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浙江2016 发表的: 你要签了,我可以代表大家给你颁发个年度舔狗MVP
引用 @短短的28 发表的: 那也是男的爱护不够
引用 @Curry30_GS 发表的: 可是自愿原则是公平原则的前提,即使有失公平但是当事人自愿的话,也不认为违背公平原则
引用 @复旦大学招生办 发表的:债权法里边合同无效的条件有一条叫 显失公平 不论你是不是自愿 都可以成为无效的要件 虽说婚姻法和债权法不是一个系统 但是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个
引用 @请叫我苏轼 发表的: 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在法庭上肯定变了吧,否认是自愿呢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克里斯塔普斯丶波尔津吉斯 发表的: 家里要是吃得够还会出去觅食?🐶
引用 @歪着硬硬 发表的: 这法考过的…
引用 @夜空中最亮的xin 发表的:牛逼
引用 @李老八你说你吗呢 发表的:无论什么原因离婚,房子都归女方?那作为女方的最优解就是领证第二天就离婚,白嫖一套房。建议不要直钩🎣。
引用 @hjust 发表的: 我家比她家好,其实我两收入都超过街薪了,都是985研究生毕业的,觉得她不是贪图房子,只是需要安全感
引用 @我跟老詹喝扎啤 发表的: 签协议、合同之类的。必须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条款也必须公平。楼主女朋友这个说的内容,违背了公平原则,就算楼主签了,以后打官司也不会输。再说夫妻离婚一般只能分婚期内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 @忠于职守的猫二 发表的: 王宝可不傻,能混到那个位置的哪个不是人精
引用 @hjust 发表的: 对的
引用 @画虎狼 发表的: 这女人把我吓哭了卧槽?什么样的脸皮才能说出这种话
引用 @色颜无黛粉宫六 发表的:给她批不来两拳都算你孬
引用 @hjust 发表的: 还没有,这是昨天才出的事
引用 @先定个小目标瘦他八十斤 发表的:不懂就问,民事自治的前提下这种协议不违法,没有存在重大误解,自愿签署为什么没有效力啊,我知道大概知道,不太懂,还请指点
引用 @hjust 发表的: 我也想知道签了有没有法律效力
引用 @不知道起啥名字666 发表的:其实关键还是房子是谁买的
引用 @科比不莱摁他 发表的: 婚姻法只对保护婚姻有向心力的协议有保护,例如出轨之类的条件;像楼主这样的协议,对女方离婚就有利的,则判断为有离心力,无效
引用 @好棒哥 发表的:要签可以,公平就行,只要离婚财产就归她是什么鬼,要是她出轨呢。。 要签就写“如果离婚,过错方净身出户”大概这个意思的,对双方都有约束才不会离婚。。
引用 @用户0342268590 发表的: 如果孩子不是楼主的呢🐶
引用 @罗纳尔哆啦A夢 发表的: 那如果是她出轨导致离婚呢???
引用 @danshafaker带司马 发表的:只要离婚,财产就归她,懂了吧
引用 @下人与狗不得入内 发表的: 请原谅我多嘴,我想说:你居然还想着签了有没有法律效应?你觉得这样的协议对你有一丁点的尊重吗?没有以尊重和平等为前提的婚姻你觉得会幸福美好吗?望三思!
楼主最优的选择就是分手。这种身边有“军师团”的女人,要不得
这是霸王条款
退一万步讲
她到时候变心 提出离婚呢
老哥这思路很缜密 我都没想到
不签就不结婚算不算自愿,是否违背当事人意愿签的
显示公平是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力的情形,对婚前协议没啥参考价值。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可以认定为无效。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为民事行为时处于意思自治,跟诉讼时没关系。举证责任在原告。
楼主考虑啥赶紧签啊,
都有狗头了,还是有人点你灭,哈哈哈哈
哈哈 毕竟刚过没深入学习婚姻法
楼主那你犹豫什么呀赶紧签了,你想这辈子都打光棍吗?反正你的房子你的钱跟我都没一毛钱关系
“他他……”
最起码的平等都做不到,只想着自己,有没有想过你?
步行街上的舔狗已经被大伙骂得不成人样了,还有这种人存在,我真的惊了,看来还需要加大力度
最惨的是离婚了房贷还要他还
牛逼,这种头脑是怎么读到985研究生还拿街薪的。
在哪个公司连傻子都在里面能街薪 请介绍给我去
这个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实务中也有许多关于离婚补偿的协议,婚前协议这种东西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女方无强迫男方,男方也清楚协议的内容,至于离婚分割财产,这房子不属于离婚要分割的财产,只属于协议的内容,按协议办事没什么问题。实习律师留
万一女方出轨,楼主怎么办
不傻就不会被圈5000万了
合着结婚第二天就给你戴个帽子你还要赔套房?你合计合计是不是这么回事
先发给我,我已经签完了。
混迹江湖这么多年我从来不让他人代表我,但这次我认了,我可以被你代表。
不签,如果她跟你闹,就是她配不上你,这就是不平等条约,你签了就是傻子,她出轨怎么办。
秀
年度有点过了,自信点,终身MVP吧
锦旗的1000块钱我出了,能做几面做几面,不能亏了楼主。
哈哈哈哈哈,你好骚啊
tx:我觉得楼主是来水经验的。。
我们当然选择应该签,这样未婚的Jr碰到的坑比能少一个。
这不是她说的,是她朋友给她洗脑说的。🐶
拳头陷进去咋整
这个绝对不要签,霸王条款无疑啊
婚姻法只对保护婚姻有向心力的协议有保护,例如出轨之类的条件;像楼主这样的协议,对女方离婚就有利的,则判断为有离心力,无效
还没结婚她就压你这么一头后面的矛盾就更多了,万一jr记错了,反正650万是你自己的
请原谅我多嘴,我想说:你居然还想着签了有没有法律效应?你觉得这样的协议对你有一丁点的尊重吗?没有以尊重和平等为前提的婚姻你觉得会幸福美好吗?望三思!
肯定我买的啊
卧槽,成了,斗战胜佛,立于不败之地
你签吧,万一出事到时候别上虎扑发帖子。
好吧,我只看过民法和合同法,没了解过婚姻法,单身狗不配翻看婚姻法😭
问题是这房子男的买的,女的一分没出,你以为65万啊,650万呢,开玩笑吧
投应该的那几十个是手抖了吧
没错,趁着年底,楼主要努力一把争取个全年MVP吊打街上众舔狗吗?
杀死比赛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里边的显失公平是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的qaq
追求自己的幸福有什么不对么!!!
nnnnnnnnnnnnn
不能同意更多
我觉得你在侮辱本舔狗
这签了不怕影响下一代智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