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阿珍没爱上阿强 发表的:这个真不怪日本法律,我国也是这样的。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引用 @柳树下的流星 发表的:图咋没了
引用 @内线霸主小糖糖 发表的: 居然有人质疑日本的法制建设。。。
引用 @Jemoh 发表的: 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人杀了他自首,那个人会判得很轻
引用 @临栏且听雨 发表的:京阿尼把大家的捐款都用于补偿受害者家属了,什么时候能东山再起也是个问题,为什么勤勤恳恳工作的人要遭到这种磨难,文明社会讲究程序正义反倒给了这种渣滓苟活于世的机会,心情复杂。
引用 @Kobe-Fe-Bryant 发表的:得了有钱可能会活的病但是本身就穷的人,在犯病期间去犯个刑事责任? 有期徒刑1-5年那种,是合法用纳税人钱么~
引用 @玫瑰色蜗壳 发表的:你在国内也是这样呀,地球上法制健全的都会这样
引用 @MVPxFMVP 发表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是个普通人被烧伤了没有这种待遇吧?为什么要特别优待呢
引用 @我还是支持中国足球 发表的: 就是要质疑,日本法律没死刑我觉得非常不科学
引用 @瘫痪的老弟 发表的:不懂就问,这垃圾为什么要纵火?动机是什么?
引用 @高小舟 发表的:这个其实是法律的程序正义 绝不能让你便宜地逃了 这个治疗过程其实罪犯生不如死 最后还要在全民目击下接受审判 就明摆着告诉你没有人可以逃脱法网 死也等法律判死你 绝不会让你轻易轻松地死了
这个真不怪日本法律,我国也是这样的。
你在国内也是这样呀,地球上法制健全的都会这样
魔幻现实主义
这种渣渣死了才是便宜了他
全世界任何一个文明人组成的国家都是这样的,或者你有意思去亚马逊定居?
不过我相信如果有人杀了他自首,那个人会判得很轻
是的 我朋友做辅警的 他们那有个犯人拘留15天 拘留期内要割阑尾 做手术他还去陪了好几天 名义上是监视防止逃跑 实际上就是免费护工。。。。
居然有人质疑日本的法制建设。。。
图咋没了
https://xw.qq.com/amphtml/20150128065429/ZJC2015012806542900
但中国执行死刑绝不拖泥带水,把你救回来再杀,死刑犯连自杀都是对被害人的亵渎,必须让他接受法律的严惩,日本不同,这个纵火犯极有可能先在牢里被关个20余年才能迎来对他的死刑,想想东京沙林毒气事件,那个人比这个纵火犯还罪大恶极,居然是前几年才死的,那些被害人家属有些都看不到法律对他的死刑执行。
我怎么觉得直接让他死不如审判了再死来得痛快,简简单单死掉太便宜他了,也不能给受害者慰藉
感觉在哪都是这样,法律是建立在人道主义上的
虽然杀人在哪都是杀人。。。不过我很愿意看到有人以身试法把他做了
得了有钱可能会活的病但是本身就穷的人,在犯病期间去犯个刑事责任?
有期徒刑1-5年那种,是合法用纳税人钱么~
人道主义这四个字就完美概括了
让它这样活着受折磨难道不好吗,死了反而便宜它了
毕竟和我国一样借鉴的大陆法系,相似度还是挺大的……
保障坏人的基本****才是法治与文明的体现,难道文明发展到今天还要像传统社会一样同态复仇,直接审判么
怎么说呢,治疗犯罪嫌疑人,我理性上非常认可这种行为,也只是对这么恶劣的在情感上有点接受不了。而且我也确实觉得像这种基本废除死刑的不合适 [ 此帖被阿珍没爱上阿强在2019-11-24 19:36修改 ]
没办法,我们(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认为,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保护保障,不顾程序正义而追求结果正义,往往也得不到结果正义。保障程序正义可能会在个案上产生结果的不正义,但是不保障程序正义,那么结果正义也无从谈起
我国现在在刑诉上已经是并重的局面了,而程序和结果的冲突,会优先保障程序正义
到本案上,如果不治疗而放任当事人感染而死,则并没有追究到其纵火的刑事责任,程序明显不当,所以我们应该治好他,再来审判他。
就好比受到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还未经审判,既要防止他越狱,也要防止他自杀,因为越狱和自杀,前者不用说,后者虽所某种程度达成了结果正义,但是程序上则是逃避了刑事追诉,违背刑诉法的原则
因为不救他,你就没办法审判他,按照中国法律也是要中止审理很长一段时间本人,家属同意才能缺席审判的,你这样说的等于把缺席审判常规化了
只会给最基本的治疗,比如能用国产的药绝不会用进口的。那种普通人远超医保范围花大钱才能保命的就别想了。
兄弟,日本的法律从明治维新开始,借鉴过法国法,德国法,战后借鉴了英美法,顺便说以下中国,从清开始,借鉴过德日法,后来借鉴苏联法,再后来吸收德日法,现在两大法系给你说成离谱。。。。
不能死,我们需要真相,不能让他们死的不明不白
救了再审,万一有什么内情呢
人道主义
为什么会这样呢,如果是个普通人被烧伤了没有这种待遇吧?为什么要特别优待呢
就是要质疑,日本法律没死刑我觉得非常不科学
麻原坐了20多年牢才吃花生米简直离谱
这就是常听到的人道主义
只能说,这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了
@🐷一🥚 非洲部落法律也不这样 捞一下他
前段时间接个病人,两个警察押送着来的,说是把手铐钥匙吞下去了,后来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都是警察垫付的。
这个其实是法律的程序正义 绝不能让你便宜地逃了 这个治疗过程其实罪犯生不如死 最后还要在全民目击下接受审判 就明摆着告诉你没有人可以逃脱法网 死也等法律判死你 绝不会让你轻易轻松地死了
不是吧,兄弟,你是还没高中毕业吧,这是基本的常识,人类社会法制价值观的基本,没有为什么
日本法律有死刑啊。。。说之前先自己去了解一下不行吗
碰瓷的
说是京阿尼有个人渣角色跟他撞名,给他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用上年少艾伦的一句话,他们只是刚好长得像人类而已
那我愿意出
切了再切回
残了就医好再捶烂
焦了就等重生
所以人们更多时候还是喜欢结果正义
这不是苟活的机会,是治好后要送上法庭审判然后再做执行。这关乎的是司法程序与法律尊严的问题,虽然听上去浪费纳税费用,但是意义还是有的
几个工作人员都划伤了方框,觉得很奇怪,这部作品和年代久远根本不沾边。结果查了一下都是火灾的受害者
唉……希望京都能重整旗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