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整租的房子,合同里写的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只不过我们用不了这么多房间,就同意给房东留个房间,在additional term里,写了“房东每年可以回来住某个房间,不超过7天。”
oatmilk 发表于 2024-05-29 17:19 就是整租的房子,合同里写的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只不过我们用不了这么多房间,就同意给房东留个房间,在additional term里,写了“房东每年可以回来住某个房间,不超过7天。”
那前面那条提前24小时房东可以不遵守吗? 房东说的是,平时我们随便住5间卧室,只要他们回来那几天能让他们住一下卧室就行。我们反正住不了那么多房间,就直接不用那间卧室了。 那我就让房东加上一条,除了这7天之外,其他时间要遵守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这样就可以了吧。
oatmilk 发表于 2024-05-29 17:40 那前面那条提前24小时房东可以不遵守吗? 房东说的是,平时我们随便住5间卧室,只要他们回来那几天能让他们住一下卧室就行。我们反正住不了那么多房间,就直接不用那间卧室了。 那我就让房东加上一条,除了这7天之外,其他时间要遵守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这样就可以了吧。
oatmilk 发表于 2024-05-29 17:40 那前面那条提前24小时房东可以不遵守吗? 房东说的是,平时我们随便住5间卧室,只要他们回来那几天能让他们住一下卧室就行。我们反正住不了那么多房间,就直接不用那间卧室了。 那我就让房东加上一条,除了这7天之外,其他时间要遵守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这样就可以了吧。
我们这里一个case,房东回来没打招呼,被房客拿枪给突突了,房客说这事闹的,根本不知道是房东
我觉得算越界。进屋之前应该告诉你们的。是中国房东吗?
如果租房合同里面明确表示他住的时候后院是common space, 他也不需要通知你。
是的,中国房东。
如果是中国房东,平时相处也还算愉快,就算了,尽管我觉得有点越界,但这是小事。
就是整租的房子,合同里写的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只不过我们用不了这么多房间,就同意给房东留个房间,在additional term里,写了“房东每年可以回来住某个房间,不超过7天。”
你看不到开头就写了整租吗
如果合同这样写,你这个不算整租,房东有权回来住,不超过七天,也不需要通知你。
算了吧,如果没有别的让你不爽的事情
没听过整租房东可以回来住的。你合同里怎么写的按合同执行。
那前面那条提前24小时房东可以不遵守吗?
房东说的是,平时我们随便住5间卧室,只要他们回来那几天能让他们住一下卧室就行。我们反正住不了那么多房间,就直接不用那间卧室了。
那我就让房东加上一条,除了这7天之外,其他时间要遵守 “LANDLORD may enter and inspect the premises during normal business hours and upon reasonable advance notice of at least 24 hours to TENANT.” 这样就可以了吧。
他可能会加你房租,不过这样分割的清清楚楚,以后他不能不请自来。
好像没有用,加了这条还是除了7天之外的范畴,所以一年他有7天可以随便回来住,不需要通知你们,还是不方便是不是
这条advance notice不是本来就有吗?加啥??
你应该在additional term里写的“房东每年可以回来住某个房间,不超过7天” 这里加上,回来住这7天的时候需要给advance notice。
说实话,这样麻烦的条款,我个人会选择不租,除非这个房子在后院有独立的guest room,不然让一个外人有这样大的权利,我会觉得不安全
当时这房子比市场价便宜吧?
不是前面有人说,因为有了additional term里那七天,所以房东可以一年365天随时进屋吗。我们现在就想杜绝这种情况。
因为这是朋友的朋友的房子,房东比我父母还大,所以还没想好怎么说😮💨
你朋友介绍的?到期准备搬家,不要跟这样纠缠不清的房东打交道
当初怎么会留下这么一个条款的 根本不存在留一间屋这种事情 人家能不打招呼进一间屋 就能不打招呼进每一间屋 开每一个抽屉
对呀,所以你现在把这7天也加上需要advance notice的条件,不就杜绝了?这样就是无论你是回来住,还是inspection,只要进屋就得notice。楼主你逻辑有待提高啊。。
你最应该担心的是房东偏偏这么巧在你们出去的时候回来?
你说话太冲了,就冲你这么说话,我不站你。
你当初加这个附加条款时是否有房租折扣,另外你应该在附加条款里格外注明如果房东准备回来住这几天应该提前多长时间通知你们,另外这七天是一次住七天还是累计7天,我觉得既然写在合同里就应该明明白白
看来不是我敏感了,我也觉得楼主说话好冲,枉费我好心分析一下
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个7天去掉,或者按旅馆收钱
我问是不是房租低于市场价,也没回答,估计就是租了便宜的房子
然而便宜通常没好货,他跟他房东适配
明白了,谢谢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