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M春暖花开第一奔

涟漪
101 楼
有人帮她吗? 如果真是媒体要封锁啥的,那不是永无出头了??
y
yangmimi
102 楼
这个老太婆太可恶了,有精神病的是她自己。一般人别说是对自己女儿了,对外人也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m
movie0623
103 楼
以下是引用yangmimi在9/13/2010 12:45:00 PM的发言:

    
    这个老太婆太可恶了,有精神病的是她自己。一般人别说是对自己女儿了,对外人也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我愿意捐钱把这个老太太关到精神病院一辈子!!!
还有她家那帮不是人的亲戚
幸福
104 楼
谁说: 天下没不是的父母? 呵呵
d
dadele
105 楼
这个老太婆指手画脚的,一看就演的
娃娃脸雪糕
106 楼
以下是引用wxfwxfzb在9/13/2010 10:44:00 AM的发言: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re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e
estel
107 楼
以下是引用wxfwxfzb在9/13/2010 10:44:00 AM的发言:

    
     律师是个什吗东西啊,还劝她做完了鉴定再走,我真是要晕死了
     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的到底怎么想的,之前已经被她妈妈迫害2年了吧?
     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先逃出南通,还怕她妈妈什么?
     房产证在自己手上,要卖要租全是自己打理
     南通的房子,找中介直接挂牌
     怎么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真是想不明白
    


网上有她卖北京房子的广告。 她是被绑架到精神病院的,她表弟告的密。。。。一到南通就被她妈妈带的打手绑架了。
恋恋柏拉图
108 楼
我觉得不止妈把,她那些兄弟姐妹估计才是关键
l
looco
109 楼
去年CCAV2播过一个类似的案子,某家族,大哥开厂,越做越大成了集团,父母弟弟跟着受益各自分了部份股权,愈发贪婪,因为大哥一般都在外地,老家的父母弟弟们趁机伪造大哥身份证和签名,搞了一个转让股权协议,将大哥名下的股权统统转让到他们名下,后来大哥回老家发现这件事,当然要找他们讨说法,可是大哥的亲生父母、亲弟弟居然花钱找了几个打手,把大哥绑架到精神病院,出具了一份精神病证明,把他关进去了,后来是精神病院的好心医生发觉事情不对头,借手机给他打电话向妻子求助,大哥妻子来接他出院的。。。
f
fourleaf
110 楼
以下是引用vic3128在9/13/2010 11:41:00 AM的发言:

    
     她儿子在她母亲手上,本来她是想这次带儿子一起回日本的。
    
还有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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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73
111 楼
以下是引用haiyan2508在9/12/2010 6:25:00 PM的发言:
我相信有这样的人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我跟故事的主人公也没多大区别了。我国内的房产也是被家里人霸占着。我自己挣得房产也有几百万了,租金每年都有17万。父母亲不给我。居然叫我去死。现在只能忍着。
叹息,自己保重身体吧。。。。
m
magicbaby
112 楼
 儿子是日本籍的么 ? 可以向日本领事馆求助么???
s
sleepykittie
113 楼
虎毒不食子。这个老太婆禽兽不如。

国内立法太可怕了!!一个成年人,她妈说她是精神病她就是,还出不来。你要诚心害人,看来丢精神病院就行了,因为只有你来接,她才能出院。
d
daka
114 楼
以下是引用sleepykittie在9/14/2010 1:42:00 AM的发言:

    
    虎毒不食子。这个老太婆禽兽不如。

国内立法太可怕了!!一个成年人,她妈说她是精神病她就是,还出不来。你要诚心害人,看来丢精神病院就行了,因为只有你来接,她才能出院。
    
而且精神病院,只要有钱,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人收进来再说。

现在有记者披露的,女儿的信里曾经写过,她是入院第2天才第一次见到主治医生,当时的入院鉴定,不知道是怎么做的。而且现在记者去采访,院方提供不出完整的鉴定文件,所有硬性数据的文件,全部缺失。
潜水猫
115 楼
以下是引用estel在9/13/2010 10:29:00 AM的发言:
 作为一个已经在南通采访了一天的媒体记者,我愿意对以下的文字负责: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我不好下结论。但就今天接触的人,包括朱的同学、同事、朋友、邻居、律师,根据他们所说的一些具体事例,朱金红在我心里应该是这样的形象:内向,话不多;软弱,不善于抗争;同时思维敏捷、遇事冷静、说话行文有条理;当然,她的确离过两次婚,并可以看出朋友并不是很多,这些是否能指向其性格上的某些缺点仍不可知,不可妄下判断……但不管怎样,她对事情绝对有自己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也就是具有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目前如何不知),朱金红被院方以病情加剧为由关进了精神病医院重症病房,周围全是武疯子,屎尿不分的那种。但就在她“病情加剧”的一个小时前,还曾和包括律师、医生在内的人士有过完全正常、理性的交谈。

        3。老太婆曾列举了许多邻居的姓名,说他们可以证明朱有病。但在法院的取证过程中,这些邻居不是推翻此说法,就是含糊其辞。最后具名咬定朱有病的只有老太婆夫妇,大女儿、二女儿(朱是三女儿)和朱的舅舅,全是娘家人。   

     4。很重要的一点,老太婆被邻居们称作“一条毒蛇”,在我问过的七八个邻居中,除了一个算是中立外,其余全部对其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憎恨,以及害怕。这个干瘦的老太婆完全是地方“一霸”,她可以在建房子时恬不知耻地抢占宅基地;可以因为和邻居的一次口角,到人家家里打滚、砸门、撒泼;可以在人家门口摔一跤后,反咬是人家打伤她,然后讹诈了几千医药费……       

  5。让大家放心一下,据最近接触过朱的律师称:朱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的镇定、理智、勇敢和坚强让她感动。可能是长年的这种遭遇让她成长,在遇到一些不可收拾的状况时,她甚至比律师还懂得去选择最理智的态度和明智的方法。       

 6。做精神鉴定当天,朱曾有机会逃走,但她没有,因为征求意见时律师告诉她如果这个时候逃走了,将意味着之前的委屈白受了,劝她做完鉴定再逃,朱同意了。但很不幸,不但鉴定完之后她被老太婆请来的两个1米9以上收账人“护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个鉴定最后也以没有结论收场。律师昨天告诉我,她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当天没有建议她逃走。
 
SB 律师!
潜水猫
116 楼
以下是引用fpiaolin在9/12/2010 8:17:00 PM的发言:
只能说我们的社会太黑了。一个精神病法的立法还要20多年的时间,卫生局推诿说自己不是专业人士,鉴定单位说无法鉴定,医院说确实有病根据是母亲的证词,母亲说孩子的病没好透。好心人们要沦落到四处发帖来解决问题。没病的人在医院里住了半年。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环境呀。
 

而且还出不来!
潜水猫
117 楼
以下是引用蚊子包在9/12/2010 1:35:00 PM的发言:

就是医院说谁把朱金红送进去的谁才能接她出来。现在是她妈妈唐美兰把她送进去的,只能她妈妈来接,可是她妈妈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朱金红将房产处理权转让or授权给唐美兰),就不接朱金红出院。这不是死循环么。
 
叹!
以后要整谁就把谁送精神病院就好了!
想关多久关多久!
比公检法还牛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4 2:22: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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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jiaqi1008
118 楼
恶毒!!!!!!!!!!!!!!!!!!!!!!!!!!!!!!
c
chenjiaqi1008
119 楼
草!!!!!!!!!!!!!!!!!!看得我直生气

我要爆粗口了 这老太婆怎么不去死 赶紧死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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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tang
120 楼
以下是引用babypanda在9/13/2010 12:07:00 PM的发言:

太可怕了。就像天涯上有人说的,整件事情可怕的不是她那恶毒的妈,而是精神病院的态度。这样的制度下,真的有可能被身边别有用心的人整得“被精神病”啊。希望这件事情闹这么大,能引起ZF的关注,早日完善这部分的法律制度。
 
这老大婆估计就一出头的枪,背后肯定有个大头呢。不然就这么一个一把年纪的无知老太婆,还懂得起送人进精神病院,还知道向法院申请其女无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一家什么人啊,个个都这么恶毒。
医院绝对有问题
l
lemontang
121 楼
以下是引用havesomefun在9/12/2010 3:49:00 PM的发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估计那女儿平日自己为人处世也有很大的问题。
 
那样的母亲, 养大的女儿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怎么2个前夫居然都不过问?
你这个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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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ka
122 楼
以下是引用潜水猫在9/14/2010 2:21:00 AM的发言:

    
    
      
     叹!
     以后要整谁就把谁送精神病院就好了!
     想关多久关多久!
     比公检法还牛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4 2:22:30编辑过]

    
这个妈背后绝对有高人。可能朱金红的猜测是真的,背后的大BOSS就是她大姐夫。否则一个老太怎么会知道这些门道?
b
blueyan
123 楼
是不是受电视剧<老牛家的战争>的启发?
 
那里边的老刘的小儿子不是也是为了霸占老刘的房产把自己的爸爸送去精神病医院了.
e
estel
124 楼
北京曲衍桥律师:请关注朱金红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
  作者:曲衍桥 日期:2010年09月14日 09时50分
  
  我是2009年5月26日接受朱金红的委托,代理她北京房屋租金纠纷的。此案因其母亲原因两次中止,以致于至今一年多仍然没有结果,昨天看到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播出“朱金红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心理很沉重。
  
  
  
  
  
  
  
  我和她虽然只是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她的故事及和她母亲的接触使我们这种原本简单的代理和被代理的关系变得不那么简单了。
  
  
  
  去年五月的一天晚上大约十一点多,我接到一个女人急切的电话,说她是日本华侨,国内北京的房子被她母亲非法出租并侵占租金,同时因日本经济危机,准备回国发展,收回房子,但却被母亲陷害,到处宣扬其是精神病,并追杀她。。。本来已经很晚了,再加上电话对面声音的急迫,而且讲述一个常人很难遇到很难理解的甚至很难相信的故事。。。我最直接的想法就是确定事情的真实性,所以告诉她把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及案子相关的证据带上第二天到我办公室找我。
  
  
  
  第二天我刚到办公室,就见到一个很瘦、很疲备的女人在那,看到我进来就直接和我打招呼,说我就是昨天和你电话预约的朱金红。之后她和我讲述了她在北京珠江帝景有一处100多平米的房子 被母亲租出去了,租金一直没给她,她想通过 法律手续要回来出租权。我看了相关的合同,接下了这案子。可是我认为起诉会很慢,决定见一下承租人,调解一下,这样会对她有利。她也同意了,就一起去了房子。在路上她就说她母亲怎么追杀她,说她是精神病,而且做了很多证明她是精神病的证明,现在有可能在房子那阻止她要回房子并会抓她回老家江苏南通。一路上听她的讲述,我仿佛在听一个故事,这些都在电影电视中才会发生的故事。但是没想到对于我来说的意外真的发生了:
  
  
  
  刚到房子那,就见一个70多的老太太,直接过来就抓住朱金红,旁边还有一个长的很壮的三十多岁的男人。老太太一边抓着朱金红的包一边喊跟我回去!我被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有人绑架。。。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真的很勇敢,直接对老太太说,你不能抓她,她是我的当事人,否则我报警了。老太太不但没放,反而声泪俱下的说,你干嘛不让我给我女儿看病,难到我能害我自己亲生女儿吗?是啊,这是人之常情,哪有亲生母亲害自己的女儿的呢?可是朱金红坚决不和她走,并紧紧抱住自己的包,因为包里有身份证,房产证,护照等重要身份的证件。并大声说她是来绑架我的,这个男人我根本不认识。可我问这个男人时,那男人说是她表哥,可朱金红问他姓什么时,他确说的不是表哥的姓,这时我感觉真的象是绑架,我就报了110.很快警方赶到,把这些人都带到了派出所。老太太到派出所这整个过程,手都没松开那装有房产证的包,母女俩一人抓着包的一个带子,都不松开。
  
  
  
  到了派出所,老太太又声泪俱下的拿出南通派出所开的朱金红是精神病的证明给警官看,要求带回她。警察经核实,打电话确定是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就说那你带她走吧。可是朱金红声撕力竭的说那是假的,是她姐夫开的证明,她姐夫是派出所的,留的核实电话也是她姐夫的办公电话(后来她姐夫因开假证明被开除公职了)。我感觉这种情况不能让她和母亲回去,因为她母亲太在意这房子了,而且是这个案子的利害关系人。我对警官说,不能让她母亲带走她 ,警官说我们已经核实,这个证明中留的电话也是当地警方的电话。我做为一名专业的律师,我很严肃的对警官说,确定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要有专业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对此,派出所是无权做证明的。如果你要坚持让她带走朱金红,事后发生什么不利后果我会向相关部门反映此时我说过的意见。警官是很负责任的警官,就问朱金红,你说你没病,有谁能证明吗?朱金红说我的朋友同学还有我大伯都能证明,你可以打电话,说着就提供了电话号,警官打一个,对方说没病,又接着打两个,都说没病。因为我也想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病,必竞我也不太了解她,也只认识两个小时 ,可就在警官核实的过程中,朱金红不见了,包也没带,一直在老太太手中,因为老太太以为拿着这包,她就不会离开。朱金红走了,我也走了。

但是没想到我的麻烦从此开始了,当天晚上,朱金红打电话给我,说自己的所有身份证件都在包里被老太太抢走,住不了店,同为女人,白天直观的感受了她母亲对她的态度,我觉得她太不幸了,不管她是不是精神病,我说你来我家住吧,那天晚上她在我这住的,我又告诉她尽快补办身份手续。
  
  
  
  第二天,老太太就打电话,说还我女儿,你骗我女儿代理费,我要去告你。。我告诉她我不知道你女儿在哪,因为她第二天就离开我那,补办完相关证件就回日本了。之后老太太几呼每天都打电话和我闹着要女儿,过了几天,我就接到司法局领导通知,说有人投诉我,原来那老太太投诉到司法局了,说我和朱金红把她在派出所打倒在地,然后开车杨长而去,接待我领导很生气,说律师怎么能这样呢?当我陈述完这些时,领导决定调查一下此事,这时朱金红从日本寄来了澄清信,说我是好律师,帮助她摆脱困境等等。这事在局里算是过去了。
  
  
  
  但是没有完,我代理朱金红的案子在丰台法院右安门法庭开庭了,没想到开庭时老太太也来了,要做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但被法院驳回。因她坚持说她女儿有精神病,法院给她十天,说如果在当地法院立上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就中止本案,结果十天过后,没有立案,本案继续开庭,开完也没立刻下判决,不久又接到法院通知,说老太太立案了,本案中止了,又过了好长时间,通知说老太太撤诉了,恢复审理本案。但由于老太太坚持说她是精神病,法官为了解本案,要求朱金红本人亲自出庭,这时朱金红已在日本,我快递过去要求其亲自出庭的传票时,朱金红说我不能回去,回去就会被老太太抓起来,而且在日本找工作不容易,不能轻易放弃。这样在本案的最后一次开庭时,我向法庭提出朱金红不能亲自出庭的理由。但是没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对方当事人又提出中止审理本案,理由是朱金红已经住进精神病院,她母亲再次提出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诉。这意外又一次惊着了我,难到朱金红真的回国了?但是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南通法院立案通知让我不能不相信这真的。这是今年三月份的事,由于案子已经中止,我的工作放到了其它案子中。没想到前不久我接到了一个自称是许如云的律师的电话,说她是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的代理律师,那个案子已经按撤诉处理了,要我尽快和北京法院联系要求恢复审理,保护朱金红的利益。之后寄来了南通那边法院的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案子又有了新的开始,我等待法院的再次开庭通知。
  
  
  
  昨天看到中央台播出的朱金红在精神病院里的遭遇,心里特别沉重,因为医生已经认为她可以出院了,为什么只因为朱金红的母亲不接就不放人呢?她母亲给她送进去的怎么可能接她呢,而且在节目中她母亲已经很清楚的说了,不交房产就不接,那是没好透!这么清楚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管呢,让一个可以出院的人继续在里面”治疗”.!做为她的律师,做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做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我真诚的呼吁出来更多的人帮助一下朱金红,让她尽快出院,过正常人的生活!
e
estel
125 楼
南通网讯 (记者周建江 周权 马雯) 备受关注的朱金红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今晚6时30分左右,南通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张兵电话告知,朱已被其母唐美兰接出医院。详情请注意本网随后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