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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哼哼哈哈
接近 15 年
楼主 (北美华人网)
http://bugu.cntv.cn/news/finance/jingjiyufa/classpage/video/20100909/101177.s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2 11:09:57编辑过]
哼
哼哼哈哈
接近 15 年
2 楼
母亲应该是最爱我们的人,却千方百计的害她,节目最后,她对镜头说,除非她(朱金红)把房产授权给我,不然病怎么好透?没好透,我就不接她出来!!!!!!!!!!!Z-Fu部门不作为,使她关在精神病院半年了,直到今天2010年9月12日,她还在南通市第四医院里面关着,不知道何时能出来。在我映像里这至少是近年来第6起这样的事件,监狱关人也是要讲证据的,精神病院却可以肆意的关押治疗没有生病的人....这是中国法制建设中一个巨大的漏洞,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因为这个漏洞遭受不公待遇,也许会是,你我他!
希望大家能转发这个帖子!
如题,一下是百度来的转载:
[原创]恶毒母亲绑架亲生女 精神病院当帮凶 -还有没有王法!
杞人不知忧天 于 2010-6-10 14:56:4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律师之窗
恶毒母亲为财产绑架亲生女
精神病院收医疗费充当帮凶!
——我发誓 我下面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 我愿为我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 承担一切后果 在此发帖 迫于无奈 只希望这世道还有公理 希望各位朋友帮忙顶起 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 为了我处于死亡边缘的朋友——谢谢大家了!
6月10日,我的同学兼好友朱金红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94天。。。。。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你最亲的人,是最爱你的人;母亲,是慈祥的 ,是无私的,是永远呵护自己儿女的……
然而 我这位同学却是万分不幸,她有的是一个十分歹毒的“母亲” 处心积虑的腰置她于死地。。。。。在国外历经磨难。当她身心俱惫地踏进家门的时候,等待她的不是母亲慈祥的笑容和问候,而是一个她万万也没想到的地方----精神病医院!
做为她多年的同学和好友,我深感震惊!一个好端端的、有学问又聪明的人,怎么转眼就被变成精神病了呢?
我的同学朱金红,女,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一个农民家庭。她从小非常聪明好学的人,90年代就读于南京大学外经贸系,大学毕业后赴国外工作,现身份为归国华侨。
凭着她的勤奋努力,在国外赚了不少钱,昔日的同学们也都很羡慕她。有钱了但她不忘本,2000年她在老家给自己的母亲盖了一幢楼房,成为当地首屈一指、人人羡慕的“小洋楼”,贫困的家庭因为她的资助很快富裕起来。她又先后在北京、上海、南通等地购买了房产用于出租,由于自己身在国外,房租都由母亲唐美兰收取,而她万万也想不到,这一切竟然给自己埋下了祸根,让自己如今身陷囹圄。
2008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朱金红在国外失业,因为失去了经济来源,她回到国内,想亲自打理房产。可是,她这一回来,引起了其母亲及家人包括姐姐、姐夫的严重不满,一家人开始密谋侵吞他的财产。而这一切,她还蒙在鼓里。
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虽然已经70多岁了,但不是等闲之辈,曾听朱金红讲过,她母亲在三余镇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没人敢惹。08年2月份,唐美兰拿着一张南通市通州区三余派出所出具的“朱金红为精神病患者的证明”到处造谣,逢人就说自己女儿有精神病、已经失去正常人的行为能力。并找到朱金红在北京、上海房产的承租人,直接把租金收到自己的口袋,完全控制了朱金红的房屋租金。找来“讨债公司”的打手几次绑架、非法囚禁朱金红,每次非法关押的时间都多达十余天,每次朱金红都是求助110、同学、朋友的帮助才得以逃脱。一旦110出警,朱金红的母亲就拿出三余镇派出所的“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证明”,不明真相的房客开始对朱金红不敢相信,有的干脆拒绝把房租交给朱金红。
于是,不服气的朱金红向通州市p.o.l.i.c.e局举报了三余派出所出具假证明一事,经过艰难的投诉和p.o.l.i.c.e机关查证,后查清是朱金红的姐夫朱健(此人当时是南通市通州市三余镇派出所的民警)偷盖派出所的公章出具的“假证明”,后朱健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从此,朱金红更被家里人视为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家庭仇恨由此结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欲霸占她的财产而引起。
从2008年到2009年,朱金红被自己的母亲、姐姐、姐夫多次雇人绑架和非法拘禁。最长的一次,她被关了近20天,这期间朱金红的母亲一直逼迫她交出房产和所有存款,但朱金红不肯就范。后朱金红向我们几位同学求助才得以逃脱,回到国外。
俗话说 虎毒不食子 但朱金红万万没有想到 她的这位歹毒的母亲不但要霸占她所有的财产 而且还处心积虑的要置她于死地。今年3月5日,朱金红从国外回来,准备处理国内的房产。但她刚一回南通就被她母亲雇的几个打手抓住(听朱金红讲,这几个人曾经多次被她母亲雇佣绑架她,是XX讨债公司的--其实就是黑社会的流氓)。随后朱金红被五花大绑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在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据能证明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 收取了朱金红母亲交的所谓“医疗费”后,就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就此关押起来。更令人气愤的是,朱金红的母亲随后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法院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从而达到侵吞自己女儿全部财产的目的,真是恶毒之极!
朱金红刚开始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她还可以和同学、朋友通话。后来我们再打电话 医院工作人员就不准她接听了。电话里她告诉我们,她被抓进精神病院后,遭到非人的折磨。医生在她母亲“没病也要给她看出病来”的授意下,强迫她吃药打针,稍有不从,即遭到工作人员的呵斥甚至电击 。。。这哪里是医院?简直比地狱还黑!
在和她通话后,我们几位同学马上为她请了律师,希望用法律为她讨还公道。但令人遗憾和气愤的是,从立案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了,受理此案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迟迟没有判决结果!我的同学,一个柔弱的女子,依然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隔绝了朱金红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们几次要去看她,都被医院拒绝;连我们请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找她了解情况,都被医院拒之门外……非常气愤!是谁给医院这么大的权力?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医院,法律都奈何不得?
3个月的时间 92个日日夜夜了,朱金红,一个柔弱的女子,被非法剥夺了人身自由、绝望地被强制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上、肉体上遭受着巨大的折磨,背负着莫大的屈辱!我们几次要求把她接出来,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就是坚决不肯放人,并回复说任何部门都无权介入。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她那恶毒的母亲和家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置她于死地,从而完全霸占她的财产。我们担心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真不知她是否还能活着出来?
尽管我们几位身在外地的同学往返南通数次,想要把她救出来,但都无功而返,连人都见不着。朱金红其他亲人、朋友和律师也多方奔走,向当地华侨办、妇联都反映过她的不幸遭遇。但如石沉大海, 杳无音信!!
现在 朱金红依然被非法地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被隔绝在一个黑狱般的地方,每天被强迫吃药、打针,而精神病院和绑架朱金红的人至今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被害人有所谓“精神病”的证据。从立案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的时间了 而依照法律规定 此案已经早已超过审结期限 但承办此案的崇川区人民法院不知为何原因,迟迟没有做出判决!!是真的奈何不了精神病院?还是有所顾忌?难道都在等朱金红被折磨至死吗?——真令人心寒 悲哀!还有没有天理 还有没有王法!
朱金红 希望你坚强点 坚持住!
——希望广大正义之士关注此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1 20:27:29编辑过]
p
pepper1986
接近 15 年
3 楼
MARK。看视频ING。。。。
哼
哼哼哈哈
接近 15 年
4 楼
真的是太可怜了。
p
pepper1986
接近 15 年
5 楼
看视频。她妈妈真不是省油的灯!
l
llzzxxcc
接近 15 年
6 楼
天下居然有这样狠毒的母亲,为了夺女儿的财产,诬陷女儿有精神病。
片子里说到,医生已经说她女儿现在很正常,这个做母亲的就是不接女儿出院,原因就是因为女儿不签房产委托书
。
蚊
蚊子包
接近 15 年
7 楼
太可怜了,按照医院的说法现在陷入死循环了。
j
jumpjump
接近 15 年
8 楼
这个。。。。。 确定这个是亲生的妈?
W
WooMe~
接近 15 年
9 楼
这样的妈也有...
垚
垚圭土
接近 15 年
10 楼
虎毒还不食子呢
D
Doramiumiu
接近 15 年
11 楼
这也叫一个妈啊!!!!!!!!!!!!!!!!!!!!!!!
恋
恋恋泡
接近 15 年
12 楼
之前深圳的也是有一个这样的事情 那女孩子最后看破红尘 出家为尼了
L
LovlyBone
接近 15 年
13 楼
我还是不看算了。。。。。。。。。。。
d
daka
接近 15 年
14 楼
她妈妈都多次绑架囚禁她了,为啥她还没有足够的防范?房产证难道一直没有拿回来?否则她回国的事,完全可以隐瞒她家人呀。如果这是真事,这个女事主的行为也挺不可思议的。
d
daka
接近 15 年
15 楼
另外不知道她现在是否是美籍,如果是的话,也许可以试试找美国领事馆出面?
m
melene3
接近 15 年
16 楼
恶毒的母亲!!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17 楼
以下是引用daka在9/12/2010 12:23:00 AM的发言:
她妈妈都多次绑架囚禁她了,为啥她还没有足够的防范?房产证难道一直没有拿回来?否则她回国的事,完全可以隐瞒她家人呀。如果这是真事,这个女事主的行为也挺不可思议的。
看到她曾经在日本的同事说,她本身性格很软弱,两次婚姻的失败也是因为这个母亲造成的。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18 楼
以下是引用daka在9/12/2010 12:29:00 AM的发言:
另外不知道她现在是否是美籍,如果是的话,也许可以试试找美国领事馆出面?
她拿的是日本绿卡,前老公是日本人。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19 楼
谢谢转帖的MM,刚我还想转来着,就看到你已经贴上了。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20 楼
这世上,打着母亲名义的恶人不在少数,唉。
t
ttxin
接近 15 年
21 楼
刚在军事版看到这个视频,这个女的真是太可怜了。
她的律师难道就不能再找个全国权威的精神病鉴定的,再去鉴定一次么。
国内的人命真是好贱啊,感慨一下。
d
daka
接近 15 年
22 楼
看完视频真是气死了。不光是她母亲,包括那个精神病院的医生,应该也有问题。后来估计是看到中央台来采访了,所以改口了。这个女的虽然摊上了一个禽兽妈,但是还好有一些关心她,而且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的朋友同学,所以这事能被捅出来,估计现在有望早日出院了,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但是还不知道有多少比她还不幸的人,唉~~~~
PS LZ的这个标题没起好,如果改成“恶毒母亲为了侵占房产,把亲女送进精神病院”,估计关注的人会更多~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23 楼
据该医院的医生说,中央电视台大部分的采访是偷拍的。
今天有人给院长打电话质问他们医院的做法,该院长坚持一定要其母亲接才能出院。
还有消息说,朱还在吃精神方面的药,医院认定她有精神病的,表面看不出,是他们用“科学的方法”检测出来的。
报道还提到,当地有关部分也协调过此事,但都因为朱母和家人的阻扰不了了之,
出院的希望渺茫的很,地方政府不作为才能让朱母等人无法无天。
事件过去已经好几个月了,该走的法律途径都走了,结果一个精神正常的人还是被关在精神病院。
做人一定不能太软弱了!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24 楼
从天涯看到的:
作者:又怕又喜欢 回复日期:2010-09-12 14:45:08
[新闻快讯] 记者昨天见到朱金红
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播出了《一份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的节目。报道南通一对母女有矛盾,母亲认为女儿有精神病,雇佣人绑女送进精神病院,如今医院认为该女可以出院,但就是没人接她出院。该节目的播出,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
昨天上午,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徐健副科长的陪同下,记者在该院精神三科见到了朱金红。记者见到朱金红时,她刚参加医院的公疗回来,显得特别开心。她上身穿一件紫色的衬衫,头发梳理得很整齐,脸上气色不错,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很清爽,但头发已经花白。朱金红告诉记者,她是今年3月8日被其母雇佣的人绑架送进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到现在已经六个多月了。3月中旬的时候,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吴陈根法官到医院向她了解情况,她才知道其母3月13 日就委托南通瑞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晨曦向法院提交了“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书。
朱金红说她毕业于南京大学外经贸系日本语专业,在南通工作一段时间后赴日本打工,与日本三洋电器的一位管理人员相爱并结婚,生有一子,她现持日本永久居住证。在国内北京、上海、南通等地均有房产,现房产价值约几百万元人民币。她在日本期间,国内房产都交由其母唐美兰打理,用于出租。所得租金归其母所有。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她在国外失业,失去了经济来源,回到国内,欲收回房产自己打理。但此举引起其母等的不满。其母曾持一张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三余派出所出具的 “朱金红为精神病患者”的证明到处说朱金红有精神病。后朱金红向通州区公安局督察处反映,通州区公安局经调查,确认该证明为其母要求当时在三余派出所工作的民警朱健所为,证明上面的章是朱健偷盖的。朱健因此遭到了开除的处分。朱健是朱金红的大姐夫,由此,她与其母等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几次遭到其母等雇佣的人的绑架,欲送其去精神病院。后在同学和朋友的帮助下,逃到日本。
朱金红认为时间可以淡化一切。时隔两年后的2010年3月8 日,朱金红又回到了南通,她打电话给她的一个表弟,让他装修南通的房屋,顺便做做母亲的工作。她认为毕竟是母女,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但令她没有料到的是,当晚她就被其母唐美兰雇佣的人绑架。强行送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前段时间,医院通知她母亲来接她出院,她母亲让她写下“房产委托书”才肯接她出院。她认为自己是个正常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肯写房产委托书。但她母亲认为不写房产委托书就不接她出院,说朱金红没有“好透(痊愈的意思)”。她现在迫切希望南通市妇联和相关部门能出面帮她走出精神病院。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王丽娟告诉记者,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多次向主管部门汇报朱金红的具体情况,多次与朱金红的母亲沟通。目前已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送达朱金红的母亲,如果其母再不前来办理出院手续,他们将依据法律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南通市人大信访办组织卫生局、公安局、妇联、侨联、法院、医院等相关部门也已经开了两次碰头会,商量如何帮助朱金红出院,包括出院后的安排。
l
llbm
接近 15 年
25 楼
以下是引用jumpjump在9/11/2010 9:49:00 PM的发言:
这个。。。。。 确定这个是亲生的妈?
热
p
proserpina
接近 15 年
26 楼
以下是引用daka在9/12/2010 12:23:00 AM的发言:
她妈妈都多次绑架囚禁她了,为啥她还没有足够的防范?房产证难道一直没有拿回来?否则她回国的事,完全可以隐瞒她家人呀。如果这是真事,这个女事主的行为也挺不可思议的。
"她认为毕竟是母女,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 ------- 愚
l
linglituo
接近 15 年
27 楼
想起了绝望主妇里的完美主妇BREE在精神病院逃出来的剧情。。。
x
xzyj
接近 15 年
28 楼
真是好可怜的
a
appleqj
接近 15 年
29 楼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BTW,看了这个,真的觉得中国的法律好薄弱啊,简直到了荒蛮时期,就这样 毫无正常鉴定和凭证 只凭某人的一面之词 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强制关进 精神病院,这叫啥社会啊。
a
appleqj
接近 15 年
30 楼
诅咒这个恶毒的老太婆 没有好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2 10:56:25编辑过]
w
wanderwonder
接近 15 年
31 楼
太可怕了,这样的制度下想害人太容易了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32 楼
以下是引用appleqj在9/12/2010 10:55:00 AM的发言: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BTW,看了这个,真的觉得中国的法律好薄弱啊,简直到了荒蛮时期,就这样 毫无正常鉴定和凭证 只凭某人的一面之词 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强制关进 精神病院,这叫啥社会啊。
现在的中国就是钱权的社会,法律只是针对小老百姓的。
e
ertu
接近 15 年
33 楼
oh, my god, ?南通是我老家也。。。。。。
a
ajiu
接近 15 年
34 楼
这个老太婆太可怕了,她会被天打雷劈的
但是朱金红的丈夫哪里去了?他应该是可以接朱金红出院的吧?还是离婚了?
我
我不是天使
接近 15 年
35 楼
太让人吃惊了,这种妈??!
l
lostandfound
接近 15 年
36 楼
不理解,为什么朱金红出院一定要妈妈接?
l
lavender178
接近 15 年
37 楼
居然有这么狠心的母亲,好可怜
Y
Yahii
接近 15 年
38 楼
Y
Yahii
接近 15 年
39 楼
以下是引用Doramiumiu在9/11/2010 10:25:00 PM的发言:
这也叫一个妈啊!!!!!!!!!!!!!!!!!!!!!!!
re
g
grace0405
接近 15 年
40 楼
哎。真可怜。。。。还是俺的校友
b
bleachblack
接近 15 年
41 楼
太可怕了 太可怕了…………
J
Jolin
接近 15 年
42 楼
唉,有些恶人不会因为做了父母而变成圣父母的。
k
ke_ke_ke
接近 15 年
43 楼
cctv2都播了,难道还关着??
l
leowo
接近 15 年
44 楼
为什么朱金红不能控告她母亲,这个事情不能好解决吗,律师和法院真的一点用都没有
逍
逍遥游
接近 15 年
45 楼
无耻的人啊,太过分了
逍
逍遥游
接近 15 年
46 楼
以下是引用蚊子包在9/11/2010 9:27:00 PM的发言:
太可怜了,按照医院的说法现在陷入死循环了。
什么死循环?
梦
梦的衣裳
接近 15 年
47 楼
谁给总结一下,太长了
h
heka
接近 15 年
48 楼
以下是引用appleqj在9/12/2010 10:55:00 AM的发言: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re,为啥一定要有人接尤其是她母亲接才能出院?
蚊
蚊子包
接近 15 年
49 楼
以下是引用逍遥游在9/12/2010 1:23:00 PM的发言:
什么死循环?
就是医院说谁把朱金红送进去的谁才能接她出来。现在是她妈妈唐美兰把她送进去的,只能她妈妈来接,可是她妈妈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朱金红将房产处理权转让or授权给唐美兰),就不接朱金红出院。这不是死循环么。
f
fourleaf
接近 15 年
50 楼
真可怜,幸亏还有几个同学朋友
h
herline
接近 15 年
51 楼
朱金红真可怜
w
wokai
接近 15 年
52 楼
妈妈这么对待自己的女儿感觉不可思议。是不是另有隐情
m
mccoysunny
接近 15 年
53 楼
她妈都那么大年纪了,还要强行霸占那么多房产干什么,又能享受几年?还不如有个孝顺女儿,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多好。我怀疑不是亲生的
e
estel
接近 15 年
54 楼
这种恶妇,会遭报应的!!!!!!!!!!!!!!!!!
h
happymorning
接近 15 年
55 楼
咋这么变态啊
t
tfei
接近 15 年
56 楼
很生气。。。
这个女的很可怜。。。
m
momoferic
接近 15 年
57 楼
这种人渣不配当母亲,也不配拥有母亲这个称呼。。。。。。
a
autistmm
接近 15 年
58 楼
太可怕了!!!
k
ktan
接近 15 年
59 楼
这个,不是亲生的吧
d
docility
接近 15 年
60 楼
天啊~~~真是难以置信~~~~~~~~~~~~~~
山
山屾芔屾山
接近 15 年
61 楼
看谁的命长些。。。
f
fengbaoyan79
接近 15 年
62 楼
这个母亲应该去死
t
t400
接近 15 年
63 楼
真是见识到了 怎样的大千世界啊这是
h
havesomefun
接近 15 年
64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管理员屏蔽
j
jj09
接近 15 年
65 楼
我看朱的妈才有精神意想症。 怎么没人送她进精神病院.
什么法制社会, 简直是泼妇当道!
k
kehlehfeh
接近 15 年
66 楼
没人性。。
f
frid
接近 15 年
67 楼
以下是引用havesomefun在9/12/2010 3:49:00 PM的发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估计那女儿平日自己为人处世也有很大的问题。
那样的母亲, 养大的女儿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怎么2个前夫居然都不过问?
你这个也太臆断了吧.
不过怎么苦主的儿女不过问?
s
spiritys
接近 15 年
68 楼
太让人气愤了,这世上还有公道没有?!
e
estel
接近 15 年
69 楼
以下是引用havesomefun在9/12/2010 3:49:00 PM的发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估计那女儿平日自己为人处世也有很大的问题。
那样的母亲, 养大的女儿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怎么2个前夫居然都不过问?
摊上那样的妈,还得自我反省。。。。。好崇高。。。。
c
choubaobao
接近 15 年
70 楼
实在不敢相信!!
D
Doramiumiu
接近 15 年
71 楼
以下是引用山屾芔屾山在9/12/2010 3:37:00 PM的发言:
看谁的命长些。。。
就担心朱金红在精神病院呆久了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别正常人真正逼疯了。。。
她虽然立了遗嘱要捐献给慈善机构,但是会不会她真的出了事以后她妈妈要求继承她的遗产啊。
r
romenty
接近 15 年
72 楼
这个妈妈才有精神病吧?
h
haiyan2508
接近 15 年
73 楼
我相信有这样的人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也没多大区别了。我国内的房产也是被家里人霸占着。我自己挣得房产也有几百万了,租金每年都有17万。父母亲不给我。居然叫我去死。现在只能忍着。
l
linglituo
接近 15 年
74 楼
以下是引用appleqj在9/12/2010 10:55:00 AM的发言: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BTW,看了这个,真的觉得中国的法律好薄弱啊,简直到了荒蛮时期,就这样 毫无正常鉴定和凭证 只凭某人的一面之词 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强制关进 精神病院,这叫啥社会啊。
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社会制度,不止她这个案例,天涯上还列举了无数个案例,妻子对丈夫不满,可以送进精神病院去,丈夫对妻子无义也可以把她关进去,还有领导对下属不满意也关,看谁先下手为强而已。。。
这些案例里有亿万富翁,也有为了几十万的,但没有无产者,因为没钱就算是真的精神病医院怕也不想接。。。
c
complicated
接近 15 年
75 楼
那就没有人管吗?
让一个正常的人关在精神病院里面???
b
besta88
接近 15 年
76 楼
太可怜了
山
山屾芔屾山
接近 15 年
77 楼
以下是引用haiyan2508在9/12/2010 6:25:00 PM的发言:
我相信有这样的人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也没多大区别了。我国内的房产也是被家里人霸占着。我自己挣得房产也有几百万了,租金每年都有17万。父母亲不给我。居然叫我去死。现在只能忍着。
谁的名字下?
d
daka
接近 15 年
78 楼
以下是引用linglituo在9/12/2010 6:29:00 PM的发言:
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社会制度,不止她这个案例,天涯上还列举了无数个案例,妻子对丈夫不满,可以送进精神病院去,丈夫对妻子无义也可以把她关进去,还有领导对下属不满意也关,看谁先下手为强而已。。。
这些案例里有亿万富翁,也有为了几十万的,但没有无产者,因为没钱就算是真的精神病医院怕也不想接。。。
今天还跟老公argue了这个事。我觉得南通那个医院也有问题,不然为啥就是不让人直接采访朱?至于后来改口,也是因为电台去采访了吧。反正多收一个病人,他们就多挣一份钱,而且精神病还不同与别的病,有没有病,是不是治愈了,就是他们两片嘴皮一碰的事。而且朱又没有暴力倾向,关这么个病人,他们管起来也省力,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f
fpiaolin
接近 15 年
79 楼
只能说我们的社会太黑了。一个精神病法的立法还要20多年的时间,卫生局推诿说自己不是专业人士,鉴定单位说无法鉴定,医院说确实有病根据是母亲的证词,母亲说孩子的病没好透。好心人们要沦落到四处发帖来解决问题。没病的人在医院里住了半年。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环境呀。
n
nrwzd
接近 15 年
80 楼
神那,太可怜了,这个女人。。。。
怎么这个老妈这么狠毒。。
L
Lucie2006
接近 15 年
81 楼
看得我郁闷死了
居然还有这样的母亲,真是玷污了“母亲”这个神圣的称呼
l
lanhua
接近 15 年
82 楼
作者:bob8834884 回复日期:2010-09-12 00:24:23
作为一个已经在南通采访了一天的媒体记者,我愿意对以下的文字负责: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
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
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
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
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
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
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l
lanhua
接近 15 年
83 楼
作者:
ymschch
回复日期:2010-09-10 11:21:58
作者:她他可以吗 回复日期:2010-09-10 10:15:14
这件事里我觉得最吃惊的不是那个歹毒的妈如何歹毒,最让我吃惊的是这个精神病院的sb规矩,也就是说一个健康人完全可以被心怀不轨的亲戚朋友送到精神病院关起来?这简直比进监狱还保险啊?都不带给放出来的?
================
进监狱比进精神病院有保障多了
至少没人强迫你吃有害健康的精神控制类药物,就是伙食比较差,但至少没毒
狱警一般不会殴打你,监舍有监控探头防止出现在押人员互殴
进了看守所照样可以请律师、见家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证明你无罪,你就有完全民事能力,可以出来了、自由了,用不着某个和你有矛盾的人同意或者不同意
l
lanhua
接近 15 年
84 楼
作者:
马甲你个哄
回复日期:2010-09-10 20:28:28
度娘来的结果更可怕: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可能会救助无门——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发出
《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
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我国法律也并没有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明确规定,民政、卫生、公安、残联等等多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精神病院,收治病人几乎全由精神病医生个人来把
握,如果精神病医生把握不准,或者不负责地将人强制收治,那我们每个个体都面临被强制收治的威胁。而精神病院的扩建,显然就意味着更多的精神病患者被治
疗,这在客观上无疑等于增大了我们“被精神病”的可能。
l
lanhua
接近 15 年
85 楼
作者:
鸡蛋肉松卷
回复日期:2010-09-10 21:25:22
太可怕了,好象已经看到了好几例这样的事了,还有夫妻不记得是妻送夫还是夫送妻进去的,就象主持人结尾说的,现在已经有很多例这种情况了!!
【“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这一点尤其可怕,想想如果想残害一个人,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局!强行送进去,向医生编造其“病史”,其实医生哪有什么多的辅助手段,我看主要还是依赖
加害人的“病史陈述”,随便收进来了,只要加害人一天不接,这个被害者就永远不能出院!!就算哪天天开眼了,出来了,你想告么??没可能啊!!加害人会辩
解说当时送进去的时候是有病的,现在是治好了才能出来的!!要不当初医院怎么收了??而如果调查医院的话,医院势必只会说,当时送进来时确实有病!!!!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就这样的摧残一个人!人在这种环境,这样的被害刺激下,还要吃各种对身体神经损伤极大的药物,真的健康人也会病的!!!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d
daka
接近 15 年
86 楼
以下是引用lanhua在9/12/2010 9:50:00 PM的发言:
作者:
马甲你个哄
回复日期:2010-09-10 20:28:28
度娘来的结果更可怕: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可能会救助无门——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发出
《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
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我国法律也并没有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明确规定,民政、卫生、公安、残联等等多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精神病院,收治病人几乎全由精神病医生个人来把
握,如果精神病医生把握不准,或者不负责地将人强制收治,那我们每个个体都面临被强制收治的威胁。而精神病院的扩建,显然就意味着更多的精神病患者被治
疗,这在客观上无疑等于增大了我们“被精神病”的可能。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这件事,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l
lanhua
接近 15 年
87 楼
以下是引用daka在9/12/2010 10:00:00 PM的发言: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这件事,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相关法律难产25年了......
l
lanhua
接近 15 年
88 楼
看tianya上说, 朱现在这个医院的住院费是4000/月, 估计还不包括医药费
不
不靠北北
接近 15 年
89 楼
朱有个派出所的姐夫,给开的证明。这个姐夫可能就是主使人。。。
不
不靠北北
接近 15 年
90 楼
以下是引用haiyan2508在9/12/2010 6:25:00 PM的发言:
我相信有这样的人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也没多大区别了。我国内的房产也是被家里人霸占着。我自己挣得房产也有几百万了,租金每年都有17万。父母亲不给我。居然叫我去死。现在只能忍着。
天呐。。。真不敢信。!!!
不
不靠北北
接近 15 年
91 楼
以下是引用daka在9/12/2010 8:06:00 PM的发言:
今天还跟老公argue了这个事。我觉得南通那个医院也有问题,不然为啥就是不让人直接采访朱?至于后来改口,也是因为电台去采访了吧。反正多收一个病人,他们就多挣一份钱,而且精神病还不同与别的病,有没有病,是不是治愈了,就是他们两片嘴皮一碰的事。而且朱又没有暴力倾向,关这么个病人,他们管起来也省力,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现在一旦查出来医院乱收病人,他们的罪过更大,他们会把朱彻底变成精神病人的
e
estel
接近 15 年
92 楼
公布最新消息,经过跟律师,朱金红的同事等联系后
最新消息如下:
1、朱金兰的所有证件 老巫婆没收了
2、省委市委均表示关注 并且电话慰问
3、南通市检察院介入
4、南通市政府为了文明城市 全面封杀消息,经过网友努力,多家媒体前往,
唐美兰动手打了某记者
5、全国一些知名律师已经开始行动,跟我们的朱金红专门律师再尽努力
e
estel
接近 15 年
93 楼
作为一个已经在南通采访了一天的媒体记者,我愿意对以下的文字负责: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w
wxfwxfzb
接近 15 年
94 楼
这样的妈妈,晕了,什么东西啊
早晚下18层地狱
w
wxfwxfzb
接近 15 年
95 楼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v
vic3128
接近 15 年
96 楼
以下是引用wxfwxfzb在9/13/2010 10:44:00 AM的发言: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她儿子在她母亲手上,本来她是想这次带儿子一起回日本的。
b
benbenkorla
接近 15 年
97 楼
以下是引用daka在9/12/2010 8:06:00 PM的发言:
今天还跟老公argue了这个事。我觉得南通那个医院也有问题,不然为啥就是不让人直接采访朱?至于后来改口,也是因为电台去采访了吧。反正多收一个病人,他们就多挣一份钱,而且精神病还不同与别的病,有没有病,是不是治愈了,就是他们两片嘴皮一碰的事。而且朱又没有暴力倾向,关这么个病人,他们管起来也省力,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医院问题很大啊,应该控告医院,立案检查.
口诛笔伐有什么用啊,需要立案起诉老太太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3 12:03:22编辑过]
b
babypanda
接近 15 年
98 楼
太可怕了。就像天涯上有人说的,整件事情可怕的不是她那恶毒的妈,而是精神病院的态度。这样的制度下,真的有可能被身边别有用心的人整得“被精神病”啊。希望这件事情闹这么大,能引起ZF的关注,早日完善这部分的法律制度。
这老大婆估计就一出头的枪,背后肯定有个大头呢。不然就这么一个一把年纪的无知老太婆,还懂得起送人进精神病院,还知道向法院申请其女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一家什么人啊,个个都这么恶毒。
L
Lucie2006
接近 15 年
99 楼
看了录像,觉得这个恶毒的母亲很高明,从法律的角度讲
在最后,她要求女儿一定要正式向自己道歉--道什么歉?如果道歉了的话,也就是默认自己有精神病,母亲的做法是正确的?
L
Lucie2006
接近 15 年
100 楼
以下是引用wxfwxfzb在9/13/2010 10:44:00 AM的发言: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她的证件都被母亲扣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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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帖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2 11:09:57编辑过]
母亲应该是最爱我们的人,却千方百计的害她,节目最后,她对镜头说,除非她(朱金红)把房产授权给我,不然病怎么好透?没好透,我就不接她出来!!!!!!!!!!!Z-Fu部门不作为,使她关在精神病院半年了,直到今天2010年9月12日,她还在南通市第四医院里面关着,不知道何时能出来。在我映像里这至少是近年来第6起这样的事件,监狱关人也是要讲证据的,精神病院却可以肆意的关押治疗没有生病的人....这是中国法制建设中一个巨大的漏洞,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因为这个漏洞遭受不公待遇,也许会是,你我他!
希望大家能转发这个帖子!
如题,一下是百度来的转载:
[原创]恶毒母亲绑架亲生女 精神病院当帮凶 -还有没有王法!
杞人不知忧天 于 2010-6-10 14:56:4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律师之窗
恶毒母亲为财产绑架亲生女
精神病院收医疗费充当帮凶!
——我发誓 我下面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 我愿为我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 承担一切后果 在此发帖 迫于无奈 只希望这世道还有公理 希望各位朋友帮忙顶起 为了一个鲜活的生命 为了我处于死亡边缘的朋友——谢谢大家了!
6月10日,我的同学兼好友朱金红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的94天。。。。。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你最亲的人,是最爱你的人;母亲,是慈祥的 ,是无私的,是永远呵护自己儿女的……
然而 我这位同学却是万分不幸,她有的是一个十分歹毒的“母亲” 处心积虑的腰置她于死地。。。。。在国外历经磨难。当她身心俱惫地踏进家门的时候,等待她的不是母亲慈祥的笑容和问候,而是一个她万万也没想到的地方----精神病医院!
做为她多年的同学和好友,我深感震惊!一个好端端的、有学问又聪明的人,怎么转眼就被变成精神病了呢?
我的同学朱金红,女,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一个农民家庭。她从小非常聪明好学的人,90年代就读于南京大学外经贸系,大学毕业后赴国外工作,现身份为归国华侨。
凭着她的勤奋努力,在国外赚了不少钱,昔日的同学们也都很羡慕她。有钱了但她不忘本,2000年她在老家给自己的母亲盖了一幢楼房,成为当地首屈一指、人人羡慕的“小洋楼”,贫困的家庭因为她的资助很快富裕起来。她又先后在北京、上海、南通等地购买了房产用于出租,由于自己身在国外,房租都由母亲唐美兰收取,而她万万也想不到,这一切竟然给自己埋下了祸根,让自己如今身陷囹圄。
2008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朱金红在国外失业,因为失去了经济来源,她回到国内,想亲自打理房产。可是,她这一回来,引起了其母亲及家人包括姐姐、姐夫的严重不满,一家人开始密谋侵吞他的财产。而这一切,她还蒙在鼓里。
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虽然已经70多岁了,但不是等闲之辈,曾听朱金红讲过,她母亲在三余镇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没人敢惹。08年2月份,唐美兰拿着一张南通市通州区三余派出所出具的“朱金红为精神病患者的证明”到处造谣,逢人就说自己女儿有精神病、已经失去正常人的行为能力。并找到朱金红在北京、上海房产的承租人,直接把租金收到自己的口袋,完全控制了朱金红的房屋租金。找来“讨债公司”的打手几次绑架、非法囚禁朱金红,每次非法关押的时间都多达十余天,每次朱金红都是求助110、同学、朋友的帮助才得以逃脱。一旦110出警,朱金红的母亲就拿出三余镇派出所的“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证明”,不明真相的房客开始对朱金红不敢相信,有的干脆拒绝把房租交给朱金红。
于是,不服气的朱金红向通州市p.o.l.i.c.e局举报了三余派出所出具假证明一事,经过艰难的投诉和p.o.l.i.c.e机关查证,后查清是朱金红的姐夫朱健(此人当时是南通市通州市三余镇派出所的民警)偷盖派出所的公章出具的“假证明”,后朱健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从此,朱金红更被家里人视为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家庭仇恨由此结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欲霸占她的财产而引起。
从2008年到2009年,朱金红被自己的母亲、姐姐、姐夫多次雇人绑架和非法拘禁。最长的一次,她被关了近20天,这期间朱金红的母亲一直逼迫她交出房产和所有存款,但朱金红不肯就范。后朱金红向我们几位同学求助才得以逃脱,回到国外。
俗话说 虎毒不食子 但朱金红万万没有想到 她的这位歹毒的母亲不但要霸占她所有的财产 而且还处心积虑的要置她于死地。今年3月5日,朱金红从国外回来,准备处理国内的房产。但她刚一回南通就被她母亲雇的几个打手抓住(听朱金红讲,这几个人曾经多次被她母亲雇佣绑架她,是XX讨债公司的--其实就是黑社会的流氓)。随后朱金红被五花大绑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在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据能证明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 收取了朱金红母亲交的所谓“医疗费”后,就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就此关押起来。更令人气愤的是,朱金红的母亲随后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法院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从而达到侵吞自己女儿全部财产的目的,真是恶毒之极!
朱金红刚开始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她还可以和同学、朋友通话。后来我们再打电话 医院工作人员就不准她接听了。电话里她告诉我们,她被抓进精神病院后,遭到非人的折磨。医生在她母亲“没病也要给她看出病来”的授意下,强迫她吃药打针,稍有不从,即遭到工作人员的呵斥甚至电击 。。。这哪里是医院?简直比地狱还黑!
在和她通话后,我们几位同学马上为她请了律师,希望用法律为她讨还公道。但令人遗憾和气愤的是,从立案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了,受理此案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迟迟没有判决结果!我的同学,一个柔弱的女子,依然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而这家所谓的“人民医院”隔绝了朱金红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们几次要去看她,都被医院拒绝;连我们请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找她了解情况,都被医院拒之门外……非常气愤!是谁给医院这么大的权力?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医院,法律都奈何不得?
3个月的时间 92个日日夜夜了,朱金红,一个柔弱的女子,被非法剥夺了人身自由、绝望地被强制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上、肉体上遭受着巨大的折磨,背负着莫大的屈辱!我们几次要求把她接出来,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就是坚决不肯放人,并回复说任何部门都无权介入。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她那恶毒的母亲和家人,时时刻刻都在想置她于死地,从而完全霸占她的财产。我们担心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真不知她是否还能活着出来?
尽管我们几位身在外地的同学往返南通数次,想要把她救出来,但都无功而返,连人都见不着。朱金红其他亲人、朋友和律师也多方奔走,向当地华侨办、妇联都反映过她的不幸遭遇。但如石沉大海, 杳无音信!!
现在 朱金红依然被非法地关押在精神病院里,被隔绝在一个黑狱般的地方,每天被强迫吃药、打针,而精神病院和绑架朱金红的人至今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被害人有所谓“精神病”的证据。从立案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的时间了 而依照法律规定 此案已经早已超过审结期限 但承办此案的崇川区人民法院不知为何原因,迟迟没有做出判决!!是真的奈何不了精神病院?还是有所顾忌?难道都在等朱金红被折磨至死吗?——真令人心寒 悲哀!还有没有天理 还有没有王法!
朱金红 希望你坚强点 坚持住!
——希望广大正义之士关注此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1 20:27:29编辑过]
片子里说到,医生已经说她女儿现在很正常,这个做母亲的就是不接女儿出院,原因就是因为女儿不签房产委托书
她妈妈都多次绑架囚禁她了,为啥她还没有足够的防范?房产证难道一直没有拿回来?否则她回国的事,完全可以隐瞒她家人呀。如果这是真事,这个女事主的行为也挺不可思议的。
看到她曾经在日本的同事说,她本身性格很软弱,两次婚姻的失败也是因为这个母亲造成的。
另外不知道她现在是否是美籍,如果是的话,也许可以试试找美国领事馆出面?
她拿的是日本绿卡,前老公是日本人。
她的律师难道就不能再找个全国权威的精神病鉴定的,再去鉴定一次么。
国内的人命真是好贱啊,感慨一下。
PS LZ的这个标题没起好,如果改成“恶毒母亲为了侵占房产,把亲女送进精神病院”,估计关注的人会更多~
今天有人给院长打电话质问他们医院的做法,该院长坚持一定要其母亲接才能出院。
还有消息说,朱还在吃精神方面的药,医院认定她有精神病的,表面看不出,是他们用“科学的方法”检测出来的。
报道还提到,当地有关部分也协调过此事,但都因为朱母和家人的阻扰不了了之,
出院的希望渺茫的很,地方政府不作为才能让朱母等人无法无天。
事件过去已经好几个月了,该走的法律途径都走了,结果一个精神正常的人还是被关在精神病院。
做人一定不能太软弱了!
作者:又怕又喜欢 回复日期:2010-09-12 14:45:08
[新闻快讯] 记者昨天见到朱金红
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播出了《一份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的节目。报道南通一对母女有矛盾,母亲认为女儿有精神病,雇佣人绑女送进精神病院,如今医院认为该女可以出院,但就是没人接她出院。该节目的播出,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
昨天上午,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徐健副科长的陪同下,记者在该院精神三科见到了朱金红。记者见到朱金红时,她刚参加医院的公疗回来,显得特别开心。她上身穿一件紫色的衬衫,头发梳理得很整齐,脸上气色不错,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很清爽,但头发已经花白。朱金红告诉记者,她是今年3月8日被其母雇佣的人绑架送进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到现在已经六个多月了。3月中旬的时候,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吴陈根法官到医院向她了解情况,她才知道其母3月13 日就委托南通瑞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晨曦向法院提交了“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书。
朱金红说她毕业于南京大学外经贸系日本语专业,在南通工作一段时间后赴日本打工,与日本三洋电器的一位管理人员相爱并结婚,生有一子,她现持日本永久居住证。在国内北京、上海、南通等地均有房产,现房产价值约几百万元人民币。她在日本期间,国内房产都交由其母唐美兰打理,用于出租。所得租金归其母所有。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她在国外失业,失去了经济来源,回到国内,欲收回房产自己打理。但此举引起其母等的不满。其母曾持一张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三余派出所出具的 “朱金红为精神病患者”的证明到处说朱金红有精神病。后朱金红向通州区公安局督察处反映,通州区公安局经调查,确认该证明为其母要求当时在三余派出所工作的民警朱健所为,证明上面的章是朱健偷盖的。朱健因此遭到了开除的处分。朱健是朱金红的大姐夫,由此,她与其母等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几次遭到其母等雇佣的人的绑架,欲送其去精神病院。后在同学和朋友的帮助下,逃到日本。
朱金红认为时间可以淡化一切。时隔两年后的2010年3月8 日,朱金红又回到了南通,她打电话给她的一个表弟,让他装修南通的房屋,顺便做做母亲的工作。她认为毕竟是母女,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但令她没有料到的是,当晚她就被其母唐美兰雇佣的人绑架。强行送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前段时间,医院通知她母亲来接她出院,她母亲让她写下“房产委托书”才肯接她出院。她认为自己是个正常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肯写房产委托书。但她母亲认为不写房产委托书就不接她出院,说朱金红没有“好透(痊愈的意思)”。她现在迫切希望南通市妇联和相关部门能出面帮她走出精神病院。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王丽娟告诉记者,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多次向主管部门汇报朱金红的具体情况,多次与朱金红的母亲沟通。目前已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送达朱金红的母亲,如果其母再不前来办理出院手续,他们将依据法律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南通市人大信访办组织卫生局、公安局、妇联、侨联、法院、医院等相关部门也已经开了两次碰头会,商量如何帮助朱金红出院,包括出院后的安排。
这个。。。。。 确定这个是亲生的妈?
热
她妈妈都多次绑架囚禁她了,为啥她还没有足够的防范?房产证难道一直没有拿回来?否则她回国的事,完全可以隐瞒她家人呀。如果这是真事,这个女事主的行为也挺不可思议的。
"她认为毕竟是母女,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 ------- 愚
BTW,看了这个,真的觉得中国的法律好薄弱啊,简直到了荒蛮时期,就这样 毫无正常鉴定和凭证 只凭某人的一面之词 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强制关进 精神病院,这叫啥社会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2 10:56:25编辑过]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BTW,看了这个,真的觉得中国的法律好薄弱啊,简直到了荒蛮时期,就这样 毫无正常鉴定和凭证 只凭某人的一面之词 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强制关进 精神病院,这叫啥社会啊。
现在的中国就是钱权的社会,法律只是针对小老百姓的。
但是朱金红的丈夫哪里去了?他应该是可以接朱金红出院的吧?还是离婚了?
这也叫一个妈啊!!!!!!!!!!!!!!!!!!!!!!!
re
太可怜了,按照医院的说法现在陷入死循环了。
什么死循环?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re,为啥一定要有人接尤其是她母亲接才能出院?
什么死循环?
就是医院说谁把朱金红送进去的谁才能接她出来。现在是她妈妈唐美兰把她送进去的,只能她妈妈来接,可是她妈妈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朱金红将房产处理权转让or授权给唐美兰),就不接朱金红出院。这不是死循环么。
这个女的很可怜。。。
什么法制社会, 简直是泼妇当道!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估计那女儿平日自己为人处世也有很大的问题。
那样的母亲, 养大的女儿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怎么2个前夫居然都不过问?
你这个也太臆断了吧.
不过怎么苦主的儿女不过问?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估计那女儿平日自己为人处世也有很大的问题。
那样的母亲, 养大的女儿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怎么2个前夫居然都不过问?
摊上那样的妈,还得自我反省。。。。。好崇高。。。。
看谁的命长些。。。
就担心朱金红在精神病院呆久了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别正常人真正逼疯了。。。
她虽然立了遗嘱要捐献给慈善机构,但是会不会她真的出了事以后她妈妈要求继承她的遗产啊。
朱进红是成年人,完全有自主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凭什么她的母亲有那么大的权利,可以送她去精神病院 还可以决定她是否出院? 不管怎么诬陷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的“病”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的话,凭什么把一个成年人 关在 精神病院,即使是她妈 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啊。可是各个行政部门竟然听之任之,毫无办法。
BTW,看了这个,真的觉得中国的法律好薄弱啊,简直到了荒蛮时期,就这样 毫无正常鉴定和凭证 只凭某人的一面之词 就可以把一个成年人强制关进 精神病院,这叫啥社会啊。
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社会制度,不止她这个案例,天涯上还列举了无数个案例,妻子对丈夫不满,可以送进精神病院去,丈夫对妻子无义也可以把她关进去,还有领导对下属不满意也关,看谁先下手为强而已。。。
这些案例里有亿万富翁,也有为了几十万的,但没有无产者,因为没钱就算是真的精神病医院怕也不想接。。。
让一个正常的人关在精神病院里面???
我相信有这样的人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也没多大区别了。我国内的房产也是被家里人霸占着。我自己挣得房产也有几百万了,租金每年都有17万。父母亲不给我。居然叫我去死。现在只能忍着。
谁的名字下?
这就是中国现在的社会制度,不止她这个案例,天涯上还列举了无数个案例,妻子对丈夫不满,可以送进精神病院去,丈夫对妻子无义也可以把她关进去,还有领导对下属不满意也关,看谁先下手为强而已。。。
这些案例里有亿万富翁,也有为了几十万的,但没有无产者,因为没钱就算是真的精神病医院怕也不想接。。。
今天还跟老公argue了这个事。我觉得南通那个医院也有问题,不然为啥就是不让人直接采访朱?至于后来改口,也是因为电台去采访了吧。反正多收一个病人,他们就多挣一份钱,而且精神病还不同与别的病,有没有病,是不是治愈了,就是他们两片嘴皮一碰的事。而且朱又没有暴力倾向,关这么个病人,他们管起来也省力,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怎么这个老妈这么狠毒。。
居然还有这样的母亲,真是玷污了“母亲”这个神圣的称呼
作为一个已经在南通采访了一天的媒体记者,我愿意对以下的文字负责: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
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
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
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
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
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
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作者:ymschch 回复日期:2010-09-10 11:21:58
作者:她他可以吗 回复日期:2010-09-10 10:15:14
这件事里我觉得最吃惊的不是那个歹毒的妈如何歹毒,最让我吃惊的是这个精神病院的sb规矩,也就是说一个健康人完全可以被心怀不轨的亲戚朋友送到精神病院关起来?这简直比进监狱还保险啊?都不带给放出来的?
================
进监狱比进精神病院有保障多了
至少没人强迫你吃有害健康的精神控制类药物,就是伙食比较差,但至少没毒
狱警一般不会殴打你,监舍有监控探头防止出现在押人员互殴
进了看守所照样可以请律师、见家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证明你无罪,你就有完全民事能力,可以出来了、自由了,用不着某个和你有矛盾的人同意或者不同意
作者:马甲你个哄 回复日期:2010-09-10 20:28:28
度娘来的结果更可怕: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可能会救助无门——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发出
《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
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我国法律也并没有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明确规定,民政、卫生、公安、残联等等多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精神病院,收治病人几乎全由精神病医生个人来把
握,如果精神病医生把握不准,或者不负责地将人强制收治,那我们每个个体都面临被强制收治的威胁。而精神病院的扩建,显然就意味着更多的精神病患者被治
疗,这在客观上无疑等于增大了我们“被精神病”的可能。
作者:鸡蛋肉松卷 回复日期:2010-09-10 21:25:22
太可怕了,好象已经看到了好几例这样的事了,还有夫妻不记得是妻送夫还是夫送妻进去的,就象主持人结尾说的,现在已经有很多例这种情况了!!
【“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这一点尤其可怕,想想如果想残害一个人,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局!强行送进去,向医生编造其“病史”,其实医生哪有什么多的辅助手段,我看主要还是依赖
加害人的“病史陈述”,随便收进来了,只要加害人一天不接,这个被害者就永远不能出院!!就算哪天天开眼了,出来了,你想告么??没可能啊!!加害人会辩
解说当时送进去的时候是有病的,现在是治好了才能出来的!!要不当初医院怎么收了??而如果调查医院的话,医院势必只会说,当时送进来时确实有病!!!!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就这样的摧残一个人!人在这种环境,这样的被害刺激下,还要吃各种对身体神经损伤极大的药物,真的健康人也会病的!!!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作者:马甲你个哄 回复日期:2010-09-10 20:28:28
度娘来的结果更可怕: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别有用心者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可能会救助无门——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发出
《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是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的,也就是说,你越说自己没有精神病,你就越可能被认为有精
神病。如此一来,被强制收治的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机会在某种程度上等于被剥夺了。
我国法律也并没有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明确规定,民政、卫生、公安、残联等等多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精神病院,收治病人几乎全由精神病医生个人来把
握,如果精神病医生把握不准,或者不负责地将人强制收治,那我们每个个体都面临被强制收治的威胁。而精神病院的扩建,显然就意味着更多的精神病患者被治
疗,这在客观上无疑等于增大了我们“被精神病”的可能。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这件事,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关注这件事,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相关法律难产25年了......
我相信有这样的人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也没多大区别了。我国内的房产也是被家里人霸占着。我自己挣得房产也有几百万了,租金每年都有17万。父母亲不给我。居然叫我去死。现在只能忍着。
天呐。。。真不敢信。!!!
今天还跟老公argue了这个事。我觉得南通那个医院也有问题,不然为啥就是不让人直接采访朱?至于后来改口,也是因为电台去采访了吧。反正多收一个病人,他们就多挣一份钱,而且精神病还不同与别的病,有没有病,是不是治愈了,就是他们两片嘴皮一碰的事。而且朱又没有暴力倾向,关这么个病人,他们管起来也省力,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现在一旦查出来医院乱收病人,他们的罪过更大,他们会把朱彻底变成精神病人的
最新消息如下:
1、朱金兰的所有证件 老巫婆没收了
2、省委市委均表示关注 并且电话慰问
3、南通市检察院介入
4、南通市政府为了文明城市 全面封杀消息,经过网友努力,多家媒体前往,
唐美兰动手打了某记者
5、全国一些知名律师已经开始行动,跟我们的朱金红专门律师再尽努力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早晚下18层地狱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她儿子在她母亲手上,本来她是想这次带儿子一起回日本的。
今天还跟老公argue了这个事。我觉得南通那个医院也有问题,不然为啥就是不让人直接采访朱?至于后来改口,也是因为电台去采访了吧。反正多收一个病人,他们就多挣一份钱,而且精神病还不同与别的病,有没有病,是不是治愈了,就是他们两片嘴皮一碰的事。而且朱又没有暴力倾向,关这么个病人,他们管起来也省力,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医院问题很大啊,应该控告医院,立案检查.
口诛笔伐有什么用啊,需要立案起诉老太太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3 12:03:22编辑过]
这老大婆估计就一出头的枪,背后肯定有个大头呢。不然就这么一个一把年纪的无知老太婆,还懂得起送人进精神病院,还知道向法院申请其女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一家什么人啊,个个都这么恶毒。
在最后,她要求女儿一定要正式向自己道歉--道什么歉?如果道歉了的话,也就是默认自己有精神病,母亲的做法是正确的?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她的证件都被母亲扣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