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政民主制度的一个优化改进设计方案(二)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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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按语: 现在正处于美国大选的最后冲刺阶段。与此相关的事物成为大家热议关心的话题。听说有很多美国人担心美国民主制度会崩溃掉入专制陷阱,还担心掉入陷阱后会很难爬出陷阱;还有些美国人严厉批评美国政治体系在治理运作上的低效性;瑞达里奥先生从国家的团结和凝聚力出发希望政治上的中间派人士能当选总统。其实所有这些担心、批评和愿望都与民主选举的制度结构有关系。 这是一篇我于2012年1月发表在中国互联网上的一篇文章。现将此文中文1字不改地翻译成英语。请你们一阅。 当年我在撰写此文时,曾经深信这是一种最先进的民选制度。现在不再这么认为了。因为现在的我相信任何一种先进的政治制度必须既尊重穷人的利益,也要尊重富人的利益,还要尊重政治玩家的利益,还要在政府的财政上具有可持续性。当然这已经超出单纯的政治制度本身范围了。可以肯定上述这些利益或目标彼此之间都是相互冲突的,如何超越如此尖锐的冲突,这正是先进的政治经济体系所要回答的问题。 关于宪政民主制度的一个优化改进设计方案(二)  朱刚 (2012-01-16 16:46:13) 转载▼ 标签: 杂谈   引言    快过年了,又穷又酸的本人也没什么压岁钱派发给大家,就捐赠这样一篇文章吧,它有可能是无价之宝,也有可能一塌糊涂毫无价值。但这篇文章是阿刚在贫病交加,饱受失眠折磨,身心憔悴的日子里,凭借着顽强毅力,苦熬着硬撑出来的劳动果实。不成敬意,就这么一件东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类的社会制度好比是一台机器,对这种制度的设计就像是在设计一台机器一样。设计时要根据世界各国各种不同制度(机器)的工作表现,搞清楚机器内部各个不同零部件的工作绩效,去掉工作表现差的零部件,留用表现好的零部件。或者再依据效率原则,设计一些新的零部件加入其中并对机器进行整合,使机器各零部件之间在运行上能有良好的协调性,以便实现机器效率(工作绩效)最优化的目标。      在本文的下面部分,阿刚将分“条”讲述本人设计的这台机器及其各个零部件的技术特征,并且几乎在每个条目后面都会跟进一段文字说明,解释相关“之所以然”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议会(国会)选举采用“单名选区制”,其特征是一个选区的代表只有一人,他获得多数选票(不一定要过半数)便可成为整个选区的代表,这叫做“胜者全得”。   说明:这种选举制度会使一国形成两大政党竞争的格局,例如英国和美国都采用单名选区制,因而两国都形成了两党竞争的局面。搞宪政民主制度一定需要有竞争性的政党制度,而竞争性政党制又可分为两党竞争制和多党竞争制两类。在多党竞争制下,政府组阁通常是由几个政党构成联盟获得议会多数后,组成多党联合政府形成的。一旦联合政府各党派之间的关系因利益或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没有摆平,裂痕加深,则会出现政府频繁解散的现象。意大利和以色列的情况就是这样,政府经常更换,并且联合政府很难在行政决策上有良好作为。另一方面,在野的反对党也是有多个政党组成,令人有一种一盘散沙,不够强有力的感觉。相反在两党竞争制情况下,上述缺点可以避免,故本人支持两党竞争制,另外两党竞争制还能与本人后面提出的总统竞选制度相协调。所以选择“单名选区制”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为两党竞争制的形成铺平道路。   二.政党是由一批在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上具有相同或相近立场的人组织起来的一种政治团体,它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组织系统,政党高层领导的一项任务是在本党内部培养并寻找合适的人才,选择确定他们作为本党议员候选人代表各选区,参加议会议员的竞选。政党的一项重要竞争性目标是赢得议会选举的多数席位。另外本文所提倡的两党竞争制是要把最大的两个党派按照思想观念上的左右程度来进行界线划分,进而分别把它们定义为左派党与右派党的竞争。还有,我们要避免这样一种情况:有一个政党的影响力在全国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其思想观念界于左右两派之间,属于中间路线,遇上这种情况,阿刚建议要将该党人为地一分为二,把它按左右分裂成两个政党,进行重新整合。   三.政党的活动及竞选经费直接来自政府提供的专项基金。在形成竞争性的两党制情况下,政府向两大政党各自提供完全相等水平的经费。其它小党根据它们的竞选实力按比例进行补贴。另外,在法律上要明确规定:A。任何机构、团体、个人、公司、企业、单位等都不得向任何政党提供捐款,这类事件一经发现,无论大小一概按行贿受贿严加惩处。B。任何个人在竞选议员职务时,不得使用其本人和家族的资产作为竞选经费。C。任何党员都不得以缴纳特殊党费的形式使用其个人或家族的资产资助本党人士竞选议会职务或为本党的党务活动提供经费。D。每一位党员缴纳的党费,无论是穷人党员还是富人党员都只能缴纳相等金额的党费,并且其缴纳的党费金额很低,对此要有具体明确的规定。E。任何政党不得从事经商、开办企业等任何经营管理性事务。   说明: 1.让政党去自行向社会募集党务经费,而不是让政府直接提供经费,实际上是一种很不地道的做法,对政党的政治献金、政治捐款(而非政府补贴)从表面看可以帮助减轻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减轻纳税人负担,实际上这种做法因小失大,弊远大于利,它会大大增强特殊利益集团,特别是那些非常富有阶层的利益集团左右议会议员们在立法决策上的影响能力,使得少数人的利益能凌驾于全体国民利益之上。阿刚认为公平公正的民主社会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全体国民的整体利益都不能被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链所捆绑。当然社会各阶层都应该充分享有表达各自利益诉求的权利,这是任何文明社会赋予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自由权利,然而在表达各自利益诉求时,所有人都必须遵循起码的文明准则:既不能用枪弹和炸弹的武力方式也不准许通过“糖衣炮弹”或者说金钱收买来实现各自的利益目标。政治献金、政治捐款从严格意义上讲正是目前民主社会政治生活中一种公开变相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和腐败,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地予以制止和打击。   2.政府给两大政党完全相等的经费资助,可以让两党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竞争,这样的竞争具有公平性。两党中谁能在竞选中胜出,获得多数议会席位,这既反映了该党出色的组织工作能力,也反映了一国民众更偏向于该党的政治思想观念。   3.对两党资金资助上的同等金额原则,这样的“公平性”也有助于堵住有可能出现的关于“本党”所需经费不足的抱怨,因为如果本党经费确实不够多的话,反对党的经费也一定会面临相同的问题,到头来这无非是一种以弱对弱的对决,还是具有一定的公平性。   4.目前德国、西班牙、瑞典和芬兰用政府基金根据每个政党的竞选实力按比例对政党进行补贴,但是这种方法容易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竞争性两党政治得以维持和延续需要有一定的平衡性,两党中既要有议会的多数派和少数派之分,又不能让两党的实力相差太悬殊,使得某一个政党在议会席位中占有压倒性的绝对优势,在那种情况下,则会出现一党独大的局面,反对党的力量太薄弱,就无法有效地实现其监督制衡作用。不考虑两个最大政党竞选实力的强弱,给它们各自相等数量用于党务和竞选的经费,既有助于从财政资源上限制那个已经显得过于强大政党的继续壮大和发展,又有利于转变那个相对弱小政党的“弱化”倾向,以便保持两党政治在竞争性天平上的平衡性、稳定性。   四.总统竞选制和总统制   1.议会选举为四年一次,总统选举也是四年一次;议会选举先于总统选举,两次选举在时间上错开约半年。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一个国家被分隔成许多不同的竞选地区,则错开的时间可以长一些,反之则较短。   2.议会选举结果揭晓,多数党形成后,凡是多数党党员皆有资格毛遂自荐,作为总统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但是多数党中最高领袖和党的最高层领导成员(如政治局常委或委员)不能申请参加总统竞选。另外其他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都不得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还有,在政党制度中要加入这么一条规定:任何一位个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政党,成为两个党的党员。   3.以上所谈的是总统选举中的被选举权,它只局限于多数党成员的人群中,但是在选举权方面则不受上述党派限制,只要达到一定年龄以上的全体国民都有投票选举权,并且一人一票,人人平等。换言之总统不是由议会中多数党党内选举产生,而是由全体国民选举产生。   4.鉴于参加总统竞选的每一位都无需在金钱上自掏腰包,或到处向社会各界去募集,而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资金来用于竞选,申请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的人士在数量上会非常多。为此需要建立一套初期选举的筛选淘汰制度。它可以是一对一的电视辩论,一局定胜负,胜者进入下一轮电视辩论,通过抽签撮合成一对。以此类推,以这种方式经过N轮辩论胜出后形成最后五名幸运儿。   5.在以上五人的基础上,还要加上一个作为“种子”选手的额外名额,它留给在任总统,如果在任总统也宣布参加下一届总统选举的话,当然在现任总统不参加下届竞选的情况下这个名额将自动放弃。关于总统竞选制度,本文后面部分还会在适当的时候增补一些新内容。   6.接下来是六人(或五人)竞选阶段,此阶段要给各候选人安排两场有电视转播的竞选演说,让每位候选人都有均等机会在不受打扰的情况下充分展示自己如果作为总统将要执行的政治纲领政策主张等等。这类演说结束后还可以伴之以答记者问。另外此阶段还可以安排几场电视转播的集体辩论。   7.全国举行第一轮投票选举,每一位选民可以在六人中投两个人的选票。选举结果揭晓后,由得票最多的前两名候选人自动进入下一轮竞选,其他候选人都被淘汰出局。   8.后一阶段的竞选以两名候选人对全国各地各选区进行旅行演讲、相互攻击、电视辩论等形式展开。   9.最后由全国选民投票确定两人中谁能胜出。胜出者为当选总统。   10.每一位参加总统竞选的候选人,在经费上不得接受任何外界的捐款(否则按行贿受贿论处),也不得自掏腰包,使用自己或家族的资产。所有经费都只能来自于政府提供的专用基金。在初选的电视辩论阶段,政府将为每个人报销差旅费和按一定标准计算的住宿费。在第二轮即六人竞选期间,政府向这六位候选人每人派遣一位财务出纳人员,把一定数量的竞选经费划拨给上述出纳人员。政府拨给每一位候选人的竞选资金在金额上完全相等。出纳人员的职责是照看好资金的使用,杜绝来自外界的任何捐款,以及来自候选人本人的自掏腰包行为。在这一阶段结束时,如仍有资金未用完,则多余资金一概收回国库。在六人竞选结束进入最后两人PK的竞选时期,政府要给剩下这两人的竞选团队各自拨付相等数量的竞选资金用于覆盖最后阶段的竞选活动。竞选结束时如仍有资金剩余,则一概收归国库。   11.从大选揭晓成为当选总统,到宣誓就职,正式成为总统,需要有一段适当的时间,在这段时期内,当选总统要与在任总统进行工作上交接班的沟通协作,当选总统还要搭建完成新一届行政当局的领导班子。   12.在法律上要明确规定:不允许当选总统任命其所属政党的领袖及高层领导(政治局常委或委员)在政府内阁中担任任何职务。   13.党政分家原则:法律上明确规定,议会中的多数党领袖或高层领导不得向当选总统或在任总统在施政方面以组织领导的名义发布任何指示、命令、政策建议等。   14.在总统竞选期间,如果候选人推出的施政纲领、政策主张大多数都是反映议会中少数党的政治见解,则总统选举委员会将取消该候选人的竞选资格。又及,如果某位候选人在竞选获胜担任总统职务以后,推行的大多数政策主要反映议会中少数党政治意见时,总统选举委员会将提请议会表决要求在任总统下台,议会中只要超过半数投票要求总统下台,则该总统将不得不引咎辞职,辞职后总统职务由参与最后两人竞选的另一位对手接替。该新总统任职后,可重新确定政府各部部长的人选。   15.一个人最多可以通过竞选两次成为当选总统。即任两届政府的总统。   说明:   1.总统竞选制度的主要功能是要挑选出尽可能合适的人选担任总统,开始时以一对一辩论进行淘汰筛选,当最后五人通过反复辩论胜出以后,可以基本肯定这些胜出者都是伶牙俐齿能言善辩之人。   2.让第一届的在任总统享受“种子”选手的待遇,参加竞选连任,既有利于最终胜选总统人选的质量,也有助于减轻现任总统参与竞选活动的工作量,使他在这段时期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照看国家的管理事务。   3.在六人竞选阶段给予候选人适当机会,通过电视直播的演讲会,让选民能了解每一位候选人较全面的政治主张及其施政纲领,以便选民们能在不同候选人之间进行比较,帮助选民作出投票选择。   4.杜绝政治捐款,使用公共资金来资助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有利于大大减低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特别是富豪阶层作为利益链影响左右政府决策的能力。一位不受各种利益链过多干扰、不欠任何“人情”债的总统,在决策上可以轻装上阵,能为全体国民做更多有益的事。另外,候选人获得政府经费资助上的等量原则,以及严格禁止每一位候选人自掏腰包的做法,可以确保所有候选人之间无论贫富,都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这种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也有助于社会挑选出真正合适的总统人选,进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两全齐美。   5.专制可以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类个人专制。当一位总统成绩出色地工作几年后,自然会赢得民众的爱戴和崇拜。极高的个人威望与总统职务的结合,两者相加便会形成个人权势的膨胀,在这里一加一远远大于二,这样就形成了个人专制的情况;第二类政党专制。当一个社会出现一党独大,该党从上到下地控制着全国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已经形成了一种持续而稳固的权贵既得利益集团时,这样的情况就是一种政党专制的社会;第三类个人与政党专制兼而有之的混合型。既有政党专制的特色,又有个人专制的特色,那位个人独裁者既是国家的总统,又是一党独大权势无孔不入的执政党的最高领袖。在这里个人威望(有时通常是对他强悍、狠毒个性的畏惧)加上总统职务,再加上权势无孔不入的执政党三者重叠相加其权势效应远远大于三。这是一种最厉害最坚固的专制。   6.加固笼子维持民主共和政体永续运行,杜绝专制现象出现的秘诀应该是在制度机制的设计上要有这样的目标考虑:保持政治权势的多元化,防止任何一种政治权势一股独大局面的形成,无论这股政治势力看上去或自称自己是多么的纯洁、无私和正义。一位性格强悍的个人,在总统职务上工作卓有成效、功不可没,因而赢得了国民的爱戴与尊敬,这种“英雄”个体与总统职务的结合在任何总统制(元首或首相制)国家从制度本身讲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总统这个职务却是可以和议会中的多数党领袖相分离的。换言之把总统及其国家行政当局的管理团队与议会中多数党领袖及其领导团队在人事制度上完全分隔开来——阿戆里格龙(阿木林)——你看懂了吗——这是一步狠棋:它既削弱了潜在的“英雄”总统之权势,也削弱了议会中多数党的权势。这种制度上的刻意安排意味着,尽管总统和多数党领袖在治理国家的意识形态上可能很接近,甚至完全一致,但从个人对权力的私欲上讲,毕竟权杖掌握在别人手中,总统没有办法领导多数党,同样多数党领袖也没有办法去领导总统这样一名特殊党员及其管理团队。   7.严格禁止当选总统任命本党内任何高层领导人员担任各部部长,这一条法规还另有深意:如果没有这条禁令,则当选总统很可能会出于情面观念去不得不邀请一批党内高层领导及其所属得意门生进入政府的管理层。通常一个大党内部会按照一定的人脉关系形成许多大小不同的派系,如果你只给某一个或一些派系分享政治权利,而不给另一个或一些敌对派系分享,则这样的政治安排反而里外不讨好,也就是说你还得保持平衡。于是这种政治权力分红最终有可能会占用相当大一部分部长职务的人选。在如此重要岗位上的人事安排,是以政治背景取人,搞政治性安排,而非以才取人,寻找岗位本身最需要,最恰当的专业人选,这是许多目前议会制民主政治国家最伤害执政效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有了这条严禁法规,当选总统便可以在不欠任何“人情”的情况下,轻装上阵,通过一种完全以才取人的方式来挑选安排各部部长,确保内阁及其他重要岗位上人选安排的高水平高素质。另一方面有了这条硬性规则,多数党的高层领导们也不会因为没有被邀请进入政府内阁而忌恨或怪罪当选总统。   8.这样的政治安排会在政治上形成总统及其行政团队、议会中的多数党、反对党三股势力微妙的三角关系。总统与多数党领袖之间是一种近乎若即若离的关系:抱有共同或相近的意识形态是两者接近并合作的重要纽带,另一方面双方及其团队毕竟是两批不同的人群并且都很有权势,换言之一方权势的过大,有可能使另一方领袖感到有所不快或嫉妒。但是总体来说总统与多数党领袖都拥有相互合作的利益需求:对总统而言如果多数党不能在下一次议会选举中保持议会的多数席位,他本人将没有资格参加下一届总统竞选连任;对多数党领袖而言,如果在议会中对总统提出的各种议案不批准,不配合,则这既不符合本党的意识形态,也会对总统管理国家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一位表现非常差劲的总统,也会破坏本党在民众中的形象,这些都会影响到下一届选举中选民对本党的支持率。总之在正常情况下,总统与多数党领袖之间会保持一种合作互利双赢的协作关系。这样就解决了政府与议会在行政决策和立法上的效率问题。   9.一个人担任总统职务的时间越长,他的个人权势也有可能膨胀得越厉害,一旦个人权势膨胀到某一临界点,便有可能形成个人专制。故为了防范个人独裁专制局面的出现,规定一个人最多只能担任两届总统,这是制度上杜绝个人专制的好方法。而且只要这条制度能被严格贯彻执行,就不可能形成个人专制。   10.在政党能被允许自行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政党募集到的资金增长了,会有利于该党的发展,党发展后,影响力增强了,反过来又能进一步增强该党募集资金的能力。由此可见募集资金的能力与党的影响力两者之间会存在着一种相互促进、互动的螺旋式上升现象,因而党的影响力,和权势也有可能无限膨胀。从避免政党专制的角度讲,上述情况的出现并不符合国家利益。因此严格禁止任何政党自行募集资金的法规非常必要。两大政党的经费改由政府提供后,并且在两党各自所获得的经费拨款完全相等的情况下,两党在力量对比上相差悬殊的可能性会变小,于是一党独大或政党专制的局面将可以避免。   11.对于许多议会制国家选民来说,他们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那些政党的领袖们可能都不被人喜欢,选民们只是在少数几名糟糕的候选人之间挑选一名可能不算更糟糕的候选人。在这方面美国的总统竞选制度要比其他国家优越,但它还是受到了竞选资金募集问题的制约和干扰,在这个制度下,那些没有财力支持的候选人根本无从参与其中。本文提出的让公共资金为每一位候选人提供相等数额经费的方案解决了穷人,或没有背景的人无法自告奋勇地参加总统竞选的缺陷。另一方面,让选民们可以获得更多样化的候选人挑选机会。   12.在议会选举结束,议会中的多数党形成以后,让多数党党员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然后再由全体国民超党派地选举出总统,对这样一种选举制度的安排需要作以下说明:A。政治上两党竞争的社会通常是思想观点上左右两个政党;B。假定是左派党赢得议会多数,则那些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的左派党员,如果在个人思想观点上表现为极左,就很快会在竞选过程中被民意所淘汰。因为在这种选举制度下,候选人的政治观点不仅要吸引左派人士,还必须对广大的中间派甚至相当一部分右派人士具有吸引力,这是对选票真刀真枪的争夺,其结果是能够在竞选中胜出的候选人在政治观点上多半是一位中间偏左一点的人士;C。反之(道理也一样),如果右派党成为议会多数,则能够当选总统的候选人很可能是一位思想上中间偏右一点的人;D。这是一种理想状态:避免思想偏激的人,无论是极左还是极右的人上台,而让一位思想上走接近中间路线的人担任总统职务,对于国家的团结、稳定和发展是有利的;E。这是一种决策行政效率最高的政治格局:如果两党议员在投票问题上都纪律严明,完全服从党领袖的指示,则总统及其行政当局所提出的几乎所有议案或决策都能顺利获得议会通过;相反,如果两党议员在投票上纪律不够严明,如美国国会中议员的投票情况,则总统及其行政当局虽然无法获得本党所有议员的赞成票,但却有可能获得反对党部分议员投下的支持票,这是因为总统及其行政当局所执行的是某种比较接近中间路线的政策。   13.如果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为了获得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的机会,一名左派人士会参加右派党,一旦右派党获得议会多数席位,这名左派精英便有了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统竞选的资格。反过来右派人士也有可能参加左派党,采用相同策略,以便确保右派这一方能在议会选举结果即便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都有自己人参加对总统职务的角逐。上述情况的最大祸患是有可能形成总统与议会互不相让的对峙局面,这就是人们所形容的两名吵架的船长驾驶一艘船的故事:左派总统要PK右派党控制的议会,或者右派总统要PK左派党控制的议会。所以对以上这类“篡党夺权”(为了当选总统参加反对党)的行为决不姑息,必须制定相关法律坚决地予以制止。   14.各国制度的粗略比较和点评:许多国家在制度上规定议会的多数党领袖自动出任首相、总统或总理职务,有些国家如基本上采用两党制的英国,首相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有利于本党的时机,宣布提前举行大选。在这条非常有利于执政党的游戏规则下,一个政党甚至一位个人有可能长期处于执政地位,例如撒切尔夫人蝉联三届担任首相11年,期间及以后保守党曾连续执政长达18年,后来工党的布莱尔也蝉联三届当了10年首相,而他的工党连续执政的时间长达13年。这样长时期不间断的一党执政局面,之所以在英国没有形成一党专制或个人独裁的局面,是因为这个国家在过去好几百年的政治演化过程中,其社会公众已经形成了很强的公民权力意识和深层的法治底蕴,如果把这套英国政治制度全盘照搬到那些毫无根基的落后国家,一定会使这些国家身不由己地滑向专制独裁的社会。基础不一样,国情不相同就不能把在别人那里用得非常成功的“公式”,像阿宝背书那样照抄照搬过来。对于落后国家而言他们所选用的宪政民主制度在设计上必须更精巧得多。英国的这套制度移植到东方的日本以后,出现了水土不服,其弊端具体表现为:自民党长期的一党独大,党内的派阀政治(与其说是一党执政不如说更像是多党联合政府),首相与政府的频繁更迭,加上密室政治、金权政治、集团利益政治等。相比之下美国的政治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稳定的总统任期,最长两届的总统任职期限限制,两党所推举的总统候选人都是经过党内公开的竞选过程被挑选出来的,而非各派势力博弈平衡及密室交易的产物。当选总统对各部部长的任命较少受到党内派系平衡因素的考虑。但美国的制度也有两大致命的缺陷:首先选举制度更耗费金钱,而在候选人经费自行募集,完全依靠政治捐款的情况下,这种选举带有更浓厚的金权政治色彩,任何一位当选总统在上任之时,都会欠下各种利益集团一大笔(金钱)人情债,这是一种保护富有阶层,保护特殊利益集团的制度安排。其次,美国的选举制度大约有50%的概率会形成这样一种选举结果:总统所属的政党在国会中处于少数派,即反对党获得多数议席控制国会,这种情况意味着两名吵架的船长在驾驭同一艘船——在决策上会出现严重的效率问题。到目前为止,本文所提出的议会及总统选举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决策效率问题的出现,但却不是100%的避免,由于议会选举的时间比总统选举早了约半年时间,设想在一场议会选举中,在任总统的反对党获得了议会的多数席位(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大约为50%),则在剩下的半年时间内,将会出现在任总统与反对党控制的国会对峙,两名船长共同驾船的局面。这是本人制度安排上的一个缺陷,如果您确实因此而对本设计师非常不满意的话,阿刚再帮侬想想办法。   五.宪法修正案:关于议会工作期限的增补条款。   当新一届议会选举揭晓后,当选议员要在半年以后与当选总统同一天宣誓就职,新一届议会议员的任职期与新总统的任职期完全重合。换言之老一届议会的运营并不受议会选举的影响,老议员将一直工作下去,直到有一天与在职总统一起卸任,新旧议会和新旧总统的更替在同一天实现。   说明: 有了这条增补条款,两名船长驾一艘船的现象便可以完全杜绝,当然其所隐含的效率问题也将随之解决。   好啦!今天阿刚吹牛就吹到这里,后面要吹的同样很牛,欲知后续故事,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