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一个很小的公寓,已经上市快半年了。两三个星期前刚接受了一个offer,因为是公寓所以签了一个condo rider. 关于special assessment 那部分,我提供了我自己知道的一个pending assessment买方也愿意负担。现在HOA estoppel letter 出来了上面有三个项目(包括我知道的那个)。 有一个是已经分期交费一年多的,但还有三四年要交。这个22年开始的每月单独收费,23年开始HOA就把它放在月费里一起收费了,我没太注意还奇怪怎么没再charge了。 后来问管理经理,他也很不耐烦的说一句什么 “ it is what it is ...”之类的没再解释。我以为他们因为其他原因停止收费了所有就算了。现在看起来还有三四年要交。另外一项是一个pending assess我不知道的。因为rider上写的default term 是 “ If special assessment levied or pending exist as of the effective date and have not been disclosed above by seller, then seller shall pay such assessment in full at closing". 这句因为当时是文件上default term, 我也就没太在意。我的代理也没给我强调disclose 所有assessment 的重要性 , 现在根据这些条款,我就得这两项都付了。 怪只怪自己粗心大意,也有点怪代理没有给我讲清楚。现在我是不是只能全付了呢?请问还有回旋余地吗? 给大家提个醒就是,我现在想当初开始卖房的时候应该自己去HOA要求一份estoppel letter看一看。 花个两百块钱少了日后的惊吓。 话说有经验的代理是不是一开始就应该建议卖方做这个信呢?特别是卖公寓什么的。
给大家提个醒就是,我现在想当初开始卖房的时候应该自己去HOA要求一份estoppel letter看一看。 花个两百块钱少了日后的惊吓。 话说有经验的代理是不是一开始就应该建议卖方做这个信呢?特别是卖公寓什么的。
我知道自己有责任,但也有点疑问代理一般会不会建议卖方去先做个estoppel?这属于 watch out for seller's interest. 没有经验的卖家自己不会想到,但代理看多了是不是应该主动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