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将芜胡不归 发表于 2024-07-30 21:34 京子做的好。 京子对母亲再婚没有指手画脚,对父亲再婚却约法三章,可见彼时对继母已经有清楚认识了。
xiaoyagaga 发表于 2024-07-30 18:09 也不能说京父很自私吧。真自私,前面婚姻的财产起码有一半是他的钱,他为啥不能拿回来。离婚时,京子都已经21岁成年了,不给一分钱法律上也是没违法的。 而且他再婚怎么养继母,那是他自己的事。京子成年自成家了这样骂老父亲也不是啥好人。京子也是从老父亲手里夺财啊。
妈妈再婚大概率和沪继母一样想给自己儿子争财产的。 父亲再婚大概率财产是后妻和继子的。 普天之下,大概率都是这样的。 zhuizhenxiang 发表于 2024-07-30 22:12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0 20:21 不知道, 沪继母为北京的房子算计了这么多出了这么多花招,难道没有打过上海房子的主意?为什么上海房子没加名字也没卖了再买变婚后财产呢?不是因为沪继母不想,而是京父知道这是属于他最后的安居之所,所以不肯 京父要是没遗嘱就死了,上海房子应该是沪继母和京子一人一半。 but京子明说了就京父这种被沪继母吹风,他也不指望能拿到一半上海房子
juicycandy 发表于 2024-07-30 19:26 楼主应该就是京子,叙述过程非常有倾向性,并不客观。楼主想要迅速锁定自己的那份遗产,可以理解,爱财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智商情商不足,个性比较凉薄,处理得不好,亲情牌都不会打。可见从小娇惯自私,也不会赡养亲生父亲。其父前怕狼后怕虎,但是老了还是要靠老伴端茶送水伺候,儿女指不上。
have_a_good_day 发表于 2024-07-31 00:51 看下来这个故事里觉得京子最差劲,他爸爸再婚的时候他都21了,成年了,他爸爸结婚轮不到他反对。他能逼着他爸爸接受三项不平等条约无非仗着他爸爸爱他。无论如何他爸爸和沪继母也是多年的合法婚姻,他一口一个老妓,简直了。 京父最惨,被两边拿捏。本来自己能拿50%的房子,最后给了儿子,被儿子以10%买断父子关系。那本来就是他自己的钱,儿子反正也断绝关系了,干嘛给他。 感叹国内的人对父母要求真高,给钱给房都take for granted, 年迈的京母还要给儿子挣首付,儿子也泰然受之。
saynomore 发表于 2024-07-31 01:44 你看懂没有啊?北京的房子是京子的亲妈留给京子的,根本没有京父的事儿。是京父想霸占孩子的房,来供养自己和后妻。
mamajiajia 发表于 2024-07-31 02:06 我的理解是北京的房子是京父京母留给京子的,不是京母一个人的。理论上说京夫可以反悔,拿一半的钱。要我儿子这么骂我,我早反悔拿走我的钱了,反正生了一块叉烧。
黄老歇 发表于 2024-07-31 02:23 21岁的确不用跟谁 但房子给孩子是离婚的条件 必定写在离婚协议里了。
mariah 发表于 2024-07-31 02:34 我觉得用西方的观点来看,这个儿子很不怎么样。楼主之前写的是北京房子是前妻共同添置,也就是暗示上海的房子是老头之后派驻上海以后买的,共同财产老父亲有一半的权利,一般说给也就是等死了当遗产给,哪有人还活着就要的。他爸爸还是看重儿子,才会不跟他争,否则的话,儿子都要跟他决裂了,换个人一分都不给,就拿一半,又怎样?就算说当年离婚协议是要给儿子,之后儿子态度这么差,改了主意也可以理解。而且,哪有拿了父亲的钱,再返给20%也能算赡养费的?
我觉得用西方的观点来看,这个儿子很不怎么样。楼主之前写的是北京房子是前妻共同添置,也就是暗示上海的房子是老头之后派驻上海以后买的,共同财产老父亲有一半的权利,一般说给也就是等死了当遗产给,哪有人还活着就要的。他爸爸还是看重儿子,才会不跟他争,否则的话,儿子都要跟他决裂了,换个人一分都不给,就拿一半,又怎样?就算说当年离婚协议是要给儿子,之后儿子态度这么差,改了主意也可以理解。而且,哪有拿了父亲的钱,再返给20%也能算赡养费的? mariah 发表于 2024-07-31 02:34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0 21:29 京子父母算吃到房产红利那一代,京子这个30岁在香港月入五万余是比较一般,不过也不算特别差了 那房子首先京母占一半,就不能说是京父单方面给他的, 如果考虑上海房子的话,恐怕整个都是京母给他的 他不折腾他妈给他的房子就被他爸和沪继母偷了
celestyi 发表于 2024-07-30 21:29 你不是当事人,说的太轻飘飘了。北京的房产是父母离婚时说好留给他的,京子的父亲确实不应该一再拿出来讨论,处置权应该是京子的。
想唱就唱 发表于 2024-07-30 23:52 有道理,说说如果是你,不撕破脸怎么拿到房子?父亲已经坚持要卖房了
COA 发表于 2024-07-30 21:04 就是说京父贴了一套北京房子,说不定还要上海房子,一个亲生儿子一个继子但是没人赡养他?这逻辑可能只在国内行的通
想唱就唱 发表于 2024-07-31 01:28 房子不是京父的很清楚,京父从头到尾也没说过这个房子是他的,房子是离婚时候京子妈妈给京子的,京父拿了上海的那套房。因为一直没过户,京父就打主意让京子把这套房卖了,在香港买房,给他和他现任居住。坑娃
我是美刀 发表于 2024-07-31 02:48 离婚协议改是要上法庭打官司的,不是他爸爸想改就改的,当年离婚的时候他妈妈痛快离婚有可能条件就是北京的房子归儿子,就像当年我婆婆离婚没要我公公钱和房产一样,离婚协议里最后有一句除两方各留某房自住,其余财产均为儿子所有。
田园将芜胡不归 发表于 2024-07-31 02:31 明显不是这样的,离婚的时候两套房子,应该夫妻一人一套,妈妈拿北京的,爸爸拿上海的,妈妈放弃了直接给了儿子,所以离婚没有拿什么钱就离了。房子应该是出于某些原因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把爸爸的名字拿掉,只把妈妈的名字拿掉了,所以后来房子上面有爸爸和儿子的名字。但是爸爸只是挂个名字而已,爸爸自己也知道,而且可能也是离婚协议中间有提,所以自己在儿子面前硬气不起来。而且爸爸的兄弟姐妹也没人站他一边。 如果京子放弃北京这套房,相当于是放弃了他妈妈当年离婚应该分得的那部分。爸爸和继母现在图谋的其实是前妻的东西。 理论上京子应该得到北京的一套房(妈妈给的),上海一套房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如果爸爸比继母早去世)甚至全部(如果继母比爸爸早去世,然后继子不给爸爸养老送终,这个可能性很大的)。所以京子现在相当于放弃了上海的一套房中自己可能拿到的部分,然后又自己掏70万买断父子关系。
可能我的想法已经比较西化了。父辈的房产一般都等到父辈过世以后,在世的时候挣产吃相挺难看,当然这个故事比较复杂,晚辈也都没啥本事独立 COA 发表于 2024-07-31 03:23
juicycandy 发表于 2024-07-31 03:42 京子应该对爸爸好一点,不要言语和行动上虐待爸爸。要关心要温暖,要有赡养父母的表态。不要去招惹继母和继子,没必要,相反要礼貌客气。同时要把房子归属的证据提交法院公证,把属于自己的财产合法划分清楚。
你搞错了 上海那套房是离婚后京父自己在上海打拼挣的 跟京妈京子并无直接关系 倒是有可能是京父和继母的婚后财产 但是应该只落了京父之名 原帖里面有提到 一生所爱 发表于 2024-07-31 08:12
一生所爱 发表于 2024-07-31 08:17 这种离婚协议就是留了一个定时炸弹啊 什么叫其余财产? 万一他爹把其余财产保险花光了转移了 留给儿子一屁股债呢?
jennyjin 发表于 2024-07-31 11:10 太可怕了,一个成年人要求父母为子女奉献到死,父母的行为稍微影响自己的利益,就要断绝父子关系。 父亲还没死,就要把他的财产算得明明白白。 讲真这孩子养的也太让人寒心了 我对父母和子女都不会有要求。我妈之前乳腺癌,那几年赫赛汀不再医保里,妈妈自费打,还有一种新的靶向药说对我妈妈的情况有5%的有效,我爸也坚持去香港买,吃了一年,前前后后买靶向药和自费进口激素药化疗药的费用一百多万自付,其他住院手术之类的医保都报。我妈妈后来有一次聊天,有点抱歉的口气跟我说,要不是爸爸坚持用那些又贵又没用的靶向药,妈妈不浪费这个钱,这给你再投资个房子什么的多好。我听了又难受又窝心,跟我妈说养大我就已经很好了。 我对子女也不会有经济上的承诺,只要我活着就是我的,我会好好养孩子成年,孩子有需要的时候,在我能力范围内帮一把。我死了都是孩子们的(其实我死都死了,是谁的我也不太在意),但是活着的时候,如果我愿意送给他们帮他们一把,帮他们事业起步,我希望他们懂得感恩。如果我不愿意在我活着的时候送给他们,他们就需要老老实实等我死了再说。岂有此理用抢的,吃相难看还断绝关系的。父母生孩子养孩子的恩情,就因为一点点钱,几百万的房子,就可以堂皇以此断绝关系,还有脸在论坛上大大方方掉书袋的口气写出来。
扶苏 发表于 2024-07-31 11:47 京子好大的脾气?!他自己结婚经过父亲同意吗?为什么父亲结婚需要经过他同意?父亲是没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力?就他是人上人,父亲是什么?这个儿子结婚财产是跟自己妻子共有吗?他可以,他父亲不可以? 离婚是孩子成年以后,也不是因为小三介入,父亲哪里对不住他了,如此理直气壮?真的是自我感觉良好。多年来他照顾过父亲吗?给父亲钱花吗?关心父亲生活吗?如果都没有,有什么脸站在道德高点对父亲大小声? 其父对北京房子确实有所求,但是这个房子他确实有份。是人都有贪念,这个京子不贪?他不贪,把房子卖了,给自己父母一人一半不就好了?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4-07-31 10:53 京父要被弄堂公主母子吃干抹净的感觉。京父人走后肯定一堆财产继承之争。
京子好大的脾气?!他自己结婚经过父亲同意吗?为什么父亲结婚需要经过他同意?父亲是没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力?就他是人上人,父亲是什么?这个儿子结婚财产是跟自己妻子共有吗?他可以,他父亲不可以? 离婚是孩子成年以后,也不是因为小三介入,父亲哪里对不住他了,如此理直气壮?真的是自我感觉良好。多年来他照顾过父亲吗?给父亲钱花吗?关心父亲生活吗?如果都没有,有什么脸站在道德高点对父亲大小声? 其父对北京房子确实有所求,但是这个房子他确实有份。是人都有贪念,这个京子不贪?他不贪,把房子卖了,给自己父母一人一半不就好了? 扶苏 发表于 2024-07-31 11:47
扶苏 发表于 2024-07-31 11:51 RE 我不麻烦子女就是对子女最大的贡献。至于我赚的那就是我的,我愿意给谁那是我的事情。同样子女赚的难道会分我? 子女结婚我祝福,我结婚子女不祝福还要指手画脚,这种子女我是不会忍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自己父母都做不到这点,还有什么亲情?
这件事情,他妈妈应该站出来处置房子,按照离婚协议该怎么就怎么 就是麻烦一些 法律解决不会出现双方真人对打 儿子成年以后不愿意相处就不相处,奶奶家不愿去就别再去。 打成一锅粥符合中国特色。 也许是狗血编剧来这里挖坑。 别太投入了。哈哈 房价跌的确是个好消息 离婚率下降 离不起婚都歇着了 这个儿子有能力护住母亲离婚前财产,看好他,判断与决断能力出色,未来有更大发展。 黄老歇 发表于 2024-07-31 11:55
黄老歇 发表于 2024-07-31 11:55 这件事情,他妈妈应该站出来处置房子,按照离婚协议该怎么就怎么 就是麻烦一些 法律解决不会出现双方真人对打 儿子成年以后不愿意相处就不相处,奶奶家不愿去就别再去。 打成一锅粥符合中国特色。 也许是狗血编剧来这里挖坑。 别太投入了。哈哈 房价跌的确是个好消息 离婚率下降 离不起婚都歇着了 这个儿子有能力护住母亲离婚前财产,看好他,判断与决断能力出色,未来有更大发展。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1 12:04 京子结婚香港买房首付是京妈出了一部分京子出了一部分,京子女友家应该也出了一部分,而且共同还贷,这个是共有财产毫无问题 京父的上海房以及京子的北京房都不是京父跟沪继母婚内的,凭什么共有?沪继母想把上海房子加名或者卖了重新买洗成婚后的,没成功,因为这是京父最后的财产,京父只要脑子不进水是不可能同意的,但是北京房子绝大部分甚至于全部是京前妻给京子的房子,抢这个房子京父和沪前妻都获利。 还有,以上海房归京父且离婚到再婚之间京父收入不够上海房以及现金若干来看,这笔资金必然又很大部分来自于京父和前妻婚内,前妻离婚仅拿极少现金,说明北京房子绝大部分或全部是分割给前妻的。京父根本就占不到上海房产的一半。
对,我家就是婆婆站出来对着公公一顿发飙,说以后不许再提房子的事。其实大妈带入自己母亲的视角就明白了,离婚的时候说好的房子给儿子,现在前夫为了后老伴去香港要反悔,大妈会不会爆发。 我是美刀 发表于 2024-07-31 12:28
03010103 发表于 2024-07-31 11:54 肯定又离婚协议吧,北京上海两套房,离婚双方一人一套啊,北京的房子母亲给了儿子,什么卖北京房子分一半啊
我很难相信,北京房子是原配母亲出钱大多数,离婚的时候还挂着父亲的名字,而不是直接换成儿子的名字。不是当时儿子已经21岁了?既然大家都同意北京房子是儿子的,为什么不在离婚的时候直接写儿子的名字?如此,北京房子出租租金也是儿子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至于上海房子怎么又是父亲和原配婚内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怎么切割的?原配夫妻对离婚有什么误解?离婚以后,原配夫妻就都是单独个体了,各自的财产都属于各自的。 我感觉你不是当事人,也是一个旁观者,又如何对京父当年的挣钱能力有正确的认识?离婚分割财产,不管当事人心情如何,动机如何,这就是一刀切的事情。现在尘埃落定了,上海房子是父亲名字,有没有原配和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那就是父亲的财产,他愿意和谁共有就可以和谁共有,不需要原配和儿子的同意。北京房子有没有父亲名字?如果有,你就不能说这个房子跟他没关系。 扶苏 发表于 2024-07-31 12:54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0 20:17 结了婚不上班,带着儿子住男方房子,母子都靠男方养,治病都得靠男的治,这些不叫“图”? 约法三章答应了才进得门,不爽就别答应甭跟老头结婚不就行了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1 13:00 没有人说上海房子是婚内财产,而是从上海房子的资金来源来看,可知 离婚时儿子刚成年,不知为何当时没完全过户与京子名下,再婚时候京子21岁,上海房产购置于京父离婚后再婚前,因京父从离婚到购买上海房的收入完全不足以购房,可知购买上海房的款项很大部分来自京父京母婚内。已知离婚时京母仅拿极小部分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父拿走绝大部分现金,京母拿走据大部分房子或全部房子以及极小部分现金,京母将北京房子赠与京子。 以上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达成一致 所以京父对北京房子根本没有一半份额,京父和沪继母图谋将前妻给京子的北京房全部抢走
涉京沪港三地 一父离异,膝下留一孩,父娶继母,继母有一子。父京男,有房产两套,北京上海各一,现金百万余元。某行业高级工程师,曾于香港工作,后受聘港资驻沪某大型企业,有香港身份,月入三万未计分红,继母,普通中年离异沪女,一枚精致弄堂公主,曾为公司文员。京子今年30岁,在京大学毕业赴港读研,毕业后任职香港公司职位不详,月入五万元余。继子24岁,与亲母继父同住继父上海房产。自继父婚后亲母工作不畅辞职由继父供读高中大学,任职继父就职企业属下公司,月入六七千左右。继父继母年纪差距12岁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0 16:52
这话有失偏颇。 1,再婚时继母儿子还在读高中,那肯定得带着啊。难不成继母再婚得抛弃自己儿子才符合京子的利益? 2,如果是头婚,老婆生病了不能工作靠老公养不是自然?为啥二婚的老婆生病了就不能靠老公养?得拖着病体自力更生养活自己,才符合京子的利益? 3,老婆生病不能工作得靠老公养,自觉理亏所以得把身边的未成年儿子送走,反正自己不工作就不能带着未成年儿子,这样才符合京子的利益。 作者通篇视角都是从京子的利益点出发。京母好,是因为京母再婚后没有给再婚家庭贡献利益,而是持续补贴成年儿子,帮他香港房子付首付;京父渣,是因为他和一个没钱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再婚,婚后竟然没有为亲儿子贡献任何利益。 关于北京房子,按京子的性情,9年前在得知父亲要再婚为啥没逼着京父签字转产权?离婚当时也没有过户给成年京子个人肯定有原因,要么贷款尚未还清(猜测京父离婚甚至再婚后一个人在还贷款?直到贷款还清了,京子才开始要求京父签字去名?)因为本文作者通篇带着偏见,所以我觉得非常可能隐瞒了某些事实。。。 zydd119 发表于 2024-07-31 13:02
我觉得你对离婚分割财产有所误解。离婚以后京父用自己的钱买房,那就是他的房子。这些钱里当然有他过去的积蓄,很正常。难道非要他用离婚以后挣的钱买,才算数吗?他离婚以前挣的钱就不是他的钱了?既然离婚了,就表示这些钱跟前妻毫无关系了,就是京父自己的钱了。 既然离婚的时候京母拿了房子,说明也没吃亏,甚至以现在的眼光看占了便宜。北京房子赠予儿子,我不知道要如何操作。美国的话,这种所谓协议完全不作数,就是以房产登记的名字为准。拿这个东西起诉,法院都不会受理的程度。不知道中国如何。 而且,你前面都没有写离婚京母拿了大部分房产。所以,京父京母离婚,等于一点房产都没给京父留,京母拿了大部分,唯一留下的北京房产虽然写了京父的名字,但是还要说好以后留给儿子,他不能卖?霸道了吧。 扶苏 发表于 2024-07-31 13:08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1 13:09 1.带着自己孩子没问题,自己不出钱连自己带几方子女全靠对方养,那就别不好意思别人说你们是寄生虫 2,3. 继母2015年左右再婚工作烂不上班母子俩全靠对方养,生病是2020年。 北京房产为此家最初房产早年公房转卖个人,离婚时根本没有贷款问题,且京母收入不低于京父。从上海房子的资金来源来看,可知 离婚时儿子刚成年,不知为何当时没完全过户与京子名下,再婚时候京子21岁,上海房产购置于京父离婚后再婚前,因京父从离婚到购买上海房的收入完全不足以购房,可知购买上海房的款项很大部分来自京父京母婚内。已知离婚时京母仅拿极小部分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父拿走绝大部分现金,京母拿走据大部分房子或全部房子以及极小部分现金,京母将北京房子赠与京子。 以上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达成一致
zydd119 发表于 2024-07-31 13:32 同意。 这个帖子看得真让人心寒,而且还那么多人替京子叫好,说他可怜。他可怜什么了?父母离婚时他都成年了,插手父亲婚姻,就怕父亲再婚影响他的利益。年老的母亲还要继续工作被他吸血。 那些叫好的人,真希望他们有生之年不要遇到这样的子女。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1 13:13 我觉得你一直试图混淆话题 京父京母婚后财产是房子+现金,已知京母收入不低于京父,离婚仅拿了极少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母拿极少现金+极大部分房产或全部房产,京父拿极少房子+极大部分现金 而不可能是京父既拿走极大部分现金又拿走一半房产 并且,双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达成一致,房子转给京子,所以房子是京母给京子(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而非京父京母一人给了一半。
一生所爱 发表于 2024-07-31 13:36 你这个说法最大的问题是 既然房子分给了京母 京母决定转给儿子 为啥爹的名字还在上面? 为啥离婚的时候不直接把爹的名字拿掉? 留下这么大一个隐患? 楼主一定有东西没说
kidspainting 发表于 2024-07-31 11:19 京父不可能有北京房子百分百产权,共持有人不同意,京父无权处置
1,你怎么知道继母前夫没有每月按时付抚养费给前妻呢?没有提到不代表没有。还有离婚后带着拖油瓶嫁人的都叫寄生虫了? 2,低薪女嫁高薪男就叫“工作烂全靠对方养”?不工作就叫寄生虫,以后谁还敢做全职家庭主妇? 3,至于上海房产,你说是离婚后京父单独购买,但是他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所以一定是用了和京母的婚内财产。有点奇怪,既然都离婚了,分割好了财产,那京父口袋里的钱都是他个人的了。为何你还计算着京父离婚后的收入?他也许有你不知道的外快收入没有跟你报账?也可能是他找人借了钱买了上海房产,然后和继母再婚后一起还债,都有可能啊。说不定继母也有给你父亲金钱上的支持,所以你父亲觉得对她愧疚也想弥补她一二。你不知道的不代表不存在啊。 zydd119 发表于 2024-07-31 13:54
Sun408 发表于 2024-07-30 20:14 大家为啥都是大奶视角,没人从捞女的角度想想,又没插足人家的婚姻,找个大十几岁的老男人,图什么?图给老头子养老吗?
yayavino 发表于 2024-07-31 14:09 给老男人养了多年,顺便把孩子养大,带入行。现在住的上海房子很明显会分到,却去抢人家离婚的时候分给老男人儿子的房子? 做人不能这么贪吧?贪也要有个度吧? 再怎么捞也不能这样吧?
同意。 这个帖子看得真让人心寒,而且还那么多人替京子叫好,说他可怜。他可怜什么了?父母离婚时他都成年了,插手父亲婚姻,就怕父亲再婚影响他的利益。年老的母亲还要继续工作被他吸血。 那些叫好的人,真希望他们有生之年不要遇到这样的子女。 zydd119 发表于 2024-07-31 13:32
有问必答 发表于 2024-07-31 14:02 你去鸟那maggicat干嘛?她就这德性,所有文章都是带着偏激的答案问问题,一面之词断章取义,一遇到和她意见相左的网友就拼命反咬,估计现实里真人很不好相处。 你要听听双方都怎么说,也许是情节大反转了。我就外人看了一下,正常人讲点道理的,用脑子想想就知道,当时房子不值钱,拿了值钱的部分也就是大笔现金(马甲现在发觉破绽被拆穿又说是极少部分现金了,那么巧很多网友包括我正好截图看到了),基本已经打平。现在突然发觉房子值钱了,又要反咬一口再分一次蛋糕,可想是多么难搞的母子,房子还是跌成屎算了,人性的恶就激发不起来了。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1 13:09 1.带着自己孩子没问题,自己不出钱连自己带几方子女全靠对方养,那就别不好意思别人说你们是寄生虫 2,3. 继母2015年左右再婚工作烂不上班母子俩全靠对方养,生病是2020年,沪继子当时20岁已经成年,至今沪继子已经工作两年,靠京父在下属企业找到某低级职位,月入六七千,成年有收入,未为其亲妈付出任何,至今还住在京父的房子靠京父养。 北京房产为此家最初房产早年公房转卖个人,离婚时根本没有贷款问题,且京母收入不低于京父。从上海房子的资金来源来看,可知 离婚时儿子刚成年,不知为何当时没完全过户与京子名下,再婚时候京子21岁,上海房产购置于京父离婚后再婚前,因京父从离婚到购买上海房的收入完全不足以购房,可知购买上海房的款项很大部分来自京父京母婚内。已知离婚时京母仅拿极小部分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父拿走绝大部分现金,京母拿走据大部分房子或全部房子以及极小部分现金,京母将北京房子赠与京子。 以上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达成一致
mamajiajia 发表于 2024-07-31 15:53 这些话你说出来看客觉得很偏颇。离婚后分到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什么叫大部分来自于婚内呢?本来就是婚内积蓄后的分配,京父拿了大部分现金而已,用现金买上海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所以同意楼上看法,你站在京子一方,一面之词不可信。
公用马甲34 发表于 2024-07-31 15:59 离婚后京父分到绝大部分现金用于买了上海房产,京母分到北京房产给了京子。 都没问题了,那就别说北京房子京父占一半。 京父不可能又分走绝大部分钱又分到一半房子。 双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达成一致,房子转给京子,所以房子是京母给京子(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而非京父京母一人给了一半。
mamajiajia 发表于 2024-07-31 16:09 京父几次三番要抢京房是不地道,所以看客觉得奇怪,是不是因为房子里面还有他的股份?总觉得这事不大对啊。儿子不认爹了也能理解。
离婚后京父分到绝大部分现金用于买了上海房产,京母分到北京房产给了京子 你早把这话写前面,也不会让那些给渣父渣继母喊冤的圣母们误解了 bear2012 发表于 2024-07-31 16:35
have_a_good_day 发表于 2024-07-31 13:36 就是,京子的所作所为最让人恶心,对亲生父亲毫无善念,说的话十分恶毒。 楼主屁股这么偏,不是京子本人就是京子一边的亲戚吧。
京子对母亲再婚没有指手画脚,对父亲再婚却约法三章,可见彼时对继母已经有清楚认识了。
妈妈再婚大概率和沪继母一样想给自己儿子争财产的。 父亲再婚大概率财产是后妻和继子的。 普天之下,大概率都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我公公和我婆婆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写了某某房子给我老公,但当时是在我公公名下的,后面才过户的,还写明了我公公名下的某某房子卖了之后需要把钱分三份,三人一人一份。有这些我婆婆才签字离婚的,然后都过了五六年吧,房子才卖掉,钱才分了三份一人一份。离婚协议里都有写的,赖不掉。
京母再婚找个经济情况差不多,个人负责个人孩子(也都成年了),什么是共同的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什么是你孩子的什么是我孩子的大差不差,互相不占便宜,通俗称为“搭伙过日子”
这种大概率不会有经济引发的矛盾
再婚就指着占便宜甚至想侵害对方孩子权益的,必然鸡飞狗跳
京子对京父这个态度,他还有脸指望上海的房子。
有道理,说说如果是你,不撕破脸怎么拿到房子?父亲已经坚持要卖房了
京父最惨,被两边拿捏。本来自己能拿50%的房子,最后给了儿子,被儿子以10%买断父子关系。那本来就是他自己的钱,儿子反正也断绝关系了,干嘛给他。
感叹国内的人对父母要求真高,给钱给房都take for granted, 年迈的京母还要给儿子挣首付,儿子也泰然受之。
你看懂没有啊?北京的房子是京子的亲妈留给京子的,根本没有京父的事儿。是京父想霸占孩子的房,来供养自己和后妻。
你看清楚楼主的贴文了吗?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前妻做了牺牲,所以北京房子是京子的。最渣的是京爸和那动歪脑筋的继母。
我的理解是北京的房子是京父京母留给京子的,不是京母一个人的。理论上说京夫可以反悔,拿一半的钱。要我儿子这么骂我,我早反悔拿走我的钱了,反正生了一块叉烧。
明显不是这样的,离婚的时候两套房子,应该夫妻一人一套,妈妈拿北京的,爸爸拿上海的,妈妈放弃了直接给了儿子,所以离婚没有拿什么钱就离了。房子应该是出于某些原因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把爸爸的名字拿掉,只把妈妈的名字拿掉了,所以后来房子上面有爸爸和儿子的名字。但是爸爸只是挂个名字而已,爸爸自己也知道,而且可能也是离婚协议中间有提,所以自己在儿子面前硬气不起来。而且爸爸的兄弟姐妹也没人站他一边。
如果京子放弃北京这套房,相当于是放弃了他妈妈当年离婚应该分得的那部分。爸爸和继母现在图谋的其实是前妻的东西。
理论上京子应该得到北京的一套房(妈妈给的),上海一套房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如果爸爸比继母早去世)甚至全部(如果继母比爸爸早去世,然后继子不给爸爸养老送终,这个可能性很大的)。所以京子现在相当于放弃了上海的一套房中自己可能拿到的部分,然后又自己掏70万买断父子关系。
是的,拿离婚协议说事,我公婆离婚十多年了,离婚协议里的条款去年才全部履行完
离婚协议改是要上法庭打官司的,不是他爸爸想改就改的,当年离婚的时候他妈妈痛快离婚有可能条件就是北京的房子归儿子,就像当年我婆婆离婚没要我公公钱和房产一样,离婚协议里最后有一句除两方各留某房自住,其余财产均为儿子所有。
同情一下继母专业户,写小故事也不容易。哈哈哈😄
就是啊
那说明是他母亲的问题啊,既然都是他母亲的房子,难道不是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把该拿的拿了
可能我的想法已经比较西化了。父辈的房产一般都等到父辈过世以后,在世的时候挣产吃相挺难看,当然这个故事比较复杂,晚辈也都没啥本事独立
京子应该对爸爸好一点,不要言语和行动上虐待爸爸。要关心要温暖,要有赡养父母的表态。不要去招惹继母和继子,没必要,相反要礼貌客气。同时要把房子归属的证据提交法院公证,把属于自己的财产合法划分清楚。
真的 要是在美国 这京子最多得京妈给他的50% 京父这50%他一分钱也别指望
这爹当的有点太惨了 亲子继子继母齐齐啃他 啃得只剩骨头了,老了还指不定被继母继子怎么嫌弃呢
你搞错了 上海那套房是离婚后京父自己在上海打拼挣的 跟京妈京子并无直接关系 倒是有可能是京父和继母的婚后财产 但是应该只落了京父之名 原帖里面有提到
这种离婚协议就是留了一个定时炸弹啊 什么叫其余财产? 万一他爹把其余财产保险花光了转移了 留给儿子一屁股债呢?
明白人。赞一个
这是本质是离婚协议离婚分割,这东西你要等到离婚对方死后分割?应该更不可能
他爸偷带继母去偷住属于京子的房子并准备偷卖拿走所有钱跑路,你觉得不撕破脸怎么阻止京父?
你搞错了,原帖说了如果每遗嘱京子和沪继母一人一半,摆明了这是跟沪继母在婚前所购买的
如果按照京子成年后才离婚21岁就再婚了,离婚后到再婚前撑死了三年,攒不出一套上海房子外加“现金百万”,这笔资金必然大部分来自他跟前妻婚内。京父拿走了这么多钱,京母只拿“很少现金”说明北京房产绝大部分甚至全部是归京母的
京父和沪继母本质是强抢京母给京子的房子
hahahahaahaha
不会这么general,大概就是财产有个列表,指出其中哪些归公婆,然后其余的归儿子。协议履行得挺好的,我公婆也各自再婚了,再婚之后的钱都贴给另一半了,我公婆都是再婚之后比较有钱的一方,所以都在贴补另一半,我老公也无所谓了,父母履行了离婚协议,其他的钱他无权过问,但是我公公之前想反悔要回一套房子,我老公被烦的不行,想给回去,被我婆婆知道了,然后对我公公一顿输出,一顿臭骂,我公公也不提这事了。所以我们家大概发生过一模一样的事,唯一区别是我老公没有京子刚,想房子给回去息事宁人,但被我婆婆知道了,直接发飙。
如果是原配母亲,我相信儿子一定会宁可自己不结婚不消费甚至卖房子也给母亲治病。 这个情况不一样。
哈, 你这不是算计是什么呢。爹有一百种方法既自己过好下半生,又为唯一的亲生儿子保全财产,而这个爹没有去做。既然爹9年没有照顾儿子,也没有为儿子继承考虑过,现在又要算计儿子亲妈留的财产,那儿子断绝关系一点都没问题,其实赡养都不需要,赡养的前提是被赡养人没有能力,这个爹月入3万,上海还有房子,养着别人母子呢。
离婚是孩子成年以后,也不是因为小三介入,父亲哪里对不住他了,如此理直气壮?真的是自我感觉良好。多年来他照顾过父亲吗?给父亲钱花吗?关心父亲生活吗?如果都没有,有什么脸站在道德高点对父亲大小声?
其父对北京房子确实有所求,但是这个房子他确实有份。是人都有贪念,这个京子不贪?他不贪,把房子卖了,给自己父母一人一半不就好了?
RE 我不麻烦子女就是对子女最大的贡献。至于我赚的那就是我的,我愿意给谁那是我的事情。同样子女赚的难道会分我?
子女结婚我祝福,我结婚子女不祝福还要指手画脚,这种子女我是不会忍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自己父母都做不到这点,还有什么亲情?
肯定又离婚协议吧,北京上海两套房,离婚双方一人一套啊,北京的房子母亲给了儿子,什么卖北京房子分一半啊
往好了想,沪继母不是自称病病歪歪么,万一她先走呢,虽然她年龄比京父小12岁,但身体不好,黄泉路上无老少,除非沪母子想法设法先磋磨死京父
这件事情,他妈妈应该站出来处置房子,按照离婚协议该怎么就怎么 就是麻烦一些 法律解决不会出现双方真人对打 儿子成年以后不愿意相处就不相处,奶奶家不愿去就别再去。 打成一锅粥符合中国特色。 也许是狗血编剧来这里挖坑。
别太投入了。哈哈 房价跌的确是个好消息 离婚率下降 离不起婚都歇着了
这个儿子有能力护住母亲离婚前财产,看好他,判断与决断能力出色,未来有更大发展。
京子结婚香港买房首付是京妈出了一部分京子出了一部分,京子女友家应该也出了一部分,而且共同还贷,这个是共有财产毫无问题
京父的上海房以及京子的北京房都不是京父跟沪继母婚内的,凭什么共有?沪继母想把上海房子加名或者卖了重新买洗成婚后的,没成功,因为这是京父最后的财产,京父只要脑子不进水是不可能同意的,但是北京房子绝大部分甚至于全部是京前妻给京子的房子,抢这个房子京父和沪前妻都获利。
还有,以上海房归京父且离婚到再婚之间京父收入不够上海房以及现金若干来看,这笔资金必然又很大部分来自于京父和前妻婚内,前妻离婚仅拿极少现金,说明北京房子绝大部分或全部是分割给前妻的。京父根本就占不到上海房产的一半。
你有点太带入自己父母的身份了,这本质上是个离婚协议的遗留问题,我们家当时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是我公公要要回房子和我老公断绝关系,天天闹,苦情戏不行就打电话发邮件发短信骂人啥的,我老公已经做了公证准备房子给他了,但是被我婆婆知道了就很愤怒,虽然我公婆都不是很爱儿子,但都视对方为仇敌,不能让对方占便宜。我公婆我们结婚生娃都没给过钱,国内的说给我老公的房子其实也一直是公公和后妻一家住着,他们自己的房子出租了,我婆婆的意见是住可以,要产权没门。京子确实有点刚,但他父母离婚的时候什么状况外人也不知道,有可能也是仇敌状态,京子妈妈比较一心为孩子而且照顾京子爸爸家老人,所以京子更偏向妈妈一些,对爸爸颇有怨言。其实感觉有点像我婆婆的情况,我婆婆也是找了个捞男,家里有个不成器的儿子,她贴补了上百万给给对方了,我们也没啥意见都是她自己的钱,但是提醒她要留好自己的养老钱,不能钱都贴补别人,最后找我们兜底。我公公的后老伴儿子也不成器,我们也是同样提醒,不能贴补完别人找我们兜底。
房价下降挺好,那些利益纠葛的低质量关系都要现原形了,估计国内会迎来一个离婚分手潮。家庭成员间也不愿意为了钱斯逼了,更不愿意捆绑了,离婚率才更高。
很多小城市离婚率高,就是因为房子便宜,一套房也就几十万,不如网红一场直播。
对,我家就是婆婆站出来对着公公一顿发飙,说以后不许再提房子的事。其实大妈带入自己母亲的视角就明白了,离婚的时候说好的房子给儿子,现在前夫为了后老伴去香港要反悔,大妈会不会爆发。
楼主你不用多分析,你爸爸做得不好,你不用听有些id云淡风轻说大道理,你爸爸做得好点,上海的房子将来也应该是你的,你做得已经不错了,生你的人你不能选,这种情况下选择不来往没毛病
其实根本由不得他反悔
不是说上海的房子是父亲自己买的吗?而且如果说好北京房子是给儿子的,当时儿子也成年了,为什么离婚当时不把名字改了?这个逻辑说不通。说明北京的房产当初应该是属于原配夫妻共有的。甚至可能男人的贡献更大。现在男人想要拿回来,卖了原配夫妻一人一半我觉得挺合理的。卖房子的钱如果女方要给儿子,也可以啊。
父母和成年子女都是独立的个体,跟朋友关系差不多。彼此都没有权力干涉彼此的生活。一般朋友结婚,有几个白目朋友会极力反对到绝交的?朋友结婚房子写老婆名字,有几个白目朋友会反对的?
这个父亲要反悔气,年纪大了,没能力再挣钱了,打房子主意,很正常的。儿子拒绝也很正常。人都嘛不可能完全放下贪念的。就跟很多人一开始信誓旦旦不图自己父母遗产,可是最后有几个真的潇洒放手?人之常情而已。
我不了解法律,但是一般离婚协议不都是对现有的财产进行分割,难道还能管百年以后原配夫妻的财产分割?
离婚当时没有把房子名字改了,就很说明问题了。
我记得默多克当初离婚也是承诺不生孩子,然后原配少拿了钱,但是他们这种大家族财产分割可能跟公司股份有关。这件事情这个房子要分割很容易,直接改名字就可以了。不改名字也很奇怪,这个房子应该是租出去的吧,租金谁拿呢?如果说好给儿子的,当时就把名字改了,不是名正言顺的事情?
我很难相信,北京房子是原配母亲出钱大多数,离婚的时候还挂着父亲的名字,而不是直接换成儿子的名字。不是当时儿子已经21岁了?既然大家都同意北京房子是儿子的,为什么不在离婚的时候直接写儿子的名字?如此,北京房子出租租金也是儿子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至于上海房子怎么又是父亲和原配婚内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怎么切割的?原配夫妻对离婚有什么误解?离婚以后,原配夫妻就都是单独个体了,各自的财产都属于各自的。
我感觉你不是当事人,也是一个旁观者,又如何对京父当年的挣钱能力有正确的认识?离婚分割财产,不管当事人心情如何,动机如何,这就是一刀切的事情。现在尘埃落定了,上海房子是父亲名字,有没有原配和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那就是父亲的财产,他愿意和谁共有就可以和谁共有,不需要原配和儿子的同意。北京房子有没有父亲名字?如果有,你就不能说这个房子跟他没关系。
没有人说上海房子是婚内财产,而是从上海房子的资金来源来看,可知
离婚时儿子刚成年,不知为何当时没完全过户与京子名下,再婚时候京子21岁,上海房产购置于京父离婚后再婚前,因京父从离婚到购买上海房的收入完全不足以购房,可知购买上海房的款项很大部分来自京父京母婚内。已知离婚时京母仅拿极小部分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父拿走绝大部分现金,京母拿走据大部分房子或全部房子以及极小部分现金,京母将北京房子赠与京子。 以上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达成一致
所以京父对北京房子根本没有一半份额,京父和沪继母图谋将前妻给京子的北京房全部抢走
这话有失偏颇。 1,再婚时继母儿子还在读高中,那肯定得带着啊。难不成继母再婚得抛弃自己儿子才符合京子的利益? 2,如果是头婚,老婆生病了不能工作靠老公养不是自然?为啥二婚的老婆生病了就不能靠老公养?得拖着病体自力更生养活自己,才符合京子的利益? 3,老婆生病不能工作得靠老公养,自觉理亏所以得把身边的未成年儿子送走,反正自己不工作就不能带着未成年儿子,这样才符合京子的利益。
作者通篇视角都是从京子的利益点出发。京母好,是因为京母再婚后没有给再婚家庭贡献利益,而是持续补贴成年儿子,帮他香港房子付首付;京父渣,是因为他和一个没钱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再婚,婚后竟然没有为亲儿子贡献任何利益。
关于北京房子,按京子的性情,9年前在得知父亲要再婚为啥没逼着京父签字转产权?离婚当时也没有过户给成年京子个人肯定有原因,要么贷款尚未还清(猜测京父离婚甚至再婚后一个人在还贷款?直到贷款还清了,京子才开始要求京父签字去名?)因为本文作者通篇带着偏见,所以我觉得非常可能隐瞒了某些事实。。。
我觉得你对离婚分割财产有所误解。离婚以后京父用自己的钱买房,那就是他的房子。这些钱里当然有他过去的积蓄,很正常。难道非要他用离婚以后挣的钱买,才算数吗?他离婚以前挣的钱就不是他的钱了?既然离婚了,就表示这些钱跟前妻毫无关系了,就是京父自己的钱了。
既然离婚的时候京母拿了房子,说明也没吃亏,甚至以现在的眼光看占了便宜。北京房子赠予儿子,我不知道要如何操作。美国的话,这种所谓协议完全不作数,就是以房产登记的名字为准。拿这个东西起诉,法院都不会受理的程度。不知道中国如何。
而且,你前面都没有写离婚京母拿了大部分房产。所以,京父京母离婚,等于一点房产都没给京父留,京母拿了大部分,唯一留下的北京房产虽然写了京父的名字,但是还要说好以后留给儿子,他不能卖?霸道了吧。
都还可以吧,各自为自己的利益操心, 也各自维护自己的利益。
1.带着自己孩子没问题,自己不出钱连自己带几方子女全靠对方养,那就别不好意思别人说你们是寄生虫 2,3. 继母2015年左右再婚工作烂不上班母子俩全靠对方养,生病是2020年,沪继子当时20岁已经成年,至今沪继子已经工作两年,靠京父在下属企业找到某低级职位,月入六七千,成年有收入,未为其亲妈付出任何,至今还住在京父的房子靠京父养。
北京房产为此家最初房产早年公房转卖个人,离婚时根本没有贷款问题,且京母收入不低于京父。从上海房子的资金来源来看,可知 离婚时儿子刚成年,不知为何当时没完全过户与京子名下,再婚时候京子21岁,上海房产购置于京父离婚后再婚前,因京父从离婚到购买上海房的收入完全不足以购房,可知购买上海房的款项很大部分来自京父京母婚内。已知离婚时京母仅拿极小部分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父拿走绝大部分现金,京母拿走据大部分房子或全部房子以及极小部分现金,京母将北京房子赠与京子。
以上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达成一致
我觉得你一直试图混淆话题
京父京母婚后财产是房子+现金,已知京母收入不低于京父,离婚仅拿了极少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母拿极少现金+极大部分房产或全部房产,京父拿极少房子+极大部分现金
而不可能是京父既拿走极大部分现金又拿走一半房产
并且,双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达成一致,房子转给京子,所以房子是京母给京子(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而非京父京母一人给了一半。
同意。 这个帖子看得真让人心寒,而且还那么多人替京子叫好,说他可怜。他可怜什么了?父母离婚时他都成年了,插手父亲婚姻,就怕父亲再婚影响他的利益。年老的母亲还要继续工作被他吸血。 那些叫好的人,真希望他们有生之年不要遇到这样的子女。
你这分析绝对有问题 如果北京房子是离婚时京母拿走 为何还有京父名字在上面? 极大概率是京父母离婚前有两套房加现金财产 离婚京母拿走了一套房,京父拿走了大部分现金 最后多余这套房 本该双方一人一半 但双方协商以后交给儿子 但是只有京母把名字拿掉换成儿子了 京父未有任何行为。
如果双方离婚前只有一套房加现金 然后离婚后京母不但未把房子转到自己名下 反而把父亲的名字继续留着 然后父亲拿走大部分现金 那么京母基本上等于净身出户了 这怎么可能?京母不可能同意 法院也不可能同意
就是,京子的所作所为最让人恶心,对亲生父亲毫无善念,说的话十分恶毒。 楼主屁股这么偏,不是京子本人就是京子一边的亲戚吧。
你这个说法最大的问题是 既然房子分给了京母 京母决定转给儿子 为啥爹的名字还在上面? 为啥离婚的时候不直接把爹的名字拿掉? 留下这么大一个隐患? 楼主一定有东西没说
没听说京母离婚还拿了另一套房,从始至终亲朋所知离婚时房子只有一套,现金有一大笔(相对于当时房价),当时房价相对于现在还不高,一方拿房一方拿现金是常见操作。
京父没去名字可能性就多了,北京房子一直没出租也没卖,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后,种种原因没改名也不算离谱,华人上还有人分享20多年前上海买房,买的的时候是单身,但房产证下来时候已经结婚,产生争议,几年后离婚,在离婚判决书明确指明房产为一方财产的情况下,对方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履行,拖了很多年后又威胁起诉分割房产,起诉当然不可能成功,但这中间纠缠拖延,官司,导致对方有房产争议卖不了,这类事情又不罕见
1,你怎么知道继母前夫没有每月按时付抚养费给前妻呢?没有提到不代表没有。还有离婚后带着拖油瓶嫁人的都叫寄生虫了? 2,低薪女嫁高薪男就叫“工作烂全靠对方养”?不工作就叫寄生虫,以后谁还敢做全职家庭主妇? 3,至于上海房产,你说是离婚后京父单独购买,但是他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所以一定是用了和京母的婚内财产。有点奇怪,既然都离婚了,分割好了财产,那京父口袋里的钱都是他个人的了。为何你还计算着京父离婚后的收入?他也许有你不知道的外快收入没有跟你报账?也可能是他找人借了钱买了上海房产,然后和继母再婚后一起还债,都有可能啊。说不定继母也有给你父亲金钱上的支持,所以你父亲觉得对她愧疚也想弥补她一二。你不知道的不代表不存在啊。
是的,即使是前一段婚姻期间买的房子,现在离婚了,现在要卖房也要前配偶签字的。
你去鸟那maggicat干嘛?她就这德性,所有文章都是带着偏激的答案问问题,一面之词断章取义,一遇到和她意见相左的网友就拼命反咬,估计现实里真人很不好相处。
你要听听双方都怎么说,也许是情节大反转了。我就外人看了一下,正常人讲点道理的,用脑子想想就知道,当时房子不值钱,拿了值钱的部分也就是大笔现金(马甲现在发觉破绽被拆穿又说是极少部分现金了,那么巧很多网友包括我正好截图看到了),基本已经打平。现在突然发觉房子值钱了,又要反咬一口再分一次蛋糕,可想是多么难搞的母子,房子还是跌成屎算了,人性的恶就激发不起来了。
1.因为沪继母再婚后没工作 2.原配夫妻当全职家庭主妇还有得说,再婚夫妻并无共同子女,自己和自己孩子都靠对方养,被叫寄生虫不冤 3.京父京母婚后财产是北京房子+现金,已知京母收入不低于京父,离婚仅拿了极少现金,可知离婚分割为京母拿极少现金+极大部分房产或全部房产,京父拿极少房子+极大部分现金(用于购买上海房产) 而不可能是京父既拿走极大部分现金又拿走一半房产 并且,双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达成一致,房子转给京子,所以房子是京母给京子(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而非京父京母一人给了一半。
并且,双方有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达成一致北京房产转给京子个人
给老男人养了多年,顺便把孩子养大,带入行。现在住的上海房子很明显会分到,却去抢人家离婚的时候分给老男人儿子的房子? 做人不能这么贪吧?贪也要有个度吧? 再怎么捞也不能这样吧?
我不太理解捞女们为什么能捞到,这个捞女年纪也不小了,老男人就是看不透,被操纵搞得跟儿子断绝关系。老头子要是硬气一把,把捞女离了再找个正常点的,不就什么事都没了吗?为什么就死心塌地被捞呢?生活中也见到过这样的,不理解老头怎么想的。
看贴要仔细!当年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北京,上海各一处房产。 本来应该两人各一套,北京的给母亲,父亲要的上海的。离婚的时候说了北京的房子给儿子,所以当年母亲没分房子就离婚的。上海的房子也是离婚前的财产,后面娶的老婆住的就是人家两人离婚前买的房子。
1、母亲按照离婚协议该得的财产 京子或原配应不应该得到 当然应该得到 2、京子应不应该插手父亲婚姻 不应该,可以以后不来往 3、继母应不应该图谋北京离婚时候应该归于前妻的财产 不应该 4、继子应不应该图谋继父之前婚姻已经归于前妻的财产 不应该 5、父亲应不应该听从后妻主意处置已归于前妻的房产 不应该
京子一人对付三人 所以同情他 这件事京子也可以全程不出手,原配出面 如果京子没有决断力 母亲离婚时应该得到的房产保不住。所以为他鼓掌,面对三个对手,以一打三,保住了母亲和自己的利益。所以我说京子未来会更大的发展,个人能力强。 至于他母亲愿意贴补他,那是老母亲的心意,被迫贴补是臆测。
造谣者滚,对于离婚情况第二层没有编辑过。离婚是京妈仅拿少部分现金
你的情况跟帖子里不一样啊。你这是亲妈。如果你父母离婚了,你母亲在父亲保证财产一半给你的情况下基本近乎净身出户,你爸爸娶年轻后妈,把钱都花在后妈身上,你的感觉就不会一样了
这些话你说出来看客觉得很偏颇。离婚后分到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什么叫大部分来自于婚内呢?本来就是婚内积蓄后的分配,京父拿了大部分现金而已,用现金买上海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所以同意楼上看法,你站在京子一方,一面之词不可信。
离婚后京父分到绝大部分现金用于买了上海房产,京母分到北京房产给了京子。
都没问题了,那就别说北京房子京父占一半。
京父不可能又分走绝大部分钱又分到一半房子。
双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达成一致,房子转给京子,所以房子是京母给京子(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而非京父京母一人给了一半。
你这么解释就清楚了:离婚时一套房,全部给京母,京母留给儿子;京父拿大部分现金。离婚后京父又购入沪产。
我们看得糊里糊涂,也不知道离婚时几套房,京房到底如何分割的。
算吧,双方应该不是完全按照一人拿房一人拿钱分配的 应该是京母拿了绝大部分房和一小部分钱,京父拿了绝大部分钱和一小部分房,当年房价,房(老公房转卖个人)和钱应该差不多,因为京父想在上海买房,所以选择多拿钱,双方当时又都达成一致房子全给京子,所以也就不用计较为什么不严格一人拿所有钱一人只拿房,所以房子属于绝大部分是京母给了京子,一小部分是京父当时也同意给京子的,所以京父本身占不到一半。后续大约因为此房一开始还用后来京子去香港读研了也没出租也没卖,被京父钻了空子,一直没有去掉京父的名字
离婚后京父分到绝大部分现金用于买了上海房产,京母分到北京房产给了京子
你早把这话写前面,也不会让那些给渣父渣继母喊冤的圣母们误解了
你大概不知道这位猫姐,编故事会专业户,从来都是按照有利于她的方面颠倒讲故事的,还不许你们反驳,哈哈哈😄
上次还有给别人做媒,不提前告知女方相亲的男方是离婚的奇葩事情了。
可能是京子的老婆,所以对离婚时的细节不具体,但是对后妈却有满满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