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9楼 MeekSarah 的帖子 谢谢! 这个问题我有跟她谈过几次, and it turns out that 我不必放弃无神论信仰才得以与她结婚. 教堂有相关的规定, 只要向主教咨询, 再通过一系列小手续, 最主要的就是一些宣誓, 比如尊重对方信仰等等, 还是可以结婚的. 网上也有不少信教者与无神论者结婚的实例.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回樓主在第二頁裏問我的 兩段婚姻的事情。 我第一任丈夫(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前夫」) 和我 都是青少年時期就立志跟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沒有「宗教」夾在中間的)「基督徒」。我兩組織的家庭是以基督為元首,為帶領者 的 基督之家。 我兩都不會吃神的醋。我兩在擇偶的條件上的要求:配偶必須 愛神過於愛ta自己 必須愛神過於愛配偶的我。 我第二任丈夫 (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先生」),雖然他是無神論者,但由於有閱讀聖經還有天主教的背景。以他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他在未選擇追我之前已知道 我必定一生一世擺我的神在首位。"Though None Go With Me, Still I Will Follow. 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 No turning back". 他的評估,他盡其為只能在我心裏爭取到第四位。他的看法:我的第二位是食物,第三位是子女,第四位才輪到他。當然,我認為我自己 除了第一位是真的。第二位永遠是 flexible,給當時就我資源能力效率所最能幫助到的 poor and needy 成為我的第二位。
你对异性好奇心很大, 不必强迫自己。
但我又总觉得若只是因为这点原因而分开实在太过可惜... 我有时也乐观地想, 目前每次和她在一起都很开心, 若婚后刚好性生活上能相对地match, 等个六七年也未尝不可.. 若真因此分开, 我也许以后每天入睡前都会责怪自己吧..
我现在的心态有点像是得陇望蜀. 也许要再找个性观上合拍的不难, 可其他观念上想再合拍可就难了...
不会的, 等你找到下一个, 上一个就忘得七七八八了, 这就是人性。顶多偶尔喝醉了夜深了才会想起来
晕,怎么从首页不小心进来了伊甸园
因为两人都是学生, 还有两年毕业, 并且打算毕业后先找到工作相对安稳了再考虑任何婚姻事宜. 所以最乐观地说3~4 年左右... 我个人对宗教信仰的不同持相对乐观一点的态度, 她不是狂热传教徒, 我对宗教态度也不太过贬低. 饮食习惯也许问题会比较大...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看, 当鸵鸟吗?
哈哈, 也许吧... 这就是感情经历不丰富的缺点吧, 做事畏畏缩缩瞻前顾后.
哎呀! 也是双方信仰不同的情况?那他们婚后生活如何? (如果您有所听闻他们的近况的话)
如果觉得已经彼此认定了对方, 可以早点结婚。 可以暂时不要孩子。
否则四五年不结婚不上床,一方还性欲旺盛的情况下, 不如放过彼此
我有过类似的想法, 但仔细一想, 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为了解决性需求而提早结婚, 只不过是把结婚当做上床的工具而已... 这种想法也让我觉得很矛盾... 宗教害人呐, 哈哈.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樓主 溫馨提示,除了禁止婚前性行為之外,不知你現任女友有沒有告訴你一個基督教 對 婚姻養家活兒 對象的 另外一個要求 呢? 你能跟她結婚成婚之前還有一個必須成立的條件就是 =》 你必須放棄你的無神論與她有同一個信仰呢? 如果她沒有告訴過你這個概念,不防找個好時間,雙方都能理性溝通的時候,帶出這個主題與她交流。看看她的個人看法如何?
以上這個概念出自於聖經 哥林多後書6:14 幾個版本 做參考: 中文标准译本 (CSB Simplified) 你们不可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公义和罪恶到底有什么相通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合呢? 现代标点和合本 (CUVMP Simplified)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以下給你一個 link reference,讓你對 基督徒 在婚姻擇偶方面的要求 有一些更多了解,從而可以更準確地評估你與現任 基督徒女友 在婚姻生活,養兒育女 方面的 compatibility。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10个问答” by「中國基督徒生命團契」 https://web.cclife.org/View/Article/203473
谢谢! 这个问题我有跟她谈过几次, and it turns out that 我不必放弃无神论信仰才得以与她结婚. 教堂有相关的规定, 只要向主教咨询, 再通过一系列小手续, 最主要的就是一些宣誓, 比如尊重对方信仰等等, 还是可以结婚的. 网上也有不少信教者与无神论者结婚的实例.
除此之外, 我们也谈过对 abortion 和 使用 contraceptive 的看法. 她不反对using contraceptive, 对于abortion观念则是能避免则避免, 若意外怀孕, 现实条件实在不允许时可以考虑abortion, 若现实条件允许时不打算abortion... 也算达成一致了吧.
认定了对方, 早一点体会百分百灵肉合一的美好不好吗?何苦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苦苦等待之中。
当然, 如果你并不确定对方是你想要的伴侣的话, 那便是本末倒置了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我是過來人,青少年時候就信主耶穌,中學還沒有畢業,整本聖經閱讀完一遍。追求者不斷有來,當中有無神論者,有天主教教徒,有基督教徒,有佛教徒, 有基督徒(中間沒有「教」字),等等
站在 基督徒 利益 的bias 立場而言,如果樓主在還未成為基督徒之前 就與現任(基督徒)早結婚的話,建議 在財政或人力資源方面 各有各的擁有權 和 管理權。這樣,她要奉獻多少財物或人力資源,奉獻方面的安排分配,你管不著,「眼不見為淨」。 在教育二人共有責任養育的子女方面:你沒有權教育孩子的人生價值觀,即是所謂的「三觀」。基督徒在教育孩子方面最大的顧慮是 家有不信基督的孩子。
我前夫是基督徒 現任先生 認識他那時,他是有天主教聖經背景的 無神論者。
我倒不清楚她有没有"奉献财务"的习惯, 我所知是没有的. 至于对未来孩子的教育权, 我们都认为若有孩子的话, 保证孩子的自由选择权是重要的, 可以带去教堂等等,但也不应刻意回避其他方面的知识 (我年轻时也常去教堂, 也读过圣经的, 一度想信教. 所以这方面也不是非常在意.) 不知道层主在与您前夫结婚后, 是否信着耶稣呢? 若是宗教信仰不同, 不知在夫妻生活中想要求同存异难不难?
谢谢!这么一说,我心中好似有了一点明悟...
宗教不是那么简单说你尊重就可以了。提供一些你需要思考的问题 1。你们打算要几个孩子?我见过的从一个到五个的家庭都有,这个是非常大的一个问题。 2。她可能每周都要去教会,参加教会的各种活动,加在一起至少周末一天的时间,你能不能接受,喜欢不喜欢跟教会的人长期相处。 3。孩子是有宗教自由,但是她一定会带孩子参加教会活动,礼拜,读经,小组,儿童课程之类的,你愿不愿意让孩子也花这么多时间在教会里接受这种熏陶。 4。她将来如果给教会定期捐钱,你能不能接受,能接受金额多少,跟她打算的是不是一样。
你们还是学生,这些问题可能有点早,没想过。但是我看别的家庭里一个信一个不信就会有这些问题。最简单的,就是她心里,神或者教会的重要性可能比你高,将来任何有冲突的时候,你能不能接受她牺牲你的意见,按照宗教的来,比如说,教会说不能婚前性行为,你非常想,那就得忍着。
还有如果你们是学生,两年之后毕业能不能找到工作,到底回国还是留美,这些都不确定的话,那确实太早了,很多情侣毕业之后因为人生的选择不同,不能在一起就分手了确实很多。也有很多念书时候就结婚生小孩的,那就是打定主意不管什么情况,两个人都一起行动。这样的话我觉得你可能就得忍着吧,到你们俩reach agreement能结婚为止。或者就分开换人。
还有我觉得你也不用觉得这些想法很龌龊肮脏啥的,性欲是人类的最底层需求,跟食欲一样,你自己解决没有任何问题,也不需要有负罪感
谢谢您的回复..目前来说,我和她所达成了的共识是只有在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情况下才考虑小孩的可能性,并且至多不过2~3个。每周去一次教会我可以接受,至于孩子未来参加教会活动,我也不会太过反感。 还有就是教会与感情的先后问题... 老实说,我是有点在意的.. 拿婚后性关系来说,若伴侣仅仅是性上比较保守的人,尚有商量之余地,但一旦宗教原因涉入,一点negotiate的room都没有了.. 这种感觉让我有点抓狂,就好像明明感情是俩人的事,此其中还硬生生地插入了个第三者之影响。这方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想.. 至于未来计划,对方是美国人,我在这也已经有身份了,所以双方基本留美是没问题的,这方面比较lucky。唯一的小分歧可能就是她打算毕业后继续读博,我想先找工作。但这问题不大。 不论如何,非常感谢层主的开导..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还有就是教会与感情的先后问题... 老实说,我是有点在意的.. 拿婚后性关系来说,若伴侣仅仅是性上比较保守的人,尚有商量之余地,但一旦宗教原因涉入,一点negotiate的room都没有了.. 这种感觉让我有点抓狂,就好像明明感情是俩人的事,此其中还硬生生地插入了个第三者之影响。这方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想..」 回樓主:這個情況,如果她在主裏繼續成長的話,終會成長到如 聖經形容的這階段 ,以下經文 馬太福音十章37-38節 :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 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如此看來,的確如樓主所描述的 一個家「硬生生地插入了第三者」,這第三者就是 主耶穌基督 而且是以 祂為首的 基督之家。
你的生理需求也很重要,不然就坦白把你的煎熬告诉她,看她有没有什么主意。光你一个人想办法也不是个事儿。
合拍很重要,毕竟要一起过那么多年啊
确实... 但是这种关于"未来"的事又该如何和伴侣谈呢? 对她而言是两难,我们又该如何set up agreement 呢?...
也许我所持有的"插入第三者影响"的思维形式是过于自私了些, 想想也是, 大家都是独立的individual, baby才会把mom放作人生第一位, 哪能把这种思维带入感情中呢..
我一直都对这么早结婚往往是嗤之以鼻的, 觉得对双方都不好... (况且高中毕业结婚的现象大多发生于美中部吧?)
我可能想的比较简单, 如果有爱,会尊重对方的选择, 并且就像楼上有人说早结婚, 不就一张纸? 一个承诺. 爱的不够, 就啥也别说, 只考虑自己需求.
是天主教徒. 她算是天主教徒中的"开明派"吧? 政治立场也比较左, 所以支持堕胎. 我对谈话所能达到solution的可能性感觉非常渺茫, 有的天主教徒为了不破婚前性行为的戒就搞oral sex, bj, 或用手, 在我看来完全自欺欺人, 还不如直接破戒呵. 况且目前这些说到底算是我的问题... 把问题一股脑丢给她也不太好..呔
谢谢! 对于第一个例子我可能读没太懂, 这个例子中是助理是基督徒, 异地时女的不同意在婚前不发生关系? (aka, 女方认为应该在婚前发生关系?)
没表达清 我助理是北京人,不是基督徒 他女友是香港人,是基督徒 他女友选择他,异地,这么远,是因为在香港追他女友的男生不同意婚前无性. 他女友选择他,可以避免早见面, 男生提sex.
我看你这么说,更加concern 的是你有正常需求,都不敢和她摊牌明面上说。我也是基督徒,我的闺蜜还是摩门教的,我之前对婚前sex有concern的时候,是我闺蜜跟我说,教义千千万,不可能每条都遵守。我们的身体也不受一句经文控制。所以我表示,基督教不背这个锅。 我反对婚前性行为是因为我有意维护性的神秘感和神圣感。如果随便一个人便可以上床,做爱就像充饥一样了。大脑是最大的性器官。我有好朋友可以随便和任何人上床,我从道德或者宗教层面,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都是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 我自己的解决方案是订婚。订婚之后上床。这样我能接受,男方也觉得挺好。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想起了聖經中的一個概念:摘自哥林多前書 第7章:8-13 「 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 經文reference link:https://cnbible.com/cuvmpt/1_corinthians/7.htm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如果樓主的女友不是基督徒的話,我也不會加以下的 後果推論: 有許多基督徒對婚姻並非只是一指婚姻書那麼簡單。對於不少基督徒而言,婚前性行為 不行,離婚也絕非一個選擇。只有死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約束。如果與有這個價值觀差距的人 經營一段婚姻關係的話 猶如身邊有個「地雷」或「炸彈」,不知何時被這種差距 害得 精神折磨到粉身碎骨噢! 這種思維的來由之一 but not limit to 以下的經文: 聖經馬太福音 19章6節 耶穌基督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婚姻是一個約。」 所以,如果樓主選擇快速成婚的話,請先了解其女友對於 一紙婚姻書 所持的觀點,即使現在的她或會如此看,但只要一日她依然是基督徒,就有機會她某日會因 心意更新而變化,改變觀點 按照她當時如何閱讀理解聖經話語了。 還有 聖經 哥林多前書 7章 25-35節,使徒保羅的書信有這麼說 (童身 是指 陰莖沒有入過陰道 的 處男處女): 「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做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沒有分心的事。 」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我能理解 選擇此種親密行為的基督徒 並非 自欺欺人。有不少基督徒的閱讀理解是 婚前信行為是以 陰莖入陰道 此event的發生為界定。 也有些基督徒的閱讀理解為 連擁抱也算是婚前性行為。兩個極之間有許多灰色地帶,好比 自閉症 是一個spectrum。 說到一紙婚姻書的理解,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神所撮合的婚姻 不在於 人文社會中政府所發的法律有效用的 婚姻紙。而在於有沒有 陰莖進入陰道 發生自然懷孕要發生的事情。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取向,並不代表 樓主的女友 或 任何讀者也如此觀點取向。
當然,樓主在評估 這位女友的思維 與樓主的思維 在婚姻生活中 的 compactibility 上,還是需要 知道 這位女友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觀點取向如何 是會直接影響她的價值觀,她所持的做人原則 繼而影響她所做的選擇。
我第一任丈夫(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前夫」) 和我 都是青少年時期就立志跟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沒有「宗教」夾在中間的)「基督徒」。我兩組織的家庭是以基督為元首,為帶領者 的 基督之家。 我兩都不會吃神的醋。我兩在擇偶的條件上的要求:配偶必須 愛神過於愛ta自己 必須愛神過於愛配偶的我。
我第二任丈夫 (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先生」),雖然他是無神論者,但由於有閱讀聖經還有天主教的背景。以他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他在未選擇追我之前已知道 我必定一生一世擺我的神在首位。"Though None Go With Me, Still I Will Follow. 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 No turning back". 他的評估,他盡其為只能在我心裏爭取到第四位。他的看法:我的第二位是食物,第三位是子女,第四位才輪到他。當然,我認為我自己 除了第一位是真的。第二位永遠是 flexible,給當時就我資源能力效率所最能幫助到的 poor and needy 成為我的第二位。
"大脑是最大的性器官", 这句话说的有意思! 你的"订婚"方案, 似乎也很合理.
很有意思的是, 所谓"欲火攻心"居然只有在我个人独处时才最为明显?! 最近和女朋友出去约会, 心中居然一点相关的想法都没有, 这些杂乱的想法反而是在分别后才涌进脑海中的... 我常常觉得她作为基督徒和我结婚似乎对她很不公平, 耶稣基督认为丈夫和妻子但凡结合, 若无巨大的过失, 双方就不能互相离弃永为一体. 但这个restriction only applies to her?! 作为无神论者, 对我来说离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东西, 并且民事离婚就已经足够了. 万一我们结婚后, 我哪天变心了要离婚, 对她也是极为不利...
看来以前读圣经对圣经的理解实在是半吊子呀哈哈. 我以为是只要"产生淫欲的念头, 而非出于爱的缘故"的行为就算是sin..
"吃神的醋" 这句话说的好好笑哈哈. 你配偶真是很开明的!
像楼主自己希望的那样,婚前发生性行为,二人再同居几年,那哪里还有结婚的动力啊。
我恐怕不太同意你的观点. 结婚不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而是双方同时认为这段关系已经成熟到可以迈入下一个阶段的时候才共同做出的决定. 为了防止失去"结婚动力"而withhold sex, 那我看结婚之后一旦对sex腻了, 那出轨什么的也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