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jr 发表的:入手一套凶宅……这场面我是真的没见过…… 房子主要也想住的舒服,即使楼主不忌讳这些但也要为家人考虑考虑吧。别到时候因为这套房子搞得家里鸡犬不宁,那就得不偿失了
引用 @一点浅见 发表的:卖房子会要求说明是不是凶宅,要不你会被索赔的
引用 @非酒醉乡 发表的:老哥看过凶宅笔记吗?
引用 @雪走燕返 发表的:但是我看楼主最后四个字:风头一过,我感觉你再甩卖不会告诉买家这是凶宅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木有啊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还有这种事????
引用 @小嶋阳菜菜 发表的:自作聪明,转卖要是对方后来知道是凶宅了告你你还不够赔的
引用 @雪走燕返 发表的:过几年再甩卖你会不会告诉买家这是不是凶宅,这个很重要
引用 @直三棱柱 发表的:别买,你之后也卖不出去,别贪这小便宜
引用 @鱼哥仔 发表的: 怕个毛线,改天去请个观音像回来,要真有鬼,以前打仗牺牲人数比较多的城市直接不用住了。 ps修改:严谨一点,说个例子,之前有一个别墅也是凶宅,南京的还是哪里忘了,男主人被他老婆分尸了的(这种更凶残),拍卖也是一堆人抢着买,信有鬼的人,外面发个风吹到他他都觉得是鬼在吹他,不信鬼的人,天天跑去守太平间和殡仪馆人家都不怕,当然了我害怕。最后给楼主一个建议,先和你家用沟通,他们愿意再买,毕竟隔应是一定会有的,如果是买来赚钱的话,打听清楚点,到底能不能出手
引用 @托马斯二勒 发表的: 家人不同意你要是执意买 晦不晦气另说 反正家里一出倒霉事锅就肯定是你的了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便宜啊 兄弟
引用 @卖盐的喝淡汤 发表的:够便宜可以买,南京有一套分尸得别墅,最后也拍掉了,比市价便宜一半。自己住只要自己不介意就无所谓了,就是将来再转手肯定麻烦。
引用 @金泰妍sama 发表的:不敢买。。也买不起。。
引用 @cxh121234 发表的:总有点心里阴影吧,肯定不舒服
引用 @霍霍火火霍霍火 发表的:海盐哪里啊?怎么没听说?武源?
引用 @总教官刘万友 发表的: 必须要告诉的 不然就是欺诈 可以撤销掉
引用 @leehomlyl 发表的: 打仗死亡的和刑事案件能一样吗?
引用 @高富力 发表的:中国大妈:那个房子没死人得
引用 @涛涛88 发表的:就是上半年始终小女孩的被害现场,最后没有公布案情,不过应该是比较恶劣了。
引用 @涛涛88 发表的:就是西塘桥那个事情啊 刚出拍卖你就要买啊
引用 @笑吻1216 发表的: 是通元
引用 @与勺字形相近的字 发表的:晚上多去储藏室看看
引用 @广东FC 发表的: 你不问,我也不说,也算欺诈吗?
引用 @SAspurme 发表的:而且这个还含储藏室,看恐怖片多了感觉有点瘆得慌
引用 @saintrara 发表的:这个问题甚至涉及到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卖家故意不告知导致买家不知情,买家后来知道的话甚至有可能要求卖家赔偿精神损失,而且这样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也有法院支持过的
引用 @阿磊是寂寞 发表的:这种房子 住进去以后 怕是喝水呛一下都要怪在房子身上。。。
便宜啊 兄弟
还有这种事????
木有啊
对啊 不懂这块啊
看看你就明白要不要买了。
不然告你
不知道要告知啊 那还是自己住吧
中国大妈:那个房子没死人得
卖不出去就算了 原来需要告知的 那没必要了
而且你这种记录很好查,涉及故意隐瞒
总有点心里阴影吧,肯定不舒服
对头
我不问还好,一问吓一跳。
这种情况你自己不介意就买。
这个问题甚至涉及到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卖家故意不告知导致买家不知情,买家后来知道的话甚至有可能要求卖家赔偿精神损失,而且这样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也有法院支持过的
海盐哪里啊?怎么没听说?武源?
分尸的别墅 这也太顶了
必须要告诉的 不然就是欺诈 可以撤销掉
为什么这么便宜?还不是因为大众都接受不了,你能接受 ,你父母老婆能接受吗。
房主想着先拿下,过两年风头过了再转卖
投资还可以说说,自住就算了
而且这个还含储藏室,看恐怖片多了感觉有点瘆得慌
楼主可能不信邪,但是家人信啊,到时候有点什么问题他们就吓死了,然后容易引起吵架
打仗死亡的和刑事案件能一样吗?
入手可以,自住就别了,听你家里人反对,到时有事发生肯定矛头指向这里,一家人和和睦睦最重要啊
绝对有,拍卖的又不傻,买二手房还讲前房东顺否,老人很忌讳
正解!,什么凶宅不凶宅的,不是对死难者不敬哈,照那么说南京不成了鬼城了?
主要是那个死法很………………
就是上半年始终小女孩的被害现场,最后没有公布案情,不过应该是比较恶劣了。
二手房交易需要明确告知潜在看房人,房屋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说是否凶宅之类的。如果不告知,后续买房人是可以通过未履行诚实告知义务,向卖房人索赔的。但是反过来说,lz只要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是凶宅,后续房子也未见得就卖不出去,毕竟便宜。
你不问,我也不说,也算欺诈吗?
都是死人,一个有怨气一个没怨气?
这是被弄死的兄弟
我透,我住在武源街道某小区啊。。我爸妈居然没和我说这事。。。。
是通元
万一真有什么事,你在想转出去可就难了,慎重
什么凶杀案啊, 好奇, 讲讲可以吗。。。
这种房子 住进去以后
怕是喝水呛一下都要怪在房子身上。。。
凶狠
这算是交易中属重大事项(大概这么说半夜了脑子不好使),应负有告知义务
这个储藏室的意思,不是在房间内,应该是在地下吧
为你点赞
LZ都想着要赚一笔了 你说他会说么
二手房合同基本上都有是不是凶宅的
好好一次炒房操作被实诚人直接点破
你说到点儿上了...
我看他是想赚钱,未必想住,或许放个几年,人们逐渐忘了,比市面上卖稍微便宜一点,在不知情的情况的买家是非常愿意入手的。
您好,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