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鲁代日日日日日日奇 发表的: 我tm唱出来了
引用 @追随流水 发表的:等一下,那这意思是万一加钱走顺丰这种单子,被烧了是买家承担责任?
引用 @啦啦啦啦啦咯 发表的: 如果是买的东西肯定找商家 如果是自己寄的东西呢?
婉儿?
说错了 宛瑜?
单从这条法条来看,加钱顺丰的情况,由买家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当然,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则,双方对风险转移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来
刚看到的
必须快递赔,不过可能又是赔三倍运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