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russwest55 发表的: 必须要告诉的,学政治的。不告诉他属于可撤销合同的好像,记得有个案例多年后被告知房子直接还了,还有个案例过了几天从邻居口中得知被告上法庭败诉
引用 @总教官刘万友 发表的: 必须要告诉的 不然就是欺诈 可以撤销掉
引用 @骑着猪上高速 发表的: 这个储藏室的意思,不是在房间内,应该是在地下吧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很可惜。。。看来没买很遗憾 我有钱我就到处买凶宅 肯定拆迁到时候给子孙后代留一笔巨款 也蛮好
引用 @广州新垣结衣 发表的: 那你去买
引用 @wjwjwh 发表的:那什么算凶宅?自杀算么?还有怎么告知?写告知协议书?如果我专门买一凶宅对方没有证据能证明告知我,我是否直接反咬一口能告赢?
引用 @天向邓肯再借500年 发表的:你说到点儿上了...
引用 @方向回旋钟 发表的:凶宅是法律规定的必须释明的情况,楼主装逼不报就等着吃官司吧
引用 @金州拉文红牛库 发表的:晚上敲钟,让人在门口守着,屋里阴处烧纸,念叨:有事报号,无事勿扰,冤有头债有主,尽人事除不公,听天命诉衷肠,望鬼仙早日了却心中事,入轮回。上三炷香,第二炷香灭了那就是有事,连三灭是厉鬼,没灭那就是无事,第三灭了就是想倾诉。多烧点纸钱,去死者墓前祭拜一下即可。
引用 @gerrard斯蒂芬 发表的:https://m.weibo.cn/1999959193/4224486259077090借楼兄弟
引用 @高七八九 发表的: 求你了你好歹说个地下室,整一在地下吧弄的浑身鸡皮疙瘩
引用 @周俊555 发表的: 怎么死的,瓜子都做准备好了
引用 @wjwjwh 发表的:自杀,意外,病死也算?你参与过这种二手房交易还是参与过这种案件,还是很了解其中定义?上来不说点有用的,不知道扯啥呢。你就说怎么才算合法告知?法律上怎么定义的凶宅?
引用 @DAIJINGXX 发表的:WDNMD封面我已经槽了………
引用 @李弈白 发表的:我国法律没有对凶宅定义。通过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来理解即可。一般认为,“凶宅”系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
引用 @镇三山马克思 发表的:说真的,这种怨气不是来自于死亡,而是有人闯进了它们安息的地方。
引用 @雪走燕返 发表的:过几年再甩卖你会不会告诉买家这是不是凶宅,这个很重要
引用 @阿木小飞飞 发表的: 正常死亡再议,这被房主弄死……怕是三折都不要。
引用 @鱼哥仔 发表的: 怕个毛线,改天去请个观音像回来,要真有鬼,以前打仗牺牲人数比较多的城市直接不用住了。 ps修改:严谨一点,说个例子,之前有一个别墅也是凶宅,南京的还是哪里忘了,男主人被他老婆分尸了的(这种更凶残),拍卖也是一堆人抢着买,信有鬼的人,外面发个风吹到他他都觉得是鬼在吹他,不信鬼的人,天天跑去守太平间和殡仪馆人家都不怕,当然了我害怕。最后给楼主一个建议,先和你家用沟通,他们愿意再买,毕竟隔应是一定会有的,如果是买来赚钱的话,打听清楚点,到底能不能出手
引用 @快快快看那抹黑色 发表的: 想多了现在我这种谁怕这个。合租两三个人一起住啥影响没有,白给我我很乐意
引用 @黑夜gyg 发表的:就是随便瞎扯淡消遣而已,这么认真干嘛?生活挺累的吧?
引用 @西阳西晒 发表的: 楼主说他也不知道呢
引用 @广东FC 发表的: 你不问,我也不说,也算欺诈吗?
引用 @345619006 发表的:我看他是想赚钱,未必想住,或许放个几年,人们逐渐忘了,比市面上卖稍微便宜一点,在不知情的情况的买家是非常愿意入手的。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买不起。。。比凶宅更可怕
引用 @脚踏总统山 发表的:你们还真是善良,LZ明显没有这方面知识,想几年后风头过去,瞒报高价卖房这种人就应该让他几年后卖房,然后事后基本100%买房的会知晓,并起诉撤销合同或者要补偿,正好给给LZ上一课,什么叫损人不利己。
引用 @墨尔本有点冷 发表的: 不然呢?你还指望蹦出个小女鬼把你弄死?
引用 @啧啧啧啧啧啧啧噫 发表的: 你抬人家杠的时候 咋不像现在这么淡定呢 你生活挺累的吧 抬完还要在意别人反驳
引用 @怪蜀黍2047 发表的:凶宅?养5条二哈在家里把鬼拆了
引用 @saintrara 发表的:这个问题甚至涉及到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卖家故意不告知导致买家不知情,买家后来知道的话甚至有可能要求卖家赔偿精神损失,而且这样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也有法院支持过的
引用 @陈巨侠 发表的: 如果天天有呢?如果这边掉完那边又掉呢?住在这种房子里一些平常的事都会下意识的联想,没有什么会跳出来弄死你,但会慢慢通过影响你的情绪和心情击溃你
引用 @SAspurme 发表的:而且这个还含储藏室,看恐怖片多了感觉有点瘆得慌
引用 @高富力 发表的:中国大妈:那个房子没死人得
引用 @宝剑不给钱 发表的: 虎扑现在这水平真的......很明显凶宅这个东西明明是人的心理问题,有些人还真的认为有鬼啊......古往今来冤死过这么多人,也不在乎多这几个吧?不买凶宅我理解,我也不想买,但是相信真的有鬼的,那就真的是铁憨憨了。
引用 @啧啧啧啧啧啧啧噫 发表的: 首先 我说了 你自己一个人住你乐意吗?其二 合租 租金正常我干嘛不租正常的房子 你租金低廉 你花六十几万一百万买个这房子 几时收得回成本?真就和楼主一样等着风头过后假装不是凶宅卖掉呗?
引用 @再逼逼恁死你 发表的:所以我只买一手房。。
引用 @总教官刘万友 发表的: 可以查到你买的时候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 这样的话你说不知道也不可能是善意的 没用 还是要担责
引用 @西阳西晒 发表的: 对方怎么能举证我不可能是善意的?我初来这个城市 翻二手房看到一个便宜的就买了 怎么了?
引用 @wjwjwh 发表的:那一手房存在这说法么?
引用 @李弈白 发表的:有人非正常死亡就算是的
引用 @mzpq01 发表的: https://posts.careerengine.us/p/5d274fea2ed01e162f867d0a
引用 @skrhh 发表的:老哥,大学专业玄学的吗?
引用 @不服对咬 发表的:所以说这个话的都去买这种出过事的凶宅不就好了吗?这种凶宅一般都打个五折,顺便还可以帮你们解决买房难的问题,别嘴巴说的响自己却不敢买
引用 @与勺字形相近的字 发表的:晚上多去储藏室看看
引用 @第四睡瞌睡 发表的:逻辑感人,我不害怕就一定要买?我说我不怕热就要搬去非洲吗,有的人就是不信这些,你在这说什么呢
引用 @lucienma 发表的: 我实在不明白,虚心请教。如实告知的程度到底是怎样呢?我把这套房子我居住期间的情况如实告知下家,之前住户的情况也要事无巨细?死过非正常死亡的小女孩算凶宅,那发生过自然死亡的老人呢?法律上有所谓“凶宅”的定义吗?比如所谓“凶宅”对楼主本人来讲几乎没有影响,就像之前房子隔音不太好一样。楼主没提这茬也算可以隐瞒吗?这种情况能撤销合同?
引用 @不服对咬 发表的:是你这个逻辑吗?这不明显是50米外射中移动的靶心就能拿几万块,你一边不屑的说随便都能射中一边却不肯自己上吗?只是嘴巴说说谁不会呢?
引用 @第四睡瞌睡 发表的:免费参与活动赚钱和商品打折是一回事?房子打折也要几十万,这钱你给我?
引用 @啧啧啧啧啧啧啧噫 发表的: 不大一样吧 人是群居动物懂了吗?一个城市的人陪着你 就算你这城市闹过打仗 死了很多人 也不会怕阿 凶宅的话 如果有好几个人和你一起住 那自然是不怕啊 万一是一个人住呢?一个人大半夜的 瘆得慌阿 十几个兄弟 半夜去乱葬岗我也不怕啊 人多壮胆 要是一个人呢?这也要杠精一下?
引用 @lucienma 发表的: 中国法律会规定和鬼相关的内容?
引用 @总教官刘万友 发表的: 买房是那么轻易的吗 价格都是市场价的 你低于市场价的70%就是推定恶意 不需要对方举证 买房不是买白菜 所有东西都要登记 没那么容易钻空子的
引用 @踩着鲨鱼去冲浪 发表的:拍摄的那么假你也信?傻子真好骗
引用 @Maskcy 发表的:嚓 看完了 没破案啊。。。
引用 @墨尔本有点冷 发表的: 你戏真多....少看电影小说,多干活,还是吃的太饱了
引用 @陈巨侠 发表的: 你永远可以这么说,所谓的这种看似经验丰富的口吻恰恰证明了你自己一直生活在你自己的小世界里,每天只是多干活,然后嘲讽吃饱了的人,我觉得就是一种农民工心态,每天方便面能加俩蛋就满足了,毫无精神追求。自己没经历过的事就不认为是存在的,就说都是在电影里的,我觉得很可笑,最可笑的是还以自己没有经验为荣去嘲讽别人。你总会遇到不能通过多干活就解决的问题,到时候你就知道那些吃饱的人是有他们存在的意义的。不知道你听不听得懂😂
引用 @划时代王者之路 发表的: 相当狠那是,当时警察过来进去找,没找到尸体,一袋一袋拎出来的
引用 @黑夜gyg 发表的:看你的回答,从头到尾就是喷这个喷那个,连基本的阅读能力都没有,学到个杠字就无脑用,这智商可见生活也挺惨的8?
引用 @黑龙皮皮虾 发表的:这叫杠精?莫名其妙
引用 @啧啧啧啧啧啧啧噫 发表的: 摊手 我倒是觉得你比较惨 抬个杠被我说 就变成这幅样子了 只会扯一些所谓的阅读理解 半天也搞不出来个具体的回答 万事转扯淡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也不知道是谁认真了
楼主说他也不知道怎么破
楼主说他也不知道呢
求你了你好歹说个地下室,整一在地下吧弄的浑身鸡皮疙瘩
不会的啊,你这种人哪来的子孙后代啊哈哈哈
你有问题吧,不信鬼的人就要买这套房子?
合同上要写,就算没写你反咬一口大不了退房,你折腾干嘛
是这样的 人的自我暗示是极其可怕吧
有这种条款吗
老哥,大学专业玄学的吗?
WDNMD封面我已经槽了………
大哥冰阔乐,压压惊
南京那个凶宅我有点印象,本来是为了男的是骗保,把别人弄死了。然后留了身份证,然后伪装死的是自己,让老婆去骗保。然后老婆去继承财产,但是自己如果天天和妻子出双入对,会被发现骗保,所以这个男的就只能在别的地方,不能和妻子住一起。然后公司啥的都变更给妻子,然后妻子拿到保费后开了公司,赚了钱买了别墅,还养了小白脸。男的在外面躲了好几年,回来发现妻子养了小白脸,气的想闹,女方一家把男的骗到别墅砸死然后分尸。最后尸块被发现,女方一家全部进去了。是为南京别墅分尸案
我国法律没有对凶宅定义。通过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来理解即可。
一般认为,“凶宅”系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
有点咒怨里小孩的感觉。无心冒犯🙏
那一手房存在这说法么?
马克思同志,放心我们会永远记住您的
不买凶宅我理解,我也不想买,但是相信真的有鬼的,那就真的是铁憨憨了。
楼主都说了等风头过了赚一笔,你觉得他会告知吗?
物质决定意识 我能买到他破产
你说的南京凶宅别墅,前两次拍卖都没有人买,第三次拍卖是媒体做了报道(变相宣传)才卖出去,可以说是营销的成功案例,但是不代表凶宅就好卖。
首先 我说了 你自己一个人住你乐意吗?其二 合租 租金正常我干嘛不租正常的房子 你租金低廉 你花六十几万一百万买个这房子 几时收得回成本?真就和楼主一样等着风头过后假装不是凶宅卖掉呗?
你抬人家杠的时候 咋不像现在这么淡定呢 你生活挺累的吧 抬完还要在意别人反驳
可以查到你买的时候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 这样的话你说不知道也不可能是善意的 没用 还是要担责
房子买卖需要告知是否凶宅
别瞎出主意,凶宅必须告知的
你们还真是善良,LZ明显没有这方面知识,想几年后风头过去,瞒报高价卖房
这种人就应该让他几年后卖房,然后事后基本100%买房的会知晓,并起诉撤销合同或者要补偿,正好给给LZ上一课,什么叫损人不利己。
穷 使人无所不惧
要一笔缔约过失 估计也是美滋滋 正常房屋涨多少就要赔多少
如果天天有呢?如果这边掉完那边又掉呢?住在这种房子里一些平常的事都会下意识的联想,没有什么会跳出来弄死你,但会慢慢通过影响你的情绪和心情击溃你
看你的回答,从头到尾就是喷这个喷那个,连基本的阅读能力都没有,学到个杠字就无脑用,这智商可见生活也挺惨的8?
自爆卡车不可取
不止是撤销,如果过几年卖的时候有欺诈行为还要赔钱。二手房买卖合同上会写清楚房子是不是凶房的
求法院支持的案例
8要说了
你戏真多....少看电影小说,多干活,还是吃的太饱了
主要是想起这里死过人心里不舒服。实际上没卵事
感觉你好跳脱,只听人道门面 自己不深入了解下,鄙人觉得你头脑发热刺激做事的人。有点类似于股灾之前的菜市场 买菜大妈都说这个一定涨。ps我不知道现在楼宇是不是要上档案,如果是的话 别说10-20。
最近大火的电影寄生虫了解一下~
邻居的大妈会把所有事情全都通过不知道什么途径说给看房的人
好多时候人做事都在于心安理得,凶宅这东西大多数都处于自我催眠自我提醒状态下 本来舒坦在家过一天 现在倒好每天都疑神疑鬼。还有人言可畏 在你入住那时候已经成了猪脚 财运精神身体一路安康还好,稍微遇到困难时候附近瓜子群众就把根归到房子上
白送还要租金吗。
那要是盖楼的时候死人了咋办?
对方怎么能举证我不可能是善意的?我初来这个城市 翻二手房看到一个便宜的就买了 怎么了?
买房是那么轻易的吗 价格都是市场价的 你低于市场价的70%就是推定恶意 不需要对方举证 买房不是买白菜 所有东西都要登记 没那么容易钻空子的
有人非正常死亡就算是的
这个是有义务告知的
挺长见识,在银行做了两年二手房贷没听说过合同里有这条。问中介也没说不知道。
嚓 看完了 没破案啊。。。
小说看多了
不过自报家门是必须的,这个不知楼主情况不好说
你是认真的?
逻辑感人,我不害怕就一定要买?我说我不怕热就要搬去非洲吗,有的人就是不信这些,你在这说什么呢
精神损害赔偿要达到严重的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痛苦,这显然达不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我的心脏一紧
是你这个逻辑吗?这不明显是50米外射中移动的靶心就能拿几万块,你一边不屑的说随便都能射中一边却不肯自己上吗?只是嘴巴说说谁不会呢?
你搜下民法里欺诈的构成要件,看一下就清楚了,民法规范大部分都是生活中实在的道理,只要你三观正讲道理,基本上是可以理解的
免费参与活动赚钱和商品打折是一回事?房子打折也要几十万,这钱你给我?
怕热和去非洲不也两回事?同样的房子,凶宅能便宜几十万,去非洲毫无奖励还要远离家乡,举的什么xjb例子?嘴巴说不怕 不忌讳谁都会,你以后也有买房子的一天,希望你到时候去真买,别停留在嘴巴上,毕竟能省好几十万呢
这叫杠精?莫名其妙
首先法则能解决的问题不需要动用原则,很明显的因故意不告知欺诈订立的可撤销合同,就算当事人选择按侵权走,也根本上升不到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度,书本知识固然重要,但也别学傻了
我就喜欢你这种瞪着眼珠子跟法律杠的!
法条里哪能谈鬼的事儿啊,但是很明确的规定了公序良俗四个字,而这四个字就代表着在中国老百姓的观念中绝大多数人的习惯性思维,感兴趣的话你研究一下民法,说白了就是老百姓讲道理,挺有意思的。
你说的是准的吗?
我觉得你可以看看小说原著,然后再来骂人。
因为就上个月的事儿啊,但分析的却是差不多
你永远可以这么说,所谓的这种看似经验丰富的口吻恰恰证明了你自己一直生活在你自己的小世界里,每天只是多干活,然后嘲讽吃饱了的人,我觉得就是一种农民工心态,每天方便面能加俩蛋就满足了,毫无精神追求。自己没经历过的事就不认为是存在的,就说都是在电影里的,我觉得很可笑,最可笑的是还以自己没有经验为荣去嘲讽别人。你总会遇到不能通过多干活就解决的问题,到时候你就知道那些吃饱的人是有他们存在的意义的。不知道你听不听得懂😂
你说了这么多,然而并没什么意义。你的所谓精神追求,其实都是自己意淫想象出来的……你这种自以为精神世界丰富的人,事实上只是很幼稚罢了
不是说假装溺水死的吗?还分尸了?
摊手 我倒是觉得你比较惨 抬个杠被我说 就变成这幅样子了 只会扯一些所谓的阅读理解 半天也搞不出来个具体的回答 万事转扯淡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也不知道是谁认真了
本来不是一回事的事拿出来硬放一起说 还较真的扯一扯打仗和犯罪死了人的怨念是不是一样 不是杠精是什么?
我佛了,讨论冤死的鬼和战死的鬼哪个怨气大难道还是什么正经的问题?不就扯淡扯着玩吗?我们开玩笑开的挺开心,突然冒出一傻帽一本正经,谁把你当回事啊?宁这情商活着真挺累的
兄弟太吓人了 我昨晚做噩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