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容积率1600,他也可以辩称自己是昏官 你要用贪官法办他就需要证据链,如果没有证据链贸然抓人,就是检察官失职。这场官司如果打下来无罪就好笑了。 现在arraignment 庭决定release on their own recognizance, 那么表示法庭认证没有串供的可能。一个官商勾结贪污图利的案子,居然被法庭认为作为主打焦点的那个官,放出去乱跑也没有勾串证人作伪证的可能,那么说明检察官提供的证据链很弱啊。。。
mtwash 发表于 2024-09-01 18:36 就是容积率1600,他也可以辩称自己是昏官 你要用贪官法办他就需要证据链,如果没有证据链贸然抓人,就是检察官失职。这场官司如果打下来无罪就好笑了。 现在arraignment 庭决定release on their own recognizance, 那么表示法庭认证没有串供的可能。一个官商勾结贪污图利的案子,居然被法庭认为作为主打焦点的那个官,放出去乱跑也没有勾串证人作伪证的可能,那么说明检察官提供的证据链很弱啊。。。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式中,检察官得在传唤、拘提,被告接受检察官讯问后,检察官认有羁押必要,在24小时法定留置期间内,得向管辖法院声请羁押被告,又称为声押,检察官声请后,法院应即开庭裁定是否准许羁押被告,若准许羁押,称为收押,法院亦得裁定是否以交保等手段代替羁押。起诉后之审判期间,法官讯问被告后,认为有羁押必要,得随时裁定将被告羁押。若法院裁定羁押期间被告亦不得接见与通信(仅辩护律师可申请律师接见),称为收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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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川普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 (赖佩璇摄影)
民众党主席柯文于台北市长任内期间卷入京华城弊案,柯被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当庭逮补,因认程序有问题声请提审。台北地院今(31)日召开提审庭,裁定声请驳回,柯并解返北检。北检改定下午3时10分继续侦讯,讯后认定涉犯重罪,有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依贪污之图利及公务员违背职务收贿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北检侦办京华城弊案,30日一早兵分7路分别前往柯位于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处、台玻大楼的民众党党部内的柯文哲办公室、前北市副市长彭振声住处等地搜索,传唤柯文哲、彭振声2名被告、及包括柯妻陈佩琪、彭妻谢夏乔2名证人。昨晚请回陈及谢,31日清晨向法院声押禁见彭。
柯文哲移送北检复讯后,过十分钟即因认为逮捕程序有问题,马上委由律师郑深元向法院声请提审。北院今上午10时20分召开提审庭,约11时结束。
柯文哲在提审庭最后表示,从昨天早上7点多开始搜索,中午1点多开始在廉政署讯问,问到凌晨2点多,问了一整天,还拿不相关的问题来问,检察官没有考量当事人的个人状况、时间,这个制度和做法是不对的。
法官裁定声请驳回,柯文哲并解返北检。裁定指出,本案柯文哲既经传唤或自行到场,检察官亦确有就京华城案讯问声请人之事实或讯问之意,检察官并于讯问后主张柯文哲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核与同法第228条第4项之规定相符,是本件所为之逮捕,应属有据。
北检表示,本案经检察官讯问柯文哲、彭振声后,认2位被告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贿及同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图利等罪嫌。
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爰依法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湾这司法有一套,感觉将来即便放军攻进台岛红旗插上台北伪“总统”府, 台湾的这套司法制度和程序似可保留
他的名言是 政治很容易,就是别贪污(除了我)。
有点类似川普 Law and Order = Law and Order Except Me
他最牛的地方是,他贪污了钱,然后声称这些钱原本就是他的。
具体是啥,
让他能有 台湾川普的名号
有的表现的绅士谦逊优雅,有的人是大喇叭,该说不该说哇哇说出去。二者论干净程度,并无区别。
不是台湾川普,他演讲能力不行。就是网红造神那套,台大外科主任人设进入政坛,加上民进党在台北没有人选能对抗国民党,所以把他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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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如果蓝白合,他如今该是副总统吧
不知事态是否会不断升温,触发解放军入台维稳。反国家分裂法里规定的武统触发条件第六条是台灣島內發生大規模動亂。
这一套司法是民进党政府用来对付在野党和本党其他派别的吧。。。
是啊,对蔡英文赖清德之流都可以如法炮制
2021年柯文哲当台北市市长期间。
柯文哲现在涉五大案:京华城、台智光、北士科、第一果菜鱼类市场改建、南港转运站BOT。
那倒不是,台湾这套司法传承于民国国民党时期, 有相当程度的司法独立;这方面其实大陆可以借鉴, 在一党专政和没有所谓民主选举情况下,也是可以实现相当程度司法独立的。 简单的说就是法院检察院实行类似于军队的自上而下的独立系统,法官检察官终身制, 人事晋升不受地方政府节制,地方党委不能管法院检察院。这样很大程度可以遏制腐败,及司法公正
最开头是,现在已经经过一个来回; 检察院要夜审,他不愿配合,检察院同意在院内休息不夜审,他拒绝要直接回家,认程序有问题声请提审到法院, 后法院法官驳回声请,然后检察官认罪大且有串供之嫌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好像法官核准了吧
谢谢。 柯文哲完了。Trump有共和党湖身,民众党一个小党,护不了他。赖清德反腐立威是要办大事,两岸统一应该可期。
不是
是因为还没审完,为了避免串供,晚上他不可以回家,但他坚持要回家休息,只好逮捕
他完全可以休息,但是要在检察院里休息
他很傲,觉得自己是大人物,应该可以想怎样就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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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皮一点也不脸红啊。 台湾那破地方还好意思司法独立呢。 郑文灿为什么等到小英下台,赖上台 才因为一个几年前的案子被羁押啊。这么多年证据一直有,为啥人还能是大阿哥,差点就是总统了,这个法官检查官怎么就不办呢。 还遏制腐败呢。
柯这人就开这种口号骗人骗选票的。结果上台了,不还是一样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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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不关心. 但是却来看帖, 回帖, 都是闲的
但台湾法官不都是绿的么?只要法官被民进党控制了,那法院还不是民进党说了算?
唉 你这和前面那位回我贴的都太绝对, 要说绝对的司法独立和公正只有火星有, 美国这一直标榜三权分立典范的有绝对的司法独立吗? 当然没有,政治会参与其中的!相当程度的司法独立还是值得称道的
理论上说这个不违法,就是很伤人品和人设,现在检方主要是弄那个京华案; 之前和今年所有的参选人都把一票30元補助款给捐了,只有柯文哲把2/3据为己有, 要说台湾那些所谓“小草”的年轻人真可怜自己很穷还给可捐钱,寄希望于一个所谓清廉超越蓝绿的人, 其实这人最爱钱花钱也不含糊大手笔,人品和人设真是一夜崩塌
明天上午8:80? 这时间还真彰显蛙岛格局
哈,写错了。最新消息是最快中午才会开庭。
当年国民党开出的价码是副总统+立法院长,自己只要了总统+行政院长,不知道为啥柯文哲觉得自己亏大了
现在被检方约谈,态度极端傲慢,民众党还号召支持者去包围检察院。印象中只有邪教才这么嚣张
因为民众党自己搞出来的民调,柯都比侯高,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做正的
其副手彭震声羁押!
无保请回是啥意思,无罪吗还是有后续庭审?
無保請回是指在檢察官或法院訊問被告之後,認為被告應該不會逃亡,所以不要求被告交一筆擔保金保證自己不會逃(法律上稱為「具保」),而在訊問完就請被告自行離去。
無保請回跟被告有罪無罪是兩碼事。無保請回不代表未來無罪,只是當下他逃亡、隱匿不出庭的可能性低;相反地,要求被告具保,甚至是羈押被告,也不代表被告有罪。
法官想看王世堅吞曲棍球呀
看新闻里的描述,缺乏有力的证据啊。有些东西的程度在美国就是个事后的罚金而已。如果美国的检察官贸然这样搜民主党党部或者共和党党部,铁定最后的锅要司法部长背起来。韩国台湾日本这种检察官一方面僭越政府权力,一方面又充当政府打手的假独立真走狗两面派制度绝对的不可取。
我还是觉得美国的政治比较成熟,政治斗争里没有动辄刑狱相加,没有动辄砸烂议会
倒是搞别的国家的时候,砸议会也是革命,总统被赶走也是民主,比如可怜的乌克兰
现有证据不足,同时羁押时间快到了
就是容积率1600,他也可以辩称自己是昏官
你要用贪官法办他就需要证据链,如果没有证据链贸然抓人,就是检察官失职。这场官司如果打下来无罪就好笑了。
现在arraignment 庭决定release on their own recognizance, 那么表示法庭认证没有串供的可能。一个官商勾结贪污图利的案子,居然被法庭认为作为主打焦点的那个官,放出去乱跑也没有勾串证人作伪证的可能,那么说明检察官提供的证据链很弱啊。。。
你太抬举他了吧?
法官出说明了,认为检查官出的证据不足以支撑柯文哲涉案。同时法官认为京华城违法,副市长涉案证据确凿,所以那个副市长被押了。
说穿了检查官找不到直接证据,只有些间接证据,外面小草又在闹事,既然没直接证据,法官按照疑罪从无,就把人放了。
检查官要么能找到其他证据,要不抗告啥的大概率也是输。
法官的说明认为柯嫌疑不足,有其他解释的空间……
案件还在侦察阶段,检方还没提控告。这次只是羁押庭,检方要羁押柯继续聆讯,法官认为不需要羁押柯,检方要聆讯就去找法院开传票,还没到判断有罪无罪的时候。
法院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原因就是证据不足啊,不是认为柯不会串供,不会逃跑啥的。所以如果没有额外证据,就算控告了,检方很难赢的。
法官的裁定:
本案关键在于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会将以形成违法决议之方式图利京华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但柯文哲并非都委会之与会人员而无从直接知悉开会情形,自身亦无相关专业,则其主张其信赖形式上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以及具相关专业之彭振声之意见,尚非无据。
而本案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证资料,就检察官所提出之事证,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释之空间,综加计该等事由,亦尚未达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认柯文哲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决议之行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文哲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而不能认柯文哲主观上有明知违法(此为图利罪及受贿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因此检察官就羁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释明尚有不足,裁定柯文哲无保请回。
还在侦察阶段,是证据不足啊,本来检方就没打算这么快传讯柯,9月初的时候还要先约谈其他重要涉案人。这次是应晓薇出逃紧急收押,彭振声也抓了,紧接着传讯柯是赶鸭子上架,法官不同意羁押也是意料之中。
这次的京华城案相当的难看,涉案金额太大,两百亿新台币,6亿美元,我是不相信柯是无辜的。但柯也不会傻到现金收几千万新台币贿赂让检方抓现行,一是现金交易太容易露馅,二是要收也得是收一二十亿新台币的利益。我倾向于柯跟金主会有某种私下协议,检方大概率抓不住柯的京华城案实锤。但柯还有其他好几个案子,多少能找出点小漏洞,最后勉强起诉,法院判无罪或定个轻罪。
柯文哲的这些案子我觉得刑事方面即使有问题也不会太大,出问题的地方是这些案子让柯文哲的的人设完全崩塌,除了少粉丝民众党也连带完蛋,所以现在柯和民众党极力打政治牌企图留住他的粉丝
赞同 证据不足 不能把柯P直接送进去 但是人设已经完全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