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哈登火箭夺了几次冠 发表的:你不代表全部,也要结合情况,照你这样我家三套房也可以指点别人必须买三套?你是两家联合,楼主和老婆是两家联合么?房价一样不?楼主宽裕的话也不会发帖了
引用 @原声木吉他专卖 发表的:是的,这房子是我妈买给我的,不可能添加老婆名字,所以老婆没有安全感
引用 @媂姆邓肯 发表的: 加名字没啥意义呀,婚前他妈出钱买的,闹翻了离婚时男方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女方分不了房子的
引用 @内马尔去了巴黎 发表的:昨天还有舔狗教训我全款房白加名都没女生愿意住呢。
引用 @好像太天真 发表的:没房不能结婚吗?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世上马蓉多还是像你我母亲这样辛辛苦苦为家一辈子的女人多?
引用 @王皓爱科比 发表的: 加了名字,产权证都变了。没有用吗?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既然你不了解,你接什么婚?动不动女人怎样,你们呢?看看这个帖子几个男的的想法,呵呵,你老婆帮你生孩子,喂奶,带孩子的时候,怎么不和你你们谈条件!
引用 @岩壁舞者 发表的:因为女方没东西可防啊 你有钱,才需要防。你没钱,防个P呀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他自己离婚了,你觉得可笑不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万一楼主离婚了,你变性和他过?
引用 @丶追风丶少年 发表的:现在女的你觉得有几个像老一辈那样的?
引用 @哈哈哈Curry 发表的:你挺可笑的😂哈哈哈
引用 @哈哈哈Curry 发表的:无能狂怒没有逻辑
引用 @丶追风丶少年 发表的:来了 来了 她带着生孩子来了
引用 @祖传三代庸医 发表的:你对合肥的情况根本不了解,二手房卖不掉了,一直阴跌。 现在买房的时机太差,不具备操作性。 你闹归闹,男的不愿意离,难道女的愿意离?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做个人?
引用 @贪恋温柔的西卡 发表的:滚,谁准你代表女的了?婚前房是他妈的,他老婆没有份,一旦离婚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他老婆替自己考虑怎么就不行了?而且也没贪他的房子,她想和楼主一起买房子到底扎了谁的心了?从来都学不会换位思考,要是楼主老婆爸妈买的房子,楼主一家人住,楼主想买个房子看有多少人支持。男性都支持楼主也就算了,你凭什么代替女jr去伤害同为女性的楼主老婆呢?你这么着急忙慌的替楼主站队,你想过是你自己你又会怎么做吗?都是女人为什么对自己的同性这么苛刻,去讨好别人?
引用 @天涯下一站见 发表的: 有懂法律的jr吗?这种是不是加了楼主老婆名字也没用的?以后照样分不到?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呵呵,理智客,随你!
引用 @爱吃大白兔奶糖 发表的: 加了名字也分不到你啊,只要一方提供证明证明当时买这个房子的钱都是自己出的,那么另一方就没份
引用 @狗儿快乐 发表的:你们家人都这么缺安全感索性就别结婚了
引用 @拉梨博得 发表的: 你是真的有问题
引用 @托雷斯的姐夫 发表的:我觉得楼主可以和你老婆理性讨论下算个账,以总价120万算,贷款80万,合肥的利率我不清楚,以苏州为例月供4800左右,以楼主两人收入15万,月收入12000多,其实倒还好。而且你们空出一套房子,房租至少能收个2000?加上两个人公积金感觉挺轻松的啊(好吧我现在甚至有点酸
引用 @马努老牛 发表的: 也许你不配?
引用 @风骚的人儿花样多 发表的: 你这人说话了真有意思,看清这里是谁提出的加名字?看清我反驳的是什么!
引用 @原声木吉他专卖 发表的:公积金很低,一个月500多,
引用 @woyaowua1 发表的:我就问一句,现实里 是男的离婚带孩子多还是女方带的多?层主帮女方说话3个亮,你帮男方说话几百个亮,街上天天这个被女的绿,那个被女的绿,现实里男出轨多还是女出轨多?,屁股歪朝哪边就别假装谈逻辑,讲道理。
引用 @艾弗森壁纸 发表的:那你这话说的 男方玩儿个几年 找个借口离婚了 女的30大几岁 再带个孩子 改嫁你接盘吗?
引用 @silentsky 发表的:问题是现在房子是男的源生家庭全款买的,女的为了要有自己房子,大概率男方要卖掉现在房子换房。也就是说男的要慷他父母之慨来买一套女的占一半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站男的我觉得才是正常的。 同样的情况男女互换,我会站女的。 也不用假设我立场歪。我的第一次婚姻是在我没能力买房时,我父母全款买了一套给我。我一结婚就带着前妻去加名,并且主证是她的名字。我父母对我的决定很支持。后来因为女方原因我们离婚了,我前妻自觉放弃房子。 而现在这段婚姻里,因为我们夫妻没购房名额了,是假离婚以我的名字买的房。复婚后我多次提出加老婆的名字,她都觉得没必要 。 所以我个人是支持夫妻共持房产的,即使是男方出了大头甚至全款。但这只是我的个人选择,楼主同样合情合理的个人选择不应受到非议。
引用 @东莞张伯伦21 发表的: 你懂个毛线哦兄弟,加了名人就有一半,跟谁出资没关系。
引用 @风骚的人儿花样多 发表的: 对呀,为什么要结婚呢,女的不需要婚姻,还是男的不需要婚姻?
引用 @Mr.17号 发表的: 龙岗站?做个邻居吧兄弟
引用 @fischer47 发表的: 哈哈,没事兄弟,我在曹冲,有空来我这打球
引用 @东莞张伯伦21 发表的: 你这个是不加名字的情况,懂吗?
引用 @小人物爱YY 发表的: 婚姻法早就改了
引用 @我爱吃捺菜 发表的: 三十头附近三十头附近房子还可以
引用 @超级无敌being菌 发表的: 天天闹受得了?家和万事兴
引用 @我给詹皇挡拆 发表的:老哥三十铺那里12800?
引用 @火箭名宿詹姆斯哈士奇 发表的:为什么不是这样的男人你得防着点?
引用 @再回首几多愁 发表的: 瑶海区的房子有啥好买的,还是在蜀山区买个学区房吧
引用 @漫游KD 发表的:钟秀勇在婚姻法里特别讲过这个问题,可见钟秀勇法考讲义后半段婚姻法。这个是法条,只要有银行交易流水,这房子她别想拿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引用 @漫游KD 发表的:其实加名字没有用的,房子是一方父母全资购买。
引用 @Tony_Blue 发表的:恰恰说反了,是婚后父母出全款给子女买房,就算加名离婚时也只算婚前财产
引用 @figo122426 发表的:真要买瑶海区要买龙岗附近的房子,龙湖时代天街附近也可以
引用 @虎扑JR1842213427 发表的:跟男的女的没关系,没啥呢就准备着离婚的人真没必要结婚了
引用 @呵呵呵呵呵34796 发表的:这年头还信这个,人都是你的。。。真是🐮🍺你是从哪个年代穿越过来的嘛。。。
引用 @狗儿快乐 发表的:看到人家这样这么激动,是触动到你们家没有安全感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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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定个目标啊,5年内买房。小家庭自己凑个首付。
引用 @原声木吉他专卖 发表的:就是属于龙岗板块
引用 @岩壁舞者 发表的:不离婚,加不加名根本没区别所以 谁提出加名,就是谁想着离婚的事。
引用 @风骚的人儿花样多 发表的: 就事论事,提出可能,你这还带上攻击了,你可真替你们高素质小区长脸
引用 @考拉大叔 发表的: 你这个发条说明了什么,婚前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不假,婚后加名相当于你把你父母赠予你的房子又赠予出去了,两者矛盾吗?
一个个的,滑坡谬论用的都很6嘛
我只是说LZ老婆可能会缺安全感,结果又有人说我支持他老婆给婚前房子加名字了,又有人说我支持LZ再买一套了
真lui人,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那也无所谓啊,反正有房子住结婚又不是奔着离婚去的
是婚前财产不假,但是男方已经送给女方半套了,房产证白纸黑字,赠与有效。
估计他是垃圾城市的
不能
有一个说法是不能加名字的,婚前全款婚后也不可以。曾经有解读过,婚前爸妈全款算赠予自己小孩,小孩个人财产。婚后再加,属于男方单方面赠予女方。女方是可以合理要求分得赠予部分,除非说南方赠予的房产包含债务关系(父母或者什么人),这种情况下考虑债务女方可能不主张。
现在女的你觉得有几个像老一辈那样的?
加了名字也分不到你啊,只要一方提供证明证明当时买这个房子的钱都是自己出的,那么另一方就没份
来了 来了 她带着生孩子来了
但是两口子了这样真的很累,要不就把钱都给女方存,哈哈
你挺可笑的😂哈哈哈
无能狂怒没有逻辑
你碰不到不代表没有,你们脑子只有房子,钱,当然了
你也是啊,好好学习
和你说了,好好学习,以后走上社会你会脸疼了!现在的逼让你装好了,孩子
也许你不配?
老哥我挺你,现在合肥二手房贷款根本就批不下来,不是想买就能买的,而且以楼主家庭这个情况,现在真的也不建议这么急着去买,最好是家里经济条件好点或者政策宽松点的时候可以去打听打听
我笑死了
你也要考虑自身经济啊两人加起来年薪15万,我想男的也想给老婆买个房写上两人名字给女人安全感,现在不就是缺钱嘛,我觉得这事跟双方父母商量下就能成
只要登记了,就可以分到。类似自愿赠与
你是真的有问题
不动产权加了名字就视为变更了产权,属于赠与行为。
你这人说话了真有意思,看清这里是谁提出的加名字?看清我反驳的是什么!
这年头 拿别人的钱才叫有安全感 呵呵
能不能不要揭穿他,我要笑死了
讲道理,加名字要提前还清贷款,也不是说加就加的
你说是就是!你说的对,没问题,你们都对的
公积金很低,一个月500多,
你在说你🐴呢
看到人家这样这么激动,是触动到你们家没有安全感的生活了?
不是没有好女生,是你自己条件太差🤣,176的矮穷挫
不过现在买房投资这种事成本高收益低,纯粹为了有一套自己名字的房子增加负债率没啥意义,因为并不确定能保值啊,跟她说怕离婚分不到财产就多存钱吧😂
问题是现在房子是男的源生家庭全款买的,女的为了要有自己房子,大概率男方要卖掉现在房子换房。也就是说男的要慷他父母之慨来买一套女的占一半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站男的我觉得才是正常的。
同样的情况男女互换,我会站女的。
也不用假设我立场歪。我的第一次婚姻是在我没能力买房时,我父母全款买了一套给我。我一结婚就带着前妻去加名,并且主证是她的名字。我父母对我的决定很支持。后来因为女方原因我们离婚了,我前妻自觉放弃房子。
而现在这段婚姻里,因为我们夫妻没购房名额了,是假离婚以我的名字买的房。复婚后我多次提出加老婆的名字,她都觉得没必要 。
所以我个人是支持夫妻共持房产的,即使是男方出了大头甚至全款。但这只是我的个人选择,楼主同样合情合理的个人选择不应受到非议。
没办法,这就是现状
谢谢,今天交了定金,还是一起买一套吧,以前父母给的留给孩子也行
已经改了,有最新的法律解释了,骗婚的太多了
跟男的女的没关系,没啥呢就准备着离婚的人真没必要结婚了 [ 此帖被虎扑JR1842213427在2019-10-24 22:59修改 ]
加个微信??firdaling 以后有空打球
好的,兄弟,哈哈,可以加个微信firdaling
婚姻法早就改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你看过新婚姻法吗?加了名就有权你知道吗?
我看的房子在明皇路那里。感觉环境还可以
和,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指望天上掉钱来买一套房,第二个是跳上跳下要买房的那个女的闭嘴好好过日子。
前面一站,王岗路
你嫁过来干嘛?你倒是别嫁阿。
没钱啊😄
你这个发条说明了什么,婚前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不假,婚后加名相当于你把你父母赠予你的房子又赠予出去了,两者矛盾吗?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5517461/answer/553477088
从来没有这种说法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会说房产加名无用,找到原文我直播吃手机,你说的加名无用只有在某些情况适用
就是属于龙岗板块
看问题请看完,只看了只言片语就来批判,实在太年轻
互相充分信任,我觉得很好啊,防来防去的这婚就没意思了
就事论事,提出可能,你这还带上攻击了,你可真替你们高素质小区长脸
你这句话的重点是全款吧
楼主不是说不让贷款吗?有首付也不行啊
WYMMXF吗?还可以那一块,不错的 [ 此帖被figo122426在2019-10-25 08:48修改 ]
这个真的说得好
你搞笑呢。现在男女都平等了 ,谁还是谁的附属品吗? 你是你别人是别人,每个人情况不同,你一句话人家出上百万 合适吗?
心思够细的,每个帖子都看,是不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啊
你要证明其父母的登记行为明确是对另一方的赠予,而不是视为对个人一方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