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还是不放弃终止出生公民权啊,5/15高法听取辩论

S
Swinging
ihaveafriend 发表于 2025-04-18 14:39
美国政府可以定义H1/F1任何权限不高于外交人员,再定义非法入境任何权限不高于H1/F1,这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外交赦免权是说不受当地的司法管辖,没有这个就要受管辖,你的意思是没有外交赦免权的更不受管了吗? 在美国本土的行为都要受管辖的,这个各种身份包括公民也是,外交人员的赦免权是privilege, 而且也不是unlimited
M
Mediterranean
mylittle9 发表于 2025-04-18 14:22
并非没有歧义。
原文是guarantees birthright citizenship to every child born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旅游签证来的人生完孩子就走了。非法移民自己都是非法入境,完全可以解释为不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united states。


没有司法管辖权一声宣布犯法就把人送交集中营?你们能不能不这么自相矛盾?
M
Mediterranean
anadigusa 发表于 2025-04-18 14:28
支持取消出生公民权,采用和中国一样的公民权政策,没毛病

那修宪,总统想取消谁就取消谁那乱套了。美国宪法跟中国宪法不一样,学中国,毛病大了,还没毛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