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虎扑JR1246844230 发表的:能拷上带走吗?
引用 @Paullauly 发表的: 就是化了妆又咋了…不过是学校里一个模拟,人画个妆还要扯一堆犊子,有必要吗,又不是真开庭,真在法庭上人家能不知道注意仪容仪表吗,学校里一个模拟,人家女生爱美画个妆还不行了…
引用 @所有的光芒 发表的:按照《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穿着审判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严格遵守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其他饰物。 补充: 刚才看到252楼JR出来认了个师妹,听说非摆拍,而是法大校内模拟法庭。 我作为一个当年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的参与者,看到照片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合适的,所以我把《着装管理办法》放了上来,毕竟大约10年前我们在学校时即使是模拟法庭女生大部分也是束发的;法大也果然高大上,模拟法庭实验室也有金属烫金的牌子,想当年我们学校搞模拟法庭用个硬纸立牌标识审判长审判员就很不错了,羡慕,不过这也确实会让很多人以为这是真实的审判庭。 如果252楼JR说的属实,那么还是要尊重一下这位法大的学妹的自主选择。 只是希望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能做到“穿上法袍、进入角色”,作为法律人更多展现一点点对这份未来职业的尊重。 11月28日再次补充: 看到很多JR们的回复,说句实话,如果仅仅从模式法庭的角度来看,当做一门课来上,这样的仪表问题不大。即使是要对照严格的法官从业着装管理办法,个人认为也仅仅是头发没有完全束好,于场合上不适宜,而妆容等细节我都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 况且这位姑娘并未来不一定从事公检法,所以我第一次补充时也提到了“如果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细节上可以做到更好。但这句对于更好的要求,并不是说这位姑娘做错了什么,“高标准严要求”也好,“穿上法袍,进入角色”也罢,是指导方针,落到非正式场合中仅仅是一种引导。 所以,在此我对我两次补充前第一次回帖时过于严苛的要求提出自我反省,造成不便表示歉意。
已带回宾馆秘密审问
你这种连女生化没化妆都看不出来,又喜欢舔,还喜欢杠,蛮心疼你的其实
就嗯杠
加油 舔下去 你一定能舔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