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15:40 这个明显偏向私生子女。这个遗嘱明显涂改过,多次,且没有公证。100%可以判定无效遗嘱,只能平分。 但如果判定遗嘱有效,财产真全给了私生女一家,那这个遗嘱可质疑点太大了,婚生大女儿肯定会继续不断上诉,所以为了防止翻案,给了20%。 结论:私生女一家肯定有人脉。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22:23 没有看到这个被逼成精神病的报道,不能网络判案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20:28 死后没法赠予。死前老头没想赠予给小三。 而且这个遗嘱,也大概率是假的。
hijklmn 发表于 2024-11-28 12:29 这个案子的问题是原配被逼成精神病,且不能离婚,也没法儿留遗嘱,所以属于原配的钱给了私生女,婚生女不服。。。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来判,原配遗产应该全部给婚生女,也就是当年的一半,然后老头的遗产两个女儿平分。。。
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没有什么问题。 大女儿和父亲关于母亲的遗产分割已经结束了,大女儿说的父亲出轨什么,跟她没关系,能作为原告的只有她母亲,但她母亲已经去世了啊,除非她能找出她父亲在她母亲生前被她父亲迫害过。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01:40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1:43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成最大输家。。😒 中国法律和法官都很奇葩。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feifeiduan 发表于 2024-11-28 01:52
feifeiduan 发表于 2024-11-28 01:52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我也佩服她 哈哈 Aoisiniy 发表于 2024-11-28 02:38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2:45 又给生娃带娃养娃,又伺候老头给老头养老送终,还替老头疯原配养老送终。 估计也没好好上班。 20年啊,一个子儿也没分到。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01:40 总体来说,这个判决没有什么问题。 大女儿和父亲关于母亲的遗产分割已经结束了,大女儿说的父亲出轨什么,跟她没关系,能作为原告的只有她母亲,但她母亲已经去世了啊,除非她能找出她父亲在她母亲生前被她父亲迫害过。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02:52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02:52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03:51 我有一种直觉,富商老阴逼骗了小三。 小三给他养老送终呢,他不敢直接不给她留钱,就用了这种阴险的手段,故意把小三和私生女写在一起继承。 我理智上不相信挺有钱的老头,他写遗嘱不去公证,不咨询律师,但凡有个懂法律的来给他看了,小三和私生女就不能写一起继承。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3:54 老阴逼图啥呢? 人都没了。 我觉得他良心挺坏。 三姐傻得很,就应该拉着糟老头扯证就没这些破事了。
回复 1楼 Esacpe 的帖子 這 朱家怎麼取名中間都放個 某 字 phlin 发表于 2024-11-28 03:56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1:57 更正: 私生女2004年出生,遗嘱2021年的。 大婆2008年发病。2020年去世。 老头2023年去世。 所以,三姐和老头同居15年以上(丧偶后3年)。 如果按照common law,三姐不应该一个字儿都没拿到。 首先,同居住房。 其次,同居期间老头的收入。 😒我也不是专业人士,但三姐可怜。我是真同情三姐。 糟老头真不是人。估计原配疯了,日子过不下去了,找了三儿。不想被分钱又不肯跟原配离婚。原配去世后也不想分三姐钱,也不领证,为糊弄三姐给写了一破纸条,还故意留错别字。
这帖子三观让人叹为观止,居然这么多人替夺人家庭,气疯原配小三喊冤,甚至明晃晃的编造照顾原配。 能跟小三这么共情的都什么人啊!还天真,还无邪呢!!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4-11-28 07:47
七月.farewell 发表于 2024-11-28 06:01 这个帖子,你为小三击鼓鸣冤。。。? 你左一个帖子,右一个帖子,宣扬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呢?
feifeiduan 发表于 2024-11-28 06:23 如果男的和小三儿有事实婚姻,男的还有婚约在身呢,如果事实婚姻成立,男的成重婚罪了吧。 在美国common law婚姻是不是也有前提? 都得是未婚,没有配偶的前提下? 一方有配偶的同居不可能受保护。
bsmart 发表于 2024-11-28 07:28 明明是先有三儿,原配后疯的。而且老头和三儿住别墅,原配住出租房,从哪里看出是三儿照顾原配的?而且老头有钱,说不定家里雇人伺候,三儿自己可能也不用做家务。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8:17 此三姐承担了实际的配偶义务15年啊。。。最后啥也不是,不惨吗?
呵呵笑 发表于 2024-11-28 10:26 回帖的看了让人目瞪口呆,还能这么替三说话的,家庭财产原配可以有一半,楼上居然有人写那么多否定原配该有的财产。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4-11-28 07:47 这帖子三观让人叹为观止,居然这么多人替夺人家庭,气疯原配小三喊冤,甚至明晃晃的编造照顾原配。 能跟小三这么共情的都什么人啊!还天真,还无邪呢!!
Huarenxuan 发表于 2024-11-28 11:03 国内这个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样继承权也是鼓励男的在外面找小三。。。
qy9527 发表于 2024-11-28 11:14 大姐,你在美国,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权啊。 我实在想不出,都21世纪了,哪个现代国家还存在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这种事。 继承权和被抚养权是天赋权利,孩子只要生下来,父母就有养的义务,他们就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跟是结婚生的还是没结婚生的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maggiccat 发表于 2024-11-28 08:43 这个婚生女自述她妈04年因为私生女出生就精神病了 08年她妈在大街上当众脱光大闹被精神病院强制收医,婚生女12-14年之间某时间点曾接走她妈但很快被她爹抢回,她爹出钱雇保姆租房照顾她妈。 也就是除了短暂收医和短期接走之外,她妈完全是她爹那边照顾的 她妈2020年去世,据她自述的精神病发已经过去了16年。 她家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实际都是她爸挣的 她妈是精神病疯到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人,这一点还是这个婚生女自己举证去向法庭证明了,为了推翻她爹手里有她妈亲手写的财产不留给婚生女都留给丈夫的书面证明。 然而2000年以后的时代,普通人不会在生存无忧的情况下因为老公出轨就疯成这样,能这样的百分之百是有精神病史或者家族遗传史。 男的今年72岁,原配理论上应该差不多岁数 虽然婚生女扯她妈04年因为私生女出生才精神病我持怀疑态度,但这正好反证了小三可能还真是第一个小三,否则她妈早就疯了,以她爹72岁的年龄,当年广东小地方的婚龄,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农村户口(她爹结婚的年代惠州还不算大城市吧?),这个婚生女大概率80初生人,广东人,又是体制外,超生又不管有钱没钱,但在私生女之前,二十多年跟她妈连个二胎都不生,绝对有猫腻。 你可以预设是因为她爹生育能力差 但更合理的推测是她妈早就精神病发了,她爸当然不敢跟她妈继续生孩子,又因为她妈精神病很难离婚,那些年也没发财找不起小三…..
doublemint 发表于 2024-11-28 11:14回复 60楼 Kemble 的帖子 那我看错了。原来原配财产已经分配过了。我以为原配财产也在里面。 你说的对,道德层面是道德层面,按法律应该是老头财产想给谁就给谁。甚至都给了小三转头让女儿也尽一部分养老义务,女儿都没办法。法律本身合理不合理不讨论。这个女儿完全没有养老,也已经完成了妈妈的财产分配,爸爸的财产给不给她其实应该是爸爸说了算。
被老公气疯是女人不多,大概率基因就有问题,这女儿也一样。生气归生气,发疯归发疯 在中国以前有法律保护精神病人,配偶不能和你离婚。 angelina81 发表于 2024-11-28 10:31
lambofgod168 发表于 2024-11-28 12:00 你这个完全都是自己的脑补。多少被拐卖妇女被折磨疯了的,你是不是也要洗白说她们是原本就有精神病史?我同学爸爸出轨,妈妈抑郁症跳楼自杀了,是不是也是她自己有抑郁症史? 看你这么多回帖,贴贴长篇大论,是多么急切地给老三洗白啊。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1:41 我觉得根本法官偏袒大女,无视立遗嘱人意愿。 糟老头子字认不全,还不给三姐领证。私生女背一辈子骂名。。
maggiccat 发表于 2024-11-28 12:09 这位婚生女不仅没有养过她爹得老,除了所谓短暂接走她妈又被她爹追回之外,她也完全没有给她精神病至少十几二十年的妈养过老
还称姐道妹上了,啥人啊这是 :))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4-11-28 12:21
maggiccat 发表于 2024-11-28 12:11 她妈是被拐卖的妈?以她家的条件她妈有生存危机吗?因为老公出轨就疯到在大街上当众自己脱光大闹的程度了? 没有精神病史或家族遗传你信吗?
我就说了。现在有了精神病这一免死金牌,为了利益最大化耍无赖撒泼的人太多,不要脸的为了财产脱光当街公示,被人当成深井冰都愿意,只要给钱可以一辈子不上班吃喝混死。 问题谁知道精神病是真是假,那么巧有利可图的时候就发作?如果精神正常可以分更多马上又变回原形了。 马格蕾特猪猪 发表于 2024-11-28 12:10
Kemble 发表于 2024-11-28 11:03回复 51楼 呵呵笑 的帖子 这个个例我觉得不是三的道德问题, 这就是一个事实婚姻,虽然没有拿结婚证。就算有重婚罪,嫌疑人已经去世, 再说犯重婚罪也不至于被剥夺个人财产。而且原配去世以后法庭已经判决了原配遗产的分配问题,那老头财产就是他自己一个人拥有,具有完全支配权。小三的社会道德大旗 不能用来指导本案的遗产分配。这个大旗可能在原配去世以后的遗产分配案件里有一定作用,但那个已经经过法庭判决了。其实说穿了就是道德归道德, 法律归法律,不能因为某人是小三某人道德水准不高就任意剥夺TA的合法权益。
CloudY7764 发表于 2024-11-28 11:03 早就说过了这里肯定很多小三。 那些二奶村的三儿们也是要上网的啊。 每次有这种帖子出来,舆论都会帮小三。unlike the rest of the world.
lambofgod168 发表于 2024-11-28 12:36 非要有生存危机才会疯?我同学他妈也没生存危机不照样跳楼了?何况你知道渣男和老三对她做什么了?有没有精神折磨她?你压根都不认识当事人,就一口咬定人家有精神病史家族遗传,你就算是精神科医生都没有资格隔空诊断好不好?
Kemble 发表于 2024-11-28 15:21 我同意这个遗嘱的法律有效性是可以争论的,但是争论点绝不是公序良俗,而是是否是老头清醒状态下的自愿行为。如果是,那么他的遗愿应该得到尊重和法律认可。法院最后判定部分有效,无效部分只不过是不让三获得财产,说明法庭认可遗嘱是老人的自愿行为。只不过为了维护公序良俗而剥夺三的继承权。不按法律条文而为了维护公序良俗我觉得是法庭的矛盾之处。 当然这种遗嘱是不是有法律效应估计在国内判法不一,估计也是看具体情况和法官的意愿和解释。毕竟有错别字和涂改,又没有律师在场或者公证,做不到无懈可击。我觉得如果为了维护公序良俗就应该直接不承认遗嘱的有效性,而不是提那个公序良俗。 反过来如果他遗嘱有律师在场或者公证,那么他的所有遗产应该都判给三和非婚生女儿。
Kemble 发表于 2024-11-28 16:05 我的意思是,偏向婚生女或者偏向私生女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遗嘱的法律效力。不能因为某人可能会上诉而刻意地做相应判罚。两个女儿都是他的孩子,他完全可能偏向某一个,法律不应该强制他做到公平。另外我认为那个三也是有继承权的,因为有事实婚姻加上共同孩子。当然继承多少是另外一个话题。 其实我判断,遗嘱不是完全的自愿,是在被一起生活的三以及女儿哄骗甚至逼迫下做的权宜之计,故意出现错别字涂改就是为了引起争议从而让婚生女也能继承部分财产。否则在清醒状态下,和自己女儿打过原配遗产官司的情况下,一般人如果真的想剥夺她的继承权,肯定可以无懈可击地做到不给她财产。
我的意思是,偏向婚生女或者偏向私生女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遗嘱的法律效力。不能因为某人可能会上诉而刻意地做相应判罚。两个女儿都是他的孩子,他完全可能偏向某一个,法律不应该强制他做到公平。另外我认为那个三也是有继承权的,因为有事实婚姻加上共同孩子。当然继承多少是另外一个话题。 其实我判断,遗嘱不是完全的自愿,是在被一起生活的三以及女儿哄骗甚至逼迫下做的权宜之计,故意出现错别字涂改就是为了引起争议从而让婚生女也能继承部分财产。否则在清醒状态下,和自己女儿打过原配遗产官司的情况下,一般人如果真的想剥夺她的继承权,肯定可以无懈可击地做到不给她财产。 Kemble 发表于 2024-11-28 16:05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16:16 但不至于逼老头写遗嘱吧,三儿要是手眼通天,也不至于一个遗嘱错别字日期一大堆。 估计三是那种条件比较普通的比较年轻的女的(可能是老头以前的员工啥的),所以跟了老头。 没啥话语权,不然不至于原配死三年都没有扯结婚证。还有遗产分割里还主张了1处房产3台车(老头,三儿,私生女各一吧)。可见和老头好了20年住房车子都没写三儿的名。 遗嘱更像老头为了哄三儿写下的。 估计原配死了,打官司期间,三也提过结婚或者财产的东西,所以出现21年的这份遗嘱,把钱留给三儿和三儿的女儿。三儿估计比较笨,还真信了老头的鬼话。结果发现遗嘱无效,自己一毛钱没落。 三儿女儿成年了,分给女儿的钱不一定能给三儿多少。三儿真是惨。
mindstorm 发表于 2024-11-28 16:57 小三就要有小三的觉悟,小三一点不惨,给孩子弄到手80%的财产 。 支持大女儿继续上诉,下次要律师指证遗嘱无效就行了。
sophist 发表于 2024-11-28 18:12 三儿主要是吃了没文化也不愿花钱请人掌个眼的亏,但凡哄老头的时候花千八百块请个三流律师看一眼,别写“继承”写“赠予”,原配女儿气死也没办法。三儿作为一个“陌生人”,根本不能成为法律上“继承”的受益人,“赠予”才是想给谁给谁的大杀器。
LiuX 发表于 2024-11-28 04:21 某是匿名。。朱某 等于 朱x 你不知道某人什么意思吗 湾湾不用这个词?
据了解, 被继承人朱某是一名富商, 于2023年6月去世。
原告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和她的母亲黄某 被告则是朱某的婚生女朱某蕙
对于朱某蕙来说,这场官司的关键在于,她并不接受父亲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朱某博。
朱某蕙告诉记者,她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自己父亲继承自母亲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应由自己全额继承。剩下的遗产,应该由自己继承80%,朱某博继承20%。
此外,朱某蕙还表示,父亲在与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于2004年生下女儿朱某博。母亲因此受刺激出现精神疾病,自己曾把母亲接到身边照顾,但又被父亲强行带走,安置在一间出租屋内,由保姆照料,而父亲与第三者、私生女住在别墅内。
母亲去世后,父女俩又因母亲遗产问题发生争执,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撤销重审、再审,法院认定朱某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父亲继承60%,女儿继承40%,因此朱某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
在相关判决书中,记者发现,朱某蕙指责父亲对母亲存在家暴、虐待,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育有一女,朱某则指责女儿不孝、不照顾其母亲、有加害其母亲的行为等,但双方均未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证明。
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有效 取消婚外情对象继承资格
根据朱某蕙所提供的遗嘱显示,该遗嘱写在一张笔记本纸上,不仅“继承”写成了“继成”,还有两处涂改。
一审法院认定该遗嘱系朱某的真实意思表达,朱某的遗产为他的总资产减去此前诉讼中判决分给朱某蕙的761万元朱某妻子的遗产(实际扣除774万余元,包括诉讼费和执行费)。
在遗产分配上,法院提到,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根据朱某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黄某之所以成为涉诉遗嘱的受遗赠人与非婚生女朱某博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违公序良俗”。法院认定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结合扶养义务情况,该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双方对该判决结果都不满意 均提出上诉 在二审判决书中 双方就遗嘱有效性问题 进行了大量辩论
黄某认为,朱某写遗嘱时,妻子已经死亡,属于单身状态,无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而朱某蕙则认为,朱某的遗嘱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认定全部无效。
朱某蕙提交的专家论证意见书中,专家提到,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前提是“平等保护”,一审判决对非婚生女有较大倾斜,违背了立法宗旨。
然而 二审法院对双方的上诉均未支持 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 处理结果正确,维持原判
“母亲遗产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朱某蕙无法接受,她表示,自己父亲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存在过错,法院也认可他的过错。但现在判决结果导致属于自己母亲的那部分财产流向了伤害自己母亲的人手里,而且自己的母亲因为父亲出轨导致其精神分裂,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立遗嘱,从而导致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燚认为,该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十分相似,认定遗嘱中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对此,有网友表示: 不能理解
也有网友认为: 其中或许有隐情
🔥 最新回帖
有道理。。。他们是根据什么给私生女60%给小三40%,然后把40%再给两个女儿平分的呢?按理说给妈的肯定得比给女儿的多,按有婚姻没有遗嘱的情况分,应该是小三先分一半,然后两个人再把剩下的一半对半分,小三拿75%,私生女25%。。。
你没看到不等于不存在,前期各种操作都有报导。。。
另外我说的也是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如何判案,现在有遗嘱,按法律规定肯定不会像我说的那么判。。。
遗赠。
没有看到这个被逼成精神病的报道,不能网络判案
🛋️ 沙发板凳
应该原配一嘎,拿完遗产,和三姐领证啊。。。 死老头子。。。原配死十几年了。。。 还这么作贱三姐 。。
关于富商遗嘱,这张遗嘱取消了对情人的继承份额,个人觉得应该是因为情人不是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富商的遗产,她想得到富商的遗产,只能通过富商遗赠,但遗嘱上写的继承,所以遗嘱是无效的。
在这里,法官偏向了私生女,理论上可以把整个遗嘱认定为无效的,但他只认定了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把无效的部分遗产让大女儿和私生女进行了平分。
我觉得根本法官偏袒大女,无视立遗嘱人意愿。 糟老头子字认不全,还不给三姐领证。私生女背一辈子骂名。。
中国法律和法官都很奇葩。
然后他遗嘱里说的是自己那部分财产全部给小三儿和非婚生女,法院认定遗嘱有效,但给小三儿法官说违反公序良俗所以无效。所以那给小三儿的一半儿婚内女儿和私生女再分
晕
法官也不敢认定整个遗嘱无效,估计否则在其他案子上会后患无穷
三姐辛苦劳作二十年???
哈哈,有你的
更正: 私生女2004年出生,遗嘱2021年的。 大婆2008年发病。2020年去世。 老头2023年去世。 所以,三姐和老头同居15年以上(丧偶后3年)。 如果按照common law,三姐不应该一个字儿都没拿到。 首先,同居住房。 其次,同居期间老头的收入。 😒我也不是专业人士,但三姐可怜。我是真同情三姐。
糟老头真不是人。估计原配疯了,日子过不下去了,找了三儿。不想被分钱又不肯跟原配离婚。原配去世后也不想分三姐钱,也不领证,为糊弄三姐给写了一破纸条,还故意留错别字。
这部分真的是无厘头。 赠送给陌生人,捐给国家都可以。 留给三姐不可以。
我也佩服她 哈哈
又给生娃带娃养娃,又伺候老头给老头养老送终,还替老头疯原配养老送终。 估计也没好好上班。 20年啊,一个子儿也没分到。
哈哈,是挺惨的,不过中国法官告诉人,不符合公序良俗,立遗嘱也没用,所以还是别知三当三了
基本同意。法官明显偏向私生女,没判定无效。如果遗嘱小三女儿继承部分有效,按现在分配方案,原配女儿分得40%+60%*20%=52%。但实际上按法官分配比例,原配子女实际应得55%。
如果遗嘱判定无效,则原配女儿得70%,小三女儿 得30%。
但遗嘱只能判定有效或者无效,哪有部分有效这种说法。主要是法官考虑小三一起生活,而且是两个人,还是酌情处理了,算是子女平分财产了。感觉中国法官判的还是可以的,比欧美只看遗嘱这种合理多了。
一点儿都不合理。。 就我这种经常狂喷破鞋的。。 都对此三姐儿深表同情。。
原配2008年精神病发病然后大女儿(1978年生)照顾期间瘫痪。这种情况大概率是没办法离婚的。(不管是不是糟老头不想分钱,精神病分了钱也没用啊。)。
之后其实真正共同生活的是三姐和糟老头,至少15年啊。还生了娃。照顾原配的也是糟老头和三姐。
然后糟老头不和三姐扯证,写了个遗嘱还错漏百出。让年近50的大女儿和20岁的小女儿在这争遗产。然后真正和他过了十几年的同居伴侣三姐啥保障也没有。。
我靠,天理在哪里啊。
我感觉三姐应该是个厚道人,虽然当三不好啊。。也老实照顾糟老头和原配那么多年 。。原配私生娃都生4年了才发病大概没啥直接关系。。全程也没见三姐出来说点啥。。可怜啊。。
倒是原配女儿,十几年都没管爹娘(还疑似与老娘瘫痪有关),老娘一死跳出来分钱,打官司,把老爹“气死”(学她的说法,老娘是被气疯的,老爹官司期间挂了也是气死的)。。。
我觉得是应该遵从遗嘱。
这事情要在美国就会认定事实婚姻,当配偶权利判决。
我有一种直觉,富商老阴逼骗了小三。
小三给他养老送终呢,他不敢直接不给她留钱,就用了这种阴险的手段,故意把小三和私生女写在一起继承。
我理智上不相信挺有钱的老头,他写遗嘱不去公证,不咨询律师,但凡有个懂法律的来给他看了,小三和私生女就不能写一起继承。
老阴逼图啥呢? 人都没了。 我觉得他良心挺坏。 三姐傻得很,就应该拉着糟老头扯证就没这些破事了。
這 朱家怎麼取名中間都放個 某 字
图自己的钱不会流到外人手里。 这狗东西怕是一直把三姐当免费保姆了。 大女儿骂他告他,那也是他的种,他要把钱留给两个女儿。
这张遗嘱最差的情况就是大女儿再分走他的一半,最后他们夫妻的遗产,大女儿七成,小女儿三成。
所以我说法官偏向了私生女,遗嘱部分无效,这样私生女能得到30%+15%,大女儿得到40%+15%
某是匿名。。朱某 等于 朱x 你不知道某人什么意思吗 湾湾不用这个词?
这个帖子,你为小三击鼓鸣冤。。。? 你左一个帖子,右一个帖子,宣扬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呢?
在美国common law婚姻是不是也有前提? 都得是未婚,没有配偶的前提下? 一方有配偶的同居不可能受保护。
你这分析好像有道理
是啊。和国内的风平完全不一样。太神奇了。 国内都是人为原配女儿吃了大亏的。 这边居然好多人认为三吃了亏。 怪不得双方都对判决结果不服。
要我说这幸亏三生的也是女儿,换个儿子试试,估计早领证了。
我不是很明白怎么分的财产 原配和老头首先一人一半吧。然后原配的60%给老头,那就是总资产30%,原配女儿40%,也就是总资产20%。 然后老头一共总资产50%+30%=80%再分给三的女儿60%,原配女儿40%。那就是原配女儿得到了32%。 所以原配女儿一共得到了总资产的52%? 我有没有算错? 为什么原文说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原配的资产远小于老头的资产,并不是一人一半。 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
此三姐承担了实际的配偶义务15年啊。。。最后啥也不是,不惨吗?
中间至少有3年是丧偶,前面还有十几年,原配精神病瘫痪无法自理。我觉着三姐吃亏。 基于事实,三姐大概和糟老头有十五年左右的同居关系。还有娃。应该能分不少。 三姐如果领了证,至少还能分老头财产(原配给原配女儿部分除掉,就是目前总资产*(1/2+1/2*60%)。)的1/2+1/3。两个女儿各1/3。
。。中间还差好几年呢。。 不一定有因果关系吧,而且原配后边还瘫痪了。。
原配总之是三姐和老头在照顾。
(这个情况类比有点像何鸿燊大房和二房的关系,最后二房拿的最多)
你是婚生吗?你是女性吗?你和你老公结婚了吗?
原配去世,因为无法立遗嘱,所以只能走法定继承,女儿跟父亲那时候就打官司争财产了,女儿拿了25%。 后来估计她爹又挣了一些钱,男的留给情妇不符合公序良俗被法庭驳回了,但男的要留给私生女,的确是他的权利,法律范围内谁挣的钱谁有权力支配
这里面很明确判决,她妈遗产的40% 也就是761w归她,60%归她爹 可知她妈遗产一共1902.5w, 也就是说2020年的时候她父母的共同财产是3805w。为什么她妈这一部分没有平分给她爹和她?因为即使法 庭一直在极力偏向她,但无法忽视一个事实,就是前都是她爹挣得,她妈一个十几二十年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从各个角度对家庭财产都无贡献只有负担,她妈和她都是通过婚姻证获利的例子
截至到此,她得到761w,她爹3044w
从她妈2020年去世到她爹2024年去世之间,她认为她爹还有收入,但这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而且她也举证不出来,就只能按3044w算,她爹有明确遗嘱给小三一半1522w,给私生女一半1522w,但法 庭推翻了小三的部分,认为不符合公序良俗,其实这时候也没有什么小三了,她爹单身,有个同居人,和非婚生女
总之法 庭强行罔顾她爹的遗嘱,把给小三的1522w部分作废,重新分配,这部分之中40% 608.8w 给了婚生女,60% 913.2给了私生女。
如果她爹的遗嘱是全给私生女,那么她爹这3044w全给私生女毫无问题
在3805w实际全部来自她爹, 她妈至少十几二十年无行为能力精神病,她跟她爹早就闹翻毫无情谊可言,并且她实际上几乎没有照顾她妈,她妈事实上是靠她爹出资照顾十几二十年送终的情况下,但她坚决惦记她爹挣得钱的情况下 最终婚生女获得了761w+608.8w=1369.8w, 占所有资产的36%, 私生女获得1522w+913.2=2435.2w
是不是现在班上三很多了。现在国内富人把三搞到美国来住的也不少,洛杉矶的二奶村?
在中国以前有法律保护精神病人,配偶不能和你离婚。
我也觉得
很好理解啊, 国内是人情社会, 美国是法制社会(relative speaking),所以这儿的人觉得要承认遗嘱有效的话那就是非婚生女儿会得到大部分财产。大部分中国人会觉得没有特殊情况下子女平分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西方是尊重财产所有人的个人遗愿,是可以剥夺一个或者多个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
关于遗产判决,老头的所有遗产(相当于夫妻所有财产的80%), 一半先给非婚生女儿,剩下一半按照40%给婚生女儿/60%给非婚生,所以非婚生女儿拿到老头遗产的80% (50%+50%*60%),总共相当于总财产的64%(80%*80%)。婚生女儿拿到老头遗产的20% (50%*40%),总共相当于总财产的16%(20%*80%), 再加上先前继承母亲的20%所以一共是36%。
当然这是假设原配去世以后法庭认定原配的遗产是夫妻财产的50%。如果是其他比例, 那就不一样的姐妹俩分割比例。
建议大家都不要结婚了,不管男人女人,都应该自立自强,自己挣钱。不过男人应该对女人因为生育孩子所造成的身体损耗和职业损失做出一定的补偿,所以西方国家有抚养费一说。这个补偿有个合理范围,不能低估,也不应该高估。有的女人跟男人结婚生了孩子,还被净身出户,啥也没有,白白当了代孕,也有的女人因为给男的生了一个孩子,就可以一辈子绑定吃定这个男人,啥也不干,也可以分得巨额财产,男的还摆脱不了,也有点不公平。
首先她自己向法庭举证她妈是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人被法庭采信(因为她爸手里有她妈亲笔写的财产不给她都给丈夫的遗嘱,她要推翻),她妈怎么起诉?
然后她爹又不是体制内,一个广东惠州体制外做生意的,怕人起诉重婚?
实际上就她妈这种强烈疑似有精神病史或者家族遗传史的,强烈疑似骗婚的,早些年的确各种阻挠不让离婚,怕成为社会负担,2000年以后了,只要把精神病院费用付足,能证明保障病人生活治疗所需的,就这样十几二十年严重精神病配偶的,能判重婚才有鬼了。
早就说过了这里肯定很多小三。 那些二奶村的三儿们也是要上网的啊。 每次有这种帖子出来,舆论都会帮小三。unlike the rest of the world.
这个个例我觉得不是三的道德问题, 这就是一个事实婚姻,虽然没有拿结婚证。就算有重婚罪,嫌疑人已经去世, 再说犯重婚罪也不至于被剥夺个人财产。而且原配去世以后法庭已经判决了原配遗产的分配问题,那老头财产就是他自己一个人拥有,具有完全支配权。小三的社会道德大旗 不能用来指导本案的遗产分配。这个大旗可能在原配去世以后的遗产分配案件里有一定作用,但那个已经经过法庭判决了。其实说穿了就是道德归道德, 法律归法律,不能因为某人是小三某人道德水准不高就任意剥夺TA的合法权益。
大姐,你在美国,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权啊。
我实在想不出,都21世纪了,哪个现代国家还存在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这种事。
继承权和被抚养权是天赋权利,孩子只要生下来,父母就有养的义务,他们就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跟是结婚生的还是没结婚生的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那我看错了。原来原配财产已经分配过了。我以为原配财产也在里面。 你说的对,道德层面是道德层面,按法律应该是老头财产想给谁就给谁。甚至都给了小三转头让女儿也尽一部分养老义务,女儿都没办法。法律本身合理不合理不讨论。这个女儿完全没有养老,也已经完成了妈妈的财产分配,爸爸的财产给不给她其实应该是爸爸说了算。
拜托,国内的情况能跟美国一样吗?美国人一般发现出轨了就打官司离婚了。。。
你这个完全都是自己的脑补。多少被拐卖妇女被折磨疯了的,你是不是也要洗白说她们是原本就有精神病史?我同学爸爸出轨,妈妈抑郁症跳楼自杀了,是不是也是她自己有抑郁症史?
看你这么多回帖,贴贴长篇大论,是多么急切地给老三洗白啊。
这位婚生女不仅没有养过她爹得老,除了所谓短暂接走她妈又被她爹追回之外,她也完全没有给她精神病至少十几二十年的妈养过老
我就说了。现在有了精神病这一免死金牌,为了利益最大化耍无赖撒泼的人太多,不要脸的为了财产脱光当街公示,被人当成深井冰都愿意,只要给钱可以一辈子不上班吃喝混死。
问题谁知道精神病是真是假,那么巧有利可图的时候就发作?如果精神正常可以分更多马上又变回原形了。
她妈是被拐卖的妈?以她家的条件她妈有生存危机吗?因为老公出轨就疯到在大街上当众自己脱光大闹的程度了? 没有精神病史或家族遗传你信吗?
还称姐道妹上了,啥人啊这是 :))
领证了也是私生女啊,领证前出轨生的小孩就是私生女。。。后来领证也改变不了她出生时的情况。。。
这个案子的问题是原配被逼成精神病,且不能离婚,也没法儿留遗嘱,所以属于原配的钱给了私生女,婚生女不服。。。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来判,原配遗产应该全部给婚生女,也就是当年的一半,然后老头的遗产两个女儿平分。。。
她爸接走她妈就是为了不让她妈跟他离婚分财产,怎么成了女儿的错了。。。这种洗白真让人恶心。。。
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人,平时爱好是教版上大妈怎么做人,怎么做个道德模范。。。 这个世界真魔幻。。。
非要有生存危机才会疯?我同学他妈也没生存危机不照样跳楼了?何况你知道渣男和老三对她做什么了?有没有精神折磨她?你压根都不认识当事人,就一口咬定人家有精神病史家族遗传,你就算是精神科医生都没有资格隔空诊断好不好?
你是精神科医生?
这要不是三谁信?连不要脸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你没好好看楼上那人贴,她说全部包括原配的都可以给私生女。三观简直了
应该是吧。以前有人告诉我一个特好的学区是个二奶村特吃惊
当然这种遗嘱是不是有法律效应估计在国内判法不一,估计也是看具体情况和法官的意愿和解释。毕竟有错别字和涂改,又没有律师在场或者公证,做不到无懈可击。我觉得如果为了维护公序良俗就应该直接不承认遗嘱的有效性,而不是提那个公序良俗。
反过来如果他遗嘱有律师在场或者公证,那么他的所有遗产应该都判给三和非婚生女儿。
1.跳楼,伤害自己,跟不伤害自己,当街脱光大闹完全不是一种精神病,婚生女的说得她妈不是什么抑郁症能洗的。 2.她妈不是拐卖的
生活无忧,因为老公出轨直接疯到法律意义上的无行为能力,当街脱光大闹的,要说没有精神病史或家族遗传的例子你找得出一个么?
这个明显偏向私生子女。这个遗嘱明显涂改过,多次,且没有公证。100%可以判定无效遗嘱,只能平分。
但如果判定遗嘱有效,财产真全给了私生女一家,那这个遗嘱可质疑点太大了,婚生大女儿肯定会继续不断上诉,所以为了防止翻案,给了20%。
结论:私生女一家肯定有人脉。
其实我判断,遗嘱不是完全的自愿,是在被一起生活的三以及女儿哄骗甚至逼迫下做的权宜之计,故意出现错别字涂改就是为了引起争议从而让婚生女也能继承部分财产。否则在清醒状态下,和自己女儿打过原配遗产官司的情况下,一般人如果真的想剥夺她的继承权,肯定可以无懈可击地做到不给她财产。
老头要想给婚生女钱,跟她打什么官司争原配遗产啊?
我觉得糟老头就是谁也不想给。 但非在婚生女和三儿一家选, 他选三儿一家。 毕竟婚生女跟他对簿公堂,三儿给他养老送终。
但不至于逼老头写遗嘱吧,三儿要是手眼通天,也不至于一个遗嘱错别字日期一大堆。 估计三是那种条件比较普通的比较年轻的女的(可能是老头以前的员工啥的),所以跟了老头。 没啥话语权,不然不至于原配死三年都没有扯结婚证。还有遗产分割里还主张了1处房产3台车(老头,三儿,私生女各一吧)。可见和老头好了20年住房车子都没写三儿的名。 遗嘱更像老头为了哄三儿写下的。 估计原配死了,打官司期间,三也提过结婚或者财产的东西,所以出现21年的这份遗嘱,把钱留给三儿和三儿的女儿。三儿估计比较笨,还真信了老头的鬼话。结果发现遗嘱无效,自己一毛钱没落。 三儿女儿成年了,分给女儿的钱不一定能给三儿多少。三儿真是惨。
小三就要有小三的觉悟,小三一点不惨,给孩子弄到手80%的财产 。
支持大女儿继续上诉,下次要律师指证遗嘱无效就行了。
版上大妈不说管家价值一年十万刀吗。。。三姐自己一分钱没捞着。。。 干了20年。。。
三儿主要是吃了没文化也不愿花钱请人掌个眼的亏,但凡哄老头的时候花千八百块请个三流律师看一眼,别写“继承”写“赠予”,原配女儿气死也没办法。三儿作为一个“陌生人”,根本不能成为法律上“继承”的受益人,“赠予”才是想给谁给谁的大杀器。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A%8B%E5%AE%9E%E5%A9%9A%E5%A7%BB/853608
这老头还很可能算是个事实重婚罪,不过人死了没法追究。
至于遗嘱,法院肯定不想你事实重婚,立个遗嘱小三儿立刻有继承权,所以判遗嘱里小三儿有关的部分无效。
死后没法赠予。死前老头没想赠予给小三。
而且这个遗嘱,也大概率是假的。
台灣通常會用
林O宏
没有看到这个被逼成精神病的报道,不能网络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