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衬衫加短裤 发表的: 海韵江南啊,去年发生的命案,小女孩太可怜了
引用 @总教官刘万友 发表的: 那就没办法了啊 但是万一知道了就要赔好多咯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 还是不要以身试法 这种很容易知道的
引用 @混沌主宰TD 发表的:小女孩为什么被房东弄死了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哪里 想买
引用 @大民哥 发表的:当初我妈也想买个这样的,关键也是便宜,还给家里做工作,这样的房子好,命硬就不怕,很可惜被人捷足先登了
引用 @啧啧啧啧啧啧啧噫 发表的: 不是 你租给谁?你买下来之后 自己免费住都不愿意住 租给谁?谁花钱住这种?还是说都和楼主想的一样 瞒着别人?那是违法的!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我朋友出大头 我出小头 我去住 主要也在县城里 方便点 过个几年 再出手 能不能卖出去另说 穷比鬼可怕!
引用 @jimanna2011 发表的:60w说买不起。。除了杠我也想不出啥了。。
引用 @missyou伟 发表的:这么狠?
引用 @金泰妍sama 发表的:不敢买。。也买不起。。
引用 @阿姆罗李 发表的:我都说我不信鬼神无神论者了,怎么死有影响么,都是死,死了这个生命就逝去了。
引用 @leehomlyl 发表的: 打仗死亡的和刑事案件能一样吗?
引用 @2745694278 发表的:那你也别去北京上海南京什么的,抗日战争时期这里不知道死过多少人呢。。去了多晦气是吧?不用北京上海,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尤其是中原,东北,内蒙新疆,历史上战乱不断,死过多少怨灵不计其数。你要生在这个土地上你也别呆了,赶紧跑去海南吧,海南没有过什么战乱,那里不晦气
引用 @韩尚尚 发表的:不知道有没有人玩过极度恐慌系列?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比这个缺德的多了去了 看透社会你就知道了
引用 @乌蝇哥吊打何金银 发表的:铁憨憨,这游戏小时候压根就不敢一个人玩,五六个人在朋友家玩的,然后大家回家后朋友不敢回家了…
引用 @SAspurme 发表的:而且这个还含储藏室,看恐怖片多了感觉有点瘆得慌
引用 @韩尚尚 发表的:没有朋友愿意陪我玩这个,我就自己玩了两关,依稀记得一个场景是调查一大摊血迹,痕迹一直延伸到一个厕所,隔着隔间门板都能看到里边爆了一大摊血,我还必须打开门调查。加上那个bgm衬托,把我直接劝退了。
引用 @高富力 发表的:小区的人天天住附近,怎么没被吓死
引用 @装不正经0 发表的: 生老病死确实不算,你不是整挺明白吗
引用 @悲叹之河 发表的: 虽然这房子我也不愿意买,但我也一直不理解凶宅这种忌讳,就算真的有鬼把我咬死了,那我也变成鬼找丫算账不就行了?巴不得世界上真的有鬼,死了以后还有事做。
引用 @1987708115 发表的:我比较好奇这个杀人案件的来龙去脉
引用 @上中老王 发表的: 都是死人,一个有怨气一个没怨气?
引用 @saintrara 发表的: 选择以欺骗隐瞒的手段诱使买家签订合同为由请求法院认定为可撤销合同的案件很多,要求赔偿购房款本金利息加违约金(如果有约定)。这样的话诉讼标的额比较大,诉讼成本(尤其是律师费这一块)、交易成本也比较高,有些当事人未必承受得起。 所以有部分经济实力有限的当事人转而选择不解除合同,按照民事侵权的事由提起诉讼。
引用 @zhain 发表的: 我知道的你都可以搜到的啊,嘉兴第9区论坛和当地的贴吧都有,楼主发这个让我好奇的搜了一下,搞到我整晚心情都不好了
引用 @PuccLny 发表的:19年考试都没几天了,还敢刷虎扑😏
引用 @LaVine08 发表的:每个月收两三千块租金你不要?
引用 @托马斯二勒 发表的: 家人不同意你要是执意买 晦不晦气另说 反正家里一出倒霉事锅就肯定是你的了
引用 @整天借內裤 发表的:这是被弄死的兄弟
引用 @figl 发表的:租出去呢
引用 @申甲田由 发表的:我在南京鼓楼区,晚上沿着秦淮河走,有时候真的很吓人😂。
引用 @愿科蜜不再黑乐邦 发表的: 贴一个我最近看的漫画,这样想会不会没那么恐怖?🙈
引用 @橡皮果实苏韵锦 发表的:具体不一样的在哪里,是打仗死的仇不够大?
引用 @bluewet 发表的:其实我也是这样觉得,咋整的一个鬼还比不上一群鬼了???自己骗自己,也是神棍骗你钱的手段吧
引用 @345619006 发表的:我看他是想赚钱,未必想住,或许放个几年,人们逐渐忘了,比市面上卖稍微便宜一点,在不知情的情况的买家是非常愿意入手的。
引用 @雪走燕返 发表的:过几年再甩卖你会不会告诉买家这是不是凶宅,这个很重要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10年 20年以后呢
引用 @克城之子JKing 发表的:区别在于凶宅 你知道这个人就死在这里 死在这个房子里 死在这个小小的空间下 而打仗首先已经是很久已经的事 过了很多年 早就没了当年的痕迹 这两件事给人的心理压力不一样 说话动动脑
引用 @有梦想Lf 发表的: 那啥…三折我可以,嘻嘻嘻嘻嘻嘻嘻
引用 @请问你的美瞳防弹吗 发表的:之前看到的图,南宁有一套高端复式,原价接近700万,现在卖400多,就是凶宅,那个销售的广告语:穷你都不怕还怕鬼干嘛?
引用 @艾伦-郭 发表的:链接直接贴出来不行吗,我们是真搜不到,这样吊着我们胃口不好吧
引用 @没有名字11 发表的: 啥呀,没找到啊
引用 @by挽手说梦话 发表的:不能放个链接嘛。。。搜不到
引用 @Vvxi 发表的: 送我要多少来多少!!
引用 @EvansLee23 发表的: 日本有间房子死了八个人还是有人租进去了
引用 @愿科蜜不再黑乐邦 发表的: 星期一的丰满
引用 @白云飞仙bys 发表的:跟谁杠都可以,别跟法律杠
引用 @雪走燕返 发表的:但是我看楼主最后四个字:风头一过,我感觉你再甩卖不会告诉买家这是凶宅
引用 @魔法少女Air酱 发表的: 那没关系 我们可以去月球上住 那绝对没死过人
引用 @老司机爱板砖 发表的: 如果我知道这是凶宅我肯定不会买,你却没有告诉我。这种就属于欺诈了。
引用 @取个破名烦死了 发表的:阵亡将士啥的,为了保家卫国,和惨死的小女孩还是不太一样的吧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有朋友专门买凶宅 赚钱
引用 @胜利雪茄 发表的: 画重点 口嗨了一大堆,结果你也害怕啊!那你还说个毛线啊!
引用 @活不活泼侠 发表的: 嗯,看来不能买大屏的电脑电视
引用 @zhain 发表的: 链接我发不出来,第一个是最完整的
引用 @克城之子JKing 发表的:打仗和这个还是有所别的 当你知道这是凶宅 住进这个房子开始你心里就无时无刻都会浮现起这里死过人的各种场景 不怕的人还好 怕的人能给你活活整出病来 本身房子没问题 人最怕的是什么 人心
引用 @高富力 发表的:南京辣个别墅,分尸
引用 @vvvvwwnn 发表的:所以你倒是说啊,什么事啊
引用 @好大一个西瓜 发表的:对啊,鬼屋才是正解。买卖这个房子的话,以后不是接盘就是打官司。
引用 @zhain 发表的: 不是有链接吗......你倒是去看啊
引用 @穿上Vans全都不管 发表的: 杭州女童案 我也不确定
引用 @不会削铅笔 发表的: 兄弟我想知道那个大神成为第九个了没有😂
引用 @提刀丷探花 发表的:正解!,什么凶宅不凶宅的,不是对死难者不敬哈,照那么说南京不成了鬼城了?
引用 @广东FC 发表的: 你不问,我也不说,也算欺诈吗?
引用 @mzpq01 发表的: 我查了一圈估计是作案手法过于残忍,犯案细节没有公布,但查到了另一个更离奇诡异的也是是是杭州女童的失踪案……不知道发出来会不会不太好😢
引用 @快穿上你的鞋啊 发表的: 我想看 有没有啊
海盐的JR~反正警察看到那场面。。。也受不了。。
10年 20年以后呢
凶手以此为乐
真就凶宅爱好者啊
很可惜。。。看来没买很遗憾 我有钱我就到处买凶宅 肯定拆迁到时候给子孙后代留一笔巨款 也蛮好
想多了现在我这种谁怕这个。合租两三个人一起住啥影响没有,白给我我很乐意
原来是倒卖啊,那就不说了。提醒你,几年后隐瞒信息出售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差的你给补吗?
相当狠那是,当时警察过来进去找,没找到尸体,一袋一袋拎出来的
不知道有没有人玩过极度恐慌系列?
那你去买
你可笑死我了
妈您去买个凶宅?事不到自己身上,怎么口嗨都无所谓,反正吃亏的也不是自己
铁憨憨,这游戏小时候压根就不敢一个人玩,五六个人在朋友家玩的,然后大家回家后朋友不敢回家了…
比这个缺德的多了就代表你可以做这个吗
没有朋友愿意陪我玩这个,我就自己玩了两关,依稀记得一个场景是调查一大摊血迹,痕迹一直延伸到一个厕所,隔着隔间门板都能看到里边爆了一大摊血,我还必须打开门调查。加上那个bgm衬托,把我直接劝退了。
牛逼
不玩好,挺自闭的,跟恐怖电影一样喜欢突然给你来一下,说不定人都给一套带走了…我们通了一大半,后来朋友拒绝让我们玩这个了…
能搬早搬走了,不是没那实力嘛。
他在装不正经
具体不一样的在哪里,是打仗死的仇不够大?
并不是把你弄死,是晦气,倒霉运,生活不顺
同样比较好奇
有啥区别?你咋知道打仗起了没怨气?
即使按照您的说法基于当事人的经济能力问题能够提起侵权之诉,但是它也不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还是希望您能够把提到的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判例发一下,让我涨涨知识,谢谢
不能放个链接嘛。。。搜不到
😂😂😂学不动了 啥啥不会 愁人
这个谁会租啊,还两三千。。
自从你买了那套倒霉的房子我儿子就没考过全班第一了!
https://m.weibo.cn/1999959193/4224486259077090借楼兄弟
https://m.weibo.cn/1999959193/4224486259077090 这个
租给你要吗?
还是自己吓自己,我高中时候,雨花台区梅山高中读的书。大概15年左右高三那会儿,有次我们学校在岱山附近和中华技校还有几个学校打了一次群架,因为人数和主场优势大胜对面,结果动静太大了,周边小区民众打电话报警,警察开几辆警车,带条枪直接来抓人。我当时围着看没动手,一早就溜了,结果我动手的同桌就没那么幸运了,被警察追的无路可逃,躲到岱山公墓熬了大半夜,第二天班上少了一半人,打架的就他平安无事的来上学了……
杭州女童案 我也不确定
第几话来着
区别在于凶宅 你知道这个人就死在这里 死在这个房子里 死在这个小小的空间下 而打仗首先已经是很久已经的事 过了很多年 早就没了当年的痕迹 这两件事给人的心理压力不一样
区别在于凶宅 你知道这个人就死在这里 死在这个房子里 死在这个小小的空间下 而打仗首先已经是很久已经的事 过了很多年 早就没了当年的痕迹 这两件事给人的心理压力不一样 说话动动脑
兄弟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这要是不告诉,是欺诈,这要是告诉了,其实也就别想着能从中捞到什么利润了吧
而楼主这种出凶杀案的真凶宅,一般人也不会买,买了也只是等拆迁或租给别人,专门买凶宅自己住的真不多见。。。
从买家知道或应当知道起算 追你的责任
……动脑子想别人为什么怕鬼吗?要是动脑子想自己为什么怕,应该就不怕了吧
我就是像你这么想,才不怕鬼的。死了之后啥都不存在比死后变鬼更可怕。
你这个嘻嘻嘻嘻让我有点怕
虐杀10岁小女孩
这广告管出的起400万或首付的人叫穷鬼?我是怕鬼吗?我是怕那400万
嗯,看来不能买大屏的电脑电视
http://www.jx09.com/read-htm-tid-4595928.html,我也是用的百度有啥不同........
链接我发不出来,第一个是最完整的
http://www.jx09.com/read-htm-tid-4595928.html
http://www.jx09.com/read-htm-tid-4595928.html发得出来了
说反了兄弟,要是能要多少来多少早就发财了
兄弟我想知道那个大神成为第九个了没有😂
丰满很关键
中国法律会规定和鬼相关的内容?
他不说有啥用?堵的住邻居的嘴?一旦知道,等着被告赔钱吧
说不定死过外星人🐶
什么凶宅啊,都是被影视作品带的节奏
阵亡将士还能保佑平安呢
你这人是真缺德
你语文暑假作业写完了吗?
给你看之后男主的骚操作
所以你倒是说啊,什么事啊
晚上回来 一开门会不会觉得有个小女孩在门口站着
江宁那个🐎
这个房子好像去年就在被拍卖了现在被这个楼主买了
不是有链接吗......你倒是去看啊
玩完密室逃脱,顺便买一些道师护符啥的,真人版盗墓笔记~狗头
需要注册登录才行,只有浙江网民可以。。。
我查了一圈估计是作案手法过于残忍,犯案细节没有公布,但查到了另一个更离奇诡异的也是是是杭州女童的失踪案……不知道发出来会不会不太好😢
上三炷香,第二炷香灭了那就是有事,连三灭是厉鬼,没灭那就是无事,第三灭了就是想倾诉。多烧点纸钱,去死者墓前祭拜一下即可。
不是杭州女童吧,应该是海盐通元的女童
最近的新闻 在穷面前鬼神都是浮云
站着说话不腰疼
打个比方,你去买东西,买的时候卖家不说你后来发现东西有缺陷也是卖家责任
我想看 有没有啊
https://posts.careerengine.us/p/5d274fea2ed01e162f867d0a
这种事邻里邻居哪个不知道,隐瞒的话肯定会被发现啊……
学法的明确告诉你算,因为我们国家对是否是凶宅还是比较重视的,这是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