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没有什么问题。 大女儿和父亲关于母亲的遗产分割已经结束了,大女儿说的父亲出轨什么,跟她没关系,能作为原告的只有她母亲,但她母亲已经去世了啊,除非她能找出她父亲在她母亲生前被她父亲迫害过。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01:40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1:43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成最大输家。。😒 中国法律和法官都很奇葩。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feifeiduan 发表于 2024-11-28 01:52
feifeiduan 发表于 2024-11-28 01:52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我也佩服她 哈哈 Aoisiniy 发表于 2024-11-28 02:38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2:45 又给生娃带娃养娃,又伺候老头给老头养老送终,还替老头疯原配养老送终。 估计也没好好上班。 20年啊,一个子儿也没分到。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01:40 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没有什么问题。 大女儿和父亲关于母亲的遗产分割已经结束了,大女儿说的父亲出轨什么,跟她没关系,能作为原告的只有她母亲,但她母亲已经去世了啊,除非她能找出她父亲在她母亲生前被她父亲迫害过。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02:52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02:52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03:51 我有一种直觉,富商老阴逼骗了小三。 小三给他养老送终呢,他不敢直接不给她留钱,就用了这种阴险的手段,故意把小三和私生女写在一起继承。 我理智上不相信挺有钱的老头,他写遗嘱不去公证,不咨询律师,但凡有个懂法律的来给他看了,小三和私生女就不能写一起继承。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3:54 老阴逼图啥呢? 人都没了。 我觉得他良心挺坏。 三姐傻得很,就应该拉着糟老头扯证就没这些破事了。
回复 1楼 Esacpe 的帖子 這 朱家怎麼取名中間都放個 某 字 phlin 发表于 2024-11-28 03:56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1:57 更正: 私生女2004年出生,遗嘱2021年的。 大婆2008年发病。2020年去世。 老头2023年去世。 所以,三姐和老头同居15年以上(丧偶后3年)。 如果按照common law,三姐不应该一个字儿都没拿到。 首先,同居住房。 其次,同居期间老头的收入。 😒我也不是专业人士,但三姐可怜。我是真同情三姐。 糟老头真不是人。估计原配疯了,日子过不下去了,找了三儿。不想被分钱又不肯跟原配离婚。原配去世后也不想分三姐钱,也不领证,为糊弄三姐给写了一破纸条,还故意留错别字。
据了解, 被继承人朱某是一名富商, 于2023年6月去世。
原告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和她的母亲黄某 被告则是朱某的婚生女朱某蕙
对于朱某蕙来说,这场官司的关键在于,她并不接受父亲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朱某博。
朱某蕙告诉记者,她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自己父亲继承自母亲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应由自己全额继承。剩下的遗产,应该由自己继承80%,朱某博继承20%。
此外,朱某蕙还表示,父亲在与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于2004年生下女儿朱某博。母亲因此受刺激出现精神疾病,自己曾把母亲接到身边照顾,但又被父亲强行带走,安置在一间出租屋内,由保姆照料,而父亲与第三者、私生女住在别墅内。
母亲去世后,父女俩又因母亲遗产问题发生争执,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撤销重审、再审,法院认定朱某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父亲继承60%,女儿继承40%,因此朱某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
在相关判决书中,记者发现,朱某蕙指责父亲对母亲存在家暴、虐待,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育有一女,朱某则指责女儿不孝、不照顾其母亲、有加害其母亲的行为等,但双方均未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证明。
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有效 取消婚外情对象继承资格
根据朱某蕙所提供的遗嘱显示,该遗嘱写在一张笔记本纸上,不仅“继承”写成了“继成”,还有两处涂改。
一审法院认定该遗嘱系朱某的真实意思表达,朱某的遗产为他的总资产减去此前诉讼中判决分给朱某蕙的761万元朱某妻子的遗产(实际扣除774万余元,包括诉讼费和执行费)。
在遗产分配上,法院提到,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根据朱某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黄某之所以成为涉诉遗嘱的受遗赠人与非婚生女朱某博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违公序良俗”。法院认定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结合扶养义务情况,该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双方对该判决结果都不满意 均提出上诉 在二审判决书中 双方就遗嘱有效性问题 进行了大量辩论
黄某认为,朱某写遗嘱时,妻子已经死亡,属于单身状态,无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而朱某蕙则认为,朱某的遗嘱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认定全部无效。
朱某蕙提交的专家论证意见书中,专家提到,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前提是“平等保护”,一审判决对非婚生女有较大倾斜,违背了立法宗旨。
然而 二审法院对双方的上诉均未支持 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处理结果正确,维持原判
“母亲遗产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朱某蕙无法接受,她表示,自己父亲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存在过错,法院也认可他的过错。但现在判决结果导致属于自己母亲的那部分财产流向了伤害自己母亲的人手里,而且自己的母亲因为父亲出轨导致其精神分裂,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立遗嘱,从而导致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燚认为,该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十分相似,认定遗嘱中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对此,有网友表示: 不能理解
也有网友认为: 其中或许有隐情
应该原配一嘎,拿完遗产,和三姐领证啊。。。 死老头子。。。原配死十几年了。。。 还这么作贱三姐 。。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我觉得根本法官偏袒大女,无视立遗嘱人意愿。 糟老头子字认不全,还不给三姐领证。私生女背一辈子骂名。。
中国法律和法官都很奇葩。
然后他遗嘱里说的是自己那部分财产全部给小三儿和非婚生女,法院认定遗嘱有效,但给小三儿法官说违反公序良俗所以无效。所以那给小三儿的一半儿婚内女儿和私生女再分
晕
法官也不敢认定整个遗嘱无效,估计否则在其他案子上会后患无穷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更正: 私生女2004年出生,遗嘱2021年的。 大婆2008年发病。2020年去世。 老头2023年去世。 所以,三姐和老头同居15年以上(丧偶后3年)。 如果按照common law,三姐不应该一个字儿都没拿到。 首先,同居住房。 其次,同居期间老头的收入。 😒我也不是专业人士,但三姐可怜。我是真同情三姐。
糟老头真不是人。估计原配疯了,日子过不下去了,找了三儿。不想被分钱又不肯跟原配离婚。原配去世后也不想分三姐钱,也不领证,为糊弄三姐给写了一破纸条,还故意留错别字。
这部分真的是无厘头。 赠送给陌生人,捐给国家都可以。 留给三姐不可以。
我也佩服她 哈哈
又给生娃带娃养娃,又伺候老头给老头养老送终,还替老头疯原配养老送终。 估计也没好好上班。 20年啊,一个子儿也没分到。
哈哈,是挺惨的,不过中国法官告诉人,不符合公序良俗,立遗嘱也没用,所以还是别知三当三了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一点儿都不合理。。 就我这种经常狂喷破鞋的。。 都对此三姐儿深表同情。。
原配2008年精神病发病然后大女儿(1978年生)照顾期间瘫痪。这种情况大概率是没办法离婚的。(不管是不是糟老头不想分钱,精神病分了钱也没用啊。)。
之后其实真正共同生活的是三姐和糟老头,至少15年啊。还生了娃。照顾原配的也是糟老头和三姐。
然后糟老头不和三姐扯证,写了个遗嘱还错漏百出。让年近50的大女儿和20岁的小女儿在这争遗产。然后真正和他过了十几年的同居伴侣三姐啥保障也没有。。
我靠,天理在哪里啊。
我感觉三姐应该是个厚道人,虽然当三不好啊。。也老实照顾糟老头和原配那么多年 。。原配私生娃都生4年了才发病大概没啥直接关系。。全程也没见三姐出来说点啥。。可怜啊。。
倒是原配女儿,十几年都没管爹娘(还疑似与老娘瘫痪有关),老娘一死跳出来分钱,打官司,把老爹“气死”(学她的说法,老娘是被气疯的,老爹官司期间挂了也是气死的)。。。
我觉得是应该遵从遗嘱。
这事情要在美国就会认定事实婚姻,当配偶权利判决。
我有一种直觉,富商老阴逼骗了小三。
小三给他养老送终呢,他不敢直接不给她留钱,就用了这种阴险的手段,故意把小三和私生女写在一起继承。
我理智上不相信挺有钱的老头,他写遗嘱不去公证,不咨询律师,但凡有个懂法律的来给他看了,小三和私生女就不能写一起继承。
老阴逼图啥呢? 人都没了。 我觉得他良心挺坏。 三姐傻得很,就应该拉着糟老头扯证就没这些破事了。
這 朱家怎麼取名中間都放個 某 字
图自己的钱不会流到外人手里。 这狗东西怕是一直把三姐当免费保姆了。 大女儿骂他告他,那也是他的种,他要把钱留给两个女儿。
这张遗嘱最差的情况就是大女儿再分走他的一半,最后他们夫妻的遗产,大女儿七成,小女儿三成。
所以我说法官偏向了私生女,遗嘱部分无效,这样私生女能得到30%+15%,大女儿得到40%+15%
某是匿名。。朱某 等于 朱x 你不知道某人什么意思吗 湾湾不用这个词?
这个帖子,你为小三击鼓鸣冤。。。? 你左一个帖子,右一个帖子,宣扬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呢?
在美国common law婚姻是不是也有前提? 都得是未婚,没有配偶的前提下? 一方有配偶的同居不可能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