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贾乱武 发表的:这其实就是“合法”避税吧,道理上是个人假冒企业,实际上人家是合理注册企业并挂靠,以企业的名义行事吧。。。现实中此类“合法”避税手段每个企业都不少吧
引用 @一生勇士 发表的:对啊,这好像也没违法吧?都是按照规则来的,结果现在看人赚的的多了,然后说之前的规则不算数,要补交。要是这样,那这不是zf朝令夕改,耍流氓吗?
引用 @npl1984 发表的:那你来说说怎么个混淆视听,带节奏了。逻辑哪里出了问题?你这带个节奏就完事了?
引用 @飞翔的企鹅g 发表的: 自己多去了解,别以讹传讹就是
引用 @MapleJo 发表的:这是税务优惠的问题么?我求求你去查查怎么回事再喷行么? 税务优惠针对的是企业,企业,企业。不是个人,个人,个人。 现在的问题是明星注册一个企业,然后把他个人的劳务收入当成是企业收入来入账,典型的空壳公司知道么?然后国家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求明星按劳务收入来入账缴税,请问有什么问题么?这特么是标准的偷税漏税问题好么。
引用 @myniceboat 发表的:估计哭的不是吴,但补的最多的是吴,战狼2他那份到手13亿,霍尔果斯旧优惠条件下,税只用交5200万,而取消优惠条件的现在,税要交5.46亿...
引用 @Raymondxiu 发表的: 战...战狼你浓眉大眼的怎么也背叛了革命??
引用 @为什么要取个昵称 发表的:地方法对于中央法是下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时,服从上位法。
引用 @达拉斯董琪琪 发表的:爱国是工作,偷税是生活。
引用 @npl1984 发表的:那您倒是说说啊,发个相关链接也好,在这云里雾里指点江山
引用 @D博士 发表的:因为税务部门会查账,看你的资金流水是否正常。如果你的盈利都是别人的注资,开支都是老板个人花销,那就是皮包公司,就是洗钱、偷税,就抓你法人代表去坐牢。
引用 @MapleJo 发表的:之前规定是什么?麻烦拿来出给大家看看。国家乱来在哪?麻烦具体说一下。一知半解就开喷,受不了。
引用 @Sean_John 发表的: 原先优惠政策取消了,不是从现在收入算起吗?你双十一优惠,过一两年叫你还把优惠的那部分还回来?艺人开工作室、在霍尔果斯、无锡开公司,肯定是咨询过法律方面的人以此避税,那是地方政府优惠,相当于招商引资。你现在优惠取消了,开始算账了?当然,艺人要是做假账,隐瞒收入,那被抓活该。但是你自己法规不完善,地方中杨没统一政策,那你得自己完善,而不是说,哎这步棋不算,咱从新下。最可怕的是利用民众仇富心理“打土豪”。自己朝令夕改,永远正确。连有钱的艺人都束手就擒,那要是民众呢?艺人只要没违法,他得多少钱都是自己应得的,是市场的结果。文体明星吃的就是青春饭。
引用 @時光暴走 发表的:成立经济公司,自己占大多数股份,把自己的演出权益卖给公司,缴一部分税款。公司签演出合同,缴优惠的税率。个人通过公司分红拿钱,算资本得利。操作完全合理合法。漏洞就在于国家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率和极低的资本得利的税率;要么改革,动既得利益者的蛋糕,要么别眼红人家。现在这样,吃相太难看了。
引用 @D博士 发表的:这不是合理避税,这就是违法漏税。企业营收是不能直接拿进个人口袋的,这一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这一步没有任何优惠。这些人把前面的优惠套到后面的行为来用,当然一查一个准。
引用 @污妖王想和你嘿嘿嘿 发表的:??据我知道避税的人,钱就在公司跟本没到没到个人荷包里,房子车子全部以公司名义买,但还是自己用。
引用 @光锥之内就是命运 发表的:合理避税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利用墙上的窟窿往外偷粮食,国家没发现或者没精力处理的时候你可以用,一旦国家要堵死这个窟窿,那你的行为就自然定义成偷税了,自查就是让你把之前两天偷的在还回去,时间在长一些的也就不追究了。
引用 @特约评论员 发表的:盈利么就是劳务输出合同的收入,开支就是公司员工的平常花销,昂贵的资产都是在公司名下,这帐做得和其他劳务输出公司一模一样很容易,光查账怎么查得出来?
引用 @为啥取个名字好难啊 发表的: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本来演戏是个人工作,去注册一个工作室,一个财务一个助理就算企业了?把钱从工作室过一道不是偷税漏税是什么?
引用 @D博士 发表的:我说的是大致的原理,至于具体情节怎么断定,自然有税务局的人操作,你不用操心。 税务局是国公,能在里面当个小小干事的人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进去的人精,这些人不说聪明绝顶,也起码是全社会前10%聪明的,你还怕他们玩不过?他们的精明加上背后的国家公权力,只有玩死别人的,没有被别人玩的。
引用 @特约评论员 发表的:讨论的是规章制度而论, 要是考虑到国家公权力这种IMBA的东西,那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啊……
引用 @qqbehui 发表的:前面的人不都说了吗,现在属于自查阶段,不虚的完全可以不补交,这些钱到底有没有以个人名义使用只有自己最清楚
引用 @天天走路打瞌睡 发表的:别这么小粉红行么,怎么着就不是企业了
引用 @为啥取个名字好难啊 发表的:我能不能注册个工作室少交税?
引用 @天天走路打瞌睡 发表的: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使用有什么问题?明星们开着公司买的车不行? 如果有问题的话你单位买了一只钢笔给你用是不是也是违法?
引用 @D博士 发表的:说的就是规章制度 整个税收制度的原则就是所有经济行为都要收税。商业上有营业税,物品交易有增值税,土地买卖有土地税,个人收入有所得税,房屋地产过户全部都有税,没有税法没有规定的死角。 在这里,明星经营公司,公司利润要缴纳企业的相关税。这是第一个经济行为。这部分税是有优惠政策的,因为企业经营会带来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这些国家要鼓励,所以会有免税和抵税的政策。 然后明星个人想要从企业利润中获取收益,这时候就是第二个经济行为了。这部分收益属于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不但没有减免,而且收入越高者,缴纳的比例越高。因为税收原则就是劫富济贫,收入低的人少缴税,收入高的人多缴税。 这些明星开皮包公司偷税偷税,就是将两个经济行为的两次缴税义务,想方设法合并成一个,并且只要缴纳前一个比较轻的税,来尽可能多的获取利益。但这个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避税的范围了,就是偷税。 税务部门还会怕你这个?人家多复杂的偷税陷阱没见过?他们的任务就是介入进来,查清楚你这里面到底是几个经济行为,每个分别要交多少税,一个不落的追回来不说,还要送你去坐牢。
引用 @伙食团的团长 发表的:你可能不太了解税法。以公司的名义计入资产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很多时候其实并不划算。以买房为例,每年给的税费可高多了。
引用 @为啥取个名字好难啊 发表的:这人就是个法盲
引用 @艾奥立亚 发表的: 你这个解释是比较让人信服的
引用 @墨思聪正契弟 发表的:肯定是吴京不守法,真有理的话干嘛不去打官司。
引用 @解凶兆的手 发表的:我们辛辛苦苦加班加点工资扣税20%的时候怎么不优惠下平民
引用 @特约评论员 发表的:就是关于你说的第二个经济行为,如果不存在第二个经济行为呢? 之前讨论的就是在避免第二种经济行为的前提下,这些公司的实际拥有者能否享受到公司资产带来的各种奢华享受? 其实,说穿了,就和那些个人公司的老板买豪车、住豪宅、吃喝玩乐全走公司的帐差不多概念, 照章办事而论,税务部门来查,公司名下十辆跑车、十栋别墅,分别给谁在用,或者就是空置着,有那条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属于偷漏税呢?
引用 @卖膜人 发表的: 今天能动他们,明天就能动你的养老金。
引用 @太阳照常升起6 发表的: 上霍尔果斯开空壳公司给自己谋利,真尼玛爱过啊
现在税务查的非常紧,你企业还想合法避税? 增值税部分一个都别想跑,企业所得税可以通过一些规则内的抵消
清白的人大可不来补,为什么要过来补呢,个中缘由你我都不知道
自己多去了解,别以讹传讹就是
那您倒是说说啊,发个相关链接也好,在这云里雾里指点江山
看之前的亮评非常生气,直到看见兄弟的评论醍醐灌顶!!!
你不能用现在的政策弄以前的事情啊
吴京逃的税和我冷锋有什么关系
黄渤这种除了长相几乎没有黑点的都这样了……
那下位法和上位法有冲突,它是怎么通过的呢?
合法个屁,企业的钱都以各种形式跑到明星个人的口袋里了,这能合法?
之前霍的政策是,要先交税然后给返还一部分。现在约谈啊哭啊补啊限时啊的,看不懂。
*河蟹*辟谣了。所以有没有偷税。还得等过些日子才能知道
空壳?你开心就好
自己去看第四条回复信息,他说的很好也很对。
盈利么就是劳务输出合同的收入,开支就是公司员工的平常花销,昂贵的资产都是在公司名下,这帐做得和其他劳务输出公司一模一样很容易,光查账怎么查得出来?
很多都是补税的吧?新政策出台追旧税也是挺贡铲的
一知半解的貌似是你
顶你,这帖子里一群巨婴战狼
明白人,虎扑现在巨婴战狼学生太多
??据我知道避税的人,钱就在公司跟本没到没到个人荷包里,房子车子全部以公司名义买,但还是自己用。
前面的人不都说了吗,现在属于自查阶段,不虚的完全可以不补交,这些钱到底有没有以个人名义使用只有自己最清楚
政策可以补,但是不应该往回找
我说的是大致的原理,至于具体情节怎么断定,自然有税务局的人操作,你不用操心。
税务局是国公,能在里面当个小小干事的人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进去的人精,这些人不说聪明绝顶,也起码是全社会前10%聪明的,你还怕他们玩不过?他们的精明加上背后的国家公权力,只有玩死别人的,没有被别人玩的。
我说的是大致的原理,至于具体情节怎么断定,自然有税务局的人操作,你不用操心。
税务局是国公,能在里面当个小小干事的人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进去的人精,这些人不说聪明绝顶,也起码是全社会前10%聪明的,你还怕他们玩不过?他们的精明加上背后的国家公权力,只有玩死别人的,没有被别人玩的。
别这么小粉红行么,怎么着就不是企业了
讨论的是规章制度而论,
要是考虑到国家公权力这种IMBA的东西,那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啊……
说的就是规章制度
整个税收制度的原则就是所有经济行为都要收税。商业上有营业税,物品交易有增值税,土地买卖有土地税,个人收入有所得税,房屋地产过户全部都有税,没有税法没有规定的死角。
在这里,明星经营公司,公司利润要缴纳企业的相关税。这是第一个经济行为。这部分税是有优惠政策的,因为企业经营会带来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这些国家要鼓励,所以会有免税和抵税的政策。
然后明星个人想要从企业利润中获取收益,这时候就是第二个经济行为了。这部分收益属于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不但没有减免,而且收入越高者,缴纳的比例越高。因为税收原则就是劫富济贫,收入低的人少缴税,收入高的人多缴税。
这些明星开皮包公司偷税偷税,就是将两个经济行为的两次缴税义务,想方设法合并成一个,并且只要缴纳前一个比较轻的税,来尽可能多的获取利益。但这个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避税的范围了,就是偷税。
税务部门还会怕你这个?人家多复杂的偷税陷阱没见过?他们的任务就是介入进来,查清楚你这里面到底是几个经济行为,每个分别要交多少税,一个不落的追回来不说,还要送你去坐牢。
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使用有什么问题?明星们开着公司买的车不行?
如果有问题的话你单位买了一只钢笔给你用是不是也是违法?
我能不能注册个工作室少交税?
可以啊 有什么不可以 工作室收入不要转给个人就好啊 你自己合理花销有发票的话都用公司名义买就可以
你可能不太了解税法。
以公司的名义计入资产当然是可以的。
但是,很多时候其实并不划算。以买房为例,每年给的税费可高多了。
就是关于你说的第二个经济行为,如果不存在第二个经济行为呢?
之前讨论的就是在避免第二种经济行为的前提下,这些公司的实际拥有者能否享受到公司资产带来的各种奢华享受?
其实,说穿了,就和那些个人公司的老板买豪车、住豪宅、吃喝玩乐全走公司的帐差不多概念,
照章办事而论,税务部门来查,公司名下十辆跑车、十栋别墅,分别给谁在用,或者就是空置着,有那条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属于偷漏税呢?
这人就是个法盲
不要总列举房子这种
你个人交了所得税买车就是没有以公司名义买车冲抵利润每年计提折旧省钱
再不划算也比现在这种资产直接5折要划算多了吧
公司名义买房可以随时通过股权变更交易,而股权变更的费用很低
你才法盲
步行街的姿势水平真的不行……防区一个编辑老哥现身说法…明明白白
不懂这些人胡搅蛮缠什么
粉红你好啊
因为制定法律的又不是平民,平民只是被代表的而已。
这种行为就是皮包公司。有的是方法查证,只是你一个外行人,你以为这种方式查不出来。
百八十年前就有这种偷税行为了,早就被查光了。
怕的应该是资本家,我一无产阶级怕什么
能更傻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