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qlj23 发表的:这个关键问题应该在那份录音里,不然检方也不至于因为这个录音选择不起诉。
引用 @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发表的:我寻思着最大的疑点是这个补偿金是私人账户过去的,好好的不用公司账户,让何倒贴钱补上么?
引用 @揭阳d吴彦祖 发表的:你可以臆想华为事件有人推波助澜,我什么不可以对网易事件做同样推断?
引用 @越改越stupid 发表的:华为8年重新入职一次,他前面8年的离职补偿已经给过了,这个2N=24个月,也就是那30多万,基本就是狮子大开口
引用 @震四江 发表的:因为这个何某东心里有鬼。
引用 @震四江 发表的:合法收入是他的合法收入,但是给他钱的人没安好心,是从不合法的部分抽给他的。 当然在华为高层看来,有钱被不合法地做走了,那就是有问题啊!
引用 @科比科米 发表的:先不说华为有没有问题,有多大问题,做个假设:我怀疑一个人是小偷,我想相关机构提供我的证据,结果发现这个人不是小偷,我有没有错?
引用 @desmer 发表的:为啥一定要发散到网易呢?
引用 @大食省煲仔饭 发表的:有些人只负责狂欢,事后一地鸡毛,谁会在意
引用 @jack.黑珍珠 发表的:既然有国家赔偿 那么肯定是认为华为方面有问题 但是这种不依不饶不搞臭搞倒不罢休的做法 我不得不考虑华为出事谁得益最多的问题
引用 @揭阳d吴彦祖 发表的:不管他到底有没有敲诈勒索,以后有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敲诈勒索,都不会影响到华为在那251天里找不到充分的证据却依然能把人弄进去给关了这么久的事实! 这是百分百实锤的,洗不白的!
引用 @GDPlyj 发表的:没问题,不需要注明转载,我也就是copy整理而已
引用 @18ninesun 发表的:通过秘书周某的私人账户拿到30万补偿,这个就不合规。还有后来出现的33万没看懂,操作上更不合规。
引用 @Mittermeiya 发表的:信息还是少了点,但结合楼主整理的事件和时间线 我感觉得华为报案一点问题都没有
引用 @了了了了了可 发表的:不是,人家录音都说服检察院了,无论是如何都是合法收入。
引用 @马刺进行时 发表的:我的理解是,HR和李知道是合法收入,然后华为公司不知道就去告了,并且HR反水,接着李拿出录音笔自证清白无罪释放,最后华为公司拒不道歉,不知道有没有理解错
引用 @ohotaku 发表的:我直接说 我不怕封 米系
引用 @火锅的快乐 发表的:其实这绝大部分是李洪元与公开信息,华为提供的证据和李红选自己的录音证据是法律证据,只有在呈堂法院才会公布,所以华为说你起诉我吧。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 2W的阅读量,97条回帖。
引用 @震四江 发表的:对啊,所以李先生应该告啊? 为什么网民都在替人家设定不告了呢?人家接受采访都说要告的啊?
引用 @洛夜飘零 发表的:事实上,这事不该这样完,类似的事件白岩松访谈有话说
引用 @三德子1 发表的:扯犊子,网易也罢,华为也罢,这次事件的影响真心有限。周围的同事都是笑笑,吃个瓜就完了。
引用 @达民便人 发表的:这个必须说下,典型的你即世界。明显华为事件热度高不止一个等级。背后的原因嘛,有没有推手。。。
引用 @GDPlyj 发表的:33万是税前,即最终华为公司实际损失的金额。30万是税后,李洪元实际拿到的金额。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参考那封被当事人鉴定为“假”的一封信就知道了。
引用 @大家跟我一起冲 发表的: 他也什么这么说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引用 @特雷西麦克格拉蒂 发表的: 什么叫狮子大开口,你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给。给了再反咬啥意思?垃圾而已
引用 @隐于无形 发表的:所以,我们应该支持李起诉华为,一来让诬告陷害的人绳之以法,二来吃瓜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我们需要知道案件的详情
引用 @HpSin 发表的:你大部分引用极昼与李洪元的采访记录,却为什么又要故意删减? 告各位没看那篇采访的网友,极昼采访里是这么写的,华为HR一开始开N+1,但是李洪元提了想要2N,然后没想到对方(华为HR)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这部分对话应该也是包含在录音里的。
引用 @岐王者李茂贞 发表的:狂欢?发泄才是吧
引用 @揭阳d吴彦祖 发表的:是不合规,然而这当不了证据。。
引用 @斯蒂芳库里 发表的:单论你说的事,没有错。
引用 @揭阳d吴彦祖 发表的:所以这就是把他给关251天的理由?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国家赔偿,难道不是因为国家这的问题?
引用 @叫什么的好呢 发表的: 关也不是华为关的 国家也赔偿了 华为只是自己的钱被不正当利用 去报案而已
引用 @张少轩 发表的:网易有多少竞争对手?
引用 @maur 发表的:国家赔偿当然是国家的问题,华为的问题就是华为赔偿了,很多人搞不明白。
引用 @揭阳d吴彦祖 发表的:同样的事情换个小企业来报案能给关251天?
引用 @忙碌生活 发表的:中间应该有大量细节外界不得而知
引用 @就爱玩玩玩 发表的: 11.30的那封信是假的
引用 @学不会游泳的鱼 发表的:那我想问下,公司损失了钱,报案有没有错? 李作为嫌疑人被逮捕,是华为抓的人,还是走司法程序公安抓的人?? 被拘251,这个是保释制度的问题吧? 你一句弄进去关这么久,合着公安,司法机构都是华为随意使唤的? 到底是别人在洗,还是你在狂欢啊?
引用 @不是金牌我不要 发表的:哪封信啊?
引用 @登不走 发表的:国家赔偿了,华为的赔偿呢?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有没有推的,看看有没有假新闻就知道了。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确实,你看楼主整理的时间轴,任总17年刚刚奖励了李,回头17年底就要辞退李,作为老总这是自己打脸啊,但是可能这里面涉及公司里面小集团利益了。 还有在李出事之前,李的原来领导先出的事,私刻公章,而核心就是当初遣散费是通过私人账户转出的,作为一个大公司,这个操作有点低级啊。
引用 @吃最补的唐僧 发表的:所以公司和hr是独立的咯?各干各的?hr私底下30w转过去了,真不用经过公司?那最大问题不是这个hr吗?hw又为什么不解释呢
引用 @maur 发表的:李何达成的是2n协议,不是年终奖协议。李拿了2n之后继续起诉华为要20万年终奖,没要成,因为华为出具证明那个部门被罚,一个都没有年终奖。 李何达成的2n协议很难取消,因为法律上允许2n,何也有权利达成协议,而且何用的华为公章就要为了保证这笔钱的合法,然后用自己的账号来填账。只要李何一口咬定没有威胁是自愿的,法律上基本不可能取消。
引用 @北定洛丹伦 发表的:所以谁捏造事实就告谁,何某前后翻供,他肯定是。其他三个人证有没有人说谎,再看后续调查。
引用 @shannon199 发表的:总结的比较全了,我想知道华为做的事情是不是到了数码区这种不倒闭不罢休的程度。
引用 @康康29 发表的:有一说一,网上热度华为这事不比网易低。知乎热榜接近屠榜,数码区关注度就不用说了。至于现实生活中,两个事都没有碰到过有讨论的。
引用 @大肥骏 发表的: 听一个同学说,只是听说,华为那个部门的数据问题是为了拿到国家更多的光伏产业补助,内部问题复杂的很,只是听说,不要当真🐶,当然我相信关于李的法律判决是公正的,一切都是按法律流程来的
引用 @張飛 发表的:没看文章么 双方协议也签了 华为公章也盖了 这还不合法 谁还敢收华为的钱啊…… 哪怕街上开小饭店的签了协议盖了公章 事后出个声明说公章被大厨滥用 想赖账 可以吗? 再说了,华为高层看来有问题 有问题你起诉滥用公章贪污公款的何承东啊 起诉员工是什么目的? 杀鸡儆猴嘛。
引用 @最心痛是爱的太迟 发表的:屠榜?你现在看看前10有没有
引用 @学不会游泳的鱼 发表的:不要用假设的事情来论断。
引用 @康康29 发表的:合着必须霸榜一个星期,一个月才算有热度?
引用 @最心痛是爱的太迟 发表的:那热度为什么突然没了呢?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是不是很熟悉,某地理工大学不就是这种状况
引用 @借口丶 发表的: 牛逼,在华为那不是谁私自转账就告谁,到了李洪元这就成了谁捏造事实就告谁 成了
录音也只是HR跟李的录音,HR只是经办人
之前主管跟李之间的谈判才是重点。
公司制度不允许,所以这钱不是以公司名义出的,走不了公司账户。
是这个hr心里有鬼想息事宁人。
但是录音也只能说明这次谈话没有谈到要挟的事情。
公安3次要求起诉,虽然都被检察院拒绝,但手里肯定也是有一定证据的。
那网易有没有人推波助澜和华为有什么关系呢?
30万也只是不到一半,之前华为给他打了n+1,他要2n。又打了30万补齐。后来他起诉华为要20万年终奖,华为以他业务能力不达标不发年终奖,华为胜诉。
我现在比较好奇的是事件主角之一的何某,现在哪去了?他到底为什么不顾自己被公司抓到的风险,宁愿隐瞒公司,违反规定也要给李某30万。现在检察院的规定可以证明李某应该不存在敲诈,但何某为什么要给他30万呢?
所以这就是把他给关251天的理由?
单论你说的事,没有错。
我也觉得这人有问题,他要是没错,自己冤的要死,还怂个啥,直接告就行了
围网救拘
解决251这种企业恶霸收益的是全体劳动者
国家赔偿,难道不是因为国家这的问题?
因果关系错了。
通过秘书周某的私人账户拿到30万补偿,这个就不合规。还有后来出现的33万没看懂,操作上更不合规。
Ok!
33万是税前,即最终华为公司实际损失的金额。30万是税后,李洪元实际拿到的金额。
是不合规,然而这当不了证据。。
我感觉得华为报案一点问题都没有
检察院只看证据够不够支持指控,与真相无关
比如A私下敲诈B,B心虚,把钱给了A,谁也没敢告诉,之后因为心理负担太重病死了,那么A对B的行为就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到世界上任何一个检察院都是无罪,但不代表B给A的这笔钱是合法收入。
不知道也太秀了,你先了解下前因后果,还有你也太小看华为法务部门了吧,啥都不知道就乱告?都和你一样傻?
到现在还在洗,真的不能称为人了
但是录音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用的啊
上来就扣帽子。。。谁还敢说话。。活跃的也就是那几个人。反正该了解的知乎也了解了,这里看个乐呵就行了
所以谁捏造事实就告谁,何某前后翻供,他肯定是。其他三个人证有没有人说谎,再看后续调查。
所以,我们应该支持李起诉华为,一来让诬告陷害的人绳之以法,二来吃瓜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我们需要知道案件的详情
他也什么这么说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参考那封被当事人鉴定为“假”的一封信就知道了。
什么叫狮子大开口,你觉得不合理可以不给。给了再反咬啥意思?垃圾而已
你知道为啥华为敢说让他去告吗,因为诬告罪不是单位犯罪,李是没法起诉华为的,只能让法院去审那个诬告他的人,但你注意看检察院的赔偿书,检察院的理由不是法定不起诉,是存疑不起诉,也就是说,虽然暂时因为证据不够不起诉了,但有了新证据是可以再起诉的,这也意味着诬告的人不会犯罪,因为只是证据不足,而不是彻底无罪,这也是这事可怕的地方,用合法的方式把每一方的责任撇清,至于李,反正赔的是国家的钱
肯定不是税。
李后来拿到钱向税务局举报华为劳动补偿逃税,华为另外补得税。
何和李当时谈下来33万的,是私下给的钱,根本没有公司报税的事情。有差额顶多是挪用小金库或者其他地方调钱可能有手续费。
哪封信啊?
大家知道个啥,都是公布的信息,吃个瓜而已。都是局外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网易有多少竞争对手?
告各位没看那篇采访的网友,极昼采访里是这么写的,华为HR一开始开N+1,但是李洪元提了想要2N,然后没想到对方(华为HR)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这部分对话应该也是包含在录音里的。
你看不懂楼主的贴吗?这钱华为是绝对不会给的,是主管给的,被华为发现后就被革职了。那个主管用前途赌一把给了他钱,而且是私人账户,这么多人还会认为是笔正常的钱?
关键是你提供的证据能不能让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
hr不是公司的传声筒,公司怎么会不知道
但是事主现在好像玩后撤步了,数码区也只剩下一群专业带节奏的咋咋们在疯狂带节奏,就如前面那个mikado一样。
这个是因为后续采访李洪元自己承认在30万之前已经得到n+1,30万是与他索要的2n之间的差值
华为的崛起让他们喘不过气来了
刚看完,从头到尾也没有你说的这段话啊。有其他链接么?
要是有人证呢?要是主管说他是被敲诈转的钱,再加上确实收到转账了,可能就足够立案了,但是调查结果是没有证据表明是敲诈的主管,这里面的问题多了去了,到底主管是不是在说谎洗脱自己给n-1的封口费,现在谁也不清楚
华为查账的时候就把主管革职了,对方是天使啊,拿着自己前途爽快的答应了,然后私人账户给了2n的差额30万,换你是hr你爽不爽快。
用脚思考也能清楚华为不会为了区区30万去浪费精力告一个前员工的,大家都知道华为对员工有多慷慨,所以我觉得还会有后续。
这个只能证明李没有敲诈勒索何,不满足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这笔钱的合法性如何,至少现在不得而知。换句话说,根据楼主披露的信息(何某擅自使用公司公章,通过私人账户转账),无法排除这笔钱是何某自己未经公司允许私下转账的可能性
关也不是华为关的 国家也赔偿了 华为只是自己的钱被不正当利用 去报案而已
那得看是不是诬告。
只是让大家看到国内私企的恶心嘴脸而已。只要大家都知道这件事,这种恶心人的公司产品卖不出去,就离倒闭不远了
国家赔偿了,华为的赔偿呢?
国家赔偿是国家的取保候审制度有问题,有漏洞,华为法务部利用了这点,不然如果是华为的问题,为啥国家要赔钱,神经病吗?就目前来看,华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是法律本身的规定与执行有问题。
同样的事情换个小企业来报案能给关251天?
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检方是因为这个录音不起诉的。完全是李个人臆测~~~
实际上录音证据出现在4月中旬,而警方3月21日就递交材料给检察院了。不起诉和录音并没有直接联系。
腾讯算不?
腾讯的体量可比华为国内的三个竞争对手加起来还大哟。。
一堆人等着华为赔呢。本来就是正式的法律程序,华为毫无过错。
只要赔偿或者道歉,就真的变成栽赃陷害了~
不要用假设的事情来论断。
确实,你看楼主整理的时间轴,任总17年刚刚奖励了李,回头17年底就要辞退李,作为老总这是自己打脸啊,但是可能这里面涉及公司里面小集团利益了。
还有在李出事之前,李的原来领导先出的事,私刻公章,而核心就是当初遣散费是通过私人账户转出的,作为一个大公司,这个操作有点低级啊。
是2018年
所以公司和hr是独立的咯?各干各的?hr私底下30w转过去了,真不用经过公司?那最大问题不是这个hr吗?hw又为什么不解释呢
主帖内容有啊
没看那个文件?
文件只说明了检察院和警察处理过程有问题,并没有说华为有问题。
提示5亮,进来3亮。
我说对了?
你看错了,奖励的是梁山广,没有李洪元的事。李洪元一直都没升级。
所以主楼有说明,这个hr被处理了。
30W取消不了,除非有证据证明非自愿。
事实上没证据能够证明。不然他出不来。
钱是何自己私用公章给出去的,不告何职务侵占告员工?员工既然以举报威胁了何,为什么录音里有说有笑?
牛逼,在华为那不是谁私自转账就告谁,到了李洪元这就成了谁捏造事实就告谁 成了
这哪敢啊,连道歉我们都不配,哪敢奢望倒闭。折煞我等草民了
屠榜?你现在看看前10有没有
没看文章么 双方协议也签了 华为公章也盖了 这还不合法 谁还敢收华为的钱啊……
哪怕街上开小饭店的签了协议盖了公章 事后出个声明说公章被大厨滥用 想赖账 可以吗?
再说了,华为高层看来有问题 有问题你起诉滥用公章贪污公款的何承东啊 起诉员工是什么目的?
杀鸡儆猴嘛。
这个分析还是比较符合时间和各当事人立场逻辑的。
就缺了公关控评的时间点……
首先,法律意义上的无罪和事实无罪是两回事。你看检察院的决定书的措辞,裁定的是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属于无罪中的疑罪从无,不是确定事实上李自己干干净净。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有没有胁迫勒索情节。华为的报案基于华为在过去的裁员过程中2n的罕见性,2n的获得者具有贡献突出,绩效优良,罹患疾病等特征。这些李洪元都不具备,所以在查知何某东的转账行为后产生的推断。至于何某东等人在此过程中做了什么样的供述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所以这和你举得例子和这个有区别,区别在于拿了发点钱的人没有事实上的与这个钱相关的如勒索,诈骗等犯罪行为
合着必须霸榜一个星期,一个月才算有热度?
鸿毛药酒给你点赞!
“jc跨省抓的人,关我鸿毛药酒什么事?”
那热度为什么突然没了呢?
网络话题转换快是常态,不是每个人都那么义愤填膺的关心251事件。知乎也不是专门的数码论坛。
微博,知乎,抖音狂压热度倒是挺明显的。。
熟悉的fq味道,简单一句就是没有自己的判断力。
辛普森是无辜的
别在这阴阳怪气,这是公诉刑事案件,只有检察院才能提起诉讼,公司个人没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