩的私欲,另外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拐儿童的生活吧。
引用 @delswk 发表的: 要考虑实际情况啊兄弟,重罚买方基本上就断绝了所有丢孩子的父母的念想了……
引用 @Shaneqi 发表的: 但是我觉得会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吧。比如罚的很重,很多人会考虑成本和风险。但是如果罚的很轻,比如罚酒三杯之类,贩卖人口的人会增加很多吧?
引用 @EDG一clearlove 发表的: 所以这也只是我们的盼望罢了 但是如果可以 真想有一天拐卖人口可以变死刑
引用 @一片不二撸 发表的:重罚买方,谁还敢买,没人买,拐来干什么
引用 @陈皮水鸭煲 发表的:同时也提供资金给人贩子去抢更多的小孩。
引用 @我晕故我投 发表的:这就像路边有小孩乞讨,你要是不给钱,他们可怜。你要是给钱,就助长了家长拿孩子去乞讨的信心。
引用 @陈皮水鸭煲 发表的:让她领养可以啊,去公证处民政局公安局办手续,敢来就不是拐卖的。当然拐卖的可能性太高了,哪有这么多不要孩子的父母。
引用 @球哥又拿三双了 发表的:以前女孩很多都是自己生了不要的,男孩不多。
不用愿,我诅咒这种人吞口水都能把自己噎死。
想起一句话: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
从楼主的照片中可以看出,
母子两人的激动程度是有很大差距的,
儿子远没有母亲那般激动,
但内心一定也是百感交集...
那他们就会为了削弱证据在必要的时候杀人灭口了
不是从犯,应该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这个有人科普过,如果给人贩子直接上死刑,会导致拐卖人口的成本直线升高,买卖孩子的价格也可能上涨几十倍,市场依然存在,反倒会让一些亡命之徒选择这条路的几率更高。
过奖过奖,主要是这一款后视镜上的转向灯辨识度太高了。
要考虑实际情况啊兄弟,重罚买方基本上就断绝了所有丢孩子的父母的念想了……
老奔驰c
没有买卖也就没有伤害这道理懂不懂?
你这么说于理是对的,于情却是错的。有些时候很多事不是能讲道理解决的
但是我觉得会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吧。比如罚的很重,很多人会考虑成本和风险。但是如果罚的很轻,比如罚酒三杯之类,贩卖人口的人会增加很多吧?
你已经走远,我还在原地,对不起我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男主喝醉不小心把家里点着了,三个儿女都被烧死了,妻子被救出来,真的压抑
不用说这么委婉,也不得好死
华仔被打那一幕还有在海上拖摩托,想起来揪心
支持买家判死刑
拐卖的应变判死刑
情是错的?合着丢孩子的父母就是倒霉对吧,希望你孩子丢了你也这么大度
同是刚有孩子,却又恰巧在回家探亲的时候弄丢了自己养了四年半的狗子。我都不知道我有这么脆弱,天天以泪洗面,疯找快两个月。全靠看孩子视频缓过来😭
反向毒鸡汤…
所以这也只是我们的盼望罢了 但是如果可以 真想有一天拐卖人口可以变死刑
买卖同罪就可以了,套用一句不恰当的话,这种事情,只要没有买卖,也就不会有伤害,从需求上去杜绝。
这孩子如果没有好人家收养,下场可能就没有这么好了,说不定就被打残废当乞丐了。错在人贩子,不在养父母
是的,上一代E
车区大佬,,
我看完后从没有给别人推荐过,不是它不好,相反,它很好,巨大的平静下的无力和压抑感,如果情绪低落不要去看
从根本上说是有贩卖方(中间方)、有买方、有卖方的庞大市场、监管方依旧混乱秩序(涉及医院出生、公安执法、民政管理等部门)、高层的不重视(或许不易出成绩,出力不讨好有关吧)和全社会几乎默认买方(养或收养父母)的合理性才酿成的结果
比小丑压抑得多的多。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的对象是物品,和贩卖人口没有可比性,从根本上说是有贩卖方(中间方)、有买方、有卖方的庞大力量参与、监管方依旧混乱秩序(涉及医院出生、公安执法、民政管理等部门)、高层的不重视(或许不易出成绩,出力不讨好有关吧)和全社会几乎默认买方(养或收养父母)的合理性才酿成的结果
现在为啥拐卖人口?没有孩子的不可以领养嘛
想当初自己也犯过帖子中那个父亲的错 让三岁的孩子和她七岁的姐姐一起去市场玩 自己回店里玩游戏了 所幸没有酿成大错
当时媳妇儿和我发脾气我还觉得她小题大做 那时真特么2
我当时心情很好,看完郁闷半天,适合失恋了看。以毒攻毒
看过一个案子,人贩子杀了亲生母亲然后把两个小男孩拐卖到不同的地方了,哥哥被卖到的人家只有养父一个人,对哥哥很不好,好像只是买来养老的,哥哥很早就出来打工了,也一直在寻找原来的家人,后来通过好心人终于找到了亲生父亲和亲弟弟,当年的案子也被破了。然而,弟弟的养父养母对弟弟很不错,对小时候的事基本记不得了,对回归原来的家庭也没什么兴趣,基本不联系的。亲生父亲已经重组了家庭,也重新有了新的子女,对重新找回来的哥哥和弟弟也不是很上心了。到了最后,哥哥虽然如愿找到了亲人,但没有什么家庭让他回归,他最终还是一个人。
所以很多父母找到当年被拐卖的孩子,结局有时候也让人无奈。
人贩子真的死不足惜。
真的是 现在看不了这种事儿 拐卖孩子直接死刑才行
正规途径有人走过,过程一言难尽,当然这是唯一的合法途径,想要小孩就别拿人家美满幸福的家庭开刀。
另外诅咒人贩子受尽所有痛苦,至死不得安宁。
让她领养可以啊,去公证处民政局公安局办手续,敢来就不是拐卖的。
当然拐卖的可能性太高了,哪有这么多不要孩子的父母。
于情能看出亲生父母是伟大的,只要孩子过得好,自己几十年受罪也认了。但这话只有人家自己能说
这个又不是父母抛弃的,何况为了找他父母这么多年承受了多少痛苦,父母养育之恩应该报答。
致郁系神片
这样的话穷人买不起孩子,孩子被拐卖到相对富裕的家庭,是不是对孩子也好一点
赵女士则表示,自己不会打扰孩子现在的生活,找到孩子她就满足了
赵女士则表示,自己不会打扰孩子现在的生活,找到孩子她就满足了
幸运的还有,最后找到了;
感谢警察,诅咒人贩子,诅咒!
这句话让我感触很深...即使我今天就去世了,我都无怨无悔,
但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女儿以后能不能过得好
于情于理都是对的,从领养人着手抓贩卖儿童还错,简直搞笑,于情失去孩子的这家人承受了26年痛苦,还有未知的其他家庭,就算这孩子现在是亿万富翁,于情于理都应该查。
有些个别可以判死刑
有孩子之后,觉得人贩子死一次真的不够
法学生?
校友?
暂时不是😂正在准备考法律的研
这两句话太扎心了吧
不要看,特别压抑。非常压抑的那种
过了追诉期限
往往这些买小孩的自己生不出来,但也不会主动去找人贩子买。很多都是朋友介绍说有人有小孩,这个时候小孩已经被拐了,你不买别人也会买,就算没人买,这小孩也不会被送回去。
所以一方面这些人满足了自己想要小孩的私欲,另外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拐儿童的生活吧。
上户口的能好好执行就行了,买的娃上不了户口,买卖的就少了
是啊,孝敬养父养母就不说了,应该的。生父生母这边应该也会一起孝顺的,毕竟血缘关系在那呢
大家都不买,就没人贩子去拐卖了
重罚买方,谁还敢买,没人买,拐来干什么
是的。看到这新闻。看完我都要哭出来了。不敢相信我丢了儿子会怎么办。可能会自杀
为什么不行呢
犯罪心理学里面,所有犯罪并不会因为刑罚的严酷而产生变化。
那所有被拐卖儿童没有出手的估计一个都活不了,全要死。
那些已经丢了孩子的父母怎么办?就这个故事里面的父母,如果重罚,孩子都不一定会来相认
同时也提供资金给人贩子去抢更多的小孩。
人贩子没人性没底线辣鸡该死。
当亲戚处吧
是的。
这就像路边有小孩乞讨,你要是不给钱,他们可怜。你要是给钱,就助长了家长拿孩子去乞讨的信心。
对的,都是很复杂的
像上一代E
以前女孩很多都是自己生了不要的,男孩不多。
不要没关系,走正规途径可以保障各方权益,也可以避免成为违法犯罪链的一份子。
他爸也真是心大,两岁小孩在旁边玩,自己能看入迷半个小时都没注意到孩子,太牛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