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囧囧大侠 发表的:抓到卖到柬埔寨的节奏
引用 @皇军让我给您带个话儿 发表的:你以为她跑的掉啊,1999还可能,现在都什么社会了,想抓一个人还不简单
引用 @啾啾啾哞哞哞 发表的:这是一道经典的刑法题。请问,该ktv小妹成立什么罪,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引用 @YG丶otto 发表的: 我只关注十万是她半年收入,意思KTV小妹妹年薪20w?
引用 @虎扑JR1640987887 发表的:因为钱是合法占有的,不具备盗窃的客观构成要件,应该是侵占罪。
引用 @科技城饶舌村夫 发表的: 成立诈骗罪。行为人小妹利用他人的信任,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以为自己处分的财物是交于KTV充值,实际是进入了小妹的腰包。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主动处分财物,遭受了损失。行为人小妹成立《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根据高院《诈骗类犯罪处理意见》,本案犯罪数额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KTV事先授权小妹可以代收充值款,那么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不再讨论。
引用 @ID拉风的昵称 发表的:由此可见,楼主,你三观没好到哪里去
引用 @老子帅不 发表的:不是不道德了 要坐牢的
引用 @无妄之思 发表的: 卷款几十万,数额巨大,然后你这觉得还有良知我是没看懂
引用 @今晚打哥斯拉 发表的: 为什么是1999
引用 @兽兽长沙数码工作室 发表的:我觉得1958还有可能跑的掉
引用 @把玩你的奶 发表的: 你说的那个客户是不是就是你自己🐶
引用 @世代的你 发表的: 拿别人的钱你说她人品好?闹呢
引用 @田径之神 发表的:不是,他自己都说了,是搞出来的公司的钱,说本来公司很看好她,她还做出来了这种事情,都挺不好意思的,我觉得她人品还好吧,还是有良知的,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
引用 @爱上安佳丽 发表的:这个狗头怎么打出来的
引用 @我是最不厉害的 发表的: 我觉得按照现在KTV经营的模式来看,不排除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的可能。目前大部分有陪侍的KTV重要的客户来源就是利用陪侍人员的表现获得客户的消费,而消费之一就是代收客户充值的费用并转交给KTV,如果符合这样的条件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当然,按照你给出的观点构成盗窃也是合理的解释,也是按照传统经营模式确实比较倾向于盗窃。目前,楼主给出的案情信息不明,而我回答的又是一道选择题的一个选项,这也未尝不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演变,法律思维的方式也应当与时俱进,就像近年来公开的盗窃等前沿观点也成为讨论的焦点一样。
引用 @摩登卓木强巴 发表的:楼主可能过几天就进去了
引用 @田径之神 发表的:我跟你认真解释,需要关系建立与维护,服务意识,客户需求洞察力,情商,沟通影响等
引用 @心若719 发表的: 楼主有可能是卷款的小妹
引用 @桭上之阳 发表的:传统观点认为,盗窃必须是秘密窃取,小妹的行为不符合传统观点秘密窃取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另外,小妹的行为属于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误认为会帮客户充卡)进而处分了客户自己的财产,因此构成诈骗罪
引用 @subtitle 发表的:给👴整笑了,街上经常说论迹不论心来着,到楼主这给反过来了,只要知道不对就可以了啥都能做了😃
引用 @哆啦AO梦 发表的:盗人十万人品好,卷款跑路有良知
引用 @像莱昂纳德一样稳 发表的: 又到了玩三国杀的时间,来张无中生有
引用 @yi21(三代目) 发表的:不是职务侵占,小姐这个职务对公司财物不能形成合法占有阶段,变合法占有为非法所有成立职务侵占。要是经理,财务人员构成的的罪
大哥这个是什么梗
想多了 现实就是很多时候都是屁事没有
明显诈骗啊,虚构事实了,而且不存在以秘密手段窃取的情节
确实有****或者少爷,有可能拿到这种工资。不过能拿到这么多工资的,基本都是聪明人,聪明人可不会做这种事😂
侵占是钱已经入了公司帐后,她利用职务便利(比如会计或者出纳)非法占有了这边钱。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单位财务人员,只是受托代为充卡,然后虚构了已全部充卡的事实,将委托人钱财占为己有,应当以诈骗论处。
上个街还能学法
我觉得这个对
不然呢
怎么能跟这女孩做朋友啊
还是ktv女孩哦
这是诈骗罪啊
思维逻辑之混乱真是醉了。1.公司对她好。2.客户对她信任。3.她盗窃(或者诈骗)客户(或公司)十几万,卷款潜逃。4.她有点不好意思。5.楼主觉得她是好人(良心不错,因为还会觉得不好意思)。
好人的门槛都这么低了吗?
1999年,社会管理体系,云数据,网络,监控系统不够发达
排除法,首先不是纵火
无中生友!
她知道这样子做不对,还是做了。
我知道我自己是不对的所以我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这和帮别人补交社保,结果自己全拿走了,有什么区别?诈骗吧
🐶
我觉得要看客户对充值款的理解
如果是女子谎称有充10万送10万这种不存在的优惠,才导致客户充值的,应定为诈骗
如果女子说的优惠方案和ktv的一致,则不构成诈骗,属职务侵占
我妹妹就是我,无中生妹?
得了吧,商务ktv,半裸的那种,这妹子不怕公司找人断她腿??
可能是卷款小妹回到老家后找的老实人
分清楚是客人要主动给她的还是要帮忙代充的,还可以挽救一下,客人只要说是给她的就没什么问题
钱拿回来找了个老实人,lz就是那个老实人?
你分析的是个锤子……诈骗要求1、有错误认识;2、有处分权且处分了自己的财产;3、诈骗行为和处分财产有因果关系
🐶
我知道我出轨了是不对的,所以我出轨了人品还是好的。要是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能忽略自己犯过的错误,这个世界还真是容易。
感觉 看证据吧。。。要是 能证明 男方发微信或者打电话说过 这钱就是给你的,这算赠予吗?
另外,要是女方一口咬定这钱是男方的嫖 资 怎么办??
666
无懈可击
可能就是本人吧
可能是女朋友
这种咋也得判个七八年起步。
跟岗位无关,跟职务内容有关,法条规定的是利用职务之便,没有说利用职务身份,如果这个ktv的小姐一直是这样操作,我觉得这是职务行为之一,认定职务侵占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