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霸占房子60年不肯归还,竟还向房主讨要动迁款 zt

贝鲁泽巴布三世
60年?????卧槽…

虎扑用户939538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福音哥
不但不配合,还报警,这操作也是厉害

s
sonickuai
两家肯定是有亲戚关系的

虎扑JR0842033175
还回来闹的,我就把话放着。这房子房主住不消停的,看看那两个人渣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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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f501
引用 @喝茶打牌搓麻将 发表的:
牛逼啊!脸皮这么厚的也不多见

毕竟魔都,房子虽破卖个三四百万不成问题,要是脸皮厚点就能白拿这么多钱,脸皮能练得比城墙都厚,这时候国家暴力机关介入是必不可少的。

格林尼亚
真他马活久见,太特么不要脸了!!!
木子13
这个租客也太不要脸了。
虎扑用户613501
再把这么多年的房租补上

w
water000001
引用 @澈蓝的海 发表的:
这个是打过官司判决下来的,占用家当时应诉时肯定没有干货啊,不然肯定让他们调解了。

这很简单,国家当年没收了房屋租给了这家人,在80年代又把房屋的所有权归还给了原来的房主。但是人是万万让你不可能赶走的,也不可能让你收人家房租,这是国家政策和社会稳定性问题了。

如果这个房子不拆,这家租户会长长久久的居住下去;只有拆迁了才有了这个官司。
软硬内衣
房主也太太太仁慈了吧,甚至觉得她很傻

f
fishdai
霸占了60年……我勒个去!这家人估计连自己都认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了吧?

a
apples0577
引用 @呆呆邓肯理智粉 发表的:
换成我这种大穷逼,一天我就掀桌子了。

我能打瘸他腿😂

铭知故问
租金怎么算?
s
sea_song
引用 @孤胆枪手 发表的:
这户口是怎么变更进去的?
当初租住应该不是后来的市场化吧?北京有少量看起来近似的情况,租客常年低价租住,也是受到认可的。

60年前。解放刚十年。社会主义化改造已经完成。那会怎么会有正常的市场化租赁房屋?所以这事说不清楚的。
C
CE_fire
真是人善被人欺,好心对你,你到耍起无赖来了,装成被害人的模样了?希望这世道这样的烂人越来越好。

东方土成
引用 @出击不怕开水烫 发表的:
我也这样觉得

真是简单的租赁纠纷,怎会拖几十年?

里面一定有错踪复杂的历史问题(亲属关系)

然后法院理完了,判决了下来

是啊,普通租客没有户主同意能随便迁的进户口?
一世欢喜
其实没什么奇怪的,农村好多人都是这样,觉得自己占着一个地方久了那个地方就是自己的了。租客肯定觉得自己住了几十年房子就是他们的
飞跃床单
引用 @我是颗白菜 发表的:
天哪,问一句有付租金吗

赖来的房子这么要房租呢

d
ddvgek
引用 @饼太好吃啦 发表的:
我一直不明白,给受害人不打码,给加害人打码这个规定能不能改改?

咱国家特别重视加害人的合法权利。法治主要体现在对加害人的保护,并且经常自我安慰,加害人咱都保护了,受害人不就等于保护的更厉害。更有些歪理老是害怕加害人怎么怎么的,受害人死了都没人管,加害人要是死了,那可就是法律完蛋了。参见最近那个不能说的案子
胖半月
这房子应该是60年前租给别人,后来嘛被归公了,80年代落实私房政策又归还原主的,不然不会扯皮这么多年。

大Q三代
引用 @zyi7470 发表的:
兄弟你是对的,这是经租房,国家某个时期收了很多房子然后以租的方式“租”给“穷”人,那时候租个房子就相当于买了一套房子,所以这家人能上户口。。。所以这事情真的不好说,你听到看到的都是片面的,以这个房东为主体的报道。租客却那方没有正面和直接的采访和报道,蹊跷不?

先东东脑子,官司不是文盲就能打的

虎扑用户080095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房东和租户

虎扑用户987823
看这么多评论,忽然想起社会资源再分配的法律《逆权侵占》,两者的法理纠葛。
虎扑用户193492
60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事,那时候有私产的吗?这个有些复杂啊 [ 此帖被重装机兵在2019-10-26 23:01修改 ]
虎扑用户901018
引用 @马甲83 发表的:
估计错了,以前有个有个人,专门借房子,然后开始白住,一年两年不肯搬,然后问房东要搬家费几万块,找警察没用,找居委,没有执法权,就靠这个每次都能敲诈房东好几万

断水断电。。自动搬走

A
AlHannum
1960年?这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了

2
28就是那么长
想起某地,房东租给人家做兰州拉面,合同到期要收回,结果人家不搬,说做生意亏本了,在公安城管的调停下,房东陪了两万多才收回房子,这个事情被当地维稳部门做为成绩上了媒体报功了

A
AlHannum
引用 @water000001 发表的:
这很简单,国家当年没收了房屋租给了这家人,在80年代又把房屋的所有权归还给了原来的房主。但是人是万万让你不可能赶走的,也不可能让你收人家房租,这是国家政策和社会稳定性问题了。

如果这个房子不拆,这家租户会长长久久的居住下去;只有拆迁了才有了这个官司。

说到点子上了。

特里希木
引用 @water000001 发表的:
这很简单,国家当年没收了房屋租给了这家人,在80年代又把房屋的所有权归还给了原来的房主。但是人是万万让你不可能赶走的,也不可能让你收人家房租,这是国家政策和社会稳定性问题了。

如果这个房子不拆,这家租户会长长久久的居住下去;只有拆迁了才有了这个官司。

如果是这种肯定有使用权证,也是应该要赔钱的,不可能直接清退。
c
calvert-zhu
这种破事上海特别多,之前的柏阿姨老娘舅什么的,我妈特爱看~飞来横财爱占小便宜,再加上所谓海派文化侵袭导致上海人情世故要比外地单薄一些,这种纠纷就显得特别多!

吴卓远JRs
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吴卓远JRs
年轻侄女都好意思报警了,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流星雪雪雪
引用 @饼太好吃啦 发表的:
我一直不明白,给受害人不打码,给加害人打码这个规定能不能改改?

打了码都能看出那极其丑恶且嚣张的嘴脸,不打码估计是怕吓着观众吧
这么想心里就舒服一点了

嘿咪嘿咪
引用 @特喜欢 发表的:
动迁款,不是拆迁补偿款。意思是让我搬走就得分给我钱。

动迁不就是拆迁吗?

库里拉了一下裤子说
引用 @饼太好吃啦 发表的:
我一直不明白,给受害人不打码,给加害人打码这个规定能不能改改?

看了这么多命案例的发生我始终相信中国的法律是用来保护坏人的!我们这些基层百姓始终没有被法律真正保护!

A
AirMMMan
之前有个微信聊天截图也是这个内容,租客要拆迁款,不会是这个吧🐶

i
iam41
引用 @zyi7470 发表的:
兄弟你是对的,这是经租房,国家某个时期收了很多房子然后以租的方式“租”给“穷”人,那时候租个房子就相当于买了一套房子,所以这家人能上户口。。。所以这事情真的不好说,你听到看到的都是片面的,以这个房东为主体的报道。租客却那方没有正面和直接的采访和报道,蹊跷不?

我觉得这官司都打赢了,那个女士肯定手里有干货了这个大叫的手里没有了,不过我也很想听听黄衣服这人的说法,到底是有什么原由还是真瞎闹

孤胆枪手
引用 @sea_song 发表的:
60年前。解放刚十年。社会主义化改造已经完成。那会怎么会有正常的市场化租赁房屋?所以这事说不清楚的。

应该是5、60年代收的房租给了人到改开以后房产发还,但没有处置权。
孤胆枪手
引用 @特里希木 发表的:
如果是这种肯定有使用权证,也是应该要赔钱的,不可能直接清退。

产权明晰是私产的租客是没有使用权证的,北京这边这种情况的话,有使用权证都是贴钱可以直接换成产权。
内线劲霸
引用 @特喜欢 发表的:
动迁款,不是拆迁补偿款。意思是让我搬走就得分给我钱。

那不就是要拆迁款分成吗。。

丰27
这种人就应该扔进失信名单

e
elevazhou
这种情况很多的,也有很多历史原因

玻璃心乔丹脚
引用 @大号名叫李淳罡 发表的:
房东应该挺有钱的。换我这种穷逼 霸占五天我就要拼命了。当然我不是说房东有错哈。 这个租客也太不要脸了。


这就是人性啊。
你一天给别人一颗糖,哪天你突然不给了。要自己吃了,别人就会把你当仇人。
殊不知,这颗糖,一开始就不是他的。

玻璃心乔丹脚
引用 @光速EYESHIELD 发表的:
已经占了60年的便宜了,让她们滚蛋她们还觉得不可思议呢~自己不要脸习惯了,甚至就觉得别人都想害她一样……

人性。

i
iam41
去百度详细的了

据悉,这套房子位于上海市中心,黄埔区的天灯路102号。这事儿还要从60多年前说起。

这套房子是居女士的外公外婆给儿子,也就是居女士的舅舅准备的婚房,因为舅舅还未结婚,于是外公外婆将闲置的房子租给了当时的租客,也就是小周的爷爷奶奶,可等到舅舅要结婚了,小周的爷爷奶奶竟不肯搬走了!不仅不肯搬走,还将自己一家的户口都迁到了这套房子了!

居女士回忆,这套本来给舅舅准备的婚房,直到舅舅去世都没能住上!

更让居女士感到愤怒的是,房子马上就要动迁了,可租户一家竟然还跑去动迁公司讨要动迁款。

据悉,居女士的舅舅曾因房屋归属问题将小周一家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居女士的舅舅胜诉。根据判决依据,这套房子归居女士的舅舅所有。然而,判决生效以后,小周一家依然赖在房子里不走,只是表示愿意支付租金。

无奈之下,居女士的舅舅再次起诉!要求他们搬离这里!1996年当时的南市法院支持了居女士舅舅的诉请。那份判决书也就成了如今的执行依据。

居女士表示,当年判决生效后,考虑到小周的奶奶年岁已高,居女士一家愿意让周奶奶在此安享晚年,可如今周奶奶一家过世,小周的父亲也因病故去,小周和叔叔却依然不肯搬走,在小周看来,她是从父亲手里继承了这里的居住权。

今年四月,法院再次启动了执行程序。当天,房间里住着被执行人周某的侄女小周。小周表示,她们一家的户口都在这里,且户主是她的名字,就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就是这套房子的主人。甚至还拨打了110,声称有人私闯民宅。

可实际上,小周既没有承租卡,也没有房产证。面对强制执行的法官,所有的撒泼打滚、抗拒执行都是徒劳!

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清点了现场物品,并将它们强制迁出,安放在固定的仓库里等待后续处理。

最终,执行法官现场更换门锁,将新钥匙交给了居女士。

来源:看看新闻

A
AK747
引用 @喝茶打牌搓麻将 发表的:
牛逼啊!脸皮这么厚的也不多见

脸皮比马赛克还厚

特喜欢
引用 @嘿咪嘿咪 发表的:
动迁不就是拆迁吗?

动员拆迁,拿了钱才能拆。

潇洒哥cx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脸皮厚这种事情还能遗传,一家不要脸

滑水小泥鳅
引用 @呆呆邓肯理智粉 发表的:
换成我这种大穷逼,一天我就掀桌子了。

像我这种真穷逼,不好意思,桌子也没有

人微则言轻丶
霸占这么多年的没见过,但是租客问房东要拆迁补偿款的真见过。

林少的球场
引用 @大号名叫李淳罡 发表的:
房东应该挺有钱的。换我这种穷逼 霸占五天我就要拼命了。当然我不是说房东有错哈。 这个租客也太不要脸了。


感觉这已经超出厚脸皮的范畴了,我还挺想知道霸占房子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理由,估计是有点亲戚关系之类的吧。

a
anferne
还有脸报警

虎扑JR1584193572
不要脸

曾凡博
引用 @马甲83 发表的:
专门问老头老太。
是个壮汉,好像是内蒙古的。
借了房子就去闹,要房东给钱。
房东报警,没用
居委会到管,但是没执法权。
居委说这人专门这样。
最后就是房东给几万块钱然后送瘟神

这什么警察啊,直接扣进去不就得了吗

张吉林
引用 @滑水小泥鳅 发表的:
像我这种真穷逼,不好意思,桌子也没有

你尿性

虎扑用户722856
中国有句俗话~久占成己!所以千万不要把自己的东西长时间借给同一个人,包括房子。霸占房子的人心态我们看客是理解不了的!

浅l郁
恶心

爱似米兰0813
。。。。。还有这种无赖?我家也有房子长期出租的,特么的还霸占?少付劳资一个月租子你就滚蛋,这种无赖也就只能欺负老实人

老板你裁了我吧
引用 @苏秋秋 发表的:
受害人不打码这个操作我也很迷,据说加害人打码好像是为了防止一些和加害人长得像的被误会

又好像有点道理哈哈哈

戏命师圣保罗
我咋感觉这事有蹊跷呢,正常的话不可能让别人霸占了60年才想着要回来吧?

魁梧男
六十年前就是1959年……

登哥扛起姚麦枪
引用 @林少的球场 发表的:
感觉这已经超出厚脸皮的范畴了,我还挺想知道霸占房子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理由,估计是有点亲戚关系之类的吧。

是亲戚

c
chenjiale520
房东有权停水电,叫人砸门,换锁吧,霸占房子的人也太恶心了吧

虎扑用户665135
打码才是最骚的!!!

二院梅威瑟
引用 @蒙塔爱库里 发表的:
我想听听侵占房屋的侄女说些什么。

救命啊

你要是遇见我,我一拳给你撂倒

炸铁詹宁斯
这也太有钱了吧

z
zyttzb
引用 @water000001 发表的:
这很简单,国家当年没收了房屋租给了这家人,在80年代又把房屋的所有权归还给了原来的房主。但是人是万万让你不可能赶走的,也不可能让你收人家房租,这是国家政策和社会稳定性问题了。

如果这个房子不拆,这家租户会长长久久的居住下去;只有拆迁了才有了这个官司。

北京这边我们也碰到过这种情况,不是一户,是整院30几户,单位分房60多年,住了好几代人了,结果单位带户把房卖给别的公司了,新产权人要求居民腾房,还带一帮人过来捣乱,当然最终也没达成目的,居民还在住。但这不是长久之计,终会要解决

虎扑用户907365
引用 @zyi7470 发表的:
兄弟你是对的,这是经租房,国家某个时期收了很多房子然后以租的方式“租”给“穷”人,那时候租个房子就相当于买了一套房子,所以这家人能上户口。。。所以这事情真的不好说,你听到看到的都是片面的,以这个房东为主体的报道。租客却那方没有正面和直接的采访和报道,蹊跷不?

作为经租房、公租房的老屋,一旦涉及权属问题事情就会特别复杂。

J
John3
引用 @玻璃心乔丹脚 发表的:
这就是人性啊。
你一天给别人一颗糖,哪天你突然不给了。要自己吃了,别人就会把你当仇人。
殊不知,这颗糖,一开始就不是他的。

没错,兄弟我这毕业几年见的太多了,帮到最后反而恨你

天伦之乐01
引用 @呆呆邓肯理智粉 发表的:
换成我这种大穷逼,一天我就掀桌子了。

房东太好说话了,换我也受不了,即使你不搬,我随时都要去骚扰。

今天爽了没
引用 @ddvgek 发表的:
咱国家特别重视加害人的合法权利。法治主要体现在对加害人的保护,并且经常自我安慰,加害人咱都保护了,受害人不就等于保护的更厉害。更有些歪理老是害怕加害人怎么怎么的,受害人死了都没人管,加害人要是死了,那可就是法律完蛋了。参见最近那个不能说的案子

近期那个真的气人,最大的恶法!还不能说!!!

特里希木
引用 @孤胆枪手 发表的:
产权明晰是私产的租客是没有使用权证的,北京这边这种情况的话,有使用权证都是贴钱可以直接换成产权。

看了详细背景确实是私人租赁,和公家无关。

虎扑用户171240
60几年了 还相信法律 都年过半百了

中国第一黑哨
把60年的租金要回来才是司法的胜利

交卢夏兵银行
引用 @苏文若 发表的:
这种无赖真是太真实了

斗米恩,担米仇。以前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秀才,每天上街上给一个乞丐施舍。过了几年了,秀才要结婚。乞丐跑到他门口骂到,你凭什么拿我的钱去结婚。这些人就是给他们好太多了,他们都养成习惯了。就是贱。

我还不信都占用
好像在丹麦就是这样,租超过多少年房东不能撵人。

湖人精神股东
相信法律也要花60年。。。

虎扑用户102703
引用 @ddvgek 发表的:
咱国家特别重视加害人的合法权利。法治主要体现在对加害人的保护,并且经常自我安慰,加害人咱都保护了,受害人不就等于保护的更厉害。更有些歪理老是害怕加害人怎么怎么的,受害人死了都没人管,加害人要是死了,那可就是法律完蛋了。参见最近那个不能说的案子

哪个啊 兄弟 给个关键词呗

冒仄希归来
有没有人想起《九品芝麻官》,第一个官司。

虎扑用户182844
引用 @我是颗白菜 发表的:
天哪,问一句有付租金吗

可能一直按60年前的租金支付
虎扑用户674126
我们村就是,租给隔壁村一块地二十年,现在要回来都被霸占,说是他们自己的

战斧式后撤步三分
升米恩斗米仇

死性难改CYW
要不要补租金呢

k
kyller_008
引用 @我是颗白菜 发表的:
天哪,问一句有付租金吗

60年前我国土地是公有制,不允许转让和租赁,所以这个事估计不是单纯霸占60年那么简单。

楠康难分
现在社会就是,越不要脸越吃香,你对别人越仁慈,别人就是越蹬鼻子上脸,踩在你头上拉屎。

帅不醒Lawliet
引用 @chf501 发表的:
毕竟魔都,房子虽破卖个三四百万不成问题,要是脸皮厚点就能白拿这么多钱,脸皮能练得比城墙都厚,这时候国家暴力机关介入是必不可少的。

黄浦区的,假设50平,至少500万,而且这么老的房子搞不好就动迁了,拆迁给郊区三套房,也值个1000多万吧

忠23and3
引用 @饼太好吃啦 发表的:
我一直不明白,给受害人不打码,给加害人打码这个规定能不能改改?

不能,国家法律,你敢质疑?

忠23and3
引用 @库里拉了一下裤子说 发表的:
看了这么多命案例的发生我始终相信中国的法律是用来保护坏人的!我们这些基层百姓始终没有被法律真正保护!

不要这么说🙊

哈雷娜的恩比德
引用 @kyller_008 发表的:
60年前我国土地是公有制,不允许转让和租赁,所以这个事估计不是单纯霸占60年那么简单。

历史上有过部分私人房屋被收归国有,但是 后来又有返还的一段历史...

k
kyller_008
引用 @哈雷娜的恩比德 发表的:
历史上有过部分私人房屋被收归国有,但是 后来又有返还的一段历史...

所以这段历史其实挺乱的,都是上两辈的事没有具体材料不好分析。新闻一直采访房东一方所以肯定会得出一个偏向房东的结论。

千柏渡
经常有这种新闻,不知这么明确的所有权,为什么执行不了.

虎扑用户712962
人善被人欺?

殷切
引用 @ddvgek 发表的:
咱国家特别重视加害人的合法权利。法治主要体现在对加害人的保护,并且经常自我安慰,加害人咱都保护了,受害人不就等于保护的更厉害。更有些歪理老是害怕加害人怎么怎么的,受害人死了都没人管,加害人要是死了,那可就是法律完蛋了。参见最近那个不能说的案子

哪个啊,我也想知道关键词


绿
绿色pegasus
引用 @饼太好吃啦 发表的:
我一直不明白,给受害人不打码,给加害人打码这个规定能不能改改?

因为受害者都是软柿子,加害者都是硬茬子或者滚刀肉。。

8
8号24号同时退役
我们买的房租产权也才70年,她60年,我……

y
ynk233
引用 @大号名叫李淳罡 发表的:
房东应该挺有钱的。换我这种穷逼 霸占五天我就要拼命了。当然我不是说房东有错哈。 这个租客也太不要脸了。


房东人太好了 对付无赖就得以赖治赖 直接把门窗空调热水器什么的全卸了

a
arcturus1122
引用 @梵高的左手 发表的:
上午看帖子还以为调侃,没想到是真的呀,真有这样的人,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