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了吗,我肯定记得在哪儿看过一个报道陈丹蕾已经出来了,就想过平淡生活,不接受采访。 药家鑫这个我也记得,当时有个法学叫兽在电视上提出激情杀人这个概念,被砸成筛子了—-大家以为叫兽表扬药有激情。这里其实有个问题,感觉这个法律概念的用词有点像是从英美法条act in a heat of passion硬翻过来的,虽然意思是明白了,但是“激情”在中文语境中是暗含褒义的。不像说某某 act in a heat of passion比较客观中性,没有赞扬某某激情澎湃那个感觉。我个人是觉得药家鑫量刑重了,当时媒体以及最早的水军很影响了判决结果。
受害者家属谅解书有点像这边的 impact statement from the victims family, 但是这边的 impact statement 从来不是量刑的考量,法官量刑必须完全根据 the type of convicted crime, 而且 by the book,而不是受害者家属态度。
多了 加州这个家伙吸大麻吸high了,把男友刺了100多刀杀死了,然后法官判她吸毒high了不受自控,所以无需入狱,勒戒两年即可 我是真的服。今后搞不好有人有样学样,用这个方法来合法杀人。 SoCal woman gets probation for stabbing man to death during cannabis-induced psychosis https://abc7.com/thousand-oaks-killing-weed-induced-psychosis-probation-sentence-bryn-spejcher/14360659/ mtwash 发表于 2024-01-26 10:57
我比较认可李玫瑾的说法,就是基因加上成长经历,形成各种弱点。 这些弱点遇到特别的机缘就会被触发。
我的理解,每个人身上都有这些点。 当然基因普通,后天家庭合睦,父母的心理都比较健康的话, 会被引爆弱点就少很多。
知识分子家庭性格缺陷也很常见。甚至可以说高智商基因里面肯定也带了些别的。
她确实很配合政府. 开始就判了死缓, 是不是男方家长签了谅解书? 我觉得这几个年轻夫妻, 如果在国内结婚生活, 有父母朋友在旁, 不至于到杀妻杀夫的地步.
最近看英达基的节目, 国内有一种死缓是标注不能减刑的.
说的好像国内就没有家暴杀人似的,不仅有,警方还不干预呢。都指望男人和父母的良心和权势。
这和喜不喜欢中国有什么关系? 在你出生, 成长的国度, 你的 support system 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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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这个情况,只要有任何原因造成于的被杀,就不会死刑。
中国以前死刑太多。文革时,死刑犯家属,还有缴费2毛4分子弹费用,令人发指!!!
找理由?杀人就是杀人。他又不是正当防卫。
药家鑫绝对是因为舆论压力。。。他明显是激情杀人,不该判死刑。。。中国的法庭被舆论影响,真是悲哀。。。
判刑不是由华人版楼高决定的
都是硅谷杀妻案
陈立人的判罚不会比杀40岁妻的老白男高
因为老白男有藏尸体的动作, 有家暴历史 可是版面不怎么关注, 也似乎对这个老白男不怎么痛恨
因为一切责任都在美方
当年她是很好的case, 在美国成魔,回国感化重新做人
死者的父母真是太可怜了,要活着看着杀人犯这么自由了, 都不知道是希望还是不希望逝者的父母看到这一天 😭😣😣
药家鑫那个案子 原告家属的那个律师制造了很大的社会舆论, 而且把原告家属说服了不接受药家赔偿,坚持死刑。 国内如果没有啥舆论(没什么人关注) 一般只要拿到谅解信就能死缓。
药那个 舆论大, 家属不肯收钱。
后来又听说药被执行了之后,原告又去药家要钱。。。。
只能说国内死刑的判罚也是薛定谔的
中国法律不同。 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对于首付立即执行死刑是有决定性作用的。 也不像美国法律那样用谋杀还是激情杀人来判定1级还是2级murder
你是不是说反了? 极度要钱的是原告, 我深深怀疑那个律师私下承诺了 如果不接受药家赔偿他们可以拿到更多, 或者一直给原告家错误的假象 药家背景深这点钱远不是药家的家底。
anyway。这个case舆论的作用太大, 虽然杀人要偿命, 但是其实国内很多无人问津的杀人案 不偿命的多了去了。14年被杀死的那个留学女生的父母不好接受了杀人犯提供的赔偿出了谅解信, 最后死缓吗?
自己亲生父母都要钱了, 吃瓜群众再生气有啥用?
如果自己或家里遭遇危险, 就直接往死里打, 见法官胜过见阎王
陈丹蕾案子里男方愿意谅解?这得是多圣母才干的出来啊,要是我,10辈子都不能谅解这样残忍杀害自己孩子的凶手,不自己动手报仇,已经算遵纪守法的善良人了。同理,我要是加州杀妻案女主家属,也绝不会谅解凶手。
你是家属?
这个变态杀人女魔头不是应该出狱了吗?马上又要嫁人啦
还别说 现实中真的有亲生父母提供谅解的 🥶🥶🥶
https://mp.weixin.qq.com/s/O6BA2vJPsEMJhs_SEjW5Tg
但是陈丹蕾的公婆我记得不可能出具谅解信的, 那时候死者妈妈一夜白头, 这么心痛, 我这金鱼脑是记得没有谅解信的, 全因为一切责任在美方判的死缓。
14年被杀死的那个留学女生的父母不好接受了杀人犯提供的赔偿出了谅解信, 最后死缓
这是谁?什么案子?
那肯定要看情况啊,你的例子就是杀人不偿命。以前国内不就是把女的往死里打都算家庭纠纷,一旦反抗把lg杀了马上杀人偿命了。
爱荷华州立李向南谋杀邵童
我前面贴了一个gzh写的总结文,我自己没去验证真假。
怎么都姓陈😓
是说有这个机会,毕竟很年轻。算算杀妻魔头按照这标准判的话出来才40多,一枝花的年龄,跟父母共享天伦,受害者父母老无所依,太不公平了
我的理智也是这么觉得的, 感情就觉得捡一辈子肥皂都便宜他了
日本刚出了一桩未成年放火烧人的案件。接近成年而且性质太恶劣,得按成年人来刑罚。
那个太可怕了,中学生喜欢一个女孩,对方家长不同意,跑对方家里纵火差点全家灭门。
药家鑫这个我也记得,当时有个法学叫兽在电视上提出激情杀人这个概念,被砸成筛子了—-大家以为叫兽表扬药有激情。这里其实有个问题,感觉这个法律概念的用词有点像是从英美法条act in a heat of passion硬翻过来的,虽然意思是明白了,但是“激情”在中文语境中是暗含褒义的。不像说某某 act in a heat of passion比较客观中性,没有赞扬某某激情澎湃那个感觉。我个人是觉得药家鑫量刑重了,当时媒体以及最早的水军很影响了判决结果。
这种人不该这么年轻结婚。或着说等再成熟些会处理情绪和挫折,阅历再多些,可能面对婚姻的处理会好一些,不知道了。陈丹蕾和被他杀的老公,陈立人和于轩逸都是清华的,都很聪明但也都毁了。
我去查了一下,陈是死缓,判决死缓是因为有自首情节。我觉得可能另一个原因是受害人家属没有不死不休。国内如果不是无差别杀人,也没有搞出很大的社会舆论,同时凶手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肯签谅解书,还是有很大概率死缓的。死缓后面基本都可以减刑。药家鑫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一个是受害人家属当时坚决不接受赔偿,一方面社会舆论很大。 国内前几年还发生过一个很轰动的案子,小夫妻闹离婚,老丈人把女婿、女婿父母全家灭了门,但是因为女婿家是被灭了门,全家只剩下他老婆也就是凶手女儿了,女儿用受害者家属的名义签了谅解书,所以灭门案凶手竟然判了死缓!女儿还继承了婆家全部财产。
那你就去杀个人,然后监狱里自在的活着呗
以前江苏常熟还是常州的出过一起婆婆泼汽油杀妻子的案子,然后丈夫(也就是婆婆的儿子)出的谅解书,好像几年就出来了。
杀人为什么要偿命?
缴子弹费就让你觉得令人发指。 那当初这个死刑犯杀了人,是啥?要发多少个指头?
简直太可笑了。善恶不分。
我觉得刑事犯罪,不应该和受害人家属是否签谅解书有关。 另外,死缓应该有减刑的上限。比如死缓最多只能减到30年,啥的。
陈丹蕾是死缓,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了,常规操作。药家鑫那个案子死者家属死活不肯松口,赔钱也不要,就要药家鑫的命;等药家鑫死了又开始打官司要赔偿,不得不感慨药家鑫杀人前的那个想法“农村人难缠”说得太对了。
被你这么一总结 咋都姓陈。。。(我就随口一说 姓陈的不要群殴我。。。
我一开始以为你要说咋都姓陈
平日看新闻太少了。 惊觉,惊厥
毁个P,他要是真能精神病脱罪,回国后妥妥有人扑
那个林生斌不是活得好好的
美国这边没提供足够证据?
什么话?不至于?杀人偿命 为什么不至于? 不一定或者一定不死刑倒是真的,有钱可以买命有权可以买自由,参见孙维。
受害者家属谅解书有点像这边的 impact statement from the victims family, 但是这边的 impact statement 从来不是量刑的考量,法官量刑必须完全根据 the type of convicted crime, 而且 by the book,而不是受害者家属态度。
尼玛,还有没有天理了?
陈丹蕾是用“冷暴力受害者”的角度辩护。然后还因为有“自首情节”。
法官,感觉都不是人了,都成了观音菩萨了,太脱离现实和大众了,主流价值观到底要引导人们去哪里?
死的不是法官家里的人
陈丹蕾应该是有预谋的,买枪到网上找人分尸和乔装打扮拿着何的护照回国,行云流水,如果不是中国海关火眼金睛发现暴露。 陈之前和何雷口角动过手被报警,除了有案底而且还被学校开除了,何雷又是要和她离婚,那时候一旦失去学生身份,基本要马上回国如果F2没有的话。
废死以后,有钱一点的犯人肯定旷日持久得打官司,希望能保命,律师肯定赚得盆满钵满,所以律师希望废死。精致利己的那一小撮律师,最希望废死。
中国的一些律师看国外的律师做总统,盘踞在各个有实权的位置,当然希望中国采取这些海洋法系的法律,他们自己的权利可以增加。
所以称赞罗翔的人,都是傻子。当然,罗翔也不是一个人,背后有资本在推动。
因为对清华的膜拜
是的,纽约那么多被推下地铁而死的人,凶手被抓了被判了多少都没有报道,多半当精神病,过不了多久又回到街上
陈丹蕾可以理解,她老公也太狠了。把人吃干抹净了 就要拍屁股走人。
我怎么和你听到的版本不太一样?她好像家暴她丈夫,觉得人人都要出轨她丈夫,然后还往他身上扎刀子。所以才导致她自己护照被扣。她丈夫保释她出来以后要离婚,结果被爆头分尸。
你看到的这个是主流版本
肯定没签 除非脑子坏了 把你孩子杀了分尸 正常人绝对不可能签
你说的是姓李的北大毕业住在新泽西 在药厂工作的那个吧?