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跟女的有什么关系?! 劝了一路最后酒鬼还是发酒疯了 痘痘猪 发表于 2025-08-28 13:28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8-28 13:19 2024年4月,山西省运城市女孩小刘接到男友电话,电话中男友酒后情绪低落,表露出轻生念头,小刘连夜开车从运城市赶回河津市。 见到男友后,小刘在车上不断安慰对方,可男友听不进去。两人发生争吵,过程中小刘说了一句“死了一晚上,死了吗”,没想到,话音刚落,男友竟瞬间拉开车门跳下,经为期一周的抢救,最终不幸离世。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以小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小刘过失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对小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按照规定撤销案件。其间,考虑到男方的实际困难,检察机关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这件事情讽刺就讽刺在,当年货拉拉案是真的盼了男司机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案例还入选了最高法院案例精选,评语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货拉拉案甚至还拍成了一部电视剧《底线》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认定,乘客车莎莎(1997年-2021年2月10日,23岁[3])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货运服务,途中因司机周阳春服务态度不佳且偏离导航路线,心生恐惧,要求停车未被周阳春理会后,从运行中的微型面包车副驾驶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从车窗坠落受伤,后经抢救无效离世。 法院审理认为,司机周阳春未能对乘客车莎莎的跳车行为做出有效应对措施,并存在过错。[1][4][5] 周阳春于2021年9月10日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很显然这次公安机关是学了货拉拉案的,他们真的以意外致人死亡罪要去批捕的 但检察院跟法院又不按自己以前那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来了 上次司机没有阻拦跳车判刑了,这次主动刺激乘客跳车不判刑。 这个历史还挺灵活的 附:内蒙古火锅案 想吃火锅被拒妻子跳车身亡,丈夫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痘痘猪 发表于 2025-08-28 13:28 这事跟女的有什么关系?! 劝了一路最后酒鬼还是发酒疯了
patrickcp 发表于 2025-08-29 08:45 因为双标啊,性别一换,男的就有罪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以小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小刘过失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对小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按照规定撤销案件。其间,考虑到男方的实际困难,检察机关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这件事情讽刺就讽刺在,当年货拉拉案是真的盼了男司机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案例还入选了最高法院案例精选,评语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货拉拉案甚至还拍成了一部电视剧《底线》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认定,乘客车莎莎(1997年-2021年2月10日,23岁[3])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货运服务,途中因司机周阳春服务态度不佳且偏离导航路线,心生恐惧,要求停车未被周阳春理会后,从运行中的微型面包车副驾驶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从车窗坠落受伤,后经抢救无效离世。 法院审理认为,司机周阳春未能对乘客车莎莎的跳车行为做出有效应对措施,并存在过错。[1][4][5] 周阳春于2021年9月10日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很显然这次公安机关是学了货拉拉案的,他们真的以意外致人死亡罪要去批捕的
但检察院跟法院又不按自己以前那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来了
上次司机没有阻拦跳车判刑了,这次主动刺激乘客跳车不判刑。 这个历史还挺灵活的
附:内蒙古火锅案 想吃火锅被拒妻子跳车身亡,丈夫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因为货拉拉案也是女神经病发疯跳车,结果判了男司机过失杀人罪。
货拉拉案件中的司机跟女子没有任何联系,甚至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而且案例还入选了最高法院案例精选,评语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最后甚至还拍成了一部电视剧《底线》
货拉拉案是和南京彭宇案一样的里程碑案件,wikipedia都有页面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21%E5%B9%B4%E8%B4%A7%E6%8B%89%E6%8B%89%E4%B9%98%E5%AE%A2%E8%B7%B3%E8%BD%A6%E4%BA%8B%E4%BB%B6
你怎么看下面这个判决?
内蒙古火锅案 想吃火锅被拒妻子跳车身亡,丈夫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20年9月,王某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一直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某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某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后排的李某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带自己去吃火锅的想法,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车! 王某发现妻子跳车,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但医生到场后发现,李某是头部落地,所以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认为,王某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事发后,王某的自首行为依法可减轻处罚。 但家里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顾、外债需要偿还等情况,与本案定罪量刑无关,本院不予采信。量刑时考虑王某与李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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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双标啊,性别一换,男的就有罪
那个案子也不是网友结的啊!
法院判决挺公正。楼主这帖子只是某些男拳想要挑起两性争端而已。
现在是稳定的重男轻女,同类的案件,女的判的肯定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