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乐福依然不防 发表的:就这撞了一下就死了?感觉没多块啊。
引用 @shihuangdangao 发表的:吗的和我出的交通事故基本一个情况,交警定我主责,现在老头还拖着不处理不肯负次责
引用 @獨眼胖子 发表的:惨?说句没人性的话我觉得标题应该改成活该 包括闯红灯的、不走人行横道的、公共场合抽烟的、排队插队的还有那些不守规则的都应该被行政处罚,也就是中国警力不足没有那么多人管这些破事
引用 @蔫巴淘儿 发表的:方便你走保险吧,
引用 @断乌盆又被人参 发表的: 估计撞到头了,北京对骑电动车就没有带安全帽的,安全要求差广东十万八千里....
引用 @修身齐家男男 发表的:无视规则,践踏规则的人,都该受到惩罚。
引用 @步行街主干道MVP 发表的: 我去 这个路口离我很近
引用 @篮球小酱 发表的: 广东电动车🛵路上的很多没带帽子
引用 @小吴大哥 发表的: 对 要不然最后肯定你自己掏腰包修车了
引用 @CHINA建 发表的:不是说机动车一般都要10%责任嘛?
引用 @单刀专踢守门员 发表的:问题是机动车和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别人全责或者主责的话,别人就是拖着不处理或者不赔偿怎么办
引用 @断乌盆又被人参 发表的: 我几年前呆的时间比较长,那时候电瓶车少,都是摩托车都带了帽子,现在去明显好多电瓶车也都带帽子......感叹素质高
引用 @德哥爱斑马 发表的: 不是素质问题,是钱的问题,不戴帽子被交警查到了就是20罚款,多是外卖小哥,罚20对他们来说就得多跑几单了
引用 @lovepavel 发表的:这不是惨,这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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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午夜梦魇 发表的:你人性很足
引用 @要幸福的过d 发表的: 视频最可怕的是后面还有一个也准备跟着闯红灯。。。
引用 @我不能做主 发表的: 还真是的
新浪汽车:交通万象【男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身亡 机动车被判无责】近日,北京海淀区某路口,一男子着急去公司办事骑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通过路口的轿车发生碰撞,该男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最终,由于骑车男子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起判例你们怎么看?via.京视频京视频的秒拍视频 原文链接>>
人的身体很脆弱的,头部着地的话确实可能致死。
包括闯红灯的、不走人行横道的、公共场合抽烟的、排队插队的还有那些不守规则的都应该被行政处罚,也就是中国警力不足没有那么多人管这些破事
方便你走保险吧,
你人性很足
估计撞到头了,北京对骑电动车就没有带安全帽的,安全要求差广东十万八千里....
对 要不然最后肯定你自己掏腰包修车了
广东电动车🛵路上的很多没带帽子
去tm的无责任10%赔偿
后面还有一个骑车的吓得赶紧停下了
我觉的说的有道理!
我几乎每天骑自行车经过。。
我几年前呆的时间比较长,那时候电瓶车少,都是摩托车都带了帽子,现在去明显好多电瓶车也都带帽子......感叹素质高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不同意车主乱认全责了。特别是金额比较大定的人伤事故。
也是命不好- -
为什么非机动车驾驶员不需要任何道路法规基础?
中考高考这加分那加分的,为什么没有基本道路法规和一些基础性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考试通过加分???
是最高不超过10%,以前都是按10%执行,现在好几例公开的是按0%执行。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啊,打成老赖,强制拍卖他的车和房什么的。
不是素质问题,是钱的问题,不戴帽子被交警查到了就是20罚款,多是外卖小哥,罚20对他们来说就得多跑几单了
就两单。。。
可能倒地的时候撞到头了,看电动车主应该也没带头盔,头部很脆弱,生命更脆弱
摔一下这个没法说 摔得不巧头着地啥得很容易死亡
这是楼主自己加的标题吧,看来楼主是个标题党
死者为大,你还在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这个说法确实欠妥,可是这种违反规则拿自己生命开玩笑的人不值得同情
和人性有什么关系
还真是的
还有占用应急车道的
这种蔑视规则的死者真的不大
得亏不快,快了可能又有理由让一个司机蒙冤了
我理解你的意思 但是感觉用这个词不太合适
结果看到前面的被撞,那个直接停马路中间。。。。找死
非常之反感,当然只代表我个人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呢 没人管还是没人管
坐标太原,我已经见过好多次这种骑电动闯红灯的,有的后面还做着小孩
并没有觉得你这话没人性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