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aintoo 发表于 2025-02-10 16:07 这种情况打官司的话,法官会怎么判? 会100% 执行遗嘱吗?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5-02-10 16:08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有需要抚养的孩子的话,能否优先考虑自己的救治,而不是孩子的抚养费?还是必须先保证孩子的抚养费甚至未来的利益然后才能救治自己? 如果是人去世了遗嘱的话,我的理解,姐姐这边应该有她支付医药费长期照顾死者的证据,这些作为死者的债务需要扣除,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也应该扣除,剩下的按照遗嘱执行,但人活着的话,是不是就能完全不顾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孩子全都自己支配了什么都不留?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5-02-10 16:09 不是遗嘱,人家还活着呢,是活人要房产交易 如果是人去世了遗嘱的话,我的理解,姐姐这边应该有她支付医药费长期照顾死者的证据,这些作为死者的债务需要扣除,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也应该扣除,剩下的按照遗嘱执行
shannabian 发表于 2025-02-10 16:15 人活着,怎么处理自己的房产前妻没什么好说的吧,只要按时付抚养费就行了。
怎么过户的?没有妻子在场签字也可以? liliaqua 发表于 2025-02-10 16:19
感觉这女的case不那么强啊。想活命是人之常情,离都离了,财产也分割清楚了;男的就算把房子卖了付他自己的医疗费,也没有什么可说的。男的要是欠了抚养费可以另外打抚养费的官司,只要他不死 ,没丢工作,那不就得付么。继承人继承的那也是人家死后剩下的财产,没听说过以继承人自居,逼着还没死的人不许花钱治病、好把钱省下来给自己的。 coalpilerd 发表于 2025-02-10 16:21
new_bie 发表于 2025-02-10 16:32 你说的“过户”是买卖还是赠于? 不管怎样,这是生前行为,和遗产没有关系。父亲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 看来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或者带孩子一方的利益,离婚时不能只要求每月另一方付多少抚养费,直到18岁。要提出一次性付清。但是这对普通人有难度。 如果父亲没有房产,是用自己每月的工资收入来付抚养费。父亲突然病故或者意外身亡,且没有遗产。那母亲仍然拿不到小孩的抚养费。
Irisblue19 发表于 2025-02-10 16:59 前妻的意思是前夫可以直接去死了,不用浪费钱去治,钱房直接给她孩子。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5-02-10 16:00 标题党了,其实是亲戚里有人有类似的情况,还没结果,不说人隐私了, 之前还在聊湾区父母完全不托举的话,孩子不吃不喝二十年才能买房。正好看了一个近似的上海案例,好奇一下,如果发生在美国的非常高房价的地区,这事能怎么处理呢? 案例背景如下: 1.已离婚,孩子归前妻 2.未听说弟弟这套房子有法律上纠纷,不知道这是不是离婚前的唯一住房,不知道其他财产怎么分的,也就是不管前妻是否满意,这套房子应该是离婚后属于前夫的财产 3.前夫重病好几年了,由他姐姐一家照顾并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最近前夫将房子过户给了姐姐 来咨询的当事人的诉求: 1. 前妻认为以后会无法支付抚养费,要求前夫一次性付清到孩子18岁的抚养费。 2.孩子是前夫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前期认为孩子对房子有主张权利,前妻要求追责弟弟未通知自己和孩子,要求判定房产交易无效
freedomme 发表于 2025-02-10 16:41 这个前妻也太贪婪了,离婚时前面的财产分配过了。前夫都要死了,还在想怎么从他身上搞钱。只要前夫在世的时候抚养费按时付了,就尽到义务了。前夫死了,人死债消,自然也就没有抚养费了。前夫愿意把房子给他姐姐是因为家人对他是有恩有爱的,就算他儿子是第一继承人,那也是在前夫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qgp 发表于 2025-02-10 20:00 我的愚见,只要是不能证明过户时候这个前夫脑子已经不清楚,或者是被姐姐要挟。他怎么写遗嘱是他的事。如果抚养费是每月付,他死了这笔债就没了,不需要死之前付清。就好像银行也没权利要求人快死的时候赶紧还债(即使没有房产抵押的债务)
已经是前夫了。前夫怎么处理房产都是前夫自己的事。前妻怎么有脸去管人家的房子怎么处理 jnnf 发表于 2025-02-10 23:54
Dida123 发表于 2025-02-11 10:18 假如姐姐给他治病花的人力物力大于房产,无话可说。 假如小于房产,我很想找个论据希望这场官司前妻能为孩子争取点什么, 但是貌似完全不占理。毕竟人家没有不给按月的抚养费。 教训是离婚协议的时候应该多写几句, 保证孩子利益, 比如拿到大头分割财产,比如房子那么应该孩子也挂名占多少百分比。
之前还在聊湾区父母完全不托举的话,孩子不吃不喝二十年才能买房。正好看了一个近似的上海案例,好奇一下,如果发生在美国的非常高房价的地区,这事能怎么处理呢?
案例背景如下: 1.已离婚,孩子归前妻 2.未听说弟弟这套房子有法律上纠纷,不知道这是不是离婚前的唯一住房,不知道其他财产怎么分的,也就是不管前妻是否满意,这套房子应该是离婚后属于前夫的财产 3.前夫重病好几年了,由他姐姐一家照顾并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最近前夫将房子过户给了姐姐
来咨询的当事人的诉求: 1. 前妻认为以后会无法支付抚养费,要求前夫一次性付清到孩子18岁的抚养费。 2.孩子是前夫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前期认为孩子对房子有主张权利,前妻要求追责弟弟未通知自己和孩子,要求判定房产交易无效
如果是人去世了遗嘱的话,我的理解,姐姐这边应该有她支付医药费长期照顾死者的证据,这些作为死者的债务需要扣除,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也应该扣除,剩下的按照遗嘱执行,但人活着的话,是不是就能完全不顾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孩子全都自己支配了什么都不留?
不是遗嘱,人家还活着呢,是活人要房产交易
如果是人去世了遗嘱的话,我的理解,姐姐这边应该有她支付医药费长期照顾死者的证据,这些作为死者的债务需要扣除,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也应该扣除,剩下的按照遗嘱执行
为了保证抚养费赡养费顺利, 美国是前夫必须买人寿保险, 受益人是前妻和孩子. 保额要足够支付到孩子18。 中国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活着更有权利处理自己财产了
美国难道不是先给娃抚养费, 然后用完所有钱, 再吃救济吗? 不需要姐姐出钱吧?
这不就是怕前夫去了就不付抚养费了,然后也没有遗产可代替抚养费吗?
不管是离婚分给前夫的部分还是本来就是前夫婚前财产,既然一上就说这方面没疑问,那应该是完全属于前夫的个人财产
比较直白的中译中,绕来绕去扯东扯西,估计中心内容就是你说得,要么姐姐无偿出钱出力给治疗,反正房子不能动得给孩子,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得一次性付清
看来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或者带孩子一方的利益,离婚时不能只要求每月另一方付多少抚养费,直到18岁。要提出一次性付清。但是这对普通人有难度。
如果父亲没有房产,是用自己每月的工资收入来付抚养费。父亲突然病故或者意外身亡,且没有遗产。那母亲仍然拿不到小孩的抚养费。
一般这种情况在国内,女方会道德绑架撒泼打滚要求前任公婆活着死者的哥哥姐姐出钱给孩子,说孩子是你们老x家的根,你们不出钱就不是人,死者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就光这两年,就看过好几个热帖是相关内容了
我觉得这就是前妻咨询的本意,只不过说得时候要脸稍微婉转了点....
按法律走,前妻没有任何胜算,也太贪了,哪怕打着孩子的幌子
前夫只要没有拖欠孩子的抚养费,自己的钱爱咋花咋花,跟前妻一毛钱关系没有。不要说给照顾自己的姐姐,就是给大街上要饭的前妻也管不着
离婚时说好的抚养费该咋付咋付,因为人要死了,就想预支到18岁的抚养费,咋不上天呢?互换个下位置想想,说的过去吗?
孩子是第一继承人更是没影的事,前夫还没死呢,死之前赠予或写遗嘱留给别人都是分分钟的事儿
美国根本没这事,都前夫了,他买的人寿保险爱给谁给谁
还好前夫离婚了,不然啃的骨头都不剩
前妻贪了,管的多
送给前妻四个字,要点脸吧
这个女的好可怕,还好离婚了。
人活着,人家的财产愿意怎么花怎么花。
太可怕了
我的愚见,只要是不能证明过户时候这个前夫脑子已经不清楚,或者是被姐姐要挟。他怎么写遗嘱是他的事。如果抚养费是每月付,他死了这笔债就没了,不需要死之前付清。就好像银行也没权利要求人快死的时候赶紧还债(即使没有房产抵押的债务)
在中国,孩子小的时候父母养孩子,父母老了孩子要赡养父母,那人去世了,以后不用孩子赡养了,也就不用出钱养孩子。。。
没听说死了以后,遗产先要扣除孩子的抚养费的。。。
但这又取决于前妻、孩子如何对待前夫,如果只认钱,平时没有多少的联系,孩子在前妻的教育下与父亲感情很浅;允其是前夫生了癌症,孩子一方也没有表现出任何亲情的关心,这与外人又有什么两样,还有什么资格期望得到父亲的遗产呢?
前夫癌症期间得到自己姐姐的照顾,谁对自己好房子就留给谁。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这case根遗嘱没关系,人家活着呢,交易自己的房产
离过婚以后还要管前夫怎么处理自己的财产,吃相难看
离婚见人品,前夫和这个女人离婚看来是离对了,贪财自私算计在这个女人身上玲离尽致。
过户房产只是一种遗赠抚养的偿付形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买卖,但可以等同于合同交易。
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是真实意愿,哪怕房产价值八百万,实际治疗到病患死亡只用了一百二十万,这种双方合意仍然是合法的。
人死债消,如果没有遗产,死者的一切债务义务都一笔勾销。
另外,被继承人还活着是不能打遗产官司的。
抚养的义务是他和前妻共同承担的。
这个实际抚养者是他前妻了,他长期重病以后,可能法律上,他已经不是最高义务的承担者了。
抚养费,他有能力就出,没能力应该就可以豁免。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他前妻此时得了癌症,要卖房治病。
他作为孩子的父亲,也没有任何理由去阻拦前妻卖房治病,更不能以“有孩子需要抚养”就去侵占前妻准备用于治疗的钱。
假如小于房产,我很想找个论据希望这场官司前妻能为孩子争取点什么, 但是貌似完全不占理。毕竟人家没有不给按月的抚养费。
教训是离婚协议的时候应该多写几句, 保证孩子利益, 比如拿到大头分割财产,比如房子那么应该孩子也挂名占多少百分比。
我是上海的案例没有提供离婚财产到底怎么分割的啊,说湾区这边遇到类似事的亲戚啊,女方因为主要带孩子,她拿分到的财产超过一半。
上海那个我觉得按常理的话应该也不会太离谱,如果孩子归女方,女方应该是拿到了大多数婚后财产,也就是说要么女方拿到的已经大于一套房子了,如果女方通过离婚拿到的不到这一套房子的价值的话,估计房子是男方婚前的。无论哪种,离婚协议应该都管不到这套房子上让孩子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