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办公厅主任 发表于 2025-07-03 15:17 最近,我的一位亲戚在加拿大结婚,我作为见证人参与了整个过程。 根据加拿大的结婚程序,首先,双方需申请结婚许可(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通常当天即可获批。随后,必须安排一位持牌的婚礼主持人(即主婚人),并邀请两位见证人到场。换言之,完成一场法律意义上的婚礼至少需要五人参与。婚礼仪式完成后,新人还需向政府申请正式的结婚证书。 我个人认为,这一整套流程相对繁琐,操作上也显得不够简便。相比之下,在中国,结婚只需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民政部门登记即可完成,手续简洁高效,无需婚礼主持人或额外人员参与。 这让我不禁思考:为何加拿大(以及与之类似的美国)在婚姻登记程序上设立了如此多的步骤,甚至还衍生出了“主婚人”这样一个看似可有可无的职业角色?为何不能像中国那样,让当事人直接在政府机关完成签字登记即可? 对此,不知各位有何看法?
根据加拿大的结婚程序,首先,双方需申请结婚许可(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通常当天即可获批。随后,必须安排一位持牌的婚礼主持人(即主婚人),并邀请两位见证人到场。换言之,完成一场法律意义上的婚礼至少需要五人参与。婚礼仪式完成后,新人还需向政府申请正式的结婚证书。
我个人认为,这一整套流程相对繁琐,操作上也显得不够简便。相比之下,在中国,结婚只需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民政部门登记即可完成,手续简洁高效,无需婚礼主持人或额外人员参与。
这让我不禁思考:为何加拿大(以及与之类似的美国)在婚姻登记程序上设立了如此多的步骤,甚至还衍生出了“主婚人”这样一个看似可有可无的职业角色?为何不能像中国那样,让当事人直接在政府机关完成签字登记即可?
对此,不知各位有何看法?
你还没离婚呢, 那才是旷日持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