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251”事件的另一种声音

用户1562751643
引用 @358歌唱团 发表的:
这件事恐怖的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大企业随便报案就能把人拘留起来

这事完全没有证据要证明我违法犯罪,但是需要我拼命找证据来证明我无罪才可以免去长达十年的牢狱之灾。真的太可怕了
我市影子
引用 @美年达加七喜 发表的:
这叫个锤子的另一种声音,全文都是猜测,还整出“胁迫”的情节了,别人已经把录音证据提供给检察机关了,还在这瞎扯情节,这洗地水平太差了吧!

录音早就jc被收走了。提交的是警察没搜到的在新公司电脑上的录音备份。

开始起飞了
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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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M先生0
引用 @Dendissss 发表的:
如果别人拼命加班,他还是按时上下班呢? 绩效肯定不会好,但算能力差吗

你还是学生吧?在企业这就是能力问题,人际上处不好关系,还不能为企业增加价值,承担责任。只晋升了三级说明了华为不续约的原因。

虎扑用户521094
按照爆出来的资料,调查中罪名都是不同的。不知道这个合理吗

华丽阁楼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李的第一个律师说他有罪,说明还是有证据的

那个是官方指派给他的免费援助律师呢

2
251204
引用 @aosen2 发表的:
因为有人作伪证 细究又是一桩案子

到底撒做伪证还是证据不足?

p
poping24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
华为不会招蠢人
深圳公务员考试也不会招蠢人

蠢人太多了。。。真的。。
虎扑用户757354
引用 @小石匠莱昂纳德 发表的:
知乎从接近2亿的热度一下子不到1000万,你说华为是不是太蠢

证据来了

阿泽小涛近近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
华为不会招蠢人
深圳公务员考试也不会招蠢人

别傻了,接触过你就知道,真的很多蠢人

阿泰打篮球
引用 @孤独之影 发表的:
劳资矛盾中资方本来就是强势方,现在爆出的信息劳方还是占理的一方,资方除了操纵舆论删热度,就是发了一篇极其傲慢的回复。过去好几天了,资方如果占理的话,有足够时间给出答复了,现在还呼吁别人站资方的,不是蠢就是坏
如果非要说有隐情,资方目前的表现来看,除非是他们有更大的顾虑,不敢给出细节,怕爆出更脏的事情来

资方有理,李还能无罪释放?给华为洗地的不是蠢就是坏

a
anbictn
引用 @阿泽小涛近近 发表的:
别傻了,接触过你就知道,真的很多蠢人

不要拿利益抵触当做蠢

悲悲12345
引用 @4字弟弟 发表的:
判决书你不会看,不识字?证据不足四个大字看不到

没有证据也是证据不足,至于有没有证据呢……

h
hasawarmheart
引用 @我很喜欢诺维茨基 发表的:
之前有个还跨省追捕呢

别说了🐶喝酒
可不敢乱说嗷

H
Harry渔
引用 @我很喜欢诺维茨基 发表的:
之前有个还跨省追捕呢

跨国

乔见Joy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你意思证据不足,就不能报案了?这说不过去吧 ,报案是也是为了查清事实

可以报案,但是不可以拘押这么久,国家因为这个赔偿了

依旧做自己
引用 @虎扑JR1355323337 发表的:
以你那智商的脑袋 你觉得发什么样的回复为好?

就你智商高,比250还多110呢

雪山向北
引用 @358歌唱团 发表的:
这件事恐怖的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大企业随便报案就能把人拘留起来

有证据的,
那个私人的汇款。
还有证言,
那个hr,好像还有几个同事。
虽然是很单薄,最后被证伪的证据,不过也不能说是没有证据
赵磊Johnny
引用 @汉尼拔的肝尖 发表的:
把蠢这个选项排除吧

你就不许是又蠢又坏吗🐶

挖花花
引用 @yourgenius 发表的:
李获得国家赔偿,说明了三个事情:
1,他无罪,不是板上钉钉的认定是不可能给国家赔偿的。
2,华为法务非蠢即坏,没充足证据就去报案
3,经办jc和检察院非蠢即坏,没充足证据就去延长拘留时间

说别人蠢的才是真蠢

西
西梅射里库
引用 @hycold 发表的:
你意思证据不足,就不能报案了?这说不过去吧 ,报案是也是为了查清事实

随便来个人告你强暴,先关你几个月,再慢慢找证据,最后没有找到证据,再给你放了

s
sagala
引用 @神之公牛 发表的:
第二条,假设你被人打了,你还得找齐证据再报案?

如果你没被打却非说被人打了呢?

C
ChangeML
引用 @孤独之影 发表的:
劳资矛盾中资方本来就是强势方,现在爆出的信息劳方还是占理的一方,资方除了操纵舆论删热度,就是发了一篇极其傲慢的回复。过去好几天了,资方如果占理的话,有足够时间给出答复了,现在还呼吁别人站资方的,不是蠢就是坏
如果非要说有隐情,资方目前的表现来看,除非是他们有更大的顾虑,不敢给出细节,怕爆出更脏的事情来

而且劳方还是在新公司电脑上找到的录音,自己手机电脑被收走怎么会没有录音,想想让人不寒而栗

真是莓良心
引用 @hpp0hpp 发表的:
前华为员工表示这里面的各种处理部门费用的方式,就是华为的真实情况。我更相信这一篇华为这么多年离职,这么多员工从来没有可扣过任何n加1,即使你主动离职也都会给n+1

问题是华为不敢承认自己钻劳动法漏洞只给N+1,华为都不敢认的事,你们帮华为认账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