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湖人小前锋卡哇伊 发表的:经过DNA鉴定确认了凶手,但是公诉期结束,犯人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对于民众希望揭开犯人相关信息的要求,警察正在认真讨论中。后续新闻
引用 @在乎久矣 发表的: 我一直以为韩国杀人案诉讼时效已经被废除了,感觉之前看过相关新闻,竟然还没有呢
引用 @心是空洞的 发表的:过了追诉期是最恶心的。犯罪了就是犯罪了,不管多少年,抓到了就得判刑!
引用 @趣味儿童与噢噢吡 发表的: 杀人回忆什么意思
引用 @LFFHNB 发表的:有的
引用 @身处此地无理可言 发表的:谁跟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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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人就是地狱 发表的:正义不止会迟到,而且会缺席。
引用 @安的夜游园1984 发表的:立案了就没有限制公诉期吧,如果按照中国法律,最高有权决定要不要公诉
引用 @小黑屋不能进5次 发表的: 啥都炒作 带点脑子,
引用 @MYOLDKING 发表的: 这种人说话不动脑子
引用 @广东第一嘴臭王 发表的:炒作?炒什么作?刷电影票房?这电影还要刷票房还要炒作?
引用 @湖人的水草 发表的:长啥样啊,咋没照片
引用 @yueger 发表的:这个不是说是个模仿犯罪吗,嫌疑人不止一个
引用 @超人很忙28 发表的: 我怎么百度的是已经废除了公诉期?最终在2015年7月24日,韩国国会以199票赞成、0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一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韩国现行的25年杀人犯罪公诉时效将被废除,今后杀人犯罪案件将被永久追诉直到破案为止,换言之,公诉时效将不再是杀人犯罪分子的最后一道护身符。
引用 @suntreh 发表的:希望能公布凶手身份 即便没办法公诉 让他苟活在世人注视之下吧 ps:信号第一集不是说改了追溯期这条么?难道是编的?
引用 @萧褀然 发表的:电影里结局也没有说明真凶。我觉得导演是借着这部电影对现实中的凶手进行精神上的压迫,让那个变态始终活在阴影里。片中最后的镜头,胖警官眼里含着泪,带着遗憾与悲痛,似乎在与荧幕前的凶手对视,你终究走不出黑暗,终究要被绳之以众怒!
引用 @狠抓实干 发表的:可不可以翻译下
引用 @Banggang与Kobe 发表的:这个规定真🧠有💩。
引用 @我不会飞哦 发表的: 追诉时效自然有它的道理,可以解决其他很多问题,不过在此刻这个问题上显得很令人愤恨
引用 @湖人小前锋卡哇伊 发表的:这个凶手,正在监狱坐牢,警方通过他的DNA比对,才发现是真凶
引用 @戈多樱木 发表的:中国好像没有时效这一说吧……
引用 @纳什风范 发表的:可以在详细解释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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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乔尔汉斯恩比德大帝 发表的:基本相当于没有了,我国警方只要立案,就没有追溯期了。一个案子能让警方十几年不立案不察觉的几乎没有。
引用 @队副基耶利尼 发表的:如果存在时效,那请问为什么还要追捕潜逃数十年的烦犯人
引用 @左手来突破 发表的: 刑法跟我们说的
引用 @身处此地无理可言 发表的:看错了,你说的是潜逃的啊,潜逃的不受追诉期限制,这是规定
引用 @泊尔塞福涅 发表的:让我想起了信号那部电视剧
引用 @薛宝钗风雪山神庙 发表的: 有jr看过“杀人回忆”吗?里面的凶手原型找到了!!
引用 @LFFHNB 发表的:是的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引用 @赖冠霖 发表的:杀人案在中国立了案就没有追溯期的。
引用 @随意起的昵称 发表的:那请问无限追诉不好的地方在哪里,公诉期过了不追罚好在哪里。
引用 @fffffftt 发表的: 就你有脑子?这么多年没破,你以为那么简单?我说是凶手变态心理,自己不是这个案的凶手,冒充,你以为不会有这种吗
引用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发表的: 电影我是看过的,看完刺挠的不行,所以急切的想知道嫌疑人在电影中有没有原型,万一电影中真的有原型(导演肯定也是无心安排),那真的刺激了
引用 @草里吗 发表的:我觉得就是在追诉期没有犯新罪说明已经没有社会危害性了,就像是判过刑接受过教育一样
这个凶手,正在监狱坐牢,警方通过他的DNA比对,才发现是真凶
.韩国堕胎还违法
杀人案在中国立了案就没有追溯期的。
一部韩国电影 讲了真实发生的连环变态杀人案的故事 影片最后宋康昊饰演的警察始终没有抓住凶手 他凝视屏幕那悲愤又不甘心的眼神 成为影史经典
中国是只要立案了,就不存在时效了。
如果存在时效,那请问为什么还要追捕潜逃数十年的烦犯人
刑法跟我们说的
同问,为什么要有这种,不应该一辈子担责任么
只能希望每受到一次案件的教训能够更好的完善法律了
废除时效不溯及以往 废除时效前已经过了时效的案子无法再次追诉
韩国貌似不一样
15年废除了,但是这个案子公诉期在06就过了,所以没法追究...
就你有脑子?这么多年没破,你以为那么简单?我说是凶手变态心理,自己不是这个案的凶手,冒充,你以为不会有这种吗
就你有脑子,拧可真棒
不是啊,凶手自己炒作啊,可能是啊,我说的是可能不是一定啊
这都是个老狗了吧
昨晚时隔多年又看完一遍这部电影,已经十二点了,居然感到了很久没感到的黑夜恐惧感,连漱口都不敢去了,直接转移注意力睡觉了。 然后刚刚看到热搜说凶手抓到了,我像被电击一样颤抖了一下,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虽然是巧合吧,也真的是太玄了。七八年了,我都没想过要再看一遍这个电影,昨晚突然想起来又回顾一遍,今天这个悬案就破了。
是不是模仿,到时候问问凶手他作案几次就知道了
应该是这个犯罪是在该法案通过前,所以公诉期为25年已经过了,及在该法案通过时,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可起诉该人了
不是编的韩国确实废除了诉讼时效但是之前发生的案件不受影响,只有2015年之后发生的案件才能有诉讼时效
可能新法不管旧案件
我看韩剧“信号”,说是已经废除了!
电影我是看过的,看完刺挠的不行,所以急切的想知道嫌疑人在电影中有没有原型,万一电影中真的有原型(导演肯定也是无心安排),那真的刺激了
得不立案才行,说白了就是你干了坏事如果没被发现,就可以,只要立案了,抓你到死
我也看不懂额
我觉得肯定有模仿犯,但抓不到了
是的已经废除了,但是对之前发生的案件不受影响,只有在2015年之后发生的案件才没有公诉时效!
杀人回忆凶手原型被抓
追诉时效自然有它的道理,可以解决其他很多问题,不过在此刻这个问题上显得很令人愤恨
那些说立了案就没有时效的人真的有认真学习过刑法吗
可以在详细解释一下么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如今的法,管不了过去的案件。
侦办中的没有时效
现在过了追诉期,还没公布嫌犯信息
我觉得就是在追诉期没有犯新罪说明已经没有社会危害性了,就像是判过刑接受过教育一样
真是一个沙雕
《信号》里面说的是公诉期已经被废止了
韩媒报道:警方确认了从1986年至1991年期间在京畿道华城郡发生的连环谋杀案的嫌疑人。不过1991年4月3日发生的第10起案件的诉讼时效于2006年结束,由于一直没找到犯罪嫌疑人,所以已过了追诉时效,嫌疑人可能不会接受惩罚
是的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不溯及过往
[cp]电影《杀人回忆》原型嫌疑人、华城连锁杀人案的嫌犯找到了。 但由于公诉期结束,犯人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对于民众希望揭开犯人相关信息的要求,警察正在认真讨论中。 华城连锁杀人案发生于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当时有10名女子受害,仅1人幸存。案件还被改编为《隧道》《信号》《岬童夷》等影视作品。
看错了,你说的是潜逃的啊,潜逃的不受追诉期限制,这是规定
你看的是个假刑法
当时看这个电影时候很揪心
韩国改天拍个电影 ,zz危机,特勤处从重型犯拉出一个背锅的
《刑法》说的,不知道就去看看
第一个故事 同样的问题
怎么动。他可能就没脑子
好像不久前才看过木鱼水心解说的
好像不久前才看过木鱼水心解说的
清楚地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经常会跟妈妈说,晚上千万不要穿红色的衣服出门
2000年以后的杀人案才被废止追诉期。
那么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时效,那么87条第二款你怎么理解?为什么立了案没有时效却又要规定对那些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经过了二十年都还要最高检核准呢?也就是说不核准是不能审判起诉他的,而且也仅仅是针对无期,死刑的大案。如你所说,吗那这不就是一句废话么?
不只是杀人案,只要是刑事案件,被司法机关立案的都没有追溯期的限制…
今日份震撼。。。。据韩国sbs报道,《杀人回忆》原型凶手找到了。。。。 奉俊昊拍摄的豆瓣8.8分神片《杀人回忆》,讲述的是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在韩国的一个小镇上,出现了一系列的连环杀人案的故事。韩媒报道嫌疑人的DNA与10个案子中2个案子里的DNA一致,基本已经能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了。。
刑事诉讼法八十七,八十八条,自己翻翻吧
防止公权被滥用以及有人利用公权无休止地对公民进行骚扰吧。。个人理解
年龄呢??
是DNA鉴定确定,看清楚再回帖。
因为现实中没有抓到凶手,所以电影里也没有。
这个解释让人挺难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