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有人还记得这个轰动一时的案子吗?

骑天使
301 楼
引用 @我辽专产小鲜肉 发表的:
那个是我现在舍友的高中同学,他们说这个人不仅学习好,人也特别好,高考数学发挥失常才考上的北大,之前一直是冲着省状元去的,然后所有活动能参加的还都参加。他们周围同学都觉得他应该是自杀了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可能有一种完美犯罪,把他栽赃成罪人,实际上凶手杀了他们两个?

g
ghhbbbh
302 楼
引用 @dyz971230 发表的:
那个罪犯真的极其低调,虽然我记得在他家小商店买过几次水,但我真的记不起来他任何体貌特征

老哥这么厉害吗?

裸奔小王子
303 楼
说实话,那么多年过去了,要是罪犯没有留下DNA,基本很难再破了…

时间太久,当年的刑侦手段又没现在那么发达,哎…

一芥撸夫
304 楼
所以我觉得天眼系统虽然让大家少了隐私,但是多了安全感

吕秀才
305 楼
引用 @人帅枪刚姑娘爱 发表的:
还记得白银连环杀人案虽然时隔多年,但还是破了。犯罪嫌疑人是个普通人,。这个案子那么恶劣,这么多年没破,是不是真的如网传所说,罪犯有强大到公安都不能曝光的背景???

之前有人分析过得,看手法像连环杀手,初次作案不可能这么熟练的。
但是之后之前又没有其他类似的案件。所以有一种可能,凶手是留学生或者外国交换老师,来南京期间做了案,之后回国祸害他们国家的人去了。
我不能挑战19米
306 楼
引用 @人帅枪刚姑娘爱 发表的:
我96年才5岁。。。。

老哥本命网站没少逛吧

V
Vampire88
307 楼
引用 @y组合子 发表的:
白银案破了是个巧合啊,罪犯侄子还是外甥来着犯罪了,DNA跟罪犯相似度太高了,才别提出来的,这要是家族没人犯罪,一样破不了

是的,连警方也觉得是巧合

s
still成
308 楼
引用 @邓肯的魔手 发表的:
然后呢?就这?太水了吧
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血色天都,就是讲这个事情的,没看到结果我就全身发凉。

十宗罪写的很真实

清风Jieyun
309 楼
跟南大无关吧,每次看到这个,带上自己学校,感觉很糟糕!!

佃泣郁雨锥糖
310 楼
虎扑每隔一段时间就出来shuo yi bian w

膀大腰圆
311 楼
这个案子每年都会提起,希望永远也不要忘记,直到凶手被抓的一天
刘亮的小二
312 楼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凤姐短小快
313 楼
引用 @TOPLiLiLi 发表的: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
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我百度了一下。尼玛还有图片的

陈玺
314 楼
引用 @SimonZ620 发表的:
层主应该是指那个年代,如果没有任何DNA之类的,真的难破,白银连环杀人案也是因为DNA检测,要是没有留下证据,现在也未必能破

你没有明白他的意思

詹姆斯保罗11
315 楼
引用 @骑天使 发表的: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可能有一种完美犯罪,把他栽赃成罪人,实际上凶手杀了他们两个?

你这想法有点独特,如果是这样,那么他的尸体怎么处理?

w
wmj84
316 楼
二千多片的碎片,内脏和头都被煮熟,这是有多好的心里素质!刚刚吃完早饭,想想都要吐出来

恩比德新赛季要夺冠
317 楼
没药花园 里面讲的比较靠谱

凤姐短小快
318 楼
引用 @柴大力 发表的:
玩大个鸡脖,孩子手上的扣根本不是自己能扣上的

百度一哈好吧,早就破了。喜欢窒息自慰过头了

总有刁民想盖朕
319 楼
宋洪健失踪案了解下……南京警方不敢恭维

呀一库
320 楼
引用 @吾乃常山赵子龙也 发表的:
早早确认了嫌疑人的案件却一直破不了,实在可怕。

他故意给破绽让人发现凶案

骑天使
321 楼
引用 @詹姆斯保罗11 发表的:
你这想法有点独特,如果是这样,那么他的尸体怎么处理?

在农村这样的很容易吧,当然首先是能运出去或者骗出去作案。

老杆子的酒
322 楼
引用 @czsm 发表的:
豆瓣上有个完整的分析
https://www.douban.com/note/326066584/

非常感谢

z
zouyang886
323 楼
引用 @y组合子 发表的:
白银案破了是个巧合啊,罪犯侄子还是外甥来着犯罪了,DNA跟罪犯相似度太高了,才别提出来的,这要是家族没人犯罪,一样破不了

不是外甥,是通过家族Y染色体破案的。
w
wmj84
324 楼
引用 @czsm 发表的:
豆瓣上有个完整的分析
https://www.douban.com/note/326066584/

马克一下虽然看过很多年了,但是还想看看

超级无敌拉风的Xx
325 楼
引用 @秋名山顶老司机 发表的:
你要补充一下,那是以前,现在天眼和刑侦技术没几天就抓到你了,大家千万别以身试法

天眼没那么恐怖,前几天我们乐清那个小孩记得吧。虽然是被妈妈藏起来,但警察还是找不到啊。只能说大城市的天眼会厉害一点

骑天使
326 楼
引用 @阿赖耶识1 发表的:
在当年没网络的年代很流行笔友 我怀疑是熟悉的笔友去南京后约出来作案 建议警察走访死者当年同寝室同学看有没有发现 不过年代太久远很难了

简直开玩笑,有笔友没手机的年代,连约会时间地点都要写出来,寄出来的信就没办法隐藏。你为什么会觉得所谓的举全城之力去破案的警察连信件都没有查看过?

德鲁大妈妈
327 楼
引用 @鹰哥拉母咱不撕 发表的:
都没人讨论重庆红衣男孩案的吗?真的看别人分析全身发冷,感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或者去天涯帖子看

讨论个毛。都破了案,还瞎传。

队友要球拔起投
328 楼
引用 @伏波山子 发表的:
这个案子最让人浑身发凉的是,凶手从那以后金盆洗手,像正常人一样活在我们周围。和我们一样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可能是隔着屏幕看你发言的人,可能是今天早上拉你上班的司机,甚至可能就是你的家人。想想我就浑身发抖

可能就是虎扑jr,可能就是发帖的lz,想想都怕
詹姆斯保罗11
329 楼
引用 @骑天使 发表的:
在农村这样的很容易吧,当然首先是能运出去或者骗出去作案。

他母亲不是在教职员工宿舍里被发现的吗?怎么又涉及到农村?

我想找个老实人嫁了
330 楼
引用 @TOPLiLiLi 发表的: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
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立!刻!调!查!你!!!

刘慧小兰
331 楼
引用 @扯淡爱好者 发表的:
听了一部小说《无罪谋杀》,蛮精彩的

喜马拉雅听的吧,我当时听的时候也是一愣一愣的 哈哈
声慢慢
332 楼
引用 @膀大腰圆 发表的:
这个案子每年都会提起,希望永远也不要忘记,直到凶手被抓的一天

凶手说不定都已经死掉了,这么多年了,又不像白银案有疑犯DNA留下,几乎是不可能侦破了,除非凶手自首,或者有知情人告发...
我想找个老实人嫁了
333 楼
引用 @TENTACION2 发表的:
根据网上的资料来看,碎成肉片还码得整整齐齐,心理素质得多硬才能这样?

有个环卫阿姨还准备拿回去煲汤,你说心里阴影多大?

永远的1号永远的麦迪
334 楼
引用 @林铃铛 发表的:
我觉得 南京这案子 真的破不了了 白银那个案子嫌疑人多处作案 留下了很多线索 最后随着科技的发展把这些线索兑现了 南京的案子没有这个条件

白银那案子能破运气也占很大一部分原因

诸葛胖虎
335 楼
引用 @既明且哲 发表的:
朱令案有结果了吗?没破的案子太多了。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惘,人寰无限。
泣血淫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练。
残血升,骤起烈烈风。
尽吹散。

这个是人治大于法治吧 你看她背景就知道

骑天使
336 楼
引用 @詹姆斯保罗11 发表的:
他母亲不是在教职员工宿舍里被发现的吗?怎么又涉及到农村?

他母亲的尸体是放在哪里啊,现在不是说如果更完美的是有人杀了北大这个人还隐藏起来了吗?

W
Waiting-4-you
337 楼
引用 @XJX_ 发表的:
凶手处理尸体的手法,应该不是激情杀人吧

激情杀人-瞬间冷静-处理现场

你的心中我
338 楼
引用 @华府低等下人 发表的:
相信我,后一句是乱说的,你们别当真。

现在犯罪是知道是谁干的很简单,但是如果你做完案就脱离社会生存,找到你很难。

范掷亿抬爱亿建联
339 楼
突然想到白银案,是我们朋友他们家族一个很远的亲戚。

小曾哥1993
340 楼
引用 @我爱王琰 发表的:
这人网络id叫黑弥撒,案发时还是初中生,但是不排除亲属作案嫌疑,或者知道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太可能吧,他爸就是当时南大那个案子的办案警察,知道点内幕正常。
铁头飞侠
341 楼
当年刑事破案率是很低很低的

晚上贼精神
342 楼
引用 @SimonZ620 发表的:
层主应该是指那个年代,如果没有任何DNA之类的,真的难破,白银连环杀人案也是因为DNA检测,要是没有留下证据,现在也未必能破

即使没有dna,但是基本可以肯定不是普通的变态罪犯,也不是什么警察没有线索查,能这么复杂的冷冻后再切割尸体不像是一般罪犯的手法

詹姆斯保罗11
343 楼
引用 @骑天使 发表的:
他母亲的尸体是放在哪里啊,现在不是说如果更完美的是有人杀了北大这个人还隐藏起来了吗?

你是说儿子杀了母亲,然后回到农村,接着又被其他人谋杀?这样说不通儿子尸体找不着啊。如果你是说凶手杀了他们母子并嫁祸给儿子的话,儿子为什么会出现在农村呢?首先他母亲尸体是在教职员工宿舍里被发现的啊

去年元月
344 楼
引用 @晚上贼精神 发表的:
即使没有dna,但是基本可以肯定不是普通的变态罪犯,也不是什么警察没有线索查,能这么复杂的冷冻后再切割尸体不像是一般罪犯的手法

当初我看完这个案件,头皮发麻。

声慢慢
345 楼
引用 @我爱王琰 发表的:
这人网络id叫黑弥撒,案发时还是初中生,但是不排除亲属作案嫌疑,或者知道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早就辟谣了,他那分析完全不靠谱,他只是对案情比较了解,让人以为他是凶手,因为他亲戚就是当年侦办警察之一,他了解内情,但是他的分析完全就是瞎扯淡了,他本身是重金属爱好者,他就YY凶手和死者是通过这个认识的,其实侦办过程中,一点点迹象都没有死者和重金属音乐有任何关系
C
Chasels
346 楼
这真的算月经贴了吧,每次讨论来讨论去就是那么点东西。

8
8号胡卫东
347 楼
引用 @伏波山子 发表的:
这个案子最让人浑身发凉的是,凶手从那以后金盆洗手,像正常人一样活在我们周围。和我们一样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可能是隔着屏幕看你发言的人,可能是今天早上拉你上班的司机,甚至可能就是你的家人。想想我就浑身发抖

可能就是某位球员

b
buhuidahanzi
348 楼
引用 @y组合子 发表的:
这是因为当年性癖好可耻,为了掩盖这一点编的。本质就是 SM 玩大了

iphone4和iphone5s的区别?

去年元月
349 楼
引用 @Vampire88 发表的:
如果真的有背景应该没必要分尸这么麻烦吧

谁知道,就像沉默的羔羊里的汉尼拔。谁会想到他食人

蒙哥马利tc
350 楼
引用 @人帅枪刚姑娘爱 发表的:
我96年才5岁。。。。

5岁就如此心狠手辣,楼主你还是自首吧

飞翔小胖机
351 楼
引用 @WuAlessio 发表的:
你让我想起了杀人回忆这部电影

最后宋康昊演的警察看向屏幕,有人说就是在看现实中的那个凶手

U
UC新闻部总裁CEO
352 楼
引用 @TOPLiLiLi 发表的: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
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你就是凶手?

我辽专产小鲜肉
353 楼
引用 @骑天使 发表的: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可能有一种完美犯罪,把他栽赃成罪人,实际上凶手杀了他们两个?

那得多才行。这个吴谢宇本来就是个天才大家也才会觉得他是完美躲避了追捕

呀一库
354 楼
引用 @吾乃常山赵子龙也 发表的:
借楼,谁知道前两年那个北大弑母案破了没有?

刚才去了解了一下,真的是,从小到大性格人设成绩,结果....我感觉他有人格分裂????

q
qazzaq916
355 楼
引用 @下个胡扑看梅西 发表的:
我经常喜欢关注一些刑事案件大案纪实包括晚上睡觉也喜欢在喜马拉雅荔枝上听这类案件的纪实,楼主最后一句说的是事实,在你精心准备下杀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确实很难抓当然你得心理素质贼好不留破绽,不要低估现在的破案水平啊!

我们这有一起,做黑车的和司机起了口角,一刀捅死了,监控太远看不清,如果这个是在上车前,那么就没有指纹之类的东西,那边有是城郊,简直没法破啊

欧洲少女梦
356 楼
引用 @老杆子的酒 发表的:
现在还能看到吗

百度知道 提问
南大碎尸案,真实情况
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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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040349
LV.4 2008-07-01
『天涯杂谈』被删文字, 下面是楼主黑弥散
首先声明,我不是pol.ice,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2:59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第一部分:文本的分析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文章第6小节的结尾,楼猪有这样的叙述:“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非常明显,所谓“不敢妄加猜测”与其后的“猜测的内容”是矛盾的,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变异的“舌尖失语”,失语的部分是“我知道”,但由于潜意识中对于这一表达的强烈抵抗,导致意识层面在呈现出的文本上,将“我知道”替换为“不敢妄加猜测”。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楼猪在倒数第2小节中有如下描述:“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主题的文章中出现,完全可以将这一描述当作征婚启事(当然其中“亦有可能”的措辞需要修改)!
这暗示出:在楼猪“假想”的凶手形象中,该凶手是“完美无瑕”的——最重要的一点,该凶手几乎没有任何“人格异常”或者“人性的负面”。换言之,该凶手将无法从“现象上”判断出他的“邪恶”。这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但必须要注意到这样的描述:“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
一般来说,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异常,可能源于“幼年期的心灵创伤”。但对于这一“创伤”的发掘需要极为细致的工作,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资料才能得出可能的答案。因此,在文章中,尽管前面有所谓“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的掩饰,但“被害人像极了‘她’”、“他要为她‘赎罪’”的描述依然十分唐突和不自然。
特别需要注意到这一句话中的措辞:“他爱被害人……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必须充分认识到“首先”一词的重要意义。这几乎已经明确表示,楼猪在形成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如同前半部分一样。对于这一段的描述存在一个较为严谨结构,然而,这一严谨结构可能因为过于“逼真”而遭到怀疑,因此,文本刻意在这里打破了原有的叙述进程。然而,结构打破后的碎片依然清晰可见,证据就是“首先”一词(这与文章开头出现的“首先”一词不一样,开头的“首先”与叙事结构没有关联,只表示声明的性质)。
根据楼猪在文章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叙事特征,以及极为唐突的“赎罪说”的结论,这一“首先”之后,必然应当跟随着“其次”,对“赎罪说”的心理动机、宗教(或其他信仰)意义、行为后果、情绪释放等方面有更为细致地说明。
事实表明,尽管楼猪故意或者无意识地破坏了“首先……其次”的叙事结构,其后依然对我上述内容作出了部分阐述。并且在“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的叙述中,带有极为明显的“价值上的升华”。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6、继续要对第5点进行讨论,但单独作为一点,是因为本段不仅是对单一段落的文本进行分析。
注意到,从倒数第6小节开始(包括倒数第6小节上面的一点内容),楼猪对凶手的分析进入到“价值与意义”层面。在整个这一环节中,我们可以非常察觉到,楼猪的叙事特征与文本特征,相对相对前半部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最明显的是,最后几个小节的段落,每一段的内容都相对前面较短。换言之,叙事的节奏感和变化感更强烈了。相比全文的第6小节,最后几段的内容短了太多。
这暗示出,当楼猪在进行最后几个小节的叙述时,情绪上可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相比之前的稳重和深沉,这时的笔触更为活跃、激动。尽管楼猪有极强的自控能力,但潜意识中的亢奋,依然在文本上得以显示。
我们认为,必须要这一环节中的措辞和描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
6.1、在第6小节中,文章说:“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这一小节虽然可以理解为“假设”,但是,主观情绪的流露过于强烈,甚至带有一种“诗意”,这很特别。
6.2、紧接着,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文章提到:“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这又是一处明显的“结构打破后的碎片”。根据楼猪在前半段的叙事,以他的叙事能力和逻辑思维,必然应当将“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猜测依据放在前面表达,然后再进行“合理想象”,这样才是符合思维逻辑的。但是楼猪已经控制不住情绪,完全相反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表达主观情绪,然后再来弥补,以在结构上表明,之前的情绪是“合理的想象”。这暗示出:之前的想象可能并非是“想象”,或许就是“事实”。
6.3、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楼猪对于凶手作出了人格画像,在这个画像中,凶手是一个“完美”的人,并且与“破案线索”毫无关联,几乎就是一味地表现其完美与正面。
6.4、在创作了完美的人格画像之后,楼猪在文章最后说:“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
我们注意到楼猪的开头陈述:“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实际上,楼猪自己也是在讲故事,这一矛盾暗示出,楼猪的“故事”与他们的故事有极为本质的区别:楼猪的故事是“真实”的。注意到“有价值的线索”这一措辞,以及考虑到文章后半部分楼猪的亢奋,以及挑衅式的结尾,可以认为,楼猪有充分的自信,在本文中加入了“有价值的线索”,当然,这也说明,楼猪极可能就是凶手。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楼猪在第6小节呈现的文本,这是全文最长的一段,非常着重于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猪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因为这段辩护与主题毫无关联。
其后用“CD媒介说”建立起凶手与被害人的关联,不是真正的凶手一定不会如此“确定无疑”。也许他们是在南大旁边的先锋书店认识的,或者是因南师附近的“小爽酸菜鱼”认识的,甚至有可能是在河海的舞厅里认识的。但是楼猪回避了“可能性的多样化”,这一点极为重要。
第二部分:对楼猪ID及其行为的分析。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后略)
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 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 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后略)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后略)
第三部分:对楼猪其他文本的分析
11、我们注意到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楼猪提到:“我始终认为,所谓的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又联系楼猪ID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且为有神论,与其所谓“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结论有冲突,因此……(后略)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作者:宜种田 提交日期:2008-6-24 19:37:00
一,黑弥撒(楼主)为案件知情人,或者他已经隐隐约约知道凶手的真实身份。“老曲儿”是其马甲。
二,很多的、WCAT666是同一人,也就是碎尸案的真正凶手。
三,黑弥撒与凶手同处一个圈子:生活在南京的部队*河蟹*,喜欢音乐和哲学,和南大有某些未知联系。
四,黑弥撒和凶手在发帖前并不认识,但不能保证接下来他们会不会互相猜出对方身份。
五,附带结论:黑弥撒对原南大曲姓校长有个人情绪。
我的思路如下:
1,黑弥撒发完主帖后,在23:09:37说“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天涯网友都知道,一般的娱乐消遣帖,没有谁会去主动撇清主帖与ID的关系。这和主帖的工整表露出来的一致:即楼主发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同时料到了帖子的影响力,在POLICE介入前并不想过早地与现实发生联系。消遣帖的事实和帖文的深思熟虑存在矛盾。局外人的身份和怕人怀疑的谨慎(希望和别人QQ视频)存在矛盾。
2,黑弥撒的“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离市区有几十公里,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表明他居住在南京,有车,经济宽裕,能自由进出戴笠楼。戴笠和杀人狂存在未知关连。
3,黑弥撒在19日晚上21:49发帖,到第二天14:12“很多的”回三段长论,中间时隔17个小时,之间不过只有不到20个回复,如果不是有“很多的”提起来,早已石沉大海。而且一出手,就是一篇连标点都不乱,结构和措辞工整,思路极为清晰的几千字。由此可以表明,他对碎尸案的关注非同一般。先在WORD上打好再传上去,表明他回复前也是经过深思熟虑。
4,“很多的”在这篇长文写有这样几句话
--------------------
“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
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
根据前面第3点分析,我们知道他根本就不是无聊。事实上他是从杂谈的海底捞出昨夜的一篇帖子,然后花了近一个小时在WORD上写出工整严密的几千字,分三次传上去。请注意,这三次上传在下午两点,如果是一篇火帖,是会被其他网友的回帖冲断的。但他的想法落空了,偏偏没有人回复。可见他对此案的关注和敏感是大大超出局外普通人的。显然,他回帖行为把自己暴露得一干二净。
5,“很多的”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尸体腐败)、军队(G-U-N)非同一般的熟悉。这和他的部队*河蟹*、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见以下等回复:

小高你真行
357 楼
引用 @llfly 发表的:
北大弑母案还是凶手主动透露的,现在不也抓不到人?

什么事都不是绝对的。我国目前的命案破案率还是很高的。

声慢慢
358 楼
引用 @Yuy6348 发表的:
能做出这种行为且没有被抓到的人,基本很难不再犯案,那么很大可能凶手已经死了

凶手也会怕被抓,当时那个排查力度,他哪来的胆量再犯案,早就老实的呆着了
S
SimonZ620
359 楼
引用 @陈玺 发表的:
你没有明白他的意思

他是神马意思

末法王座
360 楼
引用 @别浪我们能赢 发表的:
另外谁无聊有那么强大背景,杀一个女大学生

还切片


切片??快吐了!

C
Coco喵了个猫
361 楼
引用 @邓肯的魔手 发表的:
然后呢?就这?太水了吧
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血色天都,就是讲这个事情的,没看到结果我就全身发凉。

十宗罪也看过这个案子,人名都没改。。

惭愧之褥
362 楼
引用 @XJX_ 发表的:
凶手处理尸体的手法,应该不是激情杀人吧

他的意思是 无差别杀人吧 就是跟死者没有任何关系 纯粹就是想杀她

S
SimonZ620
363 楼
引用 @晚上贼精神 发表的:
即使没有dna,但是基本可以肯定不是普通的变态罪犯,也不是什么警察没有线索查,能这么复杂的冷冻后再切割尸体不像是一般罪犯的手法

这个案子细节我没关注过,但是那个年代,没有摄像头,也没有录入指纹,信息也不联网,不知道罪犯有没有留下什么DNA信息或其他,那你说这怎么查呢?很难吧

最爱女优
364 楼
引用 @dyz971230 发表的:
那个罪犯真的极其低调,虽然我记得在他家小商店买过几次水,但我真的记不起来他任何体貌特征

汗,你在那个学校上学?
丨丶飘
365 楼
最后其实破了。只是凶手惹不起,就过了……

江小Q
366 楼
引用 @吾乃常山赵子龙也 发表的:
借楼,谁知道前两年那个北大弑母案破了没有?

他是生不见人,美国那边章莹颖是死不见尸。。。

叮当狼唐斯
367 楼
引用 @傻孩子本不傻 发表的:
有人提出过一种观点,自负的凶手会希望自己的作品得到别人的关注,所以…楼主你自首吧

模仿犯

秀秀儿的老公
368 楼
看过,觉得最大可能的凶杀是法医!说厨师屠夫啥的,感觉心理不会这么强大!从分尸的手法上看很专业,那法医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解剖和反侦察能力都很好!
克里斯辛格
369 楼
引用 @TOPLiLiLi 发表的: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
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后边几句话要么是蠢,要么是坏。

b
bailixi
370 楼
引用 @伏波山子 发表的:
这个案子最让人浑身发凉的是,凶手从那以后金盆洗手,像正常人一样活在我们周围。和我们一样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可能是隔着屏幕看你发言的人,可能是今天早上拉你上班的司机,甚至可能就是你的家人。想想我就浑身发抖

说不定凶手正在回复楼主的帖子

S
SimonZ620
371 楼
引用 @爪机无力 发表的:
白银案是有罪犯DNA的啊。
这个破案就是时间问题,只能等待。

南大这个有什么?
相当于平白出现一堆人肉组织。
然后找出被害人,其他没了。
如果不是熟人作案,当时没有那么多监控,根本破不了的。

白银那个即使有DNA,也是很偶然才破案

逍遥KD
372 楼
引用 @TOPLiLiLi 发表的: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
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主要还是早年的刑侦手段太落后,远比不上今天

中国人老强
373 楼
引用 @y组合子 发表的:
白银案破了是个巧合啊,罪犯侄子还是外甥来着犯罪了,DNA跟罪犯相似度太高了,才别提出来的,这要是家族没人犯罪,一样破不了

并不是,主要是依靠姓氏基因这项技术。通过共同父系祖先基因序列锁定凶手的族群,然后对这个族群每个可疑年龄段人物进行再次筛选,最终锁定了。
骑鲨鱼去冲浪
374 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S
SimonZ620
375 楼
引用 @云彩朵朵 发表的:
不用缜密,在没监控没身份证实名的年代,你坐车跑到别处杀个人回来一样查不出。现在很多旧案告破就是因为DNA库的建立,当时留下的线索现在才用得上

而且DNA检测现在也不是所有人都被公安检测,也只是检测嫌疑犯,所以后续不犯案的话即使有DNA,也未必破案,白银那个还是因为罪犯亲戚犯案被查DNA结果发现相似,相当偶然了

S
SimonZ620
376 楼
引用 @队友要球拔起投 发表的:
可能就是虎扑jr,可能就是发帖的lz,想想都怕

可能就是这个层主,阔怕

砍鲨战术
377 楼
南大碎尸案是孤案,看起来又不像激情杀人,我觉得被忽略的罪犯有可能犯案后不久就出意外死了,没来得及做第二起案件。
如墨在腾
378 楼
其实多了解国内外类似变态杀人案就知道了,此类凶手和被害人没有直接的社会关系,无法通过这一条进行排查的话,在那个年代破案难度就会陡然增加。
然后,凶手往往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类似指纹,脚印这种证据很难留下。
此类罪犯被抓获的主要原因往往是因为这种犯罪动机都是满足其变态的心理需求,所以他们不太可能只作案一次,往往会变成连环杀人案。杀的多了,再缜密留下的证据也就变多了。
可是南大这个案子最诡异的就在于,凶手分明是个与被害人无明显社会联系,又将被害人整齐分尸,具有鲜明的反社会人格,变态杀人的特征,却只犯了这一次案。此后,就没有作案手法类似的案件发生,这也导致了该案件成为了悬案。

T
TOPLiLiLi
379 楼
引用 @克里斯辛格 发表的:
后边几句话要么是蠢,要么是坏。

就会说这么一句话吧

S
SimonZ620
380 楼
引用 @bailixi 发表的:
说不定凶手正在回复楼主的帖子

你回贴的时候回复楼主的不就是你吗?

声慢慢
381 楼
引用 @秀秀儿的老公 发表的:
看过,觉得最大可能的凶杀是法医!说厨师屠夫啥的,感觉心理不会这么强大!从分尸的手法上看很专业,那法医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解剖和反侦察能力都很好!

这几个职业人员早就重点排查了,以当时的力度,是很难逃过去排查的
不一样的嗜好
382 楼
每过几年就有人在网上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像是在嘲笑*河蟹*,又像是向众人炫耀

我就投投看
383 楼
引用 @一生和球双手控球 发表的:
那个是关系太强大,证据确凿,但是抓了又放了,后来出国了。

朱令案的水感觉太深了,都说孙维背景,但是朱贝郭几家哪家背景不厚?细思极恐

请叫我王小欠
384 楼
引用 @艾弗森变向过人 发表的:
真可惜,还是被你抢先了一步呀.jpg




B
BZSZZ
385 楼
引用 @SimonZ620 发表的:
层主应该是指那个年代,如果没有任何DNA之类的,真的难破,白银连环杀人案也是因为DNA检测,要是没有留下证据,现在也未必能破

不用这么严谨了 没有DNA 根本破不了
这案子都多少年了
这些还是属于影响力较大的案件 以前这种没有破案的案件肯定不少吧
现在是科技手段高了 证据好找 人也好抓
b
bailixi
386 楼
引用 @SimonZ620 发表的:
你回贴的时候回复楼主的不就是你吗?

看不懂你的逻辑。麻烦先看下啥叫楼主

请叫我王小欠
387 楼
引用 @末法王座 发表的:
切片??快吐了!

你不知道嘛,这个案子老有名了

东吴集团
388 楼
楼主,算算时间你也也有40多岁了吧,自首吧,也让亡灵安息吧
瘸腿摇摆人
389 楼
月经贴



单打王汤神
390 楼
翻了几页评论,我没什么想说的,还发现了几本小说 看下
我最帅丫
391 楼
小说《十宗罪》有对这个案子进行还原,在之后的续作中有作者对这个案子的推测判断,很好看的一本小说!

爪机无力
392 楼
引用 @SimonZ620 发表的:
白银那个即使有DNA,也是很偶然才破案

所以说白银案是时间问题。


華丽忧伤
393 楼
可能凶手早就死了

公众号一页云影
394 楼
引用 @TOPLiLiLi 发表的:
因为没法破,早年没有这么多监控,又是孤案,又没有啥证据,除非凶手自首……
激情杀人是最难破的,现实破案不是靠本格推理,先排查人际关系,然后找出作案动机,再确认凶手。所以,当你杀掉一个和你毫无人际关系的人,且不留下关键证据,不连续犯案,警察很难找到你的

首先这应该不属于激情杀人,激情杀人不会有这么缜密的尸体处理,通常都是简单粗暴的毙命,如果没有深仇大恨,一般都是变态杀人比较多;第二,这个案子手法很复杂,碎尸很多,难处大在一个是没有找到第一案发地,导致少了很多证据线索;再一个就是年代久远导致了刑侦手段不够发达,可能漏掉了一些微小的信息。不过有一点是倒是没错,孤案并且凶手不声张,很有可能要埋没成悬案了

东港区吴彦祖
395 楼
天眼是什么...是 天网 吧
随便你地
396 楼
引用 @永远的契卡 发表的:
在天涯上有这个帖子,当时看的感觉后背冒冷汗。因为南大碎尸案时,我上小学五六年级,家离南大本部非常近,就感觉凶手居然在附近,而且事后还上网发帖。

这个帖子我看过几次了,所以比较关注了……心思实在是太缜密了……

s
swerdfish
397 楼
引用 @吾乃常山赵子龙也 发表的:
借楼,谁知道前两年那个北大弑母案破了没有?

知道是谁干的,就是抓不到人

西
西东皇东西帝
398 楼
引用 @既明且哲 发表的:
朱令案有结果了吗?没破的案子太多了。

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惘,人寰无限。
泣血淫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练。
残血升,骤起烈烈风。
尽吹散。

??????

风语者希尔瓦娜斯
399 楼
引用 @秋名山顶老司机 发表的:
你要补充一下,那是以前,现在天眼和刑侦技术没几天就抓到你了,大家千万别以身试法

⊙∀⊙!
开头就说了早年了啊。。。

北岭黄大仙
400 楼
引用 @1143972707 发表的:
真要背景强大找个替罪羊不就行了,感觉就是单纯破不了。

不厚老婆还杀了洋大人呢,不下台永远也不会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