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雷欧力帕拉丁奈特 发表的:那时候资讯不发达,现在全国哪里出现一例这种事情基本上就会传到你耳朵里。那时候基本上能了解到的就是身边。基数差太多。
引用 @visvimxiaok 发表的: 这种小店很随意的吧,又不是专卖店或者大商场,而且这种小店,老人经常只认一家应该和老板都蛮熟的,我猜坐着的可能是站着的老板的女儿,背个小包帮着收钱的,听不懂她们对话瞎猜的
引用 @余姚吴亦凡 发表的: 只能说现在有些人真没资格做父母
引用 @一曲甘长断 发表的: 九零后童年时期是人贩子最猖獗的时候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不懂就问,这种没拐卖成功的例子,我记得好像是批评教育就没了,根本入不了刑。。还是罚的太轻了
引用 @羊驼的篮球 发表的:坐标福建漳州,穿橘黄的那个是这个店卖衣服的,是我舅妈,孩子是坐着的那个黄衣服的带的,听说是孩子的姑姑,试衣服的那个应该也是他们亲戚,后面说也没有报警,就让他们跑了。。
引用 @更生 发表的:即便是老人带的多,绝大多数小孩还是跟妈妈会更亲近。
引用 @augsj霍华德 发表的:要是枪毙的话,这两人贩子现在直接和你玩命了
引用 @visvimxiaok 发表的: 黄衣服像店员,红衣服奶奶带小孩来的
引用 @巴萨未来弗兰基德容 发表的:为什么不报警,这种畜牲不关进去还会祸害更多人
引用 @DL火箭丶拖米 发表的: 说句给自己招黑的,这人贩子口音挺像我老家的。。莆田的
引用 @下一位大人物 发表的:黄衣服都说了你为什么拉我孩子,怎么能看出来是店员?
引用 @用户1354137004 发表的:满清十大酷刑就是要给这些人贩子使使,一群狗东西
引用 @fizz耶耶耶 发表的: 这种人定不了罪,除非孩子被她拐走了,然后抓到她人赃并获。重点是,孩子被拐了的话基本是找不回来了。所以这种人应该当场打废
引用 @更生 发表的:不一定,如果黄衣服的是妈妈,小孩哭着着找的更应该是妈妈。
引用 @cm妖人todorov 发表的: 这事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吗?这又不是重点
引用 @好吃不好吃都得吃 发表的:得亏女的反应快,人贩子去死。
引用 @fizz耶耶耶 发表的: 之前看过报道,她们这么做是0风险高收益的,因为他有一百种理由说她不是拐孩子,要讲证据。所以这种人应该当场打到残废就好了。然后群众都看到
引用 @更生 发表的:谁争论了?如果是陌生人的帮助,不觉得更暖吗?
引用 @Shameless7 发表的:出门在外,小孩一秒都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
引用 @新司gay_D 发表的:应该不是讲的都不是莆田话
引用 @黄濑名泉 发表的:妈的,报警啊。现在什么世道阿。像我们小时候在外面跑好啦,都没有这样的事。
引用 @Champion快船 发表的:应该是诏安的吧
引用 @淩晨4點的洛杉矶 发表的: 所以啊,不要着急报警,先打一顿再说
引用 @cm妖人todorov 发表的: 你说得对。再见
引用 @皇家勾引你 发表的:黄衣服挎包坐着的是店老板,后背没吊牌的红衣服是导购吧,我看一直在介绍,小孩是试衣服那位的孙子。
引用 @DL火箭丶拖米 发表的: 老家口音我太熟悉了,她说的是普通话,但那个味道八成是我们那的
引用 @情系勒布朗 发表的:还反应快,孩子都让陌生人牵了半天了
引用 @更生 发表的:她说“干嘛拉。。。”后面听不清
引用 @昌盛街二少 发表的:抓到一个应该枪毙一个
引用 @敲个键盘就街薪 发表的: 这个奶奶当的,怕是个沙雕吧!感觉她毫无波澜
引用 @我是篮板王樱木花道 发表的:卧槽,我都没看出来,这人贩子真的可恶,一把年纪居然干这种事,该杀
引用 @休斯顿蜗牛 发表的: 剁一只手,看他们还敢不敢,吗的,被发现了说拉错了,警察是不是也拿他们没办法
引用 @更生 发表的:自己喜欢争,看谁都像争
引用 @勒布朗吃橘子 发表的:法律要有梯度啊,杀人的判死刑,贩小孩虽然可恨但不危及生命啊,法外无情
引用 @史上最右评论家 发表的:是真的罚得太轻,犯罪成本太低,如果抓到一个罚到她倾家荡产还要牢底坐穿,我看谁敢做人贩子
引用 @阿航学长 发表的: 那时候的小孩基数总比现在大吧,而且以前那时候虽然通讯不发达,但是人们都很热情乐于交流不像现在各过各的互不交集,当地但凡发生过这种事情用不了几天就会满城皆知了
引用 @小橙MINZI 发表的:对这种人贩子,真的就应该用酷刑,死都便宜他们了,要生不如死才解恨。毕竟人贩子让多少个家庭,年轻的爸爸妈妈一辈子生不如死。
引用 @百事可乐9 发表的:仔细看,应该是她没注意,以为是自己一起的孩子。。。。
引用 @婶子你听我说 发表的:真希望能恢复古代的酷刑,千刀万剐,有些人被枪毙太便宜他了。他犯的罪行不应该那么轻易死去。记得以前好像有一种酷刑,把四肢砍了,眼挖了,装到一个坛子里用醋泡着,每天给他东西吃,就是不让他死。人贩子抓到了都按这个办法处理,人贩子会少很多。有些人不配做人,你得给他一个好的去处。
引用 @虎扑JR1722678648 发表的:这起事件,警方已经辟谣了。系老人认错以为自己家的孩子。
引用 @希尔洛丿 发表的: 人贩子就要重刑,只要一发现,孩子不给入学,资金冻结,并且户口和信用上打上标签,出门就让人知道这是人贩子家属那种。你看他们还敢不敢
引用 @百事可乐9 发表的:仔细看看,应该是她没注意,以为是自己一起的孩子,顺手拉的,视线一直在别处。。。
那时候的小孩基数总比现在大吧,而且以前那时候虽然通讯不发达,但是人们都很热情乐于交流不像现在各过各的互不交集,当地但凡发生过这种事情用不了几天就会满城皆知了
报警!报警!报警!必须报警!必须报警!必须报警!
较真!较真!较真!必须较真!必须较真!必须较真!
坐标福建漳州,穿橘黄的那个是这个店卖衣服的,是我舅妈,孩子是坐着的那个黄衣服的带的,听说是孩子的姑姑,试衣服的那个应该也是他们亲戚,后面说也没有报警,就让他们跑了。。
只能说你一定没孩子
那得亏我天天漫山遍野跑,也没出事啊
所以啊,不要着急报警,先打一顿再说
啊 我猜错了哈哈,试衣服的应该是奶奶吧,听见小孩好像喊奶奶了,这个报警估计也没啥用,证据不足啊
这种人定不了罪,除非孩子被她拐走了,然后抓到她人赃并获。重点是,孩子被拐了的话基本是找不回来了。所以这种人应该当场打废
看视频
每次都是这种论调,真抓着就枪毙,还会有那么多人贩子?又不是贩毒这种暴利加上瘾
黄衣服都说了你为什么拉我孩子,怎么能看出来是店员?
及时报警说不定还能救出来几个被拐走的其他孩子
应该不是讲的都不是莆田话
刚才就听到哎哎你干嘛,仔细听是说拉我孩子了
满清那会儿有一条就是买生折割,就是指拐卖孩子以及通过伤害小孩让他们乞讨这种。。。好像是斩立决。不知道是不是符合历史,这是听评书说的
应该是诏安的吧
《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刚才我说的是满清,其实元朝就有这个了,上面是明朝的量刑方式。家人不知情流放,知情者论斩
对这种人渣暴力警察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这事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吗?这又不是重点
这种仔细查查,一定不是第一次,审出来间能判刑
谁争论了?如果是陌生人的帮助,不觉得更暖吗?
人贩子就要重刑,只要一发现,孩子不给入学,资金冻结,并且户口和信用上打上标签,出门就让人知道这是人贩子家属那种。你看他们还敢不敢
成功一次,成本就是破碎的两个家庭外加漫长痛苦的一生!这种人贩就是抓住就枪毙!
人贩子就是打,打残再说,警察会看着办的
你说得对。再见
窝点同伙一锅端
轮流来一百次
光不离开视线不行,我是必须离我1、2个手臂的距离,万一有紧急状况我一个箭步就能到的范围内才行
老家口音我太熟悉了,她说的是普通话,但那个味道八成是我们那的
怎么可能…。不是跟你杠,以前肯定更多,你不懂事加上没监控而已
不太清楚诏安口音,莆田口音挺好辨认的
干死它 它 它 它
感觉这种畜生就是惯犯,不知道祸害多少人了,和以后还会祸害多少人。这种人不抓起来。。。。。
受害者有害论又来了?
打是真的好,以前我们村只要偷东西抓到基本上打得断肋骨断手断脚的,到现在都没啥人来偷东西了
主要现场没男的 真的 如果现在有男的 90%要干起来 要让我看见了 那个红色的板凳的就操起来了
这种狗东西肯定也挑人的 专门挑老人或者妈妈带着小孩 万一没得手至少脱身快 这里的小孩爸爸在的话 大概率没这么容易走的
自己喜欢争,看谁都像争 [ 此帖被更生在2019-09-21 14:22修改 ]
妈的,打死她
黄衣服和红衣服的是母女或者婆媳关系,四十几秒可以看,黄衣服的起来叫:唉唉唉干嘛,干嘛拉我的孩子!然后孩子跑到红衣服的女人面前叫奶奶吧好像
八成你妹,你是不是莆田人?哪里的莆田口音
还有人亮你?自己从五十秒看,也就四五秒,妈妈就发现了。
唉唉唉干嘛,干嘛拉我孩子!
她说干嘛拉我儿子
法律要有梯度啊,杀人的判死刑,贩小孩虽然可恨但不危及生命啊,法外无情
换成东北,河南口音,估计就是腥风血雨了。这可比所谓偷个井盖啥的严重多了吧
剁一只手,看他们还敢不敢,吗的,被发现了说拉错了,警察是不是也拿他们没办法
可能下一秒一把刀就捅向你了
咬人的狗不叫 知道不
仔细看,应该是她没注意,以为是自己一起的孩子。。。。
仔细看看,应该是她没注意,以为是自己一起的孩子,顺手拉的,视线一直在别处。。。
正解
你说得对,再见
圣人表!
我觉得这还不够,至少要三代以内连坐法,不然按照酱缸民族的尿性根本起不了震慑作用的
一个是全城,一个是全国。
至少要三代以内连坐法才可能有用,不然按照酱缸民族的尿性起不了震慑作用的。贩毒判得够狠了吧?可还不是有多少毒贩子为了家人铤而走险?
希望发生在你身上时...
。。。。。。
这还不够,至少要三代以内连坐法可能才能有一点威慑作用,不然按照酱缸民族的尿性作用不大的,贩毒判得够重了吧?还不是一群毒贩子为了家庭铤而走险?
小时候在我们村看过一个抢孩子的被人当场抓到,先是打个半死再交给派出所,进了派出所再让里面的人打一顿真特么解气,现在抓到这种人渣你还不能动手打他,打了人会被反咬一口
不会吧,明显带有目的性强拽小孩
所以觉得至少要三代以内连坐法或许才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没办法,酱缸民族的尿性。贩毒判得够狠了吧,还不是一群毒贩子为了家庭铤而走险?
这样太轻了,至少需要三代以内连坐法死刑。人贩子这种属于家庭基因缺陷,下一代和上一代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快拉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