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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快艇不能输 发表的:想知道谁哭了?
引用 @Raymondxiu 发表的: 战...战狼你浓眉大眼的怎么也背叛了革命??
引用 @特约评论员 发表的:那如果这些明星没有拿进个人口袋呢? 用钱还不是一样用,也真的没有偷税漏税啊……
引用 @leexx 发表的:总没个人所得税的50%高吧?我不是很懂这个,包括之前问的,就是好奇。想问问咋回事
引用 @leexx 发表的:我有个小疑问,如果明星注册企业,并以企业的名义劳务派遣进行演出获得一千万报酬,然后再给明星发个五十万工资。其中五十万按个人缴税,950万按企业政策缴税。950万不入个人账户。 这样算合理避税吗?
引用 @最恨伪球迷 发表的: 企业注册肯定是合规的,以公司和工作室名义参与电影投资,怎么就不是合理避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吗?那么多明星扎堆在霍尔果斯注册,肯定咨询过税务专家的。
引用 @MapleJo 发表的:这是税务优惠的问题么?我求求你去查查怎么回事再喷行么? 税务优惠针对的是企业,企业,企业。不是个人,个人,个人。 现在的问题是明星注册一个企业,然后把他个人的劳务收入当成是企业收入来入账,典型的空壳公司知道么?然后国家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求明星按劳务收入来入账缴税,请问有什么问题么?这特么是标准的偷税漏税问题好么。
引用 @敢打敢送 发表的:无产阶级替资本家叫屈,也是肥肠有趣了 这些大明星都是在霍尔果斯注册空壳公司骗取税收优惠,怎么到你口中就变成清纯的白莲花了呢?
引用 @拉边下底传中射门 发表的:这tvb假新闻一大堆,某一年还若有其事地报道说那个“他”去世了
引用 @贾乱武 发表的:这其实就是“合法”避税吧,道理上是个人假冒企业,实际上人家是合理注册企业并挂靠,以企业的名义行事吧。。。现实中此类“合法”避税手段每个企业都不少吧
引用 @仙人迹漂流 发表的:怎么感觉一棒子打死,优惠是存在的,现在又否定这政策了。真是随便搜刮民脂?
引用 @wchabh 发表的: 嗯?西班牙了解一下
引用 @卖膜人 发表的: 今天能动他们,明天就能动你的养老金。
引用 @steelywing 发表的:搞笑,影视公司经营艺人签各种合同难道签的不是公司合同而是个人合同?获得的难道不是公司报酬而是艺人个人的报酬?影视公司培训包装推广艺人难道不是计入公司账目而是让艺人自掏腰包?上述行为都是合理的公司经营行为,如果不合理难道不是直接勒令关停而只是补税?
引用 @蹦跶的小白 发表的:我真的不知道这些张口就来的外国月亮更圆的人,怎么来的。很容易调查的事情。反正别人怎么说就是什么。真的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思维能力呢?
引用 @myniceboat 发表的:估计哭的不是吴,但补的最多的是吴,战狼2他那份到手13亿,霍尔果斯旧优惠条件下,税只用交5200万,而取消优惠条件的现在,税要交5.46亿...
引用 @一年飞两万公里 发表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营收那也是算企业营收,你要进入个人口袋,那也是要个人和企业再签订劳务合同的吧?那还是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现在他们明显是用了非法手段把企业的营收弄成个人收入而不纳税,这就涉及到偷税漏税了。
引用 @张小杰不爱逛虎扑 发表的:翻这么久终于见到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了,给你点赞,
引用 @隔壁王肥宅 发表的:是政策变了吗,这个不是合理避税吗
引用 @最爱女优 发表的:既然是旧政策时候的收入,难道还要补交?不懂
引用 @安德鲁石头 发表的: 现在网上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给我找到文件,说地方政府不认优惠政策的文件!一个明星工作室一年几亿收入,然后一个明星一年个人收入才几百万?你特么跟我说我一年赚五亿,四亿九分给工作人员?谁信啊?一个一千万片酬的明星,拍完片说自己收入十万,这正常吗?这标准的偷税漏税啊!工作室收了钱,交了企业税,那就只能工作室用,这些明星只要碰一分钱,就叫偷税漏税,明星要花公司名下的钱,就必须把那部分钱去交个人所得税!那些明星税单上显示的年收入一般只有小几百万,就这么点钱够他们住几千万豪宅,开几百万豪车吗?还不是把工作室的钱都收进自己口袋了!这样科普,您明白了吗?
引用 @小二emmmmmm 发表的:企业和非法避税是两个概念,霍尔果斯目的是为了吸引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而不是让这些明星企业冠冕堂皇的去避税。说的不好听就是投机取巧。这种事很可能是老大知道了不乐意了。本来你们挣得就不少还想投机取巧。给你一刀张长记性。包括企业可能也会动刀。
引用 @kdkzzz 发表的:根本就是违法好不好。
引用 @渣组长 发表的:我看过有人爆料的,是电鳗哭了。
引用 @我爱洗澡皮肤好好哦哦 发表的: 官方辟谣了,谢谢。根本没有名单,根本没有约谈。港媒想带节奏造谣让内地影视完蛋,营销号想蹭热度,你们还真是没脑子,他们说什么你们信什么?一个个嘴上说着戏子误国,戏子误国求你们你们别看电影电视剧了,其实本质就是仇富吊丝键盘侠而已
引用 @触手地狱 发表的:演员交一份,导演又交一份
引用 @D博士 发表的:用钱看你怎么用,放在公司里,你永远不能给自己买豪宅买豪车买游艇买奢侈品开派对。你要是想一直过着简朴生活,只经营公司发展事业那没问题。优惠政策导向就是鼓励你这样做。
引用 @取个破名真的烦 发表的:兄弟不是偷税是补税啊,是原先的优惠政策取消了,把之前的免除的税补上啊,看清楚再喷行不?
引用 @墨思聪正契弟 发表的:肯定是吴京不守法,真有理的话干嘛不去打官司。
引用 @鸟毛太长 发表的:个人猜测,地方给予优惠,只能在土地,地方税上给优惠。但个人所得税很大部分属于国税,还有增值税等,地方没权利给与优惠的吧?
引用 @眼记镜店 发表的:哎~对了,你说到点子上了。获得的报酬还真是个人报酬,不是公司报酬,本来就20多的税,直接变成了3%的税甚至可以更少。弄进公司走账,出来的就变成个人收入。怎么定性又不是你说了算,现阶段税务让明星们自查。合法的部分当然没事,问题是,有多少才是合法的呢
引用 @s6ngggg 发表的:看完名单更佩服王宝强了
引用 @为什么要取个昵称 发表的:地方法对于中央法是下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时,服从上位法。
引用 @韩寒来吹水 发表的: 爱国电影,补税就是真正爱国的体现。取之于国,用之于国,没毛病
引用 @steelywing 发表的:搞笑,公司走账变成个人收入~~~还合法的~~~~好了你不用再说了~~~~
引用 @小猪佩奇丶丶 发表的:引用某位JR的解释: 演员以注册公司收取劳务费,依据税收优惠缴税是正常的。但是公司收入不等于个人收入,即使演员是老板,也不能随便从公司拿钱去花的…… 现在的情况有可能是演员的公司一年挣一千万,但是公司账面上就剩下一百万,剩下的九百万被演员以各种形式拿走了九百万,所以现在追缴的是这九百万的税款吧……
引用 @bojnov 发表的:爱国是国人应有素质?我说句武断的话,你这个话在步行街都立不住,不信把萨德事件的帖子翻出来看。
引用 @kaih 发表的: 哭的是吴,kris吴🙃
引用 @小猪佩奇丶丶 发表的:不懂别瞎说,吴京是注册公司缴税的,跟导演还是演员没有关系。 引用某位JR的解释: 演员以注册公司收取劳务费,依据税收优惠缴税是正常的。但是公司收入不等于个人收入,即使演员是老板,也不能随便从公司拿钱去花的…… 现在的情况有可能是演员的公司一年挣一千万,但是公司账面上就剩下一百万,剩下的九百万被演员以各种形式拿走了九百万,所以现在追缴的是这九百万的税款吧……
引用 @nada_yuan 发表的: 大哥你被害妄想症吧,就事论事好不好,逃税漏税不该被处理??
引用 @眼记镜店 发表的:你看,无话可说了吧。反正估计你也就个学生,什么都不懂,也懒得跟你多说
引用 @东吴集团 发表的:现在知道内地的明星有钱了全转国籍吗?这个吴亦凡直接会加拿大,不来了,是不是就拿它没办法
引用 @关心关心关 发表的:这不是特色吗
引用 @光锥之内就是命运 发表的:这哪是民脂民膏啊?动不动就上亿的收入,连最基本的税收义务都不愿承担,想着法的用漏洞逃税。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成立工作室吗?以工作室的名义签合同,收入税率直接从劳务所的的40%降到公司所得税的25%,再加上霍尔果斯的优惠税率,可能连10%都不到了。
引用 @扶我起来v我还能送 发表的:说得这么好,不知道你有没有学过纳税筹划课程,根据优惠政策,设立空壳子公司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公司合法,就不违法。违法的应该是资产转移中间的操作。
引用 @hlxiaolinxu 发表的:优惠政策针对的是企业,这些明星注册企业用于个人业务,虽然有偷税的事实,但也是利用规则…算bug吧,现在修复bug回档重来。
外国人交的税也不少啊,不过收起来会很规范,不存在朝令夕改的情况
何老师吧
打着爱国的旗号赚钱,还不交税。。。真的是卑鄙
那明星的日常消费不就是公款吃喝?
用钱看你怎么用,放在公司里,你永远不能给自己买豪宅买豪车买游艇买奢侈品开派对。
你要是想一直过着简朴生活,只经营公司发展事业那没问题。优惠政策导向就是鼓励你这样做。
企业税很高的,特别是像劳务公司这种,他没进项,明面的成本又很少,他好多支出没有发票,或者拿不到发票,所以只能投资影视剧,把成本加大…
不入个人账户的结果就是你买个电饭锅都要开发票给公司。吃个饭也要发票。大宗消费更是如此。但以公司名义买房你知道要交多少税吗?
除非你不消费。不然你避不掉。
应该是吴亦凡和鹿晗吧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收那也是算企业营收,你要进入个人口袋,那也是要个人和企业再签订劳务合同的吧?那还是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现在他们明显是用了非法手段把企业的营收弄成个人收入而不纳税,这就涉及到偷税漏税了。
其实这个还挺难界定的
比如说拍个电影,肯定不止是吴京个人出款吧,个个投资商都有出款,然后以公司化的形式去投资,最后获利
但这部分按逻辑来说应该是营业收入吧?
也就是说,片酬+导演费用,肯定是个人收入
但这种投资电影的,应该还是公司收入吧?
今天能动他们,明天就能动你的养老金。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个人独资企业需要交什么所得税?
那个是亚视新闻,不是TVB,香港有两家免费电视,不过亚视16年就被TVB击败了
这算钻法律空子,法治不断完善空子就越来越少。 资本主义大国玩烂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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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就合法了?成立空壳公司,个人钱绕一圈,就不用交税,在全世界都不合法吧。
这哪是民脂民膏啊?动不动就上亿的收入,连最基本的税收义务都不愿承担,想着法的用漏洞逃税。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成立工作室吗?以工作室的名义签合同,收入税率直接从劳务所的的40%降到公司所得税的25%,再加上霍尔果斯的优惠税率,可能连10%都不到了。
西班牙这种没落的暴发户就算了吧。当年大航海时代这么好的条件,楞是让自己挥霍完了,便宜了英国
大哥你被害妄想症吧,就事论事好不好,逃税漏税不该被处理??
哎~对了,你说到点子上了。获得的报酬还真是个人报酬,不是公司报酬,本来就20多的税,直接变成了3%的税甚至可以更少。弄进公司走账,出来的就变成个人收入。怎么定性又不是你说了算,现阶段税务让明星们自查。合法的部分当然没事,问题是,有多少才是合法的呢
外国月亮不一定更圆。但是中国的政策朝令夕改我见的太多了,不用说一朝天子一朝臣这种全国性的大事。就是下面省市县的各种政策,换个领导就是换个套路,政府说你行,你不行就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
既然是旧政策时候的收入,难道还要补交?不懂
割韭菜的事经历得还少吗?
国家真要查外国人也没用,真要杠直接就封杀了
那个地方属于落后地区,前几年以税收优惠吸引投资。5年所得税全免5年减半,个税减免9成之类的~~~~~
然而一堆人更相信之前是合理避税
并不合法,只是之前我国税务系统税收监管能力有限,并没有这么多精力来关照这些明星们。现在国地税合并,小崔也捅开了这层窗户纸,算是一个好机会吧。
和西班牙跟C罗一样
其他国家个人税更重 不懂别胡说八道
美国 光联邦税都40%了
我们国家这群艺人,交着7%的个人所得税,比我们这群拿几千的交的比例还少,
正常吗??
自己当猪当惯了,看别人浓眉大眼都是怪物
邓超 网上有爆料 几天前就出来了
演员以注册公司收取劳务费,依据税收优惠缴税是正常的。但是公司收入不等于个人收入,即使演员是老板,也不能随便从公司拿钱去花的……
现在的情况有可能是演员的公司一年挣一千万,但是公司账面上就剩下一百万,剩下的九百万被演员以各种形式拿走了九百万,所以现在追缴的是这九百万的税款吧……
我看过有人爆料的,是电鳗哭了。
不是旧政策,吴京这属于个人收入,现在来做壳算企业收入,这属于偷税。
股东分红不是缴的个税。
如果霍尔果斯不是收税少,明星为何要去那里开工作室?这叫投机取巧?一个地方招商引资不给别人好处,光想着自己增加就业投资,没有优惠,人家凭什么要去?你去看看落后地区招商引资哪个不是税收优惠,环保放宽?
毕业这么长时间,五险一金缴了没,是不是足额,不是的话,补上
引用某位JR的解释:
演员以注册公司收取劳务费,依据税收优惠缴税是正常的。但是公司收入不等于个人收入,即使演员是老板,也不能随便从公司拿钱去花的……
现在的情况有可能是演员的公司一年挣一千万,但是公司账面上就剩下一百万,剩下的九百万被演员以各种形式拿走了九百万,所以现在追缴的是这九百万的税款吧……
利用bug,但不是违法,国家可以堵上bug,但是不能让人补,这根本是地方税和国家的矛盾产生的。
好多消息都是说看见谁爆料,听我朋友说,我认识的人说...........
消息都不知道真假
一般gm提前几个月或几年爆的尿最后都成真了
不懂别瞎说,吴京是注册公司缴税的,跟导演还是演员没有关系。
引用某位JR的解释:
演员以注册公司收取劳务费,依据税收优惠缴税是正常的。但是公司收入不等于个人收入,即使演员是老板,也不能随便从公司拿钱去花的……
现在的情况有可能是演员的公司一年挣一千万,但是公司账面上就剩下一百万,剩下的九百万被演员以各种形式拿走了九百万,所以现在追缴的是这九百万的税款吧……
公司买来自己享受就行,只不过是要开开发票,有什么问题?
看看这家伙发出来的帖子就知道这人是个傻X,他之前还发了个想空手套白狼的帖子
和政府打官司?小学毕业了没
个人所得税属于原地税管辖,这些地方税收优惠是很普遍的,总局说变就变,底下也没办法……
搞笑,公司走账变成个人收入~~~还合法的~~~~好了你不用再说了~~~~
毕竟当初借陈狗的钱交了税,真的强
很多人不懂这个的,黑就是了
你这段话让我想起了好几个年份的考研阅读,什么亚利桑那州和联邦政府以及最高法院关于移民政策的冲突……
我觉得是鹿晗,现在他的人气一落千丈,想再这么赚钱补上窟窿不容易。
这时候就看看戏了
明星注册企业为什么不可以呢?雇佣一两个人成立一个私人小企业,不违法吧。
你看,无话可说了吧。反正估计你也就个学生,什么都不懂,也懒得跟你多说
我觉得也是这样,很多赚钱的企业账上没多少钱,会用各种办法分到个人手上
他们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成为美国人真的不困难,用不着什么绿卡。只要有一颗为美利坚奉献的心,在哪都能发光发热。
吴亦凡一年收入才一个亿,估计没这么多好补
演员自立企业拍一片挣一千万,当地有优惠政策,企业利润不纳税,分配到个人有减免,所以当时只要交100万的税。
现在,tc告诉你,你公司不合法/不符合减免条件/我说啥就(删掉),总之当地优惠政策生效的三年全部不算,你的收入全部按个税计算补税,自觉点拿上来我算你补税不自觉我算你偷税漏税,自己看着办~~~~
典型朝令夕改
你错了,这些钱收起来才能用之于民,而且我认为国家早该进行这样的强制干预了,他们之前是钻政策的空子,让社会财富分配严重失衡,娱乐圈变成土豪圈,如果国家不用强制力压一压,难道指望广大粉丝的理智性和大局观?!
去咨询一下你身材学财务或者学税务的朋友,再去评论这个事件吧
你举个例子来看看,我倒想看看上面得多高才能不进班房~~~~
还我学生什么都不懂~~~~~你才是什么都不懂还意淫
那... 那 不用给了 回去就不要再来了
你越说我咋越觉得哭的就是他呢,谁缴税5亿不哭?
懂个一知半解就装什么装。国外多了去了
就是偷税,别偷换概念了
说得这么好,不知道你有没有学过纳税筹划课程,根据优惠政策,设立空壳子公司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公司合法,就不违法。违法的应该是资产转移中间的操作。
别闹,人家都是合法避税,和偷税漏税没任何关系。范冰冰是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霍尔果斯注册这事情本身合理合法,现在朝令夕改罢了。
在英国连普通的工薪层都有不少一个人注册公司来和雇主签劳务合同避个税的。
既然政策有漏洞被钻了空子 就改 强行定义对方偷税算怎么回事 说白了这事要不是对面是国家机关 明星说不定可以打个官司, 不知道以前的政策里有没有对空壳公司这种行为做定义 有那就没毛病 没有我真觉得这就是不法治
好家伙都一个个霍尔果斯租一间办公室
连电话都不装 别说雇一个人了
这难道不是合理避税么…
这一层的都是SB嘛,还是都是战狼pstd患者!!无语了
明显是公司资产转移到个人中间的操作是违法啦。企业这块有税收优惠政策是很正常的,但是地方政府不能随便给个税优惠吧?
就盯着吴京啊,街上支持率极高的黄渤不也在里面吗,还有第三届女神佟丽娅
用你这个逻辑 民营企业家都不用活了
哪个民企老板不是饮食住行、吃喝拉撒都走公司账报销,而没有老老实实的领高薪交个人所得税
这次明星其实就是撞在舆论枪口上了而已
此外,按目前国内娱乐业、影视业的供不应求的现状,明星以后签合同直接明确拿税后薪酬就行了
卖方市场,明星交的税最终肯定是消费者买单
你这个解释通俗易懂啊,程序员大兄弟我说。
这个算避税,如果明星设立注册企业的流程都合法合规,按规则少缴税没啥毛病。至于改规则,我觉得不应该追溯过去,用未来适用法比较有公信力。。。
他吴京偷税漏税关我冷锋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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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言论没了解到优惠对象是企业而不是个人,不要仅从字面意思就认定我为他们洗白
生活得向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